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易》一书的结构
《周易》这部书,由上下两篇构成,上篇三十卦,下篇三十四卦,共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共三百八十四爻。其基本结构约包含四项元素,即卦名、卦象、卦辞、爻辞。
卦名,即每一卦的名称。《周易》六十四卦是如何命名的,遵循了什么样的体例,目前尚不十分明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卦名与该卦内容大体一致。从这个角度说,卦名可以说是一卦大义的概括。
卦象,也就是卦爻画,也称卦符。《周易》六十四卦,由六十四个卦符构成。而其中每一个卦符,又均由六个爻画构成。六个爻画,又分别由两种最基本的符号单位“—”、“”构成。其中的“—”被称为阳爻;“”被称为阴爻。以《乾》、《坤》两卦为例:
《乾》卦由六个阳爻构成,这六个阳爻的称谓,由下往上分别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坤》卦由六个阴爻构成,这六个阴爻的称谓,由下往上分别为初六、六二、六三、****、六五、上六。在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第一个爻符和第六个爻符,不称一、六,而称初、上,以表示事物发展的开始与极端。二是凡是阳爻均称九、凡是阴爻均称六,九和六在这里基本上就是阴阳的代名词。当然,为什么称九、六,这与筮法有关,读者可以参看《系辞传》的相关解读。
如前所说,六十四卦中的每一卦均由“—”、“”即阳爻、阴爻两个符号构成。按照数学上的排列组合,三画卦最多有八种排列方式,这就是八卦。六画卦也就是两个三画卦结合在一起又有六十四种排列方式,这就是六十四卦。所以六十四卦中的每一个卦符,又被称为重卦,即八卦两两相重。当然,八卦是如何产生的?八卦与六十四卦的关系怎样?这些都是十分复杂的学术问题,学者间迄今尚无一致的看法。
卦辞,本称彖辞。彖,是断的意思。卦辞系在卦名之后,是对一卦大义的总体说明。如“元亨利贞”四字,即是《乾》卦卦辞。《周易》六十四卦,计有六十四条卦辞。
爻辞,是对该爻爻象对应的吉凶之义所作的说明。《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六十四卦共计三百八十四爻,计有三百八十四条爻辞(如果算上《乾》、《坤》两卦的用爻,计有三百八十六条爻辞)。
《周易》六十四卦,有一个排列顺序,这就是卦序。通行本《周易》六十四卦的排列顺序很耐人寻味,但究竟为什么如此排列,目前尚不清楚。学者们进行了诸多极富启发意义的探讨,但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唐代著名经学家孔颖达曾用“二二相耦,非覆即变”来概括六十四卦卦画排列的特点。所谓“二二相耦”,指六十四卦两两为对,共三十二对,如《乾》、《坤》 为一对,《屯》、《蒙》为一对。所谓“非覆即变”,指对卦的卦画不是颠倒,就是相反。覆是颠倒,变是相反。如 《屯》倒置为《蒙》,《需》倒置为《讼》等等,属于覆。《乾》与《坤》阴阳相反,《颐》与《大过》阴阳相反等等,属于变。《周易》六十四卦共三十二对,其中二十八对为“覆”,四对为“变”。应该说,孔颖达“二二相耦,非覆即变”的概括,基本上反映了《周易》卦序的特征。
为了方便记忆六十四卦的排列顺序,古人编有一首卦序歌:
乾坤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兮履泰否,同人大有谦豫随,蛊临观兮噬嗑贲,剥复无妄大畜颐,大过坎离三十备。
咸恒遁兮及大壮,晋与明夷家人睽,蹇解损益夬姤萃,升困井革鼎震继,艮渐归妹丰旅巽,兑涣节兮中孚至,小过既济兼未济,是为下经三十四。
(二)《周易》一书的编纂体例
《周易》这部书,结构特殊,有符号,有文字,符号与文字之间还有内在的联系,所以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但也并非没有规律可循。这种规律,我们可以谓之《周易》的编纂体例。这种体例非常重要,对于我们理解《周易》很有启发意义。如刚刚说到的卦序的特征,就是明显的例证。这一特征在卦名及卦爻辞中也有反映,如《否》《泰》、《剥》《复》、《蹇》《解》、《损》《益》等卦名,分明具有相反之义。其他如《师》与《比》,《晋》与《明夷》、《家人》与《睽》、《既济》与《未济》等,也“并存相反之义” 参见黄沛荣:《易学乾坤》,《周易卦爻辞释例》一章。杨按:以下讨论《周易》编纂体例的观点均引自该书。。不仅如此,《易》卦既以反对为次,所以爻中也屡见反对同辞之例:
《泰》《否》反对。《泰》卦辞:“小往大来。”《否》卦辞:“大往小来。”
《损》《益》反对。《损》六五即《益》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
《夬》《姤》反对。《夬》九四、《姤》九三皆曰:“臀无肤,其行次且。”
《既济》《未济》反对。《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
卦序反映出的这些特点,虽然在六十四卦中还不十分普遍,但也多多少少透露出了《周易》编纂者的思想及用心。
除卦序外,《周易》六十四卦的名称与卦爻辞之间的关系也颇值得注意。据台湾著名学者黄沛荣教授的统计,六十四卦中,全卦六爻皆嵌有卦名者十四卦:《比》、《履》、《临》、《观》、《贲》、《复》、《明夷》、《蹇》、《困》、《井》、《鼎》、《震》、《艮》、《渐》。全卦有五爻系以卦名者十二卦:《蒙》、《需》、《师》、《谦》、《剥》、《颐》、《咸》、《遁》、《损》、《旅》、《兑》、《涣》。全卦有四爻系以卦名者有十三卦:《同人》、《豫》、《噬嗑》、《无妄》、《坎》、《恒》、《晋》、《家人》、《升》、《归妹》、《丰》、《节》、《小过》。全卦有三爻系以卦名者有六卦:《讼》、《否》、《大壮》、《益》、《萃》、《巽》。有二爻系以卦名者有六卦:《屯》、《随》、《离》、《睽》、《解》、《夬》。有一爻系以卦名者有六卦:《乾》、《大有》、《大过》、《姤》、《中孚》、《未济》。六爻皆不见卦名者,仅《坤》、《小畜》、《泰》、《大畜》、《既济》五卦。黄先生认为:“总括言之,全卦四爻以上系有卦名者四十一卦杨按:包括《蠱》、《革》二卦。,三爻以上者多达四十七卦,总计六十四卦之中,有卦名者共二百四十一爻,此显为卦爻辞编纂者刻意之安排,绝非偶然之现象也。”(黄沛荣:《易学乾坤》,132页。)这的确不能被看做是一种偶然现象,它或许透露出了《易》卦命名的部分根据。
每卦诸爻的取象也很值得关注。通观《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其取象的特点十分鲜明,即自下而上依次取象。如《渐》卦:
初六:鸿渐于干(干,水旁)。
六二:鸿渐于磐(磐即般,水涯堆)。
九三:鸿渐于陆(高平曰陆)。
****:鸿渐于木(木谓陆上之树)。
九五:鸿渐于陵(陵,大阜也,即土山)。
上九:鸿渐于陆(陆乃阿字之误,阿,大陵也)。
其中的“干”、“磐”、“陆”、“木”、“陵”、“陆”,表现出自下而上的特征。又如《咸》卦:
初六:咸其拇(足大趾)。
六二:咸其腓(足肚也)。
九三:咸其股(胫本曰股,即小腿)。
九五:咸其脢(音梅,脊背肉)。
上六:咸其辅颊舌(脸颊)。
这里的“拇”、“腓”、“股”、“脢”、“辅颊舌”等,也表现出自下而上的特征。据黄先生的研究,其他如《乾》、《噬嗑》、《艮》、《同人》等,其取象也都表现出了同样的特征。可见,《周易》的取象与爻位是有着密切关联的,这可能也是《周易》编纂的定则之一。
与此相关,爻辞的用字也往往与爻位相应。例如,初爻位于一卦的最下端,所以多以部位低下之物取象,就人身来说,往往用“趾”、“足”等象;就事物来说,往往用“履”、“尾”、“轮”、“藉”(在下为藉)、“潜”、“浚”(挖深)等象;就地方来说,往往用“井”、“陷”、“谷”、“郊”、“干”、“门”、“户”等象。二爻和五爻,是《易》卦的中爻,所以辞中每系以“中”字,又二爻在中,为初、三所包;五爻在中,为四、上所包,故二五爻又多用“包”字。此外,阴爻居于二五,又多系以“黄”字。又,六爻中以五爻为最尊,所以常系以“天”、“君”、“帝”、“王”、“公”、“大人”等字。其他诸爻也都有着较为明显的用字特点,这是很值得我们关注的。
《周易》本为筮占之书,所以爻中多系有吉凶占断之辞,这些占断之辞也往往与爻位有关。如:“吉字一百二十一见,利字五十一见,咎字九十二见,悔字三十三见,凶字五十三见等。而吉凶悔吝所置之爻位,亦多经过安排,绝非随意为之。大体言之,二、五爻多吉利,初、四爻则吉利少二吝厉多,三、上爻则凶多吉少”(黄沛荣:《易学乾坤》,146页。)。黄先生做了一个统计,结果是:(1)二、五爻吉辞最多,合计占4706%,几达总数之半;其凶辞最少,合计仅占1394%。(2)三爻凶辞最多,上爻次之,三、上合计占623%;三爻吉辞最少,仅占65%。(3)初、四爻凶中求吉类最多,占4454%。我们常常说《周易》尚“中”,这个统计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周易》的编纂体例当不止上述几项,学者们也还在继续探讨之中,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年代久远,有些体例可能已经失传了,这也是我们今天理解《周易》之所以感到困难的主要原因。
(三)《周易》中的断占术语
《周易》作为筮占之书,有自己的一套占问术语,高亨先生称之为“断占之辞”(高亨:《周易古经今注》,56页。),主要包括“悔”、“吝”、“厉”、“咎”、“凶”、“利”、“吉”等。这些术语对于我们理解《周易》也十分重要。
“悔”字,《周易》中出现了33次,表现形式有 “悔”、 “悔有悔”、“有悔”、“无悔”、“悔亡”等,意思为悔恨。如《周易正义》解释说:“悔者,其事已过,意有所追悔之也。”另外,也指小小的“困厄”(高亨:《周易古经今注》,131页。)。
“吝”字在《易经》中出现了20次,表现形式有“吝”、“往吝”、“小吝”、“终吝”、“君子吝”、“贞吝”等。近代易学名家尚秉和先生注《屯》卦六三爻辞“往吝”说:“吝字初见。《说文》口部引作吝,云恨惜也。辵部又引作遴,云行难。愚以为凡言‘往吝’者,宜从‘行难’义;只言‘吝’者,宜从‘恨惜’义。”(尚秉和:《周易尚氏学》,45页。)“行难”就是前行艰难;“恨惜”就是憾惜、遗憾。《周易》中的“吝”字,基本上包含了这两方面的意思。
“厉”字在《周易》中出现了27次,表现形式有“厉”、“有厉”、“贞厉”等。《易传》训“厉”为“危”,即“危险”。《乾》九三:“……厉,无咎。”《文言传》解释说:“……虽危无咎矣。”以“危”释“厉”。此外,其他如《经典释文》、《广雅》等典籍,也均以“危”释“厉”。如《释文》:“厉,力世反,危也。”《广雅·释诂一》:“厉,危也。”说明在《周易》中“厉”就是“危”、危险的意思。
“咎”字,《周易》中出现频率较高,凡98见,表现形式有“为咎”、“匪咎”、“何咎”、“无咎”等。咎的意思是祸殃。高亨先生认为:“《周易》所谓‘咎’,比悔为重,比凶为轻。悔乃较小之困厄,凶乃巨大之祸殃,咎则较轻之灾患也。”(高亨:《周易古经今注》,133页。)
“凶”字,《周易》中出现了56次,意思是凶险、祸殃,其表现形式为“凶”、“征凶”、“终凶”、“有凶”、“贞凶”等。
“利”字,《周易》中出现了178次,意为有利、利于、宜于等。其表现形式为“利”、“无不利”、“无攸利”、“利见大人”、“利涉大川”、“利有攸往”、“利贞”、“利永贞”等。
“吉”字,《易经》中出现频率也很高,超过了一百多次。其意思为“善”,为“得”,为“好”,为“有利”等。主要表现形式有“吉”、“往吉”、“初吉”、“中吉”、“终吉”、“贞吉”、“大吉”等。
《周易》作为一部趋吉避凶之书,透过这些断占之辞,为人指示休咎。但通观《周易》,不难发现,这些断占之辞的背后,其实隐含了丰富的人生智慧。例如“悔”有“悔恨”、“困厄”的意思,但悔恨往往因困厄而起,二者虽小有不同,但对人的警示意义却是一样的。悔是人的自省能力的体现,自省而知过,知过而改过,就是吉。所以,南宋时期的著名理学家朱熹说:“悔自凶而趋吉。”(《周易本义》)在《周易》中,“悔”字虽然出现了33次,但除《乾》上九“亢龙有悔”,《豫》六三“盱豫悔,迟有悔”等少数爻辞系以“有悔”外,其余诸条多清楚地告诉人们,“悔”的结果是“无咎”、“无大咎”、 “吉”、“终吉”、“无悔”、“悔亡”。可见,“悔”是与改过向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又如“吝”字。在《周易》中,虽然“吝”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但爻辞都是通过一个“吝”字提示人们,如此行为会产生不愉快,应及早提防。南宋著明易学家朱震说:“吝者,言当悔而止,护小疵至大害者也。”(《汉上易传》卷七)朱熹也说:“吝自吉而向凶。”所以,《系辞上传》谓之“忧悔吝者存乎介”。“介”,细小。意即忧患小小的过犯,当从细微处着手。
在《易经》卦爻辞中,“厉”提示给人们的是危险。但《易经》提示危险,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正确面对或避开危险。能正确面对或有效避开危险,就可以“虽危无咎矣”(《乾·文言传》)!
“咎”为“灾患”,但在《周易》中,咎字出现98次,却只有一次是“为咎”(即将会造成灾患)。其余则“匪咎”(不是灾患)1次,“何咎”(有什么咎害,即没有咎害)3次,“无咎”93次。所以,虽然《周易》中屡次出现“咎”字,但绝大多数都是以“无咎”而终。当然,“无咎”并非没有条件,条件是“补过”。《系辞上传》说“无咎者,善补过也”,“震无咎者存乎悔”。这说明,《周易》之所谓“咎”,目的是为了提醒人们要因咎而悔,善补其过,以至于无咎,如魏晋时期的著名玄学家王弼所说:“凡言无咎者,本皆有咎也。防得其道,故得无咎也。”(《周易注》)北宋时期的著名哲学家张载也说:“凡言无咎者,必求其始皆有悔,今能改之也。有咎而免者,善震而补也。”(《易说》)可见,在《周易》看来,“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咎”而不自知,“咎”而不思改。相反,如果能够“终日乾乾”,“惧以终始”,则“其要无咎”。
在《易周》卦爻辞中,“凶”大概是最令人生畏的断占之辞了,但通观《周易》,“凶”的产生总是有原因的,《周易》的卦爻辞,正是要帮助人们认识产生“凶”的原因,探寻“避凶”的途径。《系辞上传》中说:“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其以“失”释“凶”,颇耐人寻味。宋人杨万里说:“言动之间,尽善之谓得,尽不善之谓失。” (《诚斋易传》卷十七)清人李光地在《周易折中》卷十三引赵玉泉的话说:“吉即顺理而得之象也;凶即逆理而失之象也。”可见,“失”的含义颇为广泛,并不限于一事一物之失。如果专注于其普遍意义的层面,我们也可以按赵玉泉所说,失即“逆理”。“逆理”即“失道”,也就是违背客观规律,而“失道寡助”,其结果必然是凶险的。所以,在《周易》的爻辞中,“凶”产生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结为一点,就是“失道”。
“利”字作为一个断占语,主要是提示人们应该怎样做,宜于怎样做,怎样做有好处,怎样做没好处。《周易》谈“利”178次之多,说明它十分关心人们的“利益”和“好处”。不过,《周易》之所谓“利”,并不是教人占便宜、讨好处,而是指示正确的方向,趋吉避凶。朱熹在《周易本义》卷一中说:“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于时为秋,于人则为义,而各得其分之和。”也就是说,“利”为“宜”,即物各得宜,和谐不乱,不相乖戾。
《易经》论吉,注重条件,注重吉凶之间的转化,目的也是为了对人有所警示:什么是吉,如何做是吉?凶怎样可以转化为吉?
总之,《周易》这部书中的吉凶休咎之语,内涵都是十分丰富的,切不可仅仅局限于表面的字义,那样会很容易变成算命先生的路数,而使《周易》“趋吉避凶”的理据尽失。孔子早年视《周易》为史巫之流的谈资,不甚看重,晚年苦读《周易》,始发现其中有古之遗教,有德义可观。孔子读《易》的体会是:学《易》可以使人“无大过”。这,也应该成为我们今天学习《周易》的目的、方向和目标!
(四)《易传》及其解经体例
《易传》,是目前所见最早的一部解释《周易》的著作,共计十篇,汉代人称为“十翼”,分别是:《彖传》上、下;《象传》上、下;《文言传》;《系辞传》上、下;《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
《彖传》主要解释卦辞,卦辞本又称“彖辞”,为“彖辞”作传,所以谓之“彖传”。《彖传》共64条,按照六十四卦分为上下经的分法,《彖传》也分为上、下两篇。《象传》又有《大象传》与《小象传》之分:前者每卦一则,仅释卦象与卦名,然后从中引申义理,其理论思维的特征是推天道以明人事。后者每卦六则,重在揭示爻位,以指明该爻所以吉凶之理。《文言传》的命名,古人有多种说法,如以文饰乾坤说、依文言理说等等。孔颖达《周易正义》认为:“《文言》者……以乾、坤其《易》之门户邪,其余诸卦及爻,皆从乾、坤而出,义理深奥,故特作《文言》以开释之。”孔氏的说法颇有道理。《系辞传》,又称《系辞》,分上、下两篇,为《周易》之通论,内容涉及八卦的起源、《周易》的制作、《周易》的性质和作用、占筮的方法,以及孔子解《易》的资料等。《说卦传》是系统地解说八卦的专著。《序卦传》则对六十四卦的排序及排序的根据进行了总的说明。《杂卦传》则打散《序卦传》所揭示的卦序,两两对举,以精要的语言说明卦义。
《易传》作为一部解《易》之作,其解经遵循了一定的体例。兹择其要者,分别论述如下。(本章所论均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56~61页。)
当位说
当位说,是指一卦六爻的位置有固定的属性,二、四、六属于偶数,为阴位;一、三、五属于奇数,为阳位。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易传》称之为当位、正位;反之,则为不当位。一般来说,当位则吉,不当位则凶。在《易传》中,“当位”出现了5次,“位当”出现了2次,“位不当”出现了17次,“正位”出现了5次,“位正当”出现了4次,“虽不当位”出现了4次,“柔得位”出现了3次,“有位”出现了1次,“在位”出现了1次,“居位”出现了1次,“未得位”出现了1次,“未当位”出现了1次,合计出现了45次,可见这种解经的体例是颇受《易传》重视的。这也说明,在《易传》看来,爻辞的吉凶悔吝,与该爻所居爻位是否正当颇有一定的关系。
应位说
应位说,是指一卦六爻,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位置相应。应位之间,若一为阴一为阳,则为有应;反之,若同为阴或同为阳,则为无应。一般来说,有应则吉,无应则凶。《易传》应位说,常用的词语如“上下应”、“刚柔皆应”、“刚柔应”、“中正而应”、“上下敌应”、“刚柔接”、“柔遇刚”等。其中的“敌应”即无应。
承乘说
承乘说是指一卦六爻,其中相近的两爻,在下者对在上者而言为“承”,在上者对在下者而言为“乘”。如果上爻为阳,下爻为阴,则为阴承阳,阳乘阴。如果上爻为阴,下爻为阳,则为阴乘阳,阳承阴。《易传》认为,阴承阳,阳乘阴则顺,顺则吉;反之,阴乘阳,阳承阴则逆,逆则凶。这种承乘关系,《易传》还常常用“比”来解释。
中位说
中位,指位居上下卦之中,如二爻居下卦中位,五爻居上卦中位。《易传》认为,居中象征合乎中道。如果居中而又当位,《易传》视之为既中且正,象征有中正之德,所以吉。
往来说
往来说是指卦中各爻可以上下往来,由上到下为来,由下往上为往。《易传》也常常用这种爻位的变化来说明卦义及卦爻辞的吉凶。
趋时说
《彖传》、《象传》认为,卦象的吉凶,又因所处的时机而不同,如同居中位,不一定都是吉,适时的则吉,违时的则凶。
当然,如果细分,还有一些体例,这里不再一一说明。总之,在《易传》看来,《周易》一书,其卦爻辞与卦爻象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卦爻辞所说的吉凶休咎,都有卦爻象方面的根据;而卦爻象中所蕴含的吉凶休咎之义,又是通过卦爻辞来显示出来的。《易传》的这些体例,应当是有筮法方面的依据的,而且与《周易》编纂的体例也有内在的联系。这一点尚需要学界作出进一步的研究。
(五)易学史上的象数派与义理派
在传统易学中,《易传》的地位相当之高,与《周易》同居经典的位置,《易传》解经的体例,也因此被奉为圭臬,成为人们注解《周易》的范式。而汉代学者出于便于诵习的目的,将原本单行的《易传》七种,编成经传参合本,此举对后世影响很大,两千年来,经学家们以传解经,成为风习。当然,虽说是“以传解经”,也并非完全重复《易传》,而是依照《易传》的路子,探讨、诠释《周易》中的问题。所以,历代易学家,在《易传》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出了许多解经的新体例,易学也因此形成了许多的流派,有所谓“两派六宗”之说:
《左传》所记诸占, 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 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 入于机祥; 再变而为陈、邵, 务穷造化,《易》遂不切民用。王弼尽黜象数, 说以老庄, 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 《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钦定四库全书总目· 经部总叙》卷一)
意思是说,易学发展史上存在着两派观点,即象数派和义理派。象数派易学以汉代古文派易学、京房和焦延寿的易学、陈抟和邵雍的易学为代表,此三者之间有着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义理派易学以王弼以玄理说易之学与胡瑗、程颐以儒理说易之学及李光、杨万里引史说易之学为代表,此三者之间亦有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两派六宗”之说,虽然未必完善准确,但作为对易学史的概括,也基本上是符合史实的。不过,虽细绎谓之“六宗”,而归根结底还是“两派”,象数派着重从阴阳奇偶之数和卦爻象以及八卦所象征的物象,解说《周易》(包括《易传》)的文义;义理派则着重从卦名的意义和卦的性质,靠阐发卦爻象和卦爻辞中的义理来注解经文。两派学说各有侧重,彼此之间有攻驳,也有融合,但都奉《易传》为“正统”。其中,象数派之说来源于《易传》解经体例中的取象说,义理派之说则来源于《易传》解经体例中的取义说。因此,二派之说虽有不同,但就都承认卦爻象与卦爻辞之间存在着逻辑关系,都试图揭示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都通过理解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来建立自己的易学体系、哲学体系而言,又都受到了《易传》的影响而有相通之处。
汉代, 《周易》作为五经之首备受重视,学者解《易》,有三种倾向:一是孟熹、京房的象数易学,一是费直的义理易学,一是谶纬易学(为象数派的歧出,可归为象数派)。其中孟京立于官学,为汉代易学的主流。费直的易学在民间流传,后来为王弼所继承。晋唐时期,易学的研究受到玄学的影响,王弼《周易注》一扫汉易象数之学的烦琐学风,参以老庄,直探玄理。唐孔颖达奉撰《周易正义》,采用王注,使义理易学得到了很好的弘扬。当然,孔颖达并不墨守门户,而是兼取他家,所以其《正义》实际成为汉易向宋易过渡的桥梁。同时,李鼎祚编《周易集解》,汇集汉易系统中象数派的注释,使汉易象数之学的部分材料得以保存。宋代,易学发展进入新阶段,义理之学和象数之学都得到了发展,同时易数学和图书学也蔚为大观。宋易,就其形态说,并不限于两宋,其发展一直延续到清代。
“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易学的研究开始受到西学的影响,易学的发展也开始进入现代阶段,象数、义理的分野已不再成为关注的焦点,比较而言,注重文献史料的钩沉,注重从文化史的角度探讨《周易》卦爻辞中的名物制度,成为这一时期易学研究的亮点。近些年来,随着与《周易》有关的出土文献的大量刊布,易学研究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