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说:“唉,天可真凉了——”
【说文】
郁达夫(1896~1945),浙江富阳人,作家。著有短篇小说集《沉沦》《茑萝集》,中篇小说《她是一个弱女子》,散文集《闲书》《屐痕处处》《达夫日记》等。
人生的乐趣
林语堂
我们只有知道一个国家人民生活的乐趣,才会真正了解这个国家,正如我们只有知道一个人怎样利用闲暇时光,才会真正了解这个人一样。只有当一个人歇下他手头不得不干的事情,开始做他所喜欢做的事情时,他的个性才会显露出来。只有当社会与公务的压力消失,金钱、名誉和野心的刺激离去,精神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荡之时,我们才会看到一个内在的人,看到他真正的自我。生活是艰苦的,政治是肮脏的,商业是卑鄙的,因而,通过一个人的社会生活状况去判断一个人,通常是不公平的。我发现我们有不少政治上的恶棍在其他方面却是十分可爱的人,许许多多无能而又夸夸其谈的大学校长在家里却是绝顶的好人。同理,我认为玩耍时的中国人要比干正经事情时的中国人可爱得多。中国人在政治上是荒谬的,在社会上是幼稚的,但他们在闲暇时却是最聪明、最理智的。他们有着如此之多的闲暇和悠闲的乐趣,这有关他们生活的一章,就是为愿意接近他们并与之共同生活的读者而作的。这里,中国人才是真正的自己,并且发挥得最好,因为只有在生活上他们才会显示出自己最佳的性格——亲切、友好与温和。
既然有了足够的闲暇,中国人有什么不能做呢?他们食蟹、品茗、尝泉、唱戏、放风筝、踢毽子、比草的长势、糊纸盒、猜谜、搓麻将、赌博、典当衣物、煨人参、看斗鸡、逗小孩、浇花、种菜、嫁接果树、下棋、沐浴、闲聊、养鸟、午睡、大吃二喝、猜拳、看手相、谈狐狸精、看戏、敲锣打鼓、吹笛、练书法、嚼鸭肫、腌萝卜、捏胡桃、放鹰、喂鸽子、与裁缝吵架、去朝圣、拜访寺庙、登山、看赛舟、斗牛、服春药、抽鸦片、闲荡街头、看飞机、骂日本人、围观白人、感到纳闷儿、批评政治家、念佛、练深呼吸、举行佛教聚会、请教算命先生、捉蟋蟀、嗑瓜子、赌月饼、办灯会、焚净香、吃面条、射文虎、养瓶花、送礼祝寿、互相磕头、生孩子、睡大觉。
这是因为中国人总是那么亲切、和蔼、活泼、愉快,那么富有情趣,又是那么会玩儿。尽管现代中国受过教育的人们总是脾气很坏,悲观厌世,失去了一切价值观念,但大多数人还是保持着亲切、和蔼、活泼、愉快的性格,少数人还保持着自己的情趣和玩耍的技巧。这也是自然的,因为情趣来自传统。人们被教会欣赏美的事物,不是通过书本,而是通过社会实例,通过在富有高尚情趣的社会里的生活,工业时代人们的精神无论如何是丑陋的,而某些中国人的精神——他们把自己的社会传统中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抛弃掉,而疯狂地去追求西方的东西,可自己又不具备西方的传统,他们的精神更为丑陋。在全上海所有富豪人家的园林住宅中,只有一家是真正的中国式园林,却为一个犹太人所拥有。所有的中国人都醉心于什么网球场、几何状的花床、整齐的栅栏,修剪成圆形或圆锥形的树木,以及按英语字母模样栽培的花草。上海不是中国,但上海却是现代中国往何处去的不祥之兆。它在我们嘴里留下了一股又苦又涩的味道,就像中国人用猪油做的西式奶油糕点那样。它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就像中国的乐队在送葬行列中大奏其“前进,基督的士兵们”一样。传统和趣味需要时间来互相适应。
【说文】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是第一位以英文书写扬名海外的中国作家,也是集语言学家、哲学家、文学家于一身的著名学者。有散文集《翦拂集》《大荒集》,长篇小说《京华烟云》《朱门》,学术论著《语言学论书》等。
有不为斋解
林语堂
有客问有不为斋斋名用意何在,到底何者在所不为之列。这一问,倒给我发深省了。原来士人书斋取名都颇别致。一派是经师派,如“抱经”、“攀经”、“诂经”、“潜研”之类。一派是名士派,所名多有诗意,如“涵芬”,如“庸闲”,如“双梅影”,如“水流云在”,如“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等。一派是纪事的,如“三希”,如“铁琴铜剑”等。又一派是言志的,如“知不足”,“有恒心”,“知未信”;这些都带有点道学气味,而“有不为”恐怕只好归入此派。亦有言志而只用一字表出的,非常古雅,如“藏园”、“忆园”、“曲园”、“寄园”等。这大概是已有园宅阶级,所以大可以洁身自好,与世无争了。虽然这名有时也靠不住,如租界上有村曰“耕读”,贫民窟有里曰“余庆”,野鸡巢有坊曰“贞德”,甚至大马路洋灰三楼上来一个什么“山房”,棋盘街来一个“扫叶”,本不是不可能的事。横竖不过起一个名而已,我们中国人想。
“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似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左: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撰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面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我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幼女,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她们老爷不知钱从那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是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相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钩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腕能干。我总是溜之大吉,因为我极恶他们的脸相。
我不曾平心静气冷静头脑地讨论国家,不曾做正人君子学士大夫道学的骗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选为扶轮会员。我对于扶轮会同对于青年会态度一样。
我不曾禁女子烫头发,禁男子穿长衫,禁百性赛龙舟,禁人家烧纸钱,不曾卫道崇孔,维持风化,提倡读经,封闭医院,整顿学风,射杀民众,捕舞女,捧戏子,唱京调,打麻将,禁杀生,供大王,挂花车,营生圹,筑洋楼,发宜言,娶副室,打通电,盗古墓,保国粹,卖古董,救国魂,偷古物,印佛经,禁迷信,捧班禅,贴标语,喊口号,主抵抗,举香槟,做证券,谈理学……
父亲的玳瑁
鲁彦
在墙脚根刷然溜过的那黑猫的影,又触动了我对于父亲的玳瑁的怀念。
净洁的白毛的中间,夹杂些淡黄的云霞似的柔毛,恰如透明的妇人的玳瑁首饰的那种猫儿,是被称为“玳瑁猫”的。我们家里的猫儿正是那一类,父亲就给了它“玳瑁”这个名字。
在近来的这一匹玳瑁之前,我们还曾有过另外的一匹。它有着同样的颜色,得到了同样的名字,同是从我姊姊家里带来,一样地为我们所爱。
但那是我不幸的妹妹的玳瑁,它曾经和她盘桓了十二年的岁月。
而现在的这一匹,是属于父亲的。
它什么时候来到我们家里,我不很清楚,据说大约已有三年光景了。父亲给我的信,从来不曾提过它。在他的理智中,仿佛以为玳瑁毕竟是一匹小小的兽,比不上任何的家事,足以通知我似的。
但当我去年回到家里的时候,我看到了父亲和玳瑁的感情了。
每当厨房的碗筷一搬动,父亲在后房餐桌边坐下的时候,玳瑁便在门外“咪咪”地叫了起来。这叫声是只有两三声,从不多叫的。它仿佛在问父亲,可不可以进来似的。
于是父亲就说了,完全像对什么人说话一样:
“玳瑁,这里来!”
我初到的几天,家里突然增多了四个人,在玳瑁似乎感觉到热闹与生疏的恐惧,常不肯即刻进来。
“来吧,玳瑁!父亲望着门外,不见它进来,又说了。”
但是玳瑁只回答了两声“咪咪”,仍在门外徘徊着。
“小孩一样,看见生疏的人,就怕进来了。”父亲笑着对我们说。
但是过了一会儿,玳瑁在大家的不注意中,已经跃上了父亲的膝上。
“哪,在这里了。”父亲说。
我们弯过头去看,它伏在父亲的膝上,睁着略带惧怯的眼望着我们,仿佛预备逃遁似的。
父亲立刻理会它的感觉,用手抚摩着它的颈背,说:“困吧,玳瑁。”一面他又转过来对我们说:“不要多看它,它像姑娘一样的呢!”
我们吃着饭,玳瑁从不跳到桌上来,只是静静地伏在父亲的膝上。有时鱼腥的气息引诱了它,它便偶尔伸出半个头来望了一望,又立刻缩了回去。它的脚不肯触着桌。这是它的规矩,父亲告诉我们说,向来是这样的。
父亲吃完饭,站起来的时候,玳瑁便先走出门外去。它知道父亲要到厨房里去给它预备饭了。那是真的。父亲从来不曾忘记过,他自己一吃完饭,便去添饭给玳瑁的。玳瑁的饭每次都有鱼或鱼汤拌着。父亲自己这几年来对于鱼的滋味据说有点厌,但即使自己不吃,他总是每次上街去,给玳瑁带了一些鱼来,而且给它储存着的。
白天,玳瑁常在储藏东西的楼上,不常到楼下的房子里来——但每当父亲有什么事情将要出去的时候,玳瑁像是在楼上看着的样子,便溜到父亲的身边,绕着父亲的脚转了几下,一直跟父亲到门边。父亲回来的时候,它又像是在什么地方远远望着,静静地倾听着的样子,待父亲一跨进门限,它又在父亲的脚边了。它并不时时刻刻跟着父亲,但父亲的一举一动,父亲的进出,它似乎时刻在那里留心着。
晚上,玳瑁睡在父亲的脚后的被上,陪伴着父亲。
我们回家后,父亲换了一个寝室。他现在睡到弄堂门外一间从来没有人去的房子里了。
玳瑁有两夜没有找到父亲,只在原地方走着、叫着。它第一夜跳到父亲的床上,发现睡着的是我们,便立刻跳了出去。
正是很冷的天气。父亲记念着玳瑁夜里受冷,说它恐怕不会想到他会搬到那样冷落的地方去的。而且晚上弄堂门又关得很早。
但是第三天的夜里,父亲一觉醒来,玳瑁已在床上睡着了,静静地,“咕咕”念着猫经。
半个月后,玳瑁对我也渐渐熟了。它不复躲避我。当它在父亲身边的时候,我伸出手去,轻轻抚摩着它的颈背,它伏着不动。然而它从不自己走近我。我叫它,它仍不来。就是母亲,她是永久和父亲在一起的,它也不肯走近她。父亲呢,只要叫一声“玳瑁”,甚至咳嗽一声,它便不晓得从什么地方溜出来了,而且绕着父亲的脚。
有两次玳瑁到邻居去游走,忘记了吃饭。我们大家叫着“玳瑁玳瑁”,东西寻找着,不见它回来。父亲却猜到它那里去了。他拿着玳瑁的饭碗走出门外,用筷子敲着,只喊了两声“玳瑁”,玳瑁便从很远的邻屋上走来了。
“你的声音像格外不同似的,”母亲对父亲说,“只消叫两声,又不大,它便老远地听见了。”
“是哪,它只听我管的哩!”
对于寂寞地度着残年的老人,玳瑁所给与的是儿子和孙子的安慰,我觉得。
【说文】
鲁彦(1902~1944),浙江镇海人。现代作家,著有长篇小说《愤怒的乡村》,散文集《随踪琐记》等。
龙山梦痕序
刘大白
又向山阴道上行,千岩万壑正相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