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的人以美貌为尊,所以即使你无父无母无依无靠,我的小姐,”王子怜爱地双手捧起董玥的手,“你如此美丽,父王也会倾心。但好在他十分爱我的母后,不会与我争抢你。”
“所以你就是在说,他们厌恶他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丑咯?”董玥的关注点显然和王子不同。她神采奕奕地指着正捧着头巾不肯戴上的付德坤,看来我的审美观还是很正常的,这家伙就是一个十足的丑八怪。
“什么?我丑?王子殿下,如果没有我,玥姑娘可来不了百皇城,也见不到您。”付德坤解释道。
“凭玥姑娘的姿色,她一路走来能够畅通无阻。”
“是啊,谁都知道王子殿下酷爱美人。在我们来到这里的几分钟前,您还抱着另一个。玥姑娘小心了,之后千万不要让别的更美的人入了王子殿下的法眼。”
董玥心欠欠地想,这家伙生气了。对于一个月前还是男人的她来说,在这个繁华的地方和众目睽睽之下,两个男人为了她几乎都抛掉了身份,不管是地痞还是盗贼还是堂堂王子殿下,大眼瞪小眼,总感觉怪怪的。“为了爱而大打出手”,如果他们这样打起来了,地痞铁定不会是王子殿下的对手,他会输在王子殿下的手下,被金甲守卫们拖走,诗人们就会为了一个曾经叫做付德坤的圆桌骑士而写一首诗,主题或许会叫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然后癞蛤蟆和凤凰打了起来,癞蛤蟆被凤凰的光芒刺瞎了双眼,灼烧了全身,然后惨死街头。
“噗嗤——”
我竟然无耻地笑了!董玥赶忙捂住嘴。
“玥姑娘?”王子关切地问道。
“啊?什么事?”
“你在笑什么?”
笑什么?董玥尴尬地抿了抿嘴巴,王子和地痞都呆住了,他们两人的眼里仿佛都只剩下她——当然董玥不会知道,她现在满脑子都在想怎么可能把这么一个低笑点的东西讲出来!确实是低级的笑话,她仅仅是脑补出了王子穿着凤凰裙子,尖叫着歌颂着然后用火焰把趴在地上呱呱叫的付德坤点燃,付德坤浑身都是火地在地上滚来滚去,一边滚一边不停地发出“呱呱呱呱!”的叫声。最后付德坤被烧死了,他光着屁股趴在地上,身上焦黑,这时四周响起了悲戚的音乐,吟游诗人“董玥”出场,对着这一幕作诗,作到一半,忍俊不禁了,笑声回荡久久不息。
事实是她的确忍俊不禁了,还好没有笑出来。她咳嗽一声,正经地说,“亲爱的敬爱的圆桌骑士兼曾经的小偷,付德坤先生……”
付德坤眯起了双眼,他向来搞不懂这个丫头在想什么。不过,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就是她吸引人的地方吧?“不是‘小偷’,是‘盗贼’。小偷是那些躲在暗处偷鸡摸狗像个老鼠一样到处跑的懦夫。”他义正言辞地纠正道。
“盗贼付德坤。”董玥心里哪里管小偷和盗贼的区别!反正都是些拿别人东西不给钱的货色。她转而朝向唐卓,“尊敬的英俊的辰百王子,辰百国王唐清浙之子,唐卓殿下。”
“是。”王子吞口水的声音咕噜一响,他紧张地盯着董玥,目不转睛。在他那如狼似虎的注视下董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赶忙撇过视线,免得王子殿下在对视中兽性大发突然扑过来把她给吃了。我是世界的征服者,董玥看着两个人,不免有些好笑,世界的征服者绝不会朝着一个对她而言蝼蚁般的存在投怀送抱的。你们只是我征服之路上的两颗必定会被碾过的石子,我叫董玥,但也是业林之王。
那么,这副身体里面,究竟董玥更多,还是业林之王?董玥从召集圆桌骑士开始,确切的说,是从被一个叫胡德利的色鬼骑士施了猥琐的魔法从男变成女的那一天开始,她都常常在问自己。自己背负着的名字,是董玥,还是业林王?如果是业林王,那么她为什么要先从江城和董家下手呢?举国一次性屠戮不是更简单吗?——但如果是董玥,那么自己一直以来不惜牺牲所有人的性命都要收集的至强者的灵魂和躯体的行动,又算是什么呢?
董玥的意志,是善良和纯真的体现,它告诫自己不要滥杀无辜。自己的猎物只是那唯独剩下的九个至强者了,与其他人——修女、圆桌骑士、侍女、屠夫等等——都没关系。她应该找一条绝对保守的路线,悄悄地得到至强者的情报,再悄悄地接近至强者。至强者在她面前就和普通人没多大区别,要在接近后杀死他应该不成问题。
但另一个意志,九十亿年沉淀下来的业林王的意志,却催促她赶紧结束这一切。小白兔还等着你去拯救呢,黑狼已经把一切都托付给你了,你还在等什么?
——你要辜负了黑狼么?别忘了你的袍子,董玥。
“还有我的眼睛。”董玥可以把手心变成镜子,可以在镜子内看到自己的眼睛。熟悉的、赤红的、妖艳的如血一般的眼睛,这是她的印记。她在为我修整容貌的时候,特意留下的标记。
“董玥诚心感谢付德坤骑士您的殷勤和关心,还有王子殿下的青睐。”这两个人,会在我的前进的道路上,被碾压成灰烬,“付德坤骑士,你先回去吧。这里是十枚金币,很高兴在陌生的国度里见到了你这样热心的人。”
看着付德坤因为失去了她和得到了金币而一会儿欣喜一会儿颓废的模样,董玥觉得诧异。她清楚这个圆桌骑士是多么倾慕于她的,但正因如此,她才能够看到金币的能量。那是一种不同于魔法的庞大能量,它可以让人从颓败变成兴奋和充满希望,可以让一个失去了所爱的人转而欢喜连天。董玥不懂魔法,同样不懂金币,这东西她想造多少造多少,也并没觉得有多么快乐。她可以把风中的灰尘变成面包和牛排,她可以把任何东西变成任何东西,如果她想,她可以在荒野里凭空造出来一座浮空的城堡,绿树连阴,花草茂盛,有池塘,有花园,城堡的卧室窗外还是最美丽的景致,那里可以有一条河流蜿蜒流过,也可以是成片的森林,万兽在森林中奔跑。如果受了伤,她可以把它无条件地完美修复。至于身体的衰老,年龄的增长,如果她想,她可以随时回到两岁、三岁,或者令人印象深刻的六岁。
她摸了摸自己的胸,柔软,小巧而有弹性——对,她的炼金术唯一不能够踏足的领域,“人体”。她顶多能够更新每个细胞和每根骨头,但不能改变她的容貌和身体,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佩服起那个色鬼骑士了。一个普通的魔法师,竟然能够自己钻研到如此地步,除了发现他心里对他那变态的渴望之外,也不得不感叹其天才的头脑。
“再见,玥姑娘。”事已至此,付德坤也知道不好再说什么。他有了这些钱,几乎可以在百皇城外围的妓院里过完他的余生。但连他自己都惊讶,自己这被人称道“没心没肺”的骑士,换做平常就能够让自己笑岔气的十枚金币,今天静静地躺在手心,冰冷,乏味,但又缺乏将它抛去的勇气。
“再见,付德坤骑士。”
“后会有期,付德坤先生。”王子殿下笑吟吟地道。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带着面前的女孩儿去见自己的父亲了,哦不,父亲可能正在忙着议政,先见见母亲吧,他心里暗自定夺。
“走吧,玥姑娘。我……带你去见一下我的母后,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