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政府的钱袋子——国家财政
自2000年以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实行“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政策。“三取消”即取消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即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随着上述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实行,农民负担显著下降。从2004年开始,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阶段,实行了“三取消”的政策,即取消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农业税,取消牧业税。
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对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的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财政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2005年中央财政实行上述政策的财力投入共约150亿元,2006年投入210亿元,这对缓解县乡基层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这些就是国家财政。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国家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我国的财政收入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两部分。建国初期,国家财政是在极其困难的经济环境下建立起来的。1949年与抗日战争前比较,农业产值降低两成以上,工业产值降低一半以上;上万公里的铁路线路和3200多座桥梁遭到严重破坏,津浦、京汉、粤汉、陇海和浙赣等主要干线,几乎没有一条可以全线通车;恶性通货膨胀与庞大的投资资本,加剧了物价的波动和物资的匮乏。这一切使新中国的财政面临极其困难的局面,国家财政收入远不能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赤字极为严重。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刺激经济发展,到1952年,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新中国财政总收入为361.07亿元,总支出为362.19亿元;基本建设支出为86.21亿元,占三年财政总支出23.8%;经济建设投资、文教卫生科学事业投资以及社会救济等投资占三年财政总支出的40.5%。这些投资巩固和扩大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也扩大了国有经济向国家提供财政收入的比重。1950年国有经济向国家提供了21.75亿元的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35%;1951年提供了59.7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7.8%;1952年增加到101.01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58.1%。国有经济上缴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进一步巩固了国家的财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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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指在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我国预算收入的基本形式包括:税收、上缴利润、规费及公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