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作为交通现象的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不能不重视“亡人”的社会表现。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汉文帝致匈奴单于的外交文书中,说到“亡人不足以益众广地”,“亡人”使匈奴得以“益众”的问题引起了汉家天子的关注,可见“亡人”在当时确实曾经在一定程度上使匈奴控制的人口有所增益。来自汉地的“亡人”往往将先进的文化因素带到了草原大漠,从而推进了草原游牧文明与中原农耕文明的融合。掘井技术的跨民族地区的传播,就是由于这样的条件。《史记·大宛列传》:“闻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汉书·李广利传》:“闻宛城中新得汉人,知穿井。”一说“新得秦人,知穿井”,一说“新得汉人,知穿井”,所说“秦人”、“汉人”,应当都是来自汉地的“亡人”。《汉书·匈奴传上》说:“卫律为单于谋:‘穿井筑城,治楼以藏谷,与秦人守之。汉兵至,无奈我何。’即穿井数百,伐材数千。或曰胡人不能守城,是遗汉粮也,卫律于是止。”对于“与秦人守之”颜师古注:“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匈奴通过汉“亡人”引入的技术,除“穿井”外,还包括“筑城”、“治楼”、“藏谷”等,军事方面,则有“守城”。冶铁技术的传播很可能也通过“亡人”活动这一路径。西汉时期,中原在冶铁技术方面是超过匈奴的。匈奴史研究者指出,匈奴“手工业中最重要的当推冶铁业”,“当时匈奴人的冶铁业可能已经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业部门”,不过,“从许多刀剑的形式酷似汉式的情形看来,不仅反映匈奴人的铁器文化受到汉族文化的很大影响,而且可以推断当时的铁匠大多也是来自中原的汉族匠人。”(林幹:《匈奴史》修订本,7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1月;又《匈奴通史》1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通过匈奴文化遗存的考古学考察,研究者注意到,“漠南匈奴遗存缺少城址和居址的发现,而蒙古和外贝加尔却多有发现,这与西汉中期匈奴帝国政治中心的北移有关,因为失去了中国北方地区这一南下贸易和劫掠的根据地,匈奴才可能不得不建立一些定居的农业、手工业基地,以补充日常生活所需的粮食和用品。而在此之前,当他们力量强大,在长城地带建立王庭的时期,粮食物品的主要来源是汉的进贡、与汉的贸易以及掠夺”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45~46页,********,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匈奴物质文化特征的这一重大变化,还有另一重要因素,即来自汉地的“亡人”在匈奴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
在大漠以北匈奴腹地发现的古城和宫殿建筑遗存,也反映汉文化因素的注入影响了匈奴文化的进程。这些遗迹的文化风格都显示出来自汉地的“亡人”可能参与了设计和建造。外贝加尔的伊沃尔加古城被认为“是专门为从事定居的农业、手工业生产的地位较低的普通生产者建的生产性的城”。“伊沃尔加城的居民是有计划迁入城中的从事定居的农业、手工业的劳动者,居民之间没有明显的登记差别。”(潘玲:《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121页,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12月)居住遗址中发现石炉灶以及利用烟道取暖的设施。考古学者指出:“这类取暖设备显然是从中原地区的土炕学来的。”城中还发现了结构与河南巩县汉代炉址相似的冶铁炉址。陶器的器形和制作方式与汉地相同。又有汉镜及刻有“党”、“仇”、“岁”、“役”等汉字的砺石出土。“种种迹象表明汉代工匠活跃在这座城中。”(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380~381页)1941年发掘的哈卡斯自治共和国阿巴坎西南12公里的中国式宫殿。建筑使用汉式筒瓦、板瓦,有瓦当文字“天子千秋万岁常乐未央”。这种完全为汉式风格的大型宫殿,需用大量工役建筑装修,而且所有材料都需要就地或就近准备,如果没有人数充备、技能熟练的来自汉地的工匠,工程的完成是不可想象的。考察这样的古城遗址和古宫殿遗址,不能忽略“在匈奴中,处于被掳掠或是投降移居状态的中国农耕者”的作用。([苏]吉谢列夫:《蒙古的古代城市》,载《苏联考古学》,1957(2),92页。转见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384、408页)有学者指出,阿巴坎宫殿建筑遗址有“来自”“汉文化”的“文化因素”,并援引俄罗斯学者的意见,注意到“来自中国”的工匠“参加了宫殿的建造”。(潘玲:《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113页。潘书原注:“奇兹拉索夫:《叶尼塞的匈奴宫殿——南西伯利亚的早期国家的问题》,莫斯科,2001年。”)与生产工具有关的生产方式的发现也是重要的。有考古学者分析匈奴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及相关历史记载,“从使用汉人惯用的犁铧和镰刀等农具,以及治楼藏谷使用汉人来看,匈奴的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汉人的影响,农业技术可能是从汉人那里传入,而从事农业生产者大多是汉人”。“匈奴境内当时必定有大批汉人,其生产生活方式仍保留或部分地保留着定居农耕的方式”。这一情形,应当与所谓“逃亡匈奴的汉人数量不少”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388、382、406页。的历史现象联系起来分析。历史事实应大致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没入匈奴的来自中国北方边郡的居民带去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文化传统,对匈奴文化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潘玲:《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89页。。然而,也许不应当把这些北迁的汉地居民们原先的生存地域仅仅限定在“中国北方边郡”。以为“没入匈奴的”只是“来自中国北方边郡的居民”的认识,应是基于匈奴“对外劫略人民”,“对外掳人以补充其人力”的史实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指出,“匈奴的掠夺,无论是对定居农业聚落或是游牧群体,其掳掠对象主要是畜产与人民。因此,一般认为匈奴对中国掠边主要是为了获取农产品,可能并不正确”。“匈奴似乎更需由劫掠中增添、补充牲口及游牧人力。”“匈奴为了维持一支大军,在任何季节随时对汉帝国发动攻击,显然严重影响到游牧人力支配。匈奴解决人力问题可能有两个途径。一是对外掳人以补充其人力;在中国文献记载中,匈奴对外劫掠时常掳人民而去。二是采大集团游牧的方式;这的确可精简人力,但违反游牧经济之分散原则。”(138、147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其中匈奴军“在任何季节随时对汉帝国发动攻击”以及“大集团游牧的方式”的说法还可以商榷,但是指出匈奴注重人力资源掠夺的意见,是正确的。,不过却忽略了汉地“亡人”经过北边主动进入匈奴地方的情形。前引居延汉简中有记录“客民赵闳范翕”与现役军官“俱亡”案例的简文,既称“客民”,应非居延当地人。参见王子今:《居延简及敦煌简所见“客”——汉代西北边地流动人口考察札记》,见《秦汉社会史论考》,239~260页;《汉代“客田”及相关问题》,见《出土文献研究》第7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1月。而前引“习边事”的“郎中侯应”讨论长城防务作用时所谓“亡出”、“亡出塞”、“亡走北出”者,也多有来自汉王朝内地的民众。参见王子今:《论西汉北边“亡人越塞”现象》,见《暨南史学》第5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略论秦汉时期朝鲜“亡人”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2008(1);《汉代北边“亡人”:民族立场与文化表现》,载《南都学坛》,2008(2);《漢代西北邊境關於“亡人”的行政文書》,见《中國古中世史研究》第20輯,冠岳社,2008年8月。这些“亡人”经历的艰难的交通历程,是可以想见的。
秦汉时期“亡人”的交通行为对于文化进步的意义,不仅仅表现于“北边”。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也有“亡人”的历史贡献。参见王子今:《汉代“亡人”“流民”动向与江南地区的经济文化进步》,载《湖南大学学报》,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