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部队管理体制进行了三项重大改变,这无论是对当时的每一位参加者,还是对我军传统的管理模式的改变,都是一次非凡的经历,一场重大的改革。这样一个新事物的出现,使得我军的正规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经济的日益繁荣,为了改变人民军队的现状,经中央批准,在全军部队实行义务兵役制、军衔制、薪金制。
义务兵役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岁至22岁的青年男女,都有服兵役的义务。这彻底改变了部队过去的志愿兵役制,陆、海、空军服役期分别为3、4、5年。部队现有的战士分三年陆续复员回地方。此项制度的改革,对于今天的征兵退伍工作而言,似乎已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在实施之初,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应征入伍的青年到部队服役好说,难办的是那些服役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的老战士,突然离开部队,弯子有些大。他们对部队感情太深了,尤其那些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以及国民党部队“解放”过来的老兵,离队时的难舍难依之情,让人久久不能忘怀。时至1957年秋,最后一批老战士才离队。
实行军衔制,在我军历史上是第一次,搞得相当严格,把军龄、职务、贡献统一衡量,反复讨论,最后决定授衔。当时我任五九二团副团长兼参谋长,被授予少校军衔。一年后,担任代理团长,晋升为中校军衔。在评授军衔的过程中,亦有些不如意的地方,电视剧《亮剑》中李云龙、丁伟、孔捷三人的反应,代表了当时授衔时一些将士的情绪,但还不是全部。更有甚者,有人就不戴肩章,上班时把肩章装在口袋里,时不时地发些牢骚,对谁授衔不满意,就公开地和他比贡献、比资历、比高低,讲怪话、找别扭,给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后来时间久了,这些情绪也就渐渐消散了。事物总是从两个方面去认识,由于军衔高低不同,又促使了一部分人的努力和奋发,很快超过了原来比自己职务高、军衔高的同志。
随着军衔制度的实行,军队干部亦实行了薪金制,我的工资从原来的23元一下子猛增到176元,所以感到特别满足和高兴,决心一定好好工作,作出更大的成绩来报答党和人民的关怀。伴随着部队“三大制度”的改革,部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绝大多数同志都能正确对待,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和学习上。但也有个别干部不知道如何花钱了,整天不是考虑如何干好工作,而是忙于处朋友、找对象,几乎每个星期天都上街和女朋友看电影、下饭馆、逛大街;衬衣一买就是一打,天天换着穿,讲排场,比阔气,在群众中影响很不好,致使他们很快转业回到地方。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大浪滔滔,必卷走流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