(2) 针对部分竞争对手有关招聘启事,派人应聘或通过他人介绍进入对手内部任职,建立我们自己的情报员。
从这些充满敌意和战斗气息的文件,我们可以窥见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保健品市场竞争之惨烈和戏剧化。或许,在这样的竞争氛围中,三株并不是唯一在进行这些操作的企业,它肯定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只是从这样的一个侧面,我们对“三株神话”会有一个更为人文及社会化的考察。
所以,我们说,研究一家中国企业的兴衰,往往应当多考虑非经济的要素。很难说这些企业是被谁击败的,关键在于,企业与整个社会及市场均处在一种不规范的动荡的大气候中。恩格斯说过,“原始积累的每个毛孔都充满了血腥”。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在初创期为了攫取超额利润和加速原始积累的速度,都或多或少地会采取一些非正当乃至不可告人的战术。然而,在企业跃上平台,步上稳定发展之后,企业家则应迅速修正,以更为透明化、规范化的方式来从事企业的经营活动。
一个与此相关的话题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似乎有“道德分裂”的病症,他们往往是旧体制的冲决者,他们对社会的进步、民族的复兴有着一份十分纯朴的信念和责任感。可是,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他们则又往往是经济秩序的破坏者,是一个完全忘却了哪怕是最起码的品格道德的功利主义者。这样的分裂,最终损害了作为一个阶层存在的社会认同。三株集团在其晚期稍稍出现市场危机后,便爆发了大规模的人员逃亡,由此可见,有相当多的三株员工对这家公司缺乏由衷的文化认同和道德归属。
三株的“15大失误”
1996年,三株集团宣布完成销售额80亿元。自此,三株便患上了一种十分典型的“综合紊乱征”。
这种“综合紊乱征”,表现为企业与政府、与传媒、与市场以及内部管理的种种不协调。以“利益共同体”为理念构筑起来的企业与政府的生物链是十分脆弱的,一旦在市场上出现或大或小的动荡,政府必然会以自我保护、规避嫌疑为前提而退出合作;三株与相当部分传媒的关系也是通过高额的广告投放来维系的,如果市场发生波动,广告款项一旦出现拖欠,一些传媒会立即“翻脸不认人”。而在市场方面,由于十多万人、数千个大大小小的指挥部在前线作战,种种夸大功效、无中生有、诋毁对手的事件频频发生,总部到最后已疲于奔命而无可奈何。单在1997年上半年,三株公司就因“虚假广告”等原因而遭到起诉十余起。吴炳新曾明文要求各地“带疗效的广告宣传倒给钱也不能干,我们这样做,等于给别人送炮弹来打我们”。可是,尽管三令五申,却已经无法转变近乎失控的市场局面。
这种综合性、多方位的紊乱并发,其实与三株的经营思想、组织结构及公共关系的理念设定等等均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换而言之,其独特的思想、结构和理念促成了三株的暴发式的增长。可是到了某一阶段,它们又必然会对企业自身造成如此种种的反作用。
在内部管理上,“恐龙结构”所带来的弊端尤为突出。到1997年,三株在地区一级的子公司就多达300多家,县级办事处2210个,乡镇一级的工作站则膨胀到了13500个,直接吸纳就业人员15万以上。
看上去,三株的营销铁流浩浩荡荡,实际上却是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互相扯皮,在下属机构甚至出现一部电话三个人管的怪现象。
三株所崇尚的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造成了种种类似“国有企业病”的症状。为了统一协调全国市场,总部设计了十多种报表,以便及时掌握各个环节的动态。但具体到一个基层办事处,哪来那么多变化需要填,上面要报,下面就造假。在一次总结会上,吴炳新气愤地说:“现在有一种恶劣现象,临时工哄执行经理,执行经理哄经理,经理哄地区经理,最后哄到总部来了。吴炳杰(注:吴炳新的弟弟)到农村去看了看,结果气得中风了,实际情况跟向他汇报的根本是两回事,他在电话中对我说,不得了,尽哄人呀。”
为了避免重蹈巨人、飞龙集团后期资金失控的覆辙,制止日益呈现的官僚主义、贪污和浪费现象,吴炳新可谓想尽办法。他对三株的全国营销网络实现了计算机联网,试图用现代化手段促成总部的“现场管理”。同时,他把三株各级机构的开户行确定为中国银行一家,以便借用金融网络监控资金走向。此外,他还在三株的西方化的组织框架中,注入了中国传统企业管理的某些精髓,诸如“鞍钢宪法”、“三老四严”、“四个一样”的“大庆经验”。
他还建立了山东省第一家民营企业党委,借鉴毛泽东“把支部建在连上”的经验,在每个有党员的基层单位都设立了党支部,总部增设政治工作部,各级政治工作人员主要在部队转业干部中聘请。为反腐倡廉,三株公司一律不准买进口轿车,一律不准配女秘书。吴炳新还多次在企业内部开展“全员洗澡”、“三查三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查、自我查、互相查,反对浪费、反对非组织活动、反对贪污受贿)、“一打五反”(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反贪污,反腐败,反浪费,反非组织活动及反软、懒、散)等活动。然而,尽管吴炳新不断地亡羊补牢,仍未能力挽颓势。1997年,三株的全国销售额出现大幅度滑坡,比上年锐减10个亿。吴炳新在年终大会上做了一个他称之为“刮骨疗毒”的报告,痛陈三株“15大失误”,首度把三株危机曝光于天下。
到这一年年底,在中国企业圈,一个悬念已经幽灵般地浮出了水面,人们都好奇地想看到谜底:谁将是三株“帝国”的终结者?
可是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这位终结者竟会是湖南乡下的一个叫陈伯顺的老汉。
“八瓶三株喝死一条老汉”
陈伯顺一案发生在三株鼎盛的1996年,而其引爆则是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两年后。
1996年6月3日,湖南常德汉寿县的退休老船工陈伯顺在三株“有病治病,无病保健”的广告承诺打动下,花428元买回了10瓶三株口服液。据陈家人介绍,患老年性尿频症的陈老汉服用了两瓶口服液后夜尿减少,饭量增多,但一停用又旧病复发,当服用到三到四瓶时,老汉出现遍体红肿、全身瘙痒的症状,第八瓶服完,陈老汉全身溃烂,流脓流水。6月23日,老汉被送到县医院求诊,医院诊断为“三株药物高蛋白过敏症”。其后,病情不断反复,9月3日死亡。
陈老汉死后,其妻子、儿女一纸诉状把三株告到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案发生时,正值三株口服液红遍全中国,跟其他许许多多与三株有关的诉讼案件一样,它只在湖南当地很小的范围内传播,远远还没有演变成一件全国性的新闻事件。案件的审理,也因种种原因而一拖再拖,几乎要不了了之。可是到了1997年底,案件突然峰回路转,出现了戏剧性的高潮。当年初,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把陈老汉未及服用的两瓶三株口服液送至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作检定,该所最终拿出一份检定号为SJIS970667的报告,称:“未检出双歧杆菌等活菌;豚鼠过敏试验阳性;小鼠安全毒性试验阳性并经病理检查,心、肺、肝、脾、肾和胸腺均有病理改变。该检品为不合格制品。”
据此报告,1998年3月3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三株公司败诉的一审判决,要求三株向死者家属赔偿29.8万元。
到此时,由于各种原因,常德一案已引起了国内媒体的普遍关注。一审判决后,当即有20多家媒体进行了密集的报道,其标题均为《八瓶三株口服液喝死一条老汉》。
这条爆炸性新闻,对于已经处在风雨飘摇中的三株公司无疑是毁灭性的一击。吴炳新承认这是“三株陷入创业以来最困难的时期”。据说,他在得知这一判决后大病20天,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病中他还喃喃道:“我不要求什么,只想给民族做点事,如果不让我做,我就不做了。”
“吃死人”新闻的曝光对一家完全依靠信誉和质量来支撑品牌的保健品公司而言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从当年4月下旬开始,三株的全国销售额急剧下滑,月销售额从数亿元一下子跌到不足1000万元。从4月到7月全部亏损,生产三株口服液的两个工厂全面停产,6000名员工放假回家,口服液的库存积压达2400万瓶,相当于市场价值7亿元。5月,江湖上四处传言,三株已向有关方面申请破产,由于欠下巨额贷款,其申请最终未被批准……
如同一位内功虚弱的“强人”,仅仅遭遇轻轻一击,三株集团便委顿失神,陷入了可怕的“病危期”。昔日那些对三株的作风和做法敢怒不敢言的同行和企业界人士终于找到了发泄的机会,一股前所未见的“墙倒众人推”的怒潮迎面汹汹而来。
1998年6月16日,首届中国企业成功与失败案例综合剖析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一家名不见经传的陕西金花集团的副总裁金迪安突然上台对三株发难。而此时,大病初愈的吴炳新作为代表正端坐台下。
金迪安显然是有备而来。他开口就指斥三株集团是中国保健品市场走向衰落的“罪魁祸首”。
据他调查,三株的营销体系是建立在销售人员给别人回扣基础上的,这给社会带来不好风气的同时,也给自己堵了后路。“因为虽然三株营销体系很大,但这不是强有力的网,而是一个用沙子垒起来的塔,沙子毕竟不牢靠,塔将很快倒掉。”
这位言无禁忌的副总裁还十分生动地用“十天十地”来为三株画了一幅像:声势惊天动地,广告铺天盖地,分公司漫天遍地,市场昏天黑地,经理花天酒地,资金哭天喊地,经济缺天少地,职工怨天怨地,垮台同行欢天喜地,还市场经济蓝天绿地。金迪安最后说:“总裁吴炳新应该痛定思痛,如果不悬崖勒马,就死定了。我奉劝三株老总读一读王朔的小说《过把瘾就死》。”
迄今中国企业界,没有一家企业的领导者以这种不无刻薄、尖锐的语言,面对面地批判另一家知名企业。据亲临剖析会采访的《名牌时报》记者称,金迪安发言时现场掌声最响,笑声不断。由此亦可见,三株在当时确乎已成“众矢之的”。
会后,吴炳新对金迪安的发言表现出罕见的宽容。他发表了一份数百字的、让人读后如坠云雾的《吴炳新告白书》,其中唯一一句让人读懂并完全体现了吴氏经营理念和作风的是告白书的第一句话——“没有利益,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这个企业怎会如此脆弱?”
一家年销售额曾经高达80亿元——迄今中国尚无一家食品饮料或保健品企业超过这一纪录——累计上缴利税18亿元、拥有15万员工的庞大“帝国”就这样轰然崩塌,淡出舞台,竟听不到一声惋惜和同情。
让人更欷歔、慨叹的是,到烟消云散、往事随风散去的1999年4月,突然传出一条新闻:三株公司在汉寿县老汉陈伯顺的官司中二审胜出。
一条来自新华社的新闻稿称: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三株公司董事长、总裁吴炳新日前在此间向新闻界出示了一份盖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章的民事判决书。这一终审判决书说,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陈伯顺死亡与服用三株口服液的因果关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撤销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驳回三位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据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等专业单位提供的检定报告和学术研究结果综合表明,三株口服液是安全无毒、功效确切、质量可靠的高科技产品。
这是一个迟到的“胜出”。对于已经陷入万劫不复深渊的三株公司来说,它除了能够证明自己在陈伯顺一案中的确是清白的之外,已不再能证明什么了。此时,三株的200多个子公司已停业,几乎所有的工作站和办事处全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