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清光开出的条件很简单,只要雁落留下做上一桌云岭家常菜即可。这要求听起来不算过分,可却再一次戳到了雁落的痛处。合着,在他眼里,自己仍是一个小跟班,小佣人,小厨子……
雁落正要严词拒绝,却被清光抢先开了口:“你大可以拒绝,不过别指着让南归来办成这件事。他就是再有能耐,也不过是一介草民,难不成还想跟父母官谈条件?!本官听说,现在驴肉火烧铺门口可是热闹非凡,聚着不少看戏的老少爷们,驴肉王心爱的小毛驴一死,亲如兄弟的二子又被关了起来。
据本官所知,这三四天驴肉王夜里净做噩梦了,早上醒来还咳了好几口浓痰,别说磨刀宰驴,就是握住筷子都费劲。那个叫秋来凤的姑娘给他请了不少大夫,吃了几幅药也不见好转。依本官分析,他这是心病。这几****不也往驴肉火烧铺跑了好几趟嘛,自然比本官更清楚这里面的事儿。
只不过是为本官烧上一顿家常菜,就可以解决猫耳胡同的危机,身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难道连这点举手之劳都办不到?”清光斜着眼睛瞥着雁落,摆出一副莫非你怕了的不屑表情,弄得雁落大为恼火。
他这是赤 裸 裸的挑衅!威胁!侮辱!雁落理智上觉得应该毫不犹豫的拒绝,可她一张口,说的确是:“一言为定,一顿饭,你便把小毛驴让给驴肉王。”
“本官一向言而有信。”清光见目的达成,不由得喜上眉梢:“不过,这顿饭底我吃着舒心才行。”
“好!”雁落朗声答道:“灶房在哪?我这就去准备。”
清光用眼神示意立在一侧的衙役,衙役哈着腰领着雁落去了灶房。
还真是……孩子气的两个人。勒锦之远远望着清光和雁落,苦笑着摇了摇头。清光这个人,表面上耍帅装酷,任性妄为,嘴巴毒的要死,可其实是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少年。比如二子和驴肉王这件事,清光就暗中派衙役守在店铺外面,怕驴肉王想不开抹脖子。他又把出诊的大夫请到了衙门里,细细询问了一番,得知驴肉王的病不在身,而在心的时候,清光迅速想到了医治驴肉王的办法。
‘他们二人兄弟反目,起因是那个姑娘,但真正撕破脸动起手却是因为那头小毛驴。那头小驴既是宠物,又是一种象征,象征着驴肉烧饼铺,象征着二子和驴肉王之间的深情厚谊。现在小驴死了,二子被关进了大牢,驴肉王是急火攻心,才会卧床不起。想要让驴肉王和二子破镜重圆,一方面要查清楚秋姑娘的真正目的以及小毛驴死亡原因,另一方面,是要重新帮助他们二人建立起信任感,而方法就是再找一条相似的小毛驴。’这些话是清光在吃早点的时候对勒锦之说的,乍听起来很荒谬,但若细想想,却也不无道理。
好巧不巧,衙门府里正好有一头瘸腿瞎眼小毛驴,勒锦之本以为清光在二子刑满释放之时会把那头小毛驴送给他,可直到沈承希接走二子,清光都没吐出半句话。勒锦之有些好奇地问清光到底在打什么算盘,清光抿着嘴神秘一笑,那笑容仿佛在告诉勒锦之,等着瞧好戏吧。
原来这好戏,就是调戏雁落……勒锦之只觉哭笑不得,聪明如清光,却也时不常的弄出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傻帽事。雁落之于清光,恰恰应了东坡居士那首‘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但人啊,总是喜欢墨守成规,等清光看清这庐山的真面目,恐怕黄花菜都凉了。身为好友,还是找个机会点拨他一下吧。勒锦之拿定主意便朝着清光走去。
与此同时,雁落正在厨房忙前忙后为清光准备午餐,不知是被手里正在切着的洋葱辣了眼睛,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朦朦胧胧的。有十几年了吧,自己总是在厨房里兜圈子,每天绞尽脑汁思考如何为清光做上一顿美餐。那些过去的事情,恍恍惚惚地出现在脑子里,但又有什么似乎变得不同了,那种滋味很难用语言描绘出来,仿佛有股子既热又酸的东西涌上心头,就像是一碗冒着热气的酸辣粉,吃上一口就能让人鼻涕眼泪一起冒,那种滋味直直地往心窝子和眼眶里戳,弄得雁落有些茫然。
为何会以前喜欢上清光呢?雁落自言自语着。严格来说,在来猫耳胡同之前,雁落只认识三个男人,自己已经过世的爹爹,清光的爹爹和清光。雁落理所当然的喜欢上了和自己同龄的清光,那时候她以为,天下的男人全都和清光一样,桀骜不逊但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温柔。比如,当自己做好了一桌佳肴的时候,清光会冲自己笑笑,虽然那笑容很浅,但对自己来说却是最好的嘉奖。
也许,在爱上清光之前,雁落先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幸福家庭,清光不过是她幻想中必不可少的丈夫。清光的无情,打碎了长久以来支持着雁落活下去的小小信念,让雁落一度以为,天下之大,却无自己容身之地。但好在,老天爷还没有那么狠绝,阴错阳差的来到了猫耳胡同,认识了南归……一想到南归,雁落只觉得心头那股子委屈与酸楚瞬间消失不见了。
南归也不常对自己笑,但他从来就没想过利用自己,更没有瞧不起自己。他就好像是爹爹派来的守护菩萨一样,默默地关心着自己,关心着猫耳胡同里的老老少少。他虽然不善表达,但雁落清楚地知道,南归爱着猫耳胡同,爱着霜叶茶馆,就好像是母鸡照顾小鸡,他尽心尽力地为大家做事,不求回报。
这样的一个男人,扭转了雁落对男人的看法,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些男人,敢担当,有魄力,正直无私。崇拜着南归,仰慕着南归,只要有南归在身边,雁落就感到踏实和安心。每天和南归、季宝、程贝贝在一起工作,让雁落产生了一种名为家的感觉。
如果说以前住在清光家,雁落像是置身于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密闭房子里,只能凭借着一只即将燃尽的蜡烛窥看整个屋子,那么呆在茶馆里,就好像一瞬间天顶打开了,明媚耀眼的阳光‘稀里哗啦’的倾泻进屋内。
清光就像是高高天上的一片浮云,只能远远地望着,踮起脚尖,伸出手却怎么也触摸不到他。雁落突然想起三年前的此时,她像往常一样在店铺里忙乎着,而清光却赖在床上死活不肯起来。中午的时候,她特意跑回家做了一盘清光最爱吃的菠萝咕噜肉,配上鸡腿菇炒饭和虾米油菜汤,饭菜的香味成功地把清光引下了楼。
看着清光狼吞虎咽地吃着自己做的饭菜,那种感觉,曾被雁落命名为幸福。而现在,雁落端着清光最爱吃的几样菜慢慢朝饭厅走去,依旧是菠萝咕噜肉、鸡腿菇炒饭和虾米油菜汤,依旧是他和她,可心中却再也没有那种名为悸动的感觉了。就把这顿饭,当做是和清光之间纠缠多年的了结吧,雁落是带着这样的心情把饭菜放到清光面前的。
清光坐在饭桌旁和勒锦之谈着天,他的眼神飞快地在雁落身上扫过之后,便又扭过头压低声音和勒锦之说了几句俏皮话,惹得勒锦之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起来。
雁落默默地摆好了碗筷,转身就要离开,却听到清光冷声说着:“就这几道菜,根本上不了台面,真是丢了云岭的脸,重做!”
“呃?”雁落诧异地望着清光,这是他平日里最喜欢吃的东西啊……果然,他是故意找茬!雁落咬牙切齿地说道:“大人想吃什么?”
“反正不是这些。”清光嚣张地冲雁落一挑眉:“果然是乡下村妇,只能做出这些乱七八糟的食物。你今天若是伺候不好本官,就休想牵走那头小毛驴。”
雁落毫不示弱地瞪了清光一眼:“小人这就去重做。”说着转身退出了饭厅。
“你这是做什么?”勒锦之微微叹了口气。
“没什么。”清光一边说着一边夹起一块菠萝往嘴里送去。
雁落端着饭菜再度走向饭厅,还未进门,便听到清光和勒锦之的说话声。
“等会儿雁落姑娘来了,你也收敛一下,别再故意为难她。”勒锦之柔声说道。
“锦之,怎么你也替她说话。我就是要故意整她,谁让她敢不告而别,那几天正赶上科考,害得我只能下馆子吃那些大鱼大肉的油腻玩意。”清光的语气有些不善:“她啊,丫鬟的身子丫鬟的命,硬得很,折腾几次反而活得更结实呢。”
雁落愤怒地伸出一只手想要推门进去破口大骂清光,许是太过着急,她脚下被门槛别到了,整个人如脱线风筝一般撞向了大门,只听噼里啪啦几声巨响,清光和勒锦之赶忙起身出来察看。只见一锅冒着热气的西湖牛肉羹洒在了地上,雁落双手抓着门边,两条腿拧成了麻花状。清光的肩膀无意中碰了一下门,谁知好巧不巧,雁落的小拇指被门框夹着了。顿时鲜血顺着门缝流了下来。
勒锦之赶忙走上前去,关切地问道:“雁落姑娘,要不要紧?我这就去叫大夫来。”说着勒锦之要走,却被雁落喊住了:“不,不要紧。”雁落紧皱着眉,一边吸着凉气一边声音哽咽的说道:“不太疼。”
“胡说八道。”清光赶忙从袖子里掏出一帕熏过香的手绢,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雁落被压变形的小拇指,慢慢给她包扎着伤口:“锦之,去让下人取来止血的药。”
勒锦之点点头,十分担心地瞅了雁落一眼才匆匆离去。有句老话说得好,十指连心,就算雁落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来,可泛红的眼眶和不住抽动着的嘴角也能让旁人猜到刚才夹的这一下,着实不轻。
“别忍着了,想哭就哭。”清光低着头一边帮雁落清理着伤口一边闷声说道:“整个指甲盖都掉了,还装什么坚强。”这话咋听起来是在数落雁落,但若细细品品,也不乏关心之意。
只不过,此时的雁落却没那个耐心去感受清光别扭的温情,肉体的疼痛远没有清光那一而再再而三的嘲讽折磨人。眼前这个如花似玉的美男子,是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人,但此时此刻,雁落却觉得他的脸看起来是如此的模糊不清,反而是南归那张冷冰冰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转悠。
勒锦之拿着药,站在不远处有些出神地望着雁落和清光。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清光惊慌失措,就好像是顽劣的孩子因为赌气而把心爱的玩具扔到垃圾桶里,可过了一会又把玩具掏出来抱在怀里,不愿撒手。冥冥之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牵引着他们俩,赌气吵架也好,翻脸瞪眼也罢,但似乎任谁也无法动摇彼此在对方心中的分量。
勒锦之那时候并不知道,比起万年冰山,更容易融化的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心中的那张面孔。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从来都没法用尺子丈量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