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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从出租车上下来,那雪在街头立了一会。夜色苍茫。大街上一片寂静。偶尔,有汽车一闪而过,仿佛一条鱼,游向夜的河流深处。夜凉如水。那雪把两只手臂抱在胸前,抬眼望一望楼上。这一幢居民楼,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房子,老而旧,一眼看上去,总有一种沧桑的岁月风尘的味道。那雪喜欢这味道。尤其是,这一带有很多树,槐树,还有银杏,很老了,蓊蓊郁郁的,让人喜欢。当初来这里租房的时候,那雪只看了一眼,就定下来了。她甚至都没有问一问价格,也没有看一看里面的格局。那时候,那雪研三,刚刚答辩完,马上面临着毕业。有一度,那雪对这所小小的房子简直是迷恋。这是她的小窝。在偌大的北京城,这是她的家。那雪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把这个家收拾得情趣盎然。她买来壁纸,把墙壁糊起来,浅米色,飞着暗暗的竹叶的影子。家具是现成的,一色的原木,只薄薄地上了一层清漆,裸露着清晰的纹理。那雪养了很多植物。龟背竹,滴水观音,绿萝,虎皮掌,孔雀兰。那雪喜欢植物。植物不像人。植物永远是沉默的。你给它浇水,它就给你发芽,甚至开花,甚至结果。植物永远善解人意。而且,植物永远在你身边,不离不弃。那雪最喜欢的,是每天早晨,到阳台上给它们浇水。阳光照过来,植物的绿叶变得透明,可以看见叶脉间汁液的流淌,甚至可以听见流淌的声音。那雪举着喷壶,仔细地给植物们浇水。它们需要她。每一天下班回家,那雪都有点迫不及待。这一点,即便是叶每每,她都从来没有告诉过。叶每每一定会笑她吧。然而,这是真的。至于杜赛,更是无从说起。在她的眼里,杜赛就是一个孩子。尽管杜赛只比她小两岁。尽管,杜赛不止一次向她抗议,甚至威胁。杜赛喜欢把她抵在那个小吧台上,慢慢咬她的耳垂。其实是窗子的位置,被主人设计成一个小巧的吧台,完整的黑色大理石台面,荡漾着活泼的水纹。杜赛的唇湿润柔软,在她的耳垂上慢慢辗转。他知道她受不了这个。杜赛一面咬她一面逼问,谁是孩子,说,到底谁是孩子?杜赛的身上有一种青草般的气息,清新袭人,在他的怀里,仿佛躺在夏夜的草地上,蓬勃而湿润,带着露水的微凉。杜赛。大理石般凉爽的触感,年轻男人的火热和硬朗。那雪在一瞬间有些恍惚。

已过午夜,整个楼房黑黢黢的,只是沉默。偶尔有谁家的窗子里透出灯光,是晚睡的温情的眼。那雪在楼下踟蹰了一时,掏出钥匙开门。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雪有点害怕回到这个小屋了。有时候,她宁愿在外面延宕,延宕多时。那雪还记得刚搬过来的时候。那时候,她是多么依恋这个安静的小窝啊。她依恋它,就像孩子依恋母亲。她喜欢一个人呆在家里,看书,写字,或者,什么都不做,搬一把小折叠椅,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阳光吐出一根根金线,密密地织成一个网,温柔的网,将她罩住。她躲在这网里,发呆,想心事。这样的周末,她甚至可以两天不下楼。

当然,那时候,她还没有认识孟世代。

那雪这个人,怎么说呢,天真。用叶每每的话就是,有点傻。在男人方面,尤其没有鉴别力。叶每每把这个归因于那雪的家庭。那雪姐妹两个。从小,她生活在缺乏异性示范的世界里。父亲不算。父亲是另外一回事。叶每每嘲笑她,那雪,你简直是——不懂男人——简直是——

叶每每说得对。像孟世代这样的男人,那雪再傻,也是看得出他的一些脾性的。可是,那雪执拗。其实从一开始,那雪就知道,孟世代是一个浪荡子,久经情场,在女人方面,更是阅尽春色。当然,这样形容孟世代也不尽准确。孟世代在京城文化圈里名气很大,文章写得聪明漂亮,是可以一再捧读的。孟世代为人也通透,在大学教书,却没有一丝书斋里的迂腐气味,长袖善舞,人脉极广。孟世代喜欢那雪。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用叶每每的话说,那雪这样的女人,有哪一个男人见了不喜欢呢?问题在于,从一开始,那雪就不该对这一场感情抱有太多的期待。孟世代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那雪对孟世代的家室倒没有太多的醋意。当然,那雪知道,孟世代的家在另外一个城市,远离京城,那一个家,对孟世代来说,只是一个象征罢了。他极少回去。而且,据他讲,对家里的那一个,他是早已经心如死灰了。那雪听这话的时候,心里有一点得意,也有一点感伤。有时候,听着他在电话里对着那一头认真地敷衍,莫明其妙地,她会生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悲凉。更多的时候,孟世代得拿出时间来应付身边的莺莺燕燕。这些年,一个人在北京,想必也少不得花花草草的事。孟世代向来不大避讳那雪。他当着她的面,接她们的电话,看她们的短信。那雪听他们在电话里缠缠绕绕地调笑,全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精致的废话。孟世代一面说,一面冲着那雪眨眼睛,有炫耀,也有无辜,还有几分甜蜜的无可奈何。那雪那种熟悉的疼就汹涌而来,从右手腕开始,一点一点,慢慢向心脏的深处蔓延,像钝的刀尖。对这种疼痛,那雪有些迷恋。这真是奇怪。用叶每每的话,有自虐倾向。那雪笑,也不分辩。自虐倾向,或许是有吧。要不然,她怎么会千里迢迢从家乡的小镇来到北京,吃了那么多的苦,还愿意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辗转,挣扎。她记得, 还是刚来北京的时候,有一回,在一条小胡同里迷了路,懵懵懂懂撞进一户人家,正是隆冬,天阴得仿佛一盆水,空中偶尔飘下细细的雪粒子。门帘挑起一角,油锅飒飒的爆炒声传出来,还有热烈的葱花的焦香。那雪慌忙退出门去。一股热辣辣的东西涌上喉头,硬硬的,直逼她的眼底。一个小孩子举着糖葫芦跑出来,光着头,也没戴帽子,很狐疑地看着她。屋子里有大人在喊,快回来——冷,外面冷——风很大,把人家的旧门环吹得格朗朗乱响。

浴室的莲蓬头坏了。那雪勉强洗了澡。心里总是疙疙瘩瘩的,感觉不畅快。要是有孟世代在,她根本不会为这种事烦心。孟世代这个人,在世俗生活里一向是如鱼在水中。他活得舒畅,滋润,在物质享受上,从来都不肯令自己受半分委屈。这一点,那雪一直很是钦佩。同时,又有那么一点不屑。那雪向来是清高自许的。同物质比较起来,她更愿意让自己倾向于精神。当然,那雪也喜欢名车豪宅,喜欢华服,喜欢美食,喜欢定期到美容院,做皮肤护理,做香薰SPA。喜欢在各种各样的场合,男人们惊艳的一瞥,当然,还有女人们欣赏中的嫉恨。那雪承认自己的虚荣。可是,有哪一个女人不虚荣呢?只不过,那雪把这虚荣悄悄地藏起来,藏在心底,让谁都识不破。包括孟世代。

当初,孟世代追那雪的时候,简直是用尽了心机。糖衣炮弹自然是少不得的。孟世代这个人,在女人方面,总是有着无穷的智慧和勇气。更重要的是,孟世代有着雄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话是真理。有时候,那雪跟在孟世代身旁,在堂皇的商场中慢慢转,售货小姐恭敬地陪侍左右,笑吟吟地恭维,先生的眼光真好,太太这么好的身材,穿我们这新款,再合适不过了。先生。太太。那雪心里跳了一下,脸上有些烫。她们这些人,阅人无数,一眼就可以看出里面的山重水复。她们只是不说破罢了。孟世代的手在她的腰上轻轻用了一下力,脸上却依然是波澜不惊。 他让她试装。走过去。走过来。转身。回头。他把眼睛眯起来,两只胳膊抱在胸前,远远地看。他有时候点头,有时候摇头,有时候,什么也不说,只是久久地盯着她看,直看到的她的眼睛里去。那雪的心就轻轻地荡漾一下,把身子一扭,说不试了。却被他拉住了。他对售货小姐说,这些,都包好。眼睛却看着那雪。那雪呆了一呆。她怎么不知道,这个牌子的衣服,贵得简直吓人。眼看着一件件衣服被包好,装进袋子,递到自己手里,只有垂下眼帘,轻声说,谢谢。孟世代在她耳边说,怎么谢?鼻息热热的,扑在脸上。那雪的心里又是一跳。

窗帘垂下来,把微凉的夜婉拒在窗外。或许,雨还在下着。也或许,早已经停了。可是,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雨夜。那雪喜欢雨夜。雨夜总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迷离,幽深,低回,忧伤,充满神秘的蛊惑力。

知道吗?你就像——这雨夜。那一回,杜赛拥着她,在阳台上看雨。细细的雨丝,打在窗玻璃上,瞬间形成大颗的雨滴,亮晶晶的,像夜的泪。

你的身上有一种味道,雨夜的味道。杜赛说。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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