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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年华无效(5)

深深

文/沈佳英

她能想到的唯一慰藉,是假装这苦涩的生活本身,是一场梦。

——卡特《爱》

她坐在水泥台阶上,把脸深深埋在了两只手里,十月里的黄昏,晚风把她的灰色衬衫吹得好单薄。我觉得她是想起了一些往事,因为有时候,当人们的谈论无意间触及到我心里那些想忘又没有忘记的事,我就会深吸一口气,用双手捂住了脸。我知道那种时候我是在忍受一种悲凉。那是在热闹的人群中与过去的短暂碰面,我抬起头一样能够做出热闹的笑容。但是她的样子,她明显是在沉溺了。

我原本应该经过她,继续往东走,我是要去食堂打饭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停了下来,我走近她,在她旁边坐了下来。道路两旁种着两排银杏,树叶正在慢慢变黄,我看着看着,就有点出神。她的声音有点粗哑地击碎了空气,和窸窣的风声一起飘进我的耳朵:“你是来看他们打球的?”

她的眼神指向操场上围着球奔跑的男生,我笑了笑问她,“你呢?”她望着空气中一个虚无的方向,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然后她转过头说:“我叫沈延初。”我看到她头发末端那一截染成了淡淡的黄色,它们有些任性地摩擦着她的脸。

我说:我叫祈乡。

我是祈乡。这是我大学的第三年。我有时候觉得生命好安静,每天起床,听课,参加以寝室为单位的集体活动,如果没有失眠的话,一天就这样完结了。从寝室去学院楼的那条路,离林苑水果店很近的一处路面上,被人用白色修正液涂写着脏字,这是离开寝室的必经之路,每天我与它打好多次照面。当新的一天开始的时候,我一低头,就看到了它。每一天是静静的轮回。

有时候清晨醒来会觉得无望,心脏紧紧地皱成了一团,我感觉胸膛变得好空旷。没有人住,也没有事去填充它。那些夜晚在胸腔里鼓荡的忧愁,抱着被子可以咀嚼成眼泪。“枕上十年事,江南二老忧,都到心头。”一夜一夜,它们变成呼啸在我躯体里的风。可是当又一天来临,我抱着空白的理想,和触摸不及的爱人,无法说服自己去迎接。

何录闽说,那只是有时候。我看着短信笑了笑,扔下手机,去倒了一杯水喝。抬头的时候看到饮水机上方贴着的玛丽莲·梦露的画像。梦露靠着一处高楼的栏杆,往下看着车流,娇憨,忧愁的一张脸。

我把水喝完,回复他说:梦露逝世五十年了。他回了一个“哎”。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想我和何录闽之间是不是爱情。不然,我会对自己说,不然那些费尽心机制造出来的错觉是为了什么呢。那些讲至凌晨的电话,早早用完的套餐里的短信,那些来来往往的看望。

可是,终究是太少了。

第一次去何录闽的学校,我问他,找什么理由好呢。他说他们学校的向日葵开了一大片。我说好吧,那我来看向日葵。两个人在电话里大笑。

我们的学校隔的其实并不远,途中不过两个多小时,只不过转车麻烦了些。当初填好志愿,他在地图上圈出我们各自的学校,划了一条线连了起来,算出距离,然后在电脑上发给我。我不明白他此举为何,当初说好要一起北上,最后谁也走不成。但是既然没有心要报在一起,这样又有什么意思呢。那天他在车站接我,一年未见的他还是穿着白色汗衫与运动裤子,那副随意的样子让我觉得,他不会为了谁改变什么。可是这副随意里的某种刻意,让我觉得有些寒心。

我们一起坐上去他学校的公交,是在末尾一排。我问他看过霍夫曼的《毕业生》么,随即想起来他看过的,那年元旦舞会他唱的歌就是《The Sound Of Silence》。那时他真瘦,在台上抱着吉他就像风光无限的少年。他的眼神往我和叶之行这边扫过来,脸上的表情随意而骄傲。那都是少年时候的事了。

我记得有一阵子我疯狂迷恋达斯订·霍夫曼,夜晚躲在被窝里和叶之行一起看《克莱默夫妇》,我不停不停地流眼泪,少年叶之行用手抹去我的泪水,她会轻声问我,怎么了。我无法忘怀曾被人这样温柔对待,虽然我知道,我哭的原因,叶之行大概并不会懂。

记忆从那么早的地方就已经开始了,我都以为我已经忘记。何录闽脸上露出我看不懂的笑容,没有回答我。

我一一走过他生活了一年多的地方。那些我陌生的他看倦了的建筑,那个他惯常钓鱼的位置,那些我一无所知的他打招呼的脸孔,那些他和她一起坐过的草坪。

那天他带我去他们学校的一个破败寺庙,那也实在难怪是无人问津了,一路的枯枝败叶树枝横生,还要爬陡坡,根本没有一条好好供人行走的路。我望着那个陡峭的横截面,犹犹豫豫地不敢爬。他伸出手拉我,最后总算扭扭捏捏的上去了。

庙里只供着一尊大佛和观音罗汉,已经落满了灰,旁边靠墙的桌子上堆了许多佛籍。他说平时这里有信佛的学生来照看的,但看来已经很久不来了。我们翻着桌子上那些书,他忽然轻轻哼一首歌,那字句柔软得好像承诺。但是我心里却在想,当时他带着她到这里来,只怕也是这样唱起:“风再大又怎样,你有了我……”

但是我好想爱他,我想要是我能爱何录闽该多好啊。哪怕当年我与叶之行无人相证的飞蛾扑火,聪明如他曾模模糊糊地看穿过。哪怕他和叶之行还保持着若有似无的联系。但是这些都可以忘记啊,往后的人生还那么长。

我想要是我们能好好地彼此相爱就好了。我就不必害怕一个人面对这空荡荡的人生了。那样我就可以把呼啸在我心里的那股风讲给他听。

有好多时候我都以为到了最后,当我们都各自跳进过生活花枝招展的陷阱,当我们心上都长满了触目惊心的结痂,我总是以为到了最后我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那样一败涂地地对他说:你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呀,你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吃了这么多苦呀。

我以为我们会带着两颗苍老的心走到一起,用余生把那些伤疤抚平,用余生学会对彼此妥协,我会陪他钓鱼,他会为我读诗,我们什么都不要地在河边一坐就是一上午,我们什么都不要地去看望那些金黄色的稻田。

他像是我触手可及的远方。像是生活承诺我的美好糖果。我一等再等,收集满所有的心动,就要去妥协。你知道的,一般在“我以为”后面,总会出现深刻相悖的结果,那是生活的恶作剧。我相信,生活是个爱开玩笑的家伙,就像少年时的何录闽一样,只不过,它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大能力,它的玩笑搁在我们身上,就叫宿命。

我终于知道自己的宿命,是在那个十月末的黄昏。我撞见沈延初的眼睛时终于能够俯首认罪。仅仅一眼就粉碎了所有的“我以为”。我并没有害怕,心里仿佛有一块石头落地,撞击出重重的回声。

那一刻我想起的是叶之行的脸,那大概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她,从回忆里款款向我走来,还是少年时的那张脸。原来我这样,并不是因为你。我曾以为我的悲哀不过是恰好爱的是你,我以为忍受了你离去的痛苦之后我只需借着岁月把你忘记。可是原来啊,原来我永远无法像你那样投入俗世的安宁。好像是突然之间,关于叶之行的一切随风而过。我知道我再也不会梦见她了,我知道往后清晨在陌生旅馆的床铺上醒来,我再也不会睁开眼睛就想起她曾在我床头放的红色月季。

我总算能够告别,只不过从此承受另一种无望。

日子进入深秋,我第三次看尽道路两旁的高大银杏纷纷掉落枝叶,枯黄树叶推满了两边泥土。那派萧瑟凄凉得好美。天气越来越冷,天色黑得越来越快。我坐在窗边的时候能看到深蓝色的天空越来越浓郁,那如同永恒般一望无际的深蓝色,令人叹息。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天色就要完全漆黑,我知道冬天就要来了。还要熬过很多个冬天,我知道,总会熬得过的。我知道我知道,但是南方浸入骨髓的湿冷寒气,二十年了,我还没有习惯。

父亲在电话里说:“一层秋雨一层凉,早晚要多穿衣服。父亲说完这句话,就不知道再说什么了。我说好,我知道了。我想我该问问他母亲的情况,但是他永远只会说,还是那个样子,你不要太担心。母亲在一步步往幼儿走,我知道这种病恶化的速度会超过所有人的想象,我明白父亲是在说谎。但我只是说,那就好。

和父亲讲电话的时候,天正下雨了。图书馆门口挤满了人,都是愁眉苦脸的神色,都是被这场雨拦住了。

幸好今天是带了伞,撑开伞走了几级台阶,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沈延初站在台阶的尽头搓着手,她上身只一件红色格子衬衫,摆脚被风吹得起伏。

我走过去,才看到她塞着耳机,白色的耳线让她显得对这场雨有点漠然。

我说:“你要到哪?我撑你过去吧。”

她摘下耳机,惊喜地冲我笑了笑。

路上她分给我一只耳机,听到下一首,是陈奕迅在唱“拦路雨偏似雪花,饮泣的你冻吗”。我撑着伞,心脏里凄瑟弥漫,我望了她一眼,不自觉地说:“你冷么。”

沈延初缩缩肩膀,笑道:“冻死了,没想到冬天来得那么快。”她望了望走在我们前面的人,又说:“我还没准备好呢,都已经准备好了么。”

我看着路上行人来往,都是步履匆匆,神情暗淡。我说:“你看一个个垂头丧气地,都不喜欢冬天吧。”

她“嗯”了一声,又补充说:“不过我在夏天一样不喜欢夏天。”于是都笑了。

原来我们住在同一幢寝室楼里。原来她住的城市就在我上游。原来她是读艺术设计专业的。知道了这些。我想知道更多,又怕知道更多。

未得到的,从未怕失去。可是远远人群里看见她,我心里那股密集的海浪就开始拍打,痛苦像海浪一样,结结实实地撞击着胸腔。愈靠近她,我愈感到更多凄凉。我生命如此。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天下多少事情,都是这样的。不该再问为什么。

命运结结实实,除了承受毫无办法。所有用“不可能”标注的绝望,原本都可以有善意的解答。是命运在这里打了结。它原本可以不这么做的,它完全可以是另一种安排。但是我说过了,命运是结结实实的,它倔强地过了头,随随便便就搭上了那么多人生。

好长一段时间手机一直空空落落,除了室友的几个电话短信和社团成员的一些无聊群发,没有更多人想起我。我忽然记起,我和何录闽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联络了。我甚至都没有想起过他,恐怕在他那里,也是一样的。彼此都没有心,真是毫无办法。可是有时候,我又有些盼望,那个我幻想过的,世俗的平淡梦想,像是心里的一处退防。

偶尔当手机亮起屏幕,我会以为会是他的一条没有缘由的短信,他会问我的那条金鱼是否活着,会问我这里下个礼拜的天气。他从来不会问我过得好不好,好像他消失的这一个多月是理所当然的。

那天正在图书馆赶一个选修课的论文,手机屏幕突然亮起来,我看着屏幕上那个名字,心里陡然震动。屏幕上跳动着的,是“沈延初”三个字。我迟疑了一会儿,才跑到外面去接。 她开口即兴味盎然地说:“我都听上隐了,我也是张国荣的歌迷呢。”

我“啊”了一声,才意识到她说的是我的手机铃声,是哥哥的《怪你过分美丽》。原来她是要找我写一个英语剧本,是他们口语老师要求拍一个十分钟的微电影。我口气为难,虽说是英文专业,但一直学的马马虎虎,写篇文章都漏洞百出,况谈剧本啊。沈延初连忙说:“剧本要求不高,其实走点搞笑路线就行,外教都喜欢这样。”

我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面对别人的拜托我在来不及思考的时候,总是先答应下来。我总不忍心让别人失望,我不知道这样给了他们希望以后,就会带来更多失望。

因为时间要求很急,当天晚上就熬夜写了出来,即便是写得潦草,也弄到了凌晨,合上电脑就沉沉睡去,只觉得梦境无限安稳。

第二天去看他们拍戏。沈延初一身牛仔打扮,牛仔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白色坎肩,背上背着一个牛仔帽子,手里一把黑色长柄伞,大概是当做剑用的,嘴上还贴了纸画的两撇八字胡。她演的该是那个英雄救美的公子,尽管还扎着马尾辫,她那副打扮真是英气逼人。

地上散乱放着晾衣杆,扫帚,畚箕等道具,我想都是用作武器的。因为他们轮到的是“Action movie”,我只不过编了个“抢匪戏耍民女,又英雄救美”的俗套剧情,台词很少,多半是在打斗。

那天下来,我们一行人都对电影人一致改观膜拜,没想到要剪出十分钟的视频,竟然拍了整整一天都不够。我没想到沈延初的脾气竟那么好,七八个人一起拍难免都有各自观点,会有些摩擦,前半部分没她的戏,一直就是她在拍,谁的意见她都是“好好好”“那好的么”。于是尽管一遍遍地卡,又一次次重复“Action”,大家尽管疲惫但都挺开心的,况且真是在走搞笑路线,拍的过程中先把自己娱乐了。

沈延初的那几场戏真够好看,那三个绑匪基本沦为陪衬,她招招式式竟如训练过一般,那一脚踢掉对方手中晾衣杆的动作,真是帅气得让人目瞪口呆。晚上大家一起吃饭,我们才知道她少时真是练过跆拳道的,“绑匪们”立即都露出“大难不死,劫后余生”的表情……

那天晚上几个人在沈延初寝室里剪视频,用的那个软件我说不上名,反正复杂得很。因为是武打片,我们拍的都是些片段,上百个片段累计在那里,要合起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那天剪辑过程却无比欢乐。大家的鬼点子好点子纷纷出来,一路往搞笑路子走,一些难以接上的画面加些字幕与特效效果竟然特别好。比如打太极那段第一天拍的时候天快黑了,第二次又是在早上拍,剪在一起明显要露陷,这时竟然有位神人想出来加上字幕“One night past”,众人皆乐了。

剪到后来人越来越少了,最后剩下我和沈延初两个人,寝室里有人睡了,我们看着在自己手里变得越来越有喜感的视频只好捂着嘴笑得前扑后仰。终于完成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我们最后看了一遍完成的作品,都是忍不住的笑意。我的寝室在沈延初下面一层楼,她送我下去,在楼梯口她突然拥抱我,在我耳边说:“祈乡,真是太谢谢你了。”

她的气息灌入我的脖颈,随即就消散了。我走在那条长长的楼道上,甜蜜和苦涩混合在一起。我问自己,要多久才能遗忘。我想起陈奕迅唱过的歌:但你我至少往后,成为了密友。我心里在想:若你我往后,能成为密友。

偶尔在路上我能碰见沈延初,就彼此点头打个招呼。

“嗨,祈乡。”她望着我,脸上露出明朗的笑容,就像这日渐明朗的冬日天气,雨已经不下了。

我伸出一只手挥了挥:“嗨。”

我不知道为什么前面几次遇见她时她总是一个人,因为后来每次见她,总能看到她旁边还有另一个女生。这个女生我见过,是在一门选修课上,有几次我们的座位挨在一起,我注意到她是因为每次上课她不是在埋首画图,就是在底下翻着摄影集子。她比沈延初高一点,穿戴和沈延初一样随意而单薄,可是谁都看得出来,那种随意是精致的。一如她们的脸孔。

我诧异这样漂亮的女子周围竟然没有环绕男生。她们几乎是形影不离,也会像平常三三两两走在一起的女生一样牵手,打闹。她们的头发末端都是淡淡的黄色,就像她们不断更换的帆布包,每次都是一样的款式。我有时候觉得她们像两株干干净净的植物,轻轻松松地把周边的空气隔绝了开来。我会觉得无法走进,我想是不是男生们也会这样想,因为她们走在一起,竟令人赏心悦目。

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我知道我该懂得观望美景,这样很好。只是胸腔里的那股波浪依旧会拍打,我依然想用密集形容它们,它们找不到出路。

冬天真的来了。因为平时睡得晚,早上总是很贪睡,这天早上被早早冻醒了,我蜷缩着身子,想着该去买一件新被子。我知道父亲要上班,又要照顾母亲,他无法再顾及这么多。

我记得十月底回家时他床上还是铺着草席,夜晚看到熟睡的他用被子紧紧地裹着自己。于是我又像小时候受了委屈那样撇起了嘴,眼泪弯弯扭扭地划过脸,落到脖颈。我想起那次回家帮母亲洗澡的时候看到她手上一处溃烂的冻疮,大概是经常放在冷水里的缘故,我母亲已经怎么也不会照顾自己了。

滑到嘴边的眼泪很咸,我不得不一次次咬着嘴唇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俗世的一种活法。

两天后在却再课上收到快递公司的短信,中午跑到那里,硕大的纸箱里,是一条被子。丝绵被子,蓝白的碎花被套。

我打电话给父亲,他说这是姑姑新翻的被子。

“本来想买,外面卖的都不好,又大又蓬,不暖和。”他的嗓音里有一种满足感,他又说:“被套还喜欢么,照着你家里的被子买的,你母亲以前总说那太素雅,但我知道你喜欢。”这样提起母亲,他似乎并未觉得有什么已经改变了。

中午的太阳很好,寝室楼外一种说不上名字的树叶在风里窸窸窣窣摇动着,那些叶子有些黄有些绿,阳光照耀下看着分外暖人。我问父亲家里他们自己的床铺有没有换了,我说了两遍他才听清,他大声地“哦”了一声,然后又说,早已经换好了,家里你不用担心。

挂了电话,我像每一次那样,被温情和心酸击溃,阳台上室友晒了被子,已经被晒满了温度与香味,我把头靠在上面,阳光一动不动地照在我身上。我知道这个家庭已经承受不住任何意外,有些人生来无可选择,我不过是其中一个。

何录闽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银杏树叶已经悉数落尽了,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无所留的枝丫。我忽然想起他提起过要来看我们学校秋天的银杏,可是晚了些,是晚了一些。

他看着厚厚地落在地上的枯叶,几乎是死皮赖脸地说;其实这样才是最好看的对吧。

那天是个好天气,我们踩了半天的枯叶,感觉像是回到了中学时候,彼时何录闽总喜欢把香樟树叶揉碎了往我和叶之行头上放,稍有不备我们俩就愚蠢地顶着一头树叶回到教室,莫名其妙地承接四面笑而不语的目光。那真是太久以前的事了。

我眯着眼睛看他,真的,他也不是少年时那张脸孔了,他原来已经高出我这么多了。他被我盯得发毛,“怎么,怎么才发现我其实很帅的么?”

“嗯,是很帅了,我们要不要离远一些走?这里美女也很多哦……”我不遗余力地揶揄他。

“没问题啊。”他回过头卖了一个鬼脸,就跑了几步走在我前面。

是何录闽先看到那一幕的,他挤在人群里,回过头冲我露出惊吓的表情:你们学校真的很Open啊,还是我运气太好啊!我跑向他,不知道为什么我跑得那么快,几乎撞在他身上。

我转过身离开,何录闽的脚步声追了过来。他问我:“怎么了?”

我心里无限疲惫,想起的是初次遇见沈延初时那一帧景象,那些在风里飘飘欲坠的落叶,那时秋天还在路上,我想起她埋在手心里的脸,她摩擦着脸颊的头发。我想起我曾经在心里无数遍念过;若你我往后,能成为密友。那些我把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日子。不敢有风,不敢有声。都是虚空扑风里一个人的梦境,心动和凝望都一个人上演了。

我们又踩着枯树叶走了一会儿,噼噼啪啪的响声,是我们少年时喜爱极了的声音。夕阳西下的时候我要送他离开,我知道,他或许从来没有想过要在我身边留下来。我们是一次一次地选择过的。我陪他在学校外头等车,上车前,他摸出一个红色的陶瓷暴力熊给我,好像来不及说什么,说了句拜拜就上了车。

往回走的路上听到广播里在放王菲的《红豆》,我停下来听完了这首歌,到了如今这种年纪,听到这种歌,还能触及到心脏。我摸出手机给他发短信:等到风景都看透。他很快就回了,“细水长流。”打了个句号,会在短信末尾打句号真不是他的作风。

“I didn’t mean anything,you too.”

“嗯。”他回。

两床被子把床铺挤得满满当当,睡在被窝里,就因为那份暖和竟觉得十分满足。

冬至那天恰好拿到一笔稿费,给父亲买了一件衣服。在店铺里选衣服的时候,想起少年时我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前杠上,在他的臂弯里信誓旦旦地说长大后会给他买最贵最帅的衣服,这是不是每一个童年里的女孩都曾做过的承诺。

父亲一米七五的身高,可是每件衣服我看着都觉得太大,后来买的衣服是170的,我才又一次意识到,这两年他瘦了这么多。

晚上在电话里说给他寄了衣服,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谢谢祈乡小朋友。“祈乡小朋友”,他上一次这么叫我是什么时候,我已经记不起来了。那是我十岁未到的年纪上,他能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横着抱起来,在空中不停地转圈。我总是被转得晕头晕脑,又总是拉着他的衣角说再来一次,再来一次。唉,唉,岁月是把杀猪刀。时间放过了谁呢。

有一次在电脑F盘里找东西,忽然又看到了那个十分钟的视频。我在电脑面前又看了一遍,笑着笑着眼泪就落了下来。原来我也是入过镜的,拿着一包桂花粉,在她面前撒过一阵“迷药”。最后又看了一遍,就把这个叫做“沈延初”的视频删除了。好像真的能把这个名字化为乌有。

每一天依然会走过那用白色修正液涂写的脏字,没有事情被解决,也没有烦忧会永久驻留。我走在这些二十开头的人群中,有一点明白滚滚红尘中我不过是淹没在其中的一个,还有许多人如我,自顾自有着等天亮的心事。是人间最轻的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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