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和先声奋力地拖着鹿蜀向刚才有人的地方行进,那边的几人也在向这边赶来,没过多久两方就碰面了,由于刚才出了一次状况,田野现在更加小心了。
他观察了一下对面的几人,一共三个人,都穿着一身蓝色的工装,给他的第一直觉像是蓝翔的技工,难道是来了个挖掘机小队?
一人率先问道:“几位可是受朱曜前辈所托来捕猎鹿蜀?”先声一看此人约有一米八五的个头,长得文质彬彬,是个典型的阳光型帅哥,肤色很白,留着一个平头,一双丹凤眼炯炯有神,上方剑眉更给他添了一分锐气,鼻梁高挺,嘴唇微薄却又不显刻薄,应该不是普通人,正色答道:“没错,我们已经将鹿蜀活捉,现在就可以交于雇主。”那人看了看两人身后,果然绑着一个庞然大物,虽然没有亲眼见过鹿蜀,但他知道应该差不了,于是又问:“不知阁下和朱曜前辈是什么关系?”先声和善地说:“正是家师,我叫先声,不知你是?”
“原来是人称小神算的先师兄,在下秦家戎,我的祖父秦必武和令师是多年好友,朱曜前辈应该跟你提起过吧?”秦家戎客气地说,先声以前听说过这个人,冷静果断,善用两把三尺棍,在圈内十分有名,立刻回应说:“秦公子客气了,师兄我可不敢当,你要比我有名得多啊,这位是我的好友田野,身手了得,还有一些神鬼莫测的奇异本领。”田野一听,什么神鬼莫测,简直是瞎扯,这货在这吹什么牛B?
“原来是田兄,失敬失敬,在下就不耽误两位时间了,改日再续,现在还需立刻回去跟祖父复命。”田野看这人说话一套一套的,感觉有些好笑,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大概是从小受到教育的原因吧。
这时田野突然问了一句:“你们是开铲车和卡车来的吗?”秦家戎有些诧异:“田兄是怎么知道的?”田野微微一笑:“哦,我看几位袖口全都卷起,并且沾有一些油污,显然是开重型车辆时维护所致,既然各位穿着类似于技术工人的衣服,一定是伪装成景区施工人员,但我没见过这里有什么挖掘机来过,所以推测几位是乘坐铲车来的,至于为什么不是卡车,一是因为铲车在这种道路上好开一些,二是因为秦兄身上比较干净,而另外两人的裤子和鞋上有一些泥土,应该是坐在了铲车的铲子上,而你,是驾驶员。你们的卡车一定停在山下某处,不然鹿蜀怎么打包带走呢?秦兄,你看我的分析可还有道理?”
秦家戎不由对田野暗暗佩服,竟能通过一些细节判断出自己这边的人是怎么来的,他肯定也能看出一些其他的东西,只不过没有说出来,他诚恳地对田野说:“田兄真乃奇人,希望有空定要来CD与在下一绪!”田野对秦家戎也十分有好感,朗声说道:“秦兄有请田野自然会到,不过这几天先要回中京去一趟,等我过些日子来CD,第一件事就是找你,怎么样?”秦家戎十分高兴,哈哈大笑:“没问题!”
交易完成后,一众人便道了别,两人得了一张百万现金的银行卡,乐呵呵地向山下走去,田野问先声:“我说小神算,那个秦家戎什么来头啊?还有,神鬼莫测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吹什么牛B?”先声尴尬地笑笑:“田野兄弟,我这不是怕输了咱们这边的威风吗?这秦家戎可不简单,别看他年纪不大,长得像个偶像派,但他却是个实力派,使得一好手三尺棍,同龄人中难遇敌手,他的祖父秦必武更了不得,传说当年一人挑了十几家武馆,在SC一战成名。有一种说法是秦家是秦琼秦叔宝的后人,三尺棍就是从他们先祖的四尺铁锏改进而来,虽然不知道这个传闻是真是假,但是秦家的武力和智谋普遍都很高。”
“哦,那你师父是干什么的?”田野又问,先声有些诧异:“你不是和我师父认识吗?我以为你对他挺了解的呢。我是算命的,我师父当然也是算命的,只不过他的技术比我好,据说我师父身手也很厉害,可是我一次都没见过他出手。他的家族在YN一带很有名,虽然我从来没去过YN,但依然听说过。”
说着说着田野搭上了先声的肩膀,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给先声吓了一跳,忙推开他:“你别吓唬我!我喜欢妹子,我可不搞基!”田野捶了他一下:“你想啥呢?我是想求你件事。”
“有事你就说呗,这样容易让人误会!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我都帮你搞定!”先声鄙视地说,“这可是你说的,之前开那辆五菱荣光还有没有了,给我一台!”
“二十万!”“十万,不能再多了。”“你怎么不叫田扒皮呢?我改个车就得十万,还得倒贴给你点钱?”田野却说:“我这次帮了你这么大忙,你不应该满足一下我的要求吗?”
“行,我服了你了,算我倒霉成吧!回中京我就给你送去一辆,最多一周,肯定到货,不过你得先给钱。”“没问题,成交!”
在CD没有多做停留,两人当天下午就飞回了中京,下了飞机两人就告别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次两天不到的行程,田野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收了四十万(还有十万买车了),还顺手摘了个血铃铛,让他十分高兴,要知道这花可比钱对他重要,这可是他修行路上用来增强属性的东西,况且百年难遇!
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一进门张一龙就拄着田野问:“野哥,你最近怎么神神秘秘的,总不在学校,忙什么呢?”梁凯和公孙启也向他投去询问的目光,田野知道自己的室友很担心自己,心中有些感动,解释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我打算出去开一个侦探事务所,最近在忙活这些而已,你们不用担心。”
张一龙长大了嘴巴,有些难以置信:“野哥,真的假的?你这算是自己出去创业吗?可以啊!这才大二你就要自力更生了,不愧是我欣赏的男人!”田野摆了摆手说:“不算是创业,完全是个人爱好,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我从小就立志当一个私家侦探,所以打算成立个侦探社,虽然不知道能做得怎么样,不过为梦想奋斗嘛,就算一路摔跤还是感觉很幸福的。”
这时梁凯说:“野哥,其实我有的时候挺羡慕你的,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想要什么,不像我从小就没什么目标,就知道玩,很多时候一静下来感觉有点空虚。”
“梁凯你也别这么说,我觉得你你后可以做个娱乐记者,起码你发现八卦的能力特别强,自从你接手了校报以后明显比以前好看了!”张一龙调笑道。
公孙启也说道:“说实话我也没什么梦想,就是对计算机软件什么的比较感兴趣,我在想一龙以后开个公司,我是不是可以去混口饭吃!”
“没问题,以后我混好了你们都可以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只要有我一口饭吃,绝对饿不着你们!”张一龙拍着胸脯说,一时间颇有壮志凌云的感觉。
几人一直聊到熄灯,还在饶有兴致地说着……
大学的时候很多人都喜欢展望未来,无数次地幻想自己以后的生活,只不过有些人最后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有些人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从事了不喜欢的行业,如果人能为了梦想活着,又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呢?对于田野而言,自己正一步步地向梦想迈进,所以无论多么疲惫,多么孤独,他都要继续走下去,哪怕有一天他所面对的痛苦和压力让自己再也不能承受,也不会后悔,他就是这种人,打死不回头,按他的话来说:“人就一辈子,不做自己想做的事,活着干嘛?”
不知到什么时候,除了田野,另外三人都睡着了,但他完全没有睡意,起身找出了在九寨沟收获的血铃铛,便出门去了。
他仔细地观察着自己眼前这朵巴掌大的花,通体鲜红,在暗中竟还有点点荧光,简直像是一块铃铛形的红色美玉,摸起来手感十分厚实,摘下来这么久也丝毫没有萎靡的迹象,田野有一种错觉——这花中说不定充满了某种神秘血液。说它是稀世珍宝也不为过,就连《药典》上对它的记载都少得可怜,只是说这种花极其罕见,对修炼山术有很大作用,还可以大幅提升人的感官。
但以田野的常识,凡是逆天的药物都会有一定的副作用,比如有些药力太猛,人的血肉之躯无法承受,可能导致筋脉尽废甚至爆体,向来谨慎的他在对血铃铛知之甚少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服用的,可这种诱惑又实在太大,手中的这朵花就像是散发一种魔咒,让他情不自禁地想吞下。
做了一番心理斗争后,田野小心翼翼地撕下一片花瓣,看着它不禁呆了呆,简直像是一个艺术品,花瓣足有半厘米厚却又是半透明状,其中有着奇异的脉络,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把这妖艳的一片放入了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