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课
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在我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监督国家各项工作、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权利。
公民依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是监督和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春节刚过,《山东青年》杂志开展“我对省长说几句话”的征稿活动。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编辑部收到本省及外地青年的来稿来信2300多件,接待来访120余人次。来信来稿者以极大的热忱和坦率的态度,为推动山东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一名从事经济工作的青年在来信中写出了有关振兴家乡经济的12条建议,情真意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一名青年教师不远千里,赶到编辑部,交出了自己对师范教育体制改革的设想要点。山东省省长对这一活动及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
当你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你就有权向有关的国家机关提出申诉,以澄清事实,阐明观点,提出要求,消除非法侵害。
某企业的干部夏某,就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企业的领导提出了自己的批评和建议,并作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上以议案的形式对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建议,但企业的领导认为夏某是在破坏企业领导的形象,是在无理取闹,并以此为由停止了夏某的工作。为此,夏某和企业领导多次交涉,但毫无结果。夏某认为自己的批评、建议权受到了侵害,于是向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写信进行申诉,该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接到夏某的申诉信后非常重视,派人到该企业进行调查,证明夏某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批评建议权,而提出的批评建议绝大多数是符合事实的,是正确的,于是责令企业领导撤销对夏某的处分决定,恢复其工作,并认真对待夏某的批评、建议。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为了使公民充分地行使对违法、腐败行为的控告、检举权利,我国的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和人大、政府等机关都设立了受理公民举报、来访的机构,有的还专设了公开举报电话。
为了保护申诉、控告、检举人的权利,我国的有关法规规定: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严禁把人民群众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转交给被揭发、控告的单位或本人。对揭发、控告、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处理。
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正当要求,采取官僚主义态度和顶着不办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如果你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意见时,可以用什么方式来表达?
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或失职行为,你有权利怎样去做?
我国的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的?
第2课
公民应依法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利时,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这些权利。
公民在行使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权利时,应以本着对国家、社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不得以行使批评、建议权为名,发泄个人私愤,或进行人身攻击。对于出于个人目的,歪曲事实,夸大其词,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法律不仅不给予保护,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民在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时应采取正当的方式。我国公民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民直接行使,如公民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直接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二是公民可以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来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
在我国,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如公民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来信来访,报刊的“群众来信”、“市民解忧台”等栏目,各种“热线电话”等途径来行使自己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夏天来到了,某居民小区周围的噪声污染越来越严重:路边大排档的叫卖声、个别食客谈笑声、附近建筑工地施工的机器声,经常持续到半夜两三点钟,已经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生活和学习,特别是对于将要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学生来说,更是造成极大的伤害。为此,附近的居民通过广播电台反映了这一噪声扰民问题,广播电台把居民的反映播出后,有关部门立即对这一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查处,使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公民有义务主动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如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控告、检举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失职行为。在控告或检举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更不能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公民在行使控告、检举权时,难免会遭到打击报复,这时,你就要勇于坚持正义,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有关部门举报打击报复行为,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公民申诉、控告、检举时,应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如可以通过口头反映情况,写申诉信、控告信、检举信,拨打举报电话等,向有关的国家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但不得运用散发小报、传单,张贴大小字报,到处宣扬等手段。
公民有权揭发检举违法犯罪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这一规定明确表明,每个公民都有揭发检举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揭发检举是指公民为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向执法机关揭发违法犯罪事实、检举违法犯罪分子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揭发检举既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事实证明,公民积极揭发检举违法犯罪,有利于执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及时制裁违法犯罪分子。
1.公民依法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的主要途径和手段有哪些?
2.面对被控告、检举人的打击报复,公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