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骈拇篇》:“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是杨朱亦持小辩。杨、墨去鲁哀不及百年,则春秋之末已有存雄无术之风,殆与晋人之好清谈无异。)张揖又言:“叔孙通撰置《礼记》,言不违古。”则叔孙通自深于雅训。
赵邠卿《孟子题辞》言:“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可见《尔雅》一书,在汉初早已传布。朱文公谓为掇拾传注而成,则试问鲁哀公时已有传注否乎?伏生在文帝时始作《尚书大传》,《大传》亦非训诂之书,《诗》齐、鲁、韩三家,初只《鲁诗》有申公训故。申公与楚元王同受《诗》于浮丘伯,是与叔孙通同时之人。张揖既称叔孙通补益《尔雅》,则掇拾之说何由成立哉!
谓《尔雅》成书之后代有增益,其义尚允。此如医家方书,葛洪撰《肘后方》,陶宏景广之为《百一方》。又如萧何定律,本于《法经》。陈群言李悝作《法经》六篇,萧何定加三篇。
假令汉律而在,其科条名例,学者初不能辩其孰为悝作,孰为萧益。又如《九章算术》,周公所作,今所见者为张苍所删补,人亦孰从而分别此为原文,彼为后出乎?读《尔雅》者当做如是观。
《尔雅》中诠诂《诗经》者,容有后人增补。即如“郁陶,喜也”,乃释《孟子》。“卷施拔心不死”,则见于《离骚》。又如《释地》、《释山》、《释丘》、《释水》诸篇,多杂后人之文。《释地》中九州,与《禹贡》所记不同。其“从释地以下至九河皆禹所名也”二语,或为周公故训耳。
以《尔雅》释经,最是《诗》、《书》。毛《传》用《尔雅》者,十得七八。《汉志》言,《尚书》古文,读应《尔雅》,则解诂《尚书》,亦非用《尔雅》不可。然毛《传》有与《尔雅》立异处,如“履帝武敏”,武,迹也。敏,拇也。三家《诗》多从《尔雅》,毛则训“敏”为“疾”,意谓“敏”训“拇”,则必改为“履帝敏武”,于义方顺。
又如,“籧篨戚施”,《尔雅》以“籧篨”为口柔,“戚施”为面柔,“夸毗”为体柔。毛《传》则谓籧篨不能俯者,戚施不能仰者。此据《晋语》“籧篨不可使俯,戚施不可使仰”为训,义本不同,未可强合。而郑《笺》则曰:“籧篨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也。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强为傅合,遂致两伤。
《经义述闻》云:“岂有卫宣一人而兼此二疾者乎?”然王氏父子亦未多见病人,固有鸡胸龟背之人,既不能俯、亦不能仰者,谓为身兼二疾,亦无不可。毛《传》又有改《尔雅》而义反弗如者,如《尔雅》:“式微式微,微乎微者也。”毛训“式”为“用”。用微,于义难通。又《尔雅》:“岂弟,发也。”《载驱》:“齐子岂弟”,毛训“乐易”,则与前章“齐子发夕”不相应矣。
古文《尚书》读应《尔雅》,自史迁、马、郑以及伪孔,俱依《尔雅》作训。或以为依《尔雅》释《尚书》,当可謋然理解,而至今仍有不可解者,何也?此以《尔雅》一字数训,解者拘泥一训,遂致扞格难通也。如“康”有五训:安也、虚也、苛也、蛊也,又五达谓之康。《诗?宾之初筵》“酌彼康爵”,郑《笺》云:“康,虚也。”《书?无逸》:“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伪孔训为“安人之功”。不知此“康”安当取“五达”之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