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伙儿中的一个就是“小小书屋”女孩的男朋友,另一个是他的合伙人。过去两人曾多次得手,挣了不少钱。
最近义渡交巡警巡逻执勤严格,老百姓也提高了警惕,他们没有了下手的机会,断了财路,已有半年多没拿到一单“生意”了。他俩一合计,这样下去有可能生活来源就断了,决定铤而走险。
这天下午,两小伙打算去城郊碰碰运气,能否在远离高速公路的区县干道找一找停靠鸡毛店的汽车,或者到远离城市的一些郊外小区看看。有些小区,管理不规范,没有保安,汽车却不少,只要踩好点,天黑下来就可动手。半年前,他们就是在一个没有保安的郊外小区弄到一辆面包车。那些偏远地方是没有开通城市公交的。要么走着去,那太辛苦,时间也不赶趟。借车去风险大,会有更多人知道他们的秘密。他们选择叫辆出租车,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小小书屋”那条巷子很少有出租车出入,叫车只能到十字街,那儿南来北往四通八达,人流拥挤,叫车容易。
要坐车的是两个小伙儿,包括“小小书屋”女孩的男朋友。那女孩为了讨男友的欢心,便主动去十字街为两个小伙儿叫了车。
两小伙乘车去了郊外,来到区县干道的一个小区附近让司机把车停了。付车费时,两小伙傻眼了,原本以为对方带了钱,结果都没带。两人翻遍所有的口袋只有二十来块钱,居然付不起车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没招。他们向司机请求欠下这笔车费,回头补上,还说已经记住司机的车牌号了。
司机说:“这不废话吗?你们记住我的汽车牌照有什么鸟用?是你们欠我的钱,又不是我欠你们的钱,你们拍屁股走人,回头我找谁去?”
两小伙见软的不行,便加重了语气说:“没钱就是没钱,你看怎么办?”
司机说:“好办,既然你们说家里有钱,我就把你们拉回去,付了钱再拉你们出来。”
两小伙急了,原本是到城郊来办事的,却又让司机拉回去,到时付双倍的车费不说,再出来还得重新付车费。事情能不能干得成还不知道呢,就是这一去一来相当于坐一趟车付了三份车费,岂不是亏大了?两个小伙坚决不同意。
就这样,一方要就地下车,一方要坚持拉回,双方僵持着,谁也不相。
其实那出租车司机是在拖延时间,寻找机会,等待同伴来帮忙。他知道,目前的处境很危险,要是真干起来,一对俩,他的胜算不大。
这时,两小伙见僵持下去不是个办法,便决定来硬的,一个小伙用肘碰了碰另一小伙,打开车门下了车,另一小伙同时打开另一扇车门夺路而逃。
司机知道,此时打求助电话是没用的,救兵赶来,人早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他顺手提了个榔头,打开车门追了出去。
他一心只想追到两个小伙,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车费。
两个小伙却一心只想逃跑,不被司机追上。
一方在前飞快地跑,另一方在后拼命地追,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双方的距离越缩越短,眼看其中一个小伙就要被司机追上了。
跑在前面的那个没有忘记救助同伴,他顺手捡起一块石头,在路边停了下来,让过同伙,朝追上来的司机头上劈下去。没想到,就这一用力劈,那司机“啊一!”一声大叫,头破血流,身子一软,瘫了下去,再也不动弹了。两个小伙开始还以为司机装死,等了会儿,摸摸鼻子,一点呼吸都没有了,顿时吓呆了。
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要杀人,小偷小摸不算啥呀,就是偷车卖也就算个盗窃罪。这下可好,为了几十块钱的出租车费杀了人。谁都知道,杀人是要抵命的,谁能逃得脱法律的严惩?
他们商量着想打“110”,准备去自首。但一想到背了命案,不杀头也得坐个无期,那终身监禁的牢狱之苦,可不是么好熬的,就没了那个勇气。
他们很快打消了报警自首的念头。
商量逃跑,跑得远远的,人不知、鬼不觉,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从此隐姓埋名,不和家人三亲六戚联系,彻底消失。但很快又觉得这样做也不行,这里摆着一具尸体呢,尸体怎么处理?弃之不管是不行的,埋了是新土,这等于在给公安作指路标。他俩绞尽脑汁,反复提出了许多个方案进行比较,都被一一否定。最后选定毁尸灭迹,砸出租车卖废铁,这样可以掐断线索,让这台车、这个司机永远销声匿迹。
他们认为这个方案既稳妥又好操作,是一个最为万全的方案。到后来,他俩自我安慰,原本就是出来偷车的,毁尸砸车就是结果嘛,为啥早没这样想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车不是已经到手了吗,还急个球哇?
毁是两人可的案,是的方案。想到这里,两人紧张的心里开始平和了许多,甚至还有些志得。
于是两人互为帮手,把那司机的尸体拖进深深的草丛之中藏起来,等天黑之后再转移到没人的地方销毁,然后尽量地用树枝打扫了现场,让人不能发现这里有杀人的痕迹。刚刚藏上,人还没有离开,又觉不妥,认为还是把尸体放进后备箱随人走比较保险,于是又把尸体抬出来,放进车的后备箱。
他俩拿掉了出租车的“顶子”,就是那个车顶上的出租车标志“TAXI”,然后拿出提包里的另外一个车牌照,换掉出租车的牌照,这才开车出了省干道,在就近的一个互通道口上了高速公路。
一路上他们怀着侥幸心理,暗自盘算,认为即便出租车公司与司机联系不上报了警,警察也无法查找,因为车牌照是真的,是从别的车上撬下来的,车也是真的,只不过车与牌的户口不符而已。他们携带的这种牌照就是用来偷车的,当然,如果偷到那些有车载卫星定位器的车辆时,还必须首先弄掉定位器,不然那东西就会像鱼腥遇到猫一样,把警察引来。
另一个小伙开着车,“小小书屋”女孩的男朋友坐在副驾驶位置。突然,“男朋友”要求停车。开车的小伙儿虽然莫名其妙,还是乖乖地把车了。
“男朋友”说:“操作台前出租公司的监督电话和司机的工牌很扎眼,看到就犯瘾,心里不舒服,应该把它弄掉。”
另一小伙说:“这好办,一会到有水田的地方用稀泥把监督电话糊上。”说完,一把扯掉工牌,打开车门下去,在路边找了块石头,砸碎架子,取出工号,几下撕得粉碎,在路基下刨了些泥土把碎纸片埋了。
他想的是一不做二不休,这样就可以做得天衣无缝了。
在这个区的公安分局里面,社会滓们最畏惧的就是罗莎。小混混们常聚在一起评价罗莎说,刑警支队那个娘们探长,别看她样儿漂亮,其实面善心狠,眼睛像鹰一样尖,鼻子像狗一样灵,稍有点风吹草动,她就会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只要露点尾巴,就会栽到她手里。他们俩之所以大半年不做业务,就是因为罗莎经常骑着自行车到处乱晃。
今天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并且,据“小小书屋”的女孩送出的“情报”,他们拦车出城的事,罗莎已经有所察觉,肯定会露焰。与其栽到她手里,被动送死,不如先下手为强,主动出击。
他俩一商量,趁罗莎还没有完全掌握他们确凿的犯罪事实之前,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先下手把她做了。他们平时就注意掌握罗莎的工作规律,每天上下班的行走路线是从家里出来到单位,或者从单位下班回家,十字街是必经之路。但十字街是交通繁华地段,四个方向都布置有摄像头,不敢下手。
“男朋友”想了想说:“把下手的顺序颠倒一下就行了。”
于是决定先毁摄像头,再做罗莎。
他俩把车开回城里,先回家整了点钱,再去加油站加满油,然后把车开到离十字街大约150米左右的新街口停下。“小小书屋”女孩的男朋友假借修理地下管道,搬开井盖,一头钻进下水道。
现在城市建设提高了档次,下水道建得比较宽大,里面猫着腰可以走人。
他顺着下水道来到十字街的管道井,从下井到这里正好一个街口。原以为下面一大把管网不好找摄像头的电源线,会耽误很长时间,不料,每一个管、每一根线上面都印有它们各自的名字和作用。“男朋友”用一把钳子就将靠右侧的一根摄像头的电源线剪断了,为了造成假象,又用牙使劲咬了咬线的两个端头。
后的车走时是下班高峰,人来车往,但是谁也没来过问他们。这应了一句话:“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他们把车开到一个既看得到区公安分局大门,又不被人注意的地方守株待兔。
人们陆陆续续出了门,几乎所有的人都下班好些时候了,还不见罗莎出大门。又过了一会儿,还不见人影,他俩估计罗莎今天可能没到单位,准备撤离。“男朋友”觉得罗莎不除是个隐患,心里不会踏实,建议再等一会儿,想出了对付的办法后再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另一小伙没有耐心了,一定要撤。“男朋友”说还没想出稳妥的办法,再给点时间,让他再想一想。正当两人举棋不定的时候,罗莎骑着自行车从公安分局的大门出来了。他俩一阵激动,认为是“老天爷相助,罗莎之命该绝”,于是尾随而行,就有了前边的罗莎被撞的事情。
撞翻了罗莎,一切万事大吉,两小伙飙车出城,开着挂假牌照的车在区县干道绕了一圈才上了高速公路,然后漫无目的地向前行驶,幸好这车的油加得充足,再跑二百公里也不成问题。
他们一边行驶,一边商量下一步怎么办,尸体该怎么销毁,是深埋,丢河潭、鱼塘、水库,还是焚烧?至少要先处理掉尸体,然后才能处理赃车。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处理尸体比较合适呢?天完全黑下来了,他们的商量也逐渐有了结果:
尸体不能埋,因为要挖很深很深的坑,那样做很费劲。如果挖浅了,会被野狗或狐狸之类的动物掏出来,岂不是不打自招?况且要挖坑,必须得去准备锄头、铁锹之类的工具,这也是一个很容易暴露目标的事情。借是不行的,借在荒郊野外没有口词,很容易引起农民的怀疑,偷也会给警方留下线索。就算没有以上那些原因,深埋也不可取。试想,平白无故地冒出一堆新土,这不是在昭告警察“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沉水也不行,即便你用绳索捆上石板,时间稍长尸体就容易浮上水面。水是世界上第一工手,是无所不能的,任何东西在水面前都显得无能为力。电视里不是经常报道吗,警察发现案情,多数与水有关。
他们想来想去,还是用焚烧的办法最为可取。一是省力,浇上些汽油,划根火柴,很快就能燃烧起来二是比较保险,尸体烧完就一堆灰,即使有人发现,也会以为是一群驴友野餐时烧烤食物留下的。
现在城里人有个说法,“请人吃饭不如请人流汗”,人们对保持身体的健康看得非常重要,所以便有了群户外活动参与者,叫做驴友。
“驴友”是一种对参加户外运动的自助旅行爱好者的称呼,来源于“旅”友和“绿”友的谐音。其中,“绿”是指环保,开展不污染环境的户外运动。
驴友特指的“爱好者”,是指人,而不是旅游本身。“驴友”也是一种自称、尊称对方的一个词,因为驴子能驮能背,吃苦耐劳,所以,也常被爱好者作为自豪的资本之一。
驴友主要是徒步或骑自行车的旅游者。他她们自带帐篷、厨具以及各种野外生存工具。往往能够发现一些别人没有去过或者很少去过的美丽景区。但在路途中往往也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或突发事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户外运动越来越受欢迎,近几年这种旅游方式流行于社会的各个阶层。C市的大山大川大沟大壑、四川西部、云南、西藏一带已经成为驴友的乐园。
一般旅游与驴友户外运动是有差别的,一般旅游出门是以旅游方式享乐的活动,交了钱让别人为你安排一切,不用担心吃、喝、拉、撒、睡,放心享受旅游的乐趣就可以了。而驴友通常是自己计划安排衣、食、住、行,以体验大自然为目的,自备各种必需的生存用品,是一种更为自由、独立的旅行方式。精神层面上也有差别,正如一位网友所讲:在旅途中,你会看到,驴友身着朴实衣着,背负大背包、摄影包,入乡随俗,低调地与当地人打交道,他们能获得更多的感受,旅行结束后,他们又是以独特的视角把沿途记录的所见所闻,用相机、文字等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通过这些载体,你能感受到他们不同的心灵和人生。
另一小伙说:“焚尸还有个好处,如果运气好,明天遇上下大雨,冲它个一干二净、彻彻底底,或有泥石流滚滚下山,连着石头带着泥巴,埋它个严严实实,可确保万无一失。”“小小书屋”女孩的男朋友同意焚尸,但不同意用汽油焚尸,甚至不同意用油,如煤油、柴油都不行。这就让另一小伙费解了,不用油怎么能点燃呢?怎么能把尸体烧成灰呢?这不是睁大眼睛说瞎话嘛。“男朋友”自有他的道理。
他说:“汽油烧最简单,轿车油箱里就有,但是那玩意儿太张扬,弄不好会来个浓烟滚滚,火气冲天,方圆几十里的地方都能看得见,‘烽火戏诸侯’,不等我们逃走,早把警察引来了。”
另一小伙犯难了:“不用油烧又用什么烧呢?”
“男朋友”说:“用酒精,同样能达到汽油的效果,而且还不张扬,酒精烧只有阴火没有明火。”
另一小伙马上说:“我们马上到医院去偷或者买!”话只说了一半又觉得不对,话锋一‘转,说:“不过,医院人多,也是一粧风险活儿。”
“男朋友”说:“用不着上医院找酒精,可以用酒代替,随便找个路边餐馆,买二斤高度老白干就解决问题,还不会显山露水,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确实是个好点子,另一小伙高兴了,心中的石头算是沉了底。暗自佩服“男朋友”有智慧。
至于焚烧的地点就没那么复杂了。C市高速公路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旁边有许多茂密的森林,几乎没有人烟。
这两小伙把车开进一个邻近的“互通”下道口,在县干道旁的路边餐馆吃了晚饭,一边天南海北地神聊,一边慢悠悠地喝酒,悠闲地打发时间。一直到餐馆打烊,才买了两瓶60度“老白干”,上车后又回到高速路上,直到月黑风轻之时也没找到随时可能会发生泥石流的地方,只好在一块很大的漂石板上作案后,溜之大吉。
接下来就是处理那辆车。
他们原本不想把车当废铁卖给地下炼钢厂,因为那车的成色还很新,当废铁卖不划算,想把它藏起来,等风声过了,拿到二手车市场,没准还会卖个好价钱,就是按一般旧车出手也比卖废铁强几倍。“男朋友”却主张尽快处理,说“夜长梦多”,不要太贪,要学会放弃,谁都不可能把好事占完,还说这就是什么“变戏法”。
“男朋友”说:“不能目光短浅只看眼前,要看得长远些,留下这辆车会不会成为公安的一个线索或者祸根,如果是祸根,一定会鸡飞蛋打,稀泥巴擦屁股,倒夹一坨。与其那样,还不如尽快擦屁股,干干净净上路,比什么都强。”所以他们才将那车卖给了地下炼钢厂,也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怕露出尾巴嘛。谁知,人算不如天算,罗莎命大,不仅没有被除掉,反而还真的栽到了她的手里。
经过这番折腾,真相大白于天下。
这档子事虽然与“第一美”血案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子事。但驾车撞人肇事,抢劫杀人,焚尸灭迹,也是罪孽深重,触犯法律,造成故意杀人罪。罗莎算是搂草打兔子,顺带破了一宗刑事案,也算奇功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