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青书拒绝面对现实。
“冷艳,带上他!”教主的声音响起,已经下了命令和决定。
既然他不信他会死,那他就让冷艳带上那个叛徒。
让青书亲眼看着这个男人死,不知道会不会比当年青书目睹亲娘的死更让人期待。这个无情的男人,根本不懂什么叫做恻隐之心。
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的恻隐之心在当年那一场大屠杀中,被彻底抹杀,让他只相信这世道之上,除了无上的权利,什么都是假的,什么都会有危险。
所以,他借助他人,有了自己的野心,穆棱皇朝,终归有一日会在他脚下,而丁勇那个老儿,终有一日,他会让他身败名裂,割下他的头颅,生啖其肉!
“是!”既然主子下了这个命令,冷艳也不再犹豫,设法将冷蒙扛上了马车。
虽然她是个纤细的女子,却因为习武,力道可比青书大了不少。
将冷蒙搬上马车后,随后,冷艳翻身就上了马背。
“主上,我们该继续赶路了,公子还在天山等我们。”冷艳想提醒教主记得自己此行的真正目的在哪里。
“本座知道!”
说罢,他率先甩开马鞭,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马撒开脚丫子就走。
青书竖耳聆听着身后另一匹马,那匹载着冷蒙和冷艳的马。
在刚才冷艳和教主的对话之间,青书捕捉到了有用的信息——天山。
他和冷蒙本就是要去天山的,既然他们也是要去,不如赌一把,看看能不能在天山遇到李平。
李平的医术他向来放心的下,他如今要赌一把,赌冷蒙能不能支撑到天山,赌能不能遇上李平。
否则,冷蒙将会死亡,而他,自然也不会苟活。
他说不出来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喜欢冷蒙,只知道,他不讨厌他。
他非但不讨厌,他喜欢冷蒙对待自己的那些个心细和好,这让他觉得如果有哪一天再没有一个人这样对自己好,他会浑身的不舒服。
虽然他承认不了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粗莽的汉子,但是,心底自然是有一份柔软是为了这个男人存在的。
有时候,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喜欢,也许,往往就是彼此的适应,一个人愿意对另一个人好,而那另一个人也甘愿那么大方承受着对方的好,直至适应到依赖。
久而久之,这就是两个人的生活,再久而久之,这就叫天长地久。
有时候,也许,真正的适合,真正的在一起,最后可能与承认彼此的喜欢无关,因为,有一种感情,叫做默契。
你会不自觉对一个人,而那个人也会微笑接受你的好,这一切如岁月静好的秋日午后,不温不火,却让人心头舒服。
可是,终有一日,两人中的一个有了受伤,而那另一个却再也坐不住了,这就是相依。
这世间情感有千千百百种,有时候,平凡的我们经历不了荡气回肠、轰轰烈烈的情感,那就甘于我们的平淡和温暖吧,那是世上最能地久天长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