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我打算向她求婚时,她告诉了她真正的身份,原来她是雍亲王的弃妾。
得知她的真实身份,我没有退缩。她是亲王的小妾也好,是贫民的寡妇也罢,她就是她,我心中最纯洁的莲花。
等到皇上带着一干皇子找到广州时,我知道我留不住她了。她义无反顾地回到京城,回到雍亲王身边,去为被雍亲王妻妾害死的、她视为亲人的奴才报仇去了。
分别的那一刻,我肝肠寸断,痛不欲生!当她充满愧疚、感激、不舍地和我抱在一起时,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压抑了六年的感情。
我为她禁欲六年,那一瞬间,我发狂似的想要她,想要以此留住她。
我脱光了她的外衣。她穿着胸罩和三角内裤的样子美极了!我阅女人无数,可我从未见过,有哪个女子的身材,有她那么美丽。
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淡淡的、独特的、沁人心脾的幽香,直到多少年以后,我都没有忘记。
可是当我看见她双手护住幽谷地带,身体僵硬,紧张地看着我时,好像有一盆冷水,将我的欲火,全部浇灭了。
我自责不已!陈浩宇,你在干什么?这样一位圣洁美好的女子,你怎么能如此对待她?草草要了她的身体,不仅是对她的亵渎,也是在侮辱你自己啊!
我放过了她,可是我不后悔。
当我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回到原来就和她相爱的九阿哥身边了,为了不让她内疚,我忍痛说了谎话,告诉她我要娶妻了。
这一句谎话,让我彻底失去了她。在得知她已经和九阿哥秘密结婚,并生下女儿时,撕心裂肺地疼痛,差不点把我击垮。
我把自己关在屋里,整整三天。
三天里,我不吃不喝,将她和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在脑海里回忆了一遍又一遍。
我后悔的几欲疯狂!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为什么不再霸道一点、自私一点?为什么不在六年的时间里,不管不顾地带着她远走高飞?
我一次又一次地发誓,下一世,我一定要抢在别的男人之前找到她。
所以,三天后我从房间里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月老寺,把我和她的红线牵到了一起。
然后我回府告诉母亲,同意娶妻生子。因为我不能不孝,更不能让她和胤禟活在自责当中。
我此时的身价和之前又自不同。说来可笑,还是沾了她的光,固伦慧祥公主的义兄,又是白氏集团的最大的股东,还兼任总经理一职,想嫁的女人自然多的是。
只是我已经不在乎了。心中无爱,每一个女人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只要她能孝敬母亲,能正常生育,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我新娶的妻子叫毕静筠,是个官宦小姐,是母亲为我相中的。
新婚之夜,我看着眼前清秀端庄的新娘子,脑子里全是吟荷的身影。
我像完成使命一样地要了静筠,没有激情,没有那种极致的欢畅。
吟荷于金秋九月,生下一个女儿,皇上赐名笑笑。
这个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宝宝,像极了吟荷。看着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宝贝,我心里又是疼爱,又是酸涩。
疼爱,因为这是她的孩子;酸涩,这孩子却是她和别的男人生的。
我在酒席上,和同样爱着她,却没有得到她的天佑,同病相怜,喝了个伶仃大醉。
而她的爱人,胤禟看着我俩痛苦的样子,没有责怪,没有鄙视,有的只是深深地同情。
他一杯一杯地为我俩倒酒,直到看着我和天佑醉倒在桌子上。
第二天,她不放心我,到我的客房来探望我,听着她关心的话语,听着她面对静筠,略显的不自在,我心里是又苦又涩,又有一丝丝的甜蜜。
她心里还是有我的吧?只是属于我的那一块角落,是不能昭示众人的。
我自己又何尝不是?深埋心中的那份挚爱,既不敢对她表示,也不敢在静筠面前露出来。
静筠是个贤惠淑德的好女子,结婚以后,不仅孝顺母亲,对我和我妾氏所生的孩子,更是关怀备至。
她没有任何过错,我不能自私地去伤害她。
在京城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没有时间去顾虑自己的感情,因为我们在为撤离大清做最后的准备。
看着她把我当着最信任、最关心的亲人,我辛酸之余,却又感到了一丝安慰。
这一生能以大哥的身份,陪伴在她的身边,看着她幸福快乐,总比见不着她,日夜替她担忧强吧?人要知足啊!
可是,当我们都在大洋彼岸的庄园洋房里,自由逍遥地生活之时,她却在被困在紫禁城里,一边营救被雍正皇帝迫hai的其他皇子,一边还要抵挡着那拉氏和年糕对她的暗害。
中间她曾经因为承受不住太大的压力,回到英国一次。看着她消瘦的脸庞,疲惫的神情,我恨不能代替她承受这一切。
随着她回到大清,随着皇子们一个一个被解救,随着我们大家终于团聚在一起,我们的心,一起飞回了大清,飞到了她的身边。
没有她的日子,每个人的心情,都很沉重;没有她的地方,即使是天堂,我们也感受不到阳光。
电报一封一封地飞向大清,她终于回到了我们中间,见到她的那一刻,我们所有人,都留下了眼泪。
我们放鞭炮庆祝,我们为她和胤禟重新举行了一个浓重而又盛大的婚礼。
看着身穿礼服,满脸洋溢着幸福笑容的吟荷,我是多么渴望,那笑容是为我绽放,我真的愿意放弃一切,只为换取站在她的身边,成为她的新郎。
静筠为我生了三个孩子,一个男孩,两个女孩。
我分别为他们取名梦萦、梦鹤、梦思。萦为吟,鹤为荷,思即思之欲狂。
吟荷永远离开我的那天,胤禟当即倒在了她的身旁,而我在她下葬的那一天,也追随着她去了,神志清醒的那一刻,我祈祷上苍:下一辈子,让我最先遇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