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4)
一觉睡到中午,我醒来时候发现薛问枢坐在床边看电脑,他看见我醒了便笑道,“现在不生气了吧?”
“我又没生你气。”我淡淡的说,头凑过去看他的电脑。
他还是笑的狡黠,“还说没生气,早知道这个方法有这么好的效果,我第一天就应该用了,真是白白浪费那么多时间。”
我啐了他一口,然后指着屏幕问,“这是什么?”
“我做的项目啊,也是毕业时候准备发的文章。”他有些得意洋洋,“很厉害吧,这篇可以发SCI的。”
我不由的酸了酸,“哦,那你不如多待几年多发几篇SCI,回来正好混个副研。”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要多待几年呢,美国又没有好吃的,又没有好玩的,整天的日子就是对着机器,人都快变态了。”
“哦,没有女生追你啊?”
薛问枢拍拍我的脑袋,“追个头,我那待过的两个实验室全是男生,我又住学生宿舍,根本没什么机会接触到女生,再说了,我那几个大学同学,学校比我牛的,结果找女朋友找那么丑,想想就没有什么好资源,何必浪费自己时间呢。”
“哼,原来是这样啊。”
他看着我复杂多变的脸不由的笑了,轻轻的揉了揉我的头发,“好了,不是因为别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你最好,其它人我是真的没有心情结交。”
我就这样和薛问枢终归于好了。
他临走之前去了一趟我的学校,一路走一路感慨,“好漂亮啊,真的好漂亮啊。”
那时候是八月的最后几天,阳光灿烂,绿树野花沿着山势盘旋而上。不远处海风一阵阵的吹来,带着潮湿的水汽,是个热烈而充满活力的夏末。
只是快走进野花盛开的茂密的草丛的时候,薛问枢忽然很不合时宜的打了一个喷嚏,我以为他感冒了,结果他揉揉眼睛,“完了,花粉过敏了。”
我大感意外,“你怎么花粉过敏的?”
“到美国之后几乎所有的华人都会花粉过敏啊,那边全是奇怪的树和花,我原来还好好的,就是去年忽然过敏了,唉,以后夏天的时候都要戴着口罩出门。”
我高兴的抚掌哈哈大笑,“真是报应,活该。”
还去了鼓浪屿,这座安静的小岛很适合两个人毫无目的的闲逛,龙头路的鱼丸汤和海蛎煎很赞,马拉桑的鲜榨橙子新鲜爽口,赵小姐家的店到处充满了复古的风情。
逛完了风琴馆,两个人嘻嘻闹闹的走在偏僻的小道里,鼓浪屿很小,即使乱走也不会迷路,忽然我们发现一栋很古旧的房子,西式洋楼的建筑,斑驳的墙上爬满了青苔,庭院里杂草丛生,似乎很久没有人住了,薛问枢顿生好奇,非要拉着我进去一看究竟,我扭不过他只好硬着头皮进去。
那栋楼很空很旷,明明外面是骄阳似火的夏日中午,可是只踏上台阶还未进屋就觉得一股凉飕飕的风扑面而来,那种风不是凉爽的海风,而是带着潮湿腐朽气息的阴风。
黑乎乎的屋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残破的几个家具堆放在角落里,楼梯扶手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爬满了蜘蛛网,乍一看上去我就立刻觉得浑身都不舒服,这个屋子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我只好紧紧的攥着薛问枢的手,薛问枢胆子大,看了一圈后忽然用细细的假嗓子喊道,“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我“啊”的一声叫起来,那种诡异的气氛,好像就有什么人藏匿在黑暗的角落里窥视着我们,一阵阴风吹来,我几乎快被吓哭了,紧紧的抱着薛问枢不敢松手,他却哈哈大笑,我硬扯乱拽的把他拉出了屋子,刚站到耀眼的太阳底下就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薛问枢笑的腰都直不起来,“胆小鬼,怕什么。”
我都快哭了,“你别这样吓人啊,我同学说这些房子都不太干净的。”
他嗤之以鼻,不以为意,后来晚上在鼓浪屿小餐馆吃饭的时候恰好遇到家就住在岛上的同学,她跟我们说鼓浪屿上有很多闹鬼的屋子,还提醒我们最好不要进去,她小时候大白天就亲眼见到白衣服的女子从楼上飘过。
我吓了一身冷汗,连薛问枢听了都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开这样的玩笑。
薛问枢走的那天我没有送他,我害怕自己看到离别的场景又不小心生出什么悲观的想法,那天中午我收到一个短信,薛问枢在上面写道,“等我回来。”
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我偷偷的抿起嘴笑了,手指在键盘上飞速的回复,“那你要快点回来,我等不及的。”
四年之内读完博士,难度实在是很大,有一天他跟我说,“如果实验不顺利的话,可能要再拖延半年。”
我那时候也觉得再多等段时间也无所谓了,深明大义的告诉他,“毕业重要。”
果然薛问枢又回到了嬉皮笑脸的口吻,“施莐你真是太好了,要是你不答应的话,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翻翻白眼,“能怎么办?我又不能跑到美国去把你拎回来。”
“啊,对了,我的毕业典礼你要不要参加?”
我回答的斩钉截铁,“不要。”
他果然很失望,“这样啊,那我拿了学位就回来吧。”
薛问枢每天都很忙,闲着的我也开始为以后的工作找机会实习,面对网络上成百上千的招聘广告看花了眼,我草草的投了几家稍微有些规模的文化或是翻译公司,原来并没有报希望,所以当一家新的时尚杂志决定让我去实习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杂志的主编是个三十多岁的女的,有消瘦而刻薄的脸颊和身材,带着点霸道,说出来一个选题,常常是没有理由就不让通过,编辑们完全没有解释的机会。
办公室里气氛有些沉默,但这样的高压下的工作,也是有快乐的时候,比如忽然灵感一来轻松自在的写出一篇专栏文章,配上漂亮的图片,有时候大谈感情,给爱情迷途中的少男少女指明一条出路。
可是我每次看到那些所谓的“恋爱法则”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其实感情并没有任何规律可以遵循,只能说,是不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
就好比我自己,若三年前那个骄傲又自负一点都不可爱的我,遇到骄傲又自负的薛问枢,那我们现在一定老死不相往来。
杂志社的工作我并没有做太久就辞职了,忙忙碌碌中我的论文也要开题了,这一年时间过的飞速,周围的朋友在各个城市里落地生根,有一次跟秦可书打电话的时候说到了何彦非,她告诉我,“你知道嘛,何彦非有女朋友了。”
初听这个消息,我有些意外,但是也在情理之中,好像很久之前我拒绝了跟他圣诞节出去吃饭,之后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直到变成了陌生人。
“那个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有些微胖,跟何彦非站在一起感觉挺好的。”秦可书这样给我描述,“怎么,你跟薛问枢怎么样了?”
我颇有些无奈,“没怎么样,他还要延期半年,反正我都等了那么久了,也不在乎了,反倒是开始担心以后的事情,要是他真的回来,就要找工作什么的,很麻烦。”
“都是这样波折之后才能稳定下来的。”她口气里一副过来人的姿态,然后声音徒然的参杂了一丝的快乐,“对了,我恋爱了。”
“呦,是哪家公子?”
她笑而不语,忍不住被我撺掇,只是跟我轻描淡写的点了一句,“小时候的好朋友,原来已经移民去澳洲了。”
我也诚心的高兴,“哦,那你也要去移民吗?”
“和树袋熊,袋鼠,绵羊们做伴?”她认真的问我,“你说我要是在澳洲办个小旅行社怎么样,对了,你要是结婚了我送你蜜月游。”
她居然考虑这么多,想来是好事将近了,讲完电话我收到她的邮件,是他们的合照,秦可书穿的很朴素,粉红色衬衫,碎花短裙,旁边的男孩子,跟她差不多年纪,一身休闲的运动服,清瘦的脸庞,五官很精致,照片背景是蓝天白云,背后的别墅群隐隐的在群山之间。
真好,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安定下来,然后平静的过一生。
十二月,这个沿海的小岛上,落叶飘满了大街小巷,某天早晨我看着玻璃窗的那一层厚厚的雾气,才明白原来屋外已经是另一个世界。
天气并不好,没有阳光,海风带来潮湿的水汽一点点滴落至我的周围,直到越积越多才明白原来是雨滴,带着严冬寒意的丝丝水绦,密密斜斜的飘在空中。
开会有些冗长,快过晌午了老板还没有丝毫要结束的念头,好不容易教学秘书来提醒下午还有党务会议,老板才停止长篇大论,一群人被沉闷的天搞得兴致低落,我走出会议室,仰起头,任冷风灌进我的脖颈里,天空有些泛青色的灰暗,这样飘着细雨冷风的天冷的够呛,我不由的哆嗦了两下。
忽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院办花园前的石凳下,我有些意外,却不由自主的笑起来,走上前去拍拍他的肩膀,“回来了?”
这个孩子气的男人撇撇嘴,“都不知道给人家一个拥抱。”
“什么时候来的?”我嘴唇边的笑意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起身抱了抱他。
薛问枢挑眉,“坐了一夜飞机到上海,正好赶上早上的航班。”
“喏,给我看看。”
“看什么?”
“毕业证书啊,你过来难道没想着要带?”
他连忙翻出来递给我,笑眯眯的看着我,我由衷的赞叹,“不错嘛,镀金海归,你工作找的怎么样了?”
“正在找。”他一点都不担心,“我可是很慎重的精挑细选的,可不是没有人要。”
“薛问枢。”我轻轻的唤他的名字,刚才被抑制住的喜悦,现在像是涓涓细流一样涌出来,蜿曲延绵,曲曲潺潺的包围了我的生命。
“恩?”
“给我抱抱。”
身体熨帖的靠在一起,终于有那么一秒确定不会因为害怕而分离,我靠在他的肩膀上,觉得贴心温暖。
我和他不过是世俗间最普通的男女,有最普遍的优点和缺点,我们身上没有戏剧性的爱情,也谈不上生死契阔,轰轰烈烈。
天下普通男人女人的爱情不过就是我们这样,不过就是爱或者不爱这两个选项。
我以前常常喜欢听那首歌,“我希望你,是我独家的记忆,摆在心底,不管别人说的多么难听,现在我拥有的事情,是你,是你给我一半的爱情。”
只是我那时候不懂,也从未知晓,他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半的爱情。
还许了我,他的未来。
拥抱的间隙,忽然想起小时候跟家人到老茶楼听戏,孤零零的戏子在台上曼声: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长大后我想,怕就怕这如花美眷,抵不过这似水流年。
可是现在,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再也回不去少女的青春时代,我有淡淡的黑眼圈,怎么消也抹不去痕迹,薛问枢已经二十九岁,他也不是青涩的男孩子,他眼角已经有熬夜的细纹,怎么睡也减不淡纹路。
我们都在岁月的脚步里,长大,成熟,变老。
我们身上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对方亲眼的见证,我们身上的故事,都有对方的亲历,我已经能想到很多年后,他毫不顾忌的让我看见他的白头发,我毫不顾虑的让他看见我的鱼尾纹,而身边的小孩子都有我们两个的眼角眉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