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原文
楚庄王之弟春申君①有爱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②,曰:“得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③夫人④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⑤,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⑥,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⑦。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⑧,因自裂其亲身衣之里⑨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⑩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11)。”君怒,而杀甲也。(《奸劫弑臣》)
注释
①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楚庄王,春秋楚国的君主,春秋五霸之一,芈(mǐ米)姓,名旅(一作吕、侣),公元前613年至前591年在位。春申君,楚庄王之弟,与战国时楚国的春申君不是一人,即不是黄歇(但也有人说是同一人)。
②视君而泣:视,通“示”,展示。视君而泣,一边让春申君看,一边流着泪。
③适:顺从,服从。
④夫人:指春申君的正妻。
⑤身故不肖:故,固然。不肖,不贤。身故不肖,我固然不是贤良的人。
⑥若复幸于左右:如果又有人得宠在你的身边。
⑦为弃正妻:为,作“就”解。为弃正妻,就废弃了正妻。
⑧后:后继者,继承人。
⑨亲身衣之里:贴身衣服的里子。
⑩幸:宠幸。
(11)莫大于此矣:没有什么罪过能够再大于此了。
故事大意
楚庄王的弟弟春申君有一位非常让他宠爱的小老婆叫余,他还有一个由他正妻子生的儿子叫甲。这个小老婆为争宠,想叫春申君废弃其正妻,让自己继位。因此,她故意把自己的身子弄伤了,让春申君看,哭着同春申君说:“我能成为您的妾,十分荣幸。即使这样,我若顺从夫人,我就难以更好地侍奉您;若顺从了您,我就难以更好地侍奉夫人。我固然不贤,我实在顺从不了两位主人的需要。与其让我死在夫人那儿,还不如请您赐我死在您的身边。若您赐我死了,假如又有一位被宠幸的人在您的身边,希望您一定要了解我上面所说话的意思,免得被他人笑话。”春申君竟然相信了余的欺诈伎俩,真的把正妻给废弃了。这个小老婆余还想除掉其正妻生的儿子甲,好让自己生的儿子成为春申君的合法继承人。又故意撕裂自己穿的贴身衬衣的里子,一面让春申君看这衬衣,一面哭着说:“我得到您的宠爱已有很长很长时间了,这个情况甲不是不知道,但他今天仍然想调戏我,我与之争,以至于我的贴身内衣的里子被他撕破,如此大逆不道的人,世上是没有的了。”春申君暴怒杀了甲。
读后感
这是一则令人感慨良多的故事。感慨春申君的小老婆余的坏、狠、毒;春申君的结发妻子的怜与哀;春申君正妻儿子甲的冤与悲;春申君的耳不聪,目不明,轻信他人谗言,愚蠢透顶。
春申君的小老婆坏透了。一、把自己装扮成可怜兮兮的样子,向春申君哭诉,说自己一身难事二主(春申君与其妻)的苦,请春申君赐死,使春申君抛弃了结发妻子;二、施诡计,说春申君妻子之子甲调戏她,自己把自己贴身衬衣的里子撕裂,却说成是甲调戏她时被撕裂的,诬害甲,致春申君暴怒,一气杀了亲生儿子甲。
春申君愚蠢透了,对小老婆的诬告不调查,不细究,只凭小老婆的一面之词贸然处理了妻子与儿子,造成冤假错案。春申君完全地被小老婆或色、或媚、或其他迷住了,使自己瞎了眼,聋了耳,成为一个昏庸、可憎的人。
本故事的启示价值是,做人处事,不能只听一家之言,要调查,要研究,要弄清事实真相。
本故事取自韩非的《奸劫弑臣》篇。韩非在本篇的文字中,抨击了“奸邪之臣”、“劫主之臣”、“弑君之臣”,深深地揭露了这些“奸”、“劫”、“弑”们的可卑处、可恨处、可恶处。本故事所说的那春申君之妾所施展的手腕,实际就是在讲那些“奸”、“劫”、“弑”们的可卑、可恨、可恶之所在。
关于这,韩非在讲完本故事后说:“从是观之,父之爱子也,犹(尚且)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相交往)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仅仅)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接着韩非哀叹贤圣们如商鞅之被车裂、吴起之被肢解的可悲处境,他们就是被那些“奸”、“劫”、“弑”们所谗害致“戮”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