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怎么一回事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以前称之为妊娠中毒症,为孕期特有的疾病,随妊娠而产生,随分娩而消失。
妊高征大多发生在孕20周以后,孕妇会出现水肿、高血压、蛋白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即所谓的子痫。其早期表现很少亦很轻,容易被人忽视。不过如定期产前检查,仔细观察,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如体重每周增加0.5千克以上,或出现进行性水肿,先是脚踝部凹陷性水肿,继而蔓延至小腿、大腿、外阴、下腹部;也有的出现头晕、失眠、血压轻度升高等。如此时不予治疗,血压会进一步升高,水肿加重,甚至出现器官功能如肾、心脏、视网膜等损害;再严重者会出现脑水肿,出现头痛、胸闷、恶心、呕吐、眼花、视物模糊或失明,甚至抽搐昏迷(子痫发作)。
妊高征是导致孕妇死亡的第二号“杀手”,孕妇可死于脑出血、深昏迷、急性肾衰、心功衰竭及全身性出血。即使有幸存活,部分人也会留下慢性高血压、视物模糊等后遗症。妊高征还可引起胎儿缺氧、发育过小、易窒息及新生儿体重小等病症。
120.可以预防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吗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人们对妊高征已有了预测的方法。对有妊高征倾向的孕妇可以预防性用药,将妊高征消灭于萌芽之中。
妊高征的预测方法主要有:
(1)第1胎有妊高征史者。
(2)妊娠中期,平均动脉压大于12千帕(90毫米汞柱)。
(3)仰卧位和左侧卧位时,舒张压之差大于2.66千帕(20毫米汞柱)。
这些孕妇在孕晚期很可能发生妊高征。
预防方法有:
(1)于妊娠28周开始口服阿司匹林,每次25~50毫克,每日1~2次,分娩前1周停药。
(2)葡萄糖酸钙(钙片),每日1~2次,每次1片(0.5毫克)。
(3)熟大黄或杞菊地黄丸,每次6克,每日2次。
121.患有妊高征应怎么办
对早期妊高征,如能及时合理地治疗,可预防其发展为中、重度妊高征。
(1)随时注意观察:如出现进行性加重的或经休息后仍不能减轻或消退的水肿,有头晕、失眠等,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2)保证充足的睡眠:早期妊高征孕妇要注意休息,不能做家务。睡眠每天应保证10小时左右,睡眠时应以左侧卧位为宜。
(3)节制性生活:有妊高征孕妇,应暂停性生活,也不要看带有性色彩的书刊和影视。即使同房,也以“短、平、快”为原则。另外,性交姿势也要注意,不宜仰卧位,因可能诱发胎盘早剥和胎儿缺氧,可采取女上位或侧卧位。
(4)营养全面均衡:孕妇应常吃鱼、蛋、瘦肉、新鲜蔬菜等,适当控制盐的摄入,每日不应超过9克。
(5)按医嘱服药:临床上经常遇到有些孕妇害怕药物对胎儿的副作用而不按医嘱服药,造成病情加重。其实,医嘱用药对胎儿是安全的。
(6)加强对胎儿的监护:孕妇可每日测胎动3次,早、中、晚各1次,每次1小时,每次胎动数应在3次以上。如胎动减少或消失,应立即去医院检查。
122.孕妇如果发生了阑尾炎该怎么办
妊娠期发生急性阑尾炎比较多见。由于孕期妇女阑尾位置随子宫的增大而相应上移,压痛点也上移,因此,诊断有一定困难,且孕期阑尾穿孔的发生率较高,因此孕妇应充分重视。
妊娠期发生阑尾炎,常常缺乏典型的症状,腹肌紧张多不明显,但存在右侧腹痛。由于孕妇患病时易考虑到用药对胎儿的影响,因此,爱子心切的母亲经常采取忍一忍、抗一抗的对策,其实这是非常有害的,患急性阑尾炎一般靠“忍”、“抗”是顶不过去的,其后果常常是发生阑尾穿孔、腹膜炎、流产或者早产,威胁母子的安全。因此,妊娠期发生阑尾炎时应及早就医,这样医生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根据情况采取保守治疗或早期手术等方案,以保证母婴的安全。
123.孕期出现阴道流血有危险吗
孕期出现阴道流血,首先应了解其流血原因。一般地讲,怀孕早期流血往往是自然流产的先兆,而怀孕晚期流血,原因较多,且有时较严重,应引起高度警惕。怀孕晚期阴道流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阴道静脉曲张破裂:妊娠晚期,随胎儿的增大,盆腔内静脉受压,阴道静脉回流受阻,使其过度曲张而引起破裂出血。
(2)宫颈糜烂:妊娠晚期,妇女的抵抗力相对较低,细菌入侵引起感染,导致宫颈糜烂。阴道常有少量出血,一般与白带同时排出,称为血性白带。
(3)宫颈癌:宫颈癌合并妊娠较少见,但妊娠末期出现持续性阴道流血不可忽视,应做必要的检查。
(4)前置胎盘:出血多为无痛性。有时将其形象地描述为“产妇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血泊之中”。
(5)胎盘早剥:胎儿还未娩出,胎盘先从子宫壁上分离,称为胎盘早剥。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腹部受到撞击等情况下易出现。胎盘早剥出血多伴随有明显的腹痛,甚至出现休克。
(6)早产:临床表现与足月临产相似,出现不规律性宫缩、阴道流血等。
124.患有子宫肌瘤怀孕后怎么办
有子宫肌瘤的妇女怀孕后,妊娠和肌瘤可以发生相互影响。
(1)妊娠对子宫肌瘤的影响:妊娠后由于盆腔、子宫的血液供应增多,可使肌瘤生长加快,体积明显增大,还可以使肌瘤发生红色变性,出现急性腹痛、发烧等症状。由于子宫底的升高,位置发生改变,可使浆膜下子宫肌瘤发生蒂扭转。
(2)子宫肌瘤对妊娠的影响:子宫肌瘤使胎儿的血液供应不足,可发生流产、早产。如果肌瘤位于子宫下段,会发生胎位不正,阻碍胎儿的下降,导致难产。子宫肌瘤还可使子宫收缩乏力,造成产程延长、产后出血等。
由于以上的不良后果,子宫肌瘤妇女怀孕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到医院检查,密切观察肌瘤的生长情况。
(2)如肌瘤位置高,不影响胎儿分娩,则可以不处理,待产后再做进一步检查。
(3)产时、产后应注意宫缩情况,防止产后出血。
(4)如果肌瘤发生红色变性,则应尽量行保守治疗,止痛,抑制宫缩,防止感染。
(5)如果肌瘤位置低,影响胎儿下降,则应行剖宫产。剖宫产术中,可根据情况挖除肌瘤或暂不处理,因为有时挖除肌瘤会导致大量出血。
(6)产后进一步检查肌瘤情况,必要时再做处理。
125.怀孕期间患上滴虫性阴道炎怎么办
滴虫性阴道炎是生育年龄妇女较常见的疾病,妊娠期间也可患病。本病主要通过性生活传播,也可通过公共浴池、游泳池、便盆等间接传染。患此病后主要表现为白带增多、脓黄色、泡沫状,外阴瘙痒、疼痛等。
妊娠期间患病者应以局部治疗为主,可用高锰酸钾(PP粉)配成1:5000清洗会阴或坐浴,将1片甲硝唑(灭滴灵)(0.2克)放入阴道内;同时应注意内裤的消毒处理,并让丈夫同时治疗。严重者也可口服甲硝唑。但对甲硝唑的致畸作用目前尚无定论,因此口服灭滴灵应慎重。
126.孕妇为什么要警惕腮腺炎的危害
流行性腮腺炎是比较常见的传染病。腮腺炎病毒是“细胞溶解性”病毒,可感染妇女卵巢,导致卵巢炎症,并可使卵细胞受到破坏,还可以通过胎盘而感染胎儿。
怀孕3个月的孕妇,如果患流行性腮腺炎,胎儿死亡率明显增加。这些胎儿的死亡常发生于孕妇感染此病后的2周内。死亡原因主要是由于母亲的卵巢受到感染,黄体功能受到损害,导致孕激素分泌不足,不能维持胎儿生长所致。除此之外,腮腺炎病毒还可造成坏死性绒毛膜炎和胎盘血管炎而影响胎儿的血液供应,还可引起胎儿畸形。
因此,妇女在怀孕的前3个月内,要注意预防,不接触、不探视、不护理腮腺炎患者。必要时,可以给孕妇注射免疫球蛋白,但注射后的免疫力只能维持2~3周。孕妇能否用疫苗,尚无确切结论。一旦孕妇感染腮腺炎,应及时就诊。
127.孕妇患有尖锐湿疣应如何治疗
尖锐湿疣是一种常见的性病,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孕妇患病后,白带明显增多,可有血性白带,在阴道黏膜、宫颈及外阴、肛门周围皮肤出现菜花状或鸡冠状赘生物,可单发或成片出现。它可以通过性交传染给丈夫,在分娩时可传染给胎儿,在产后与婴儿的密切接触中传染给婴儿。可在婴儿的喉头、气管处长出湿疣。开始,婴儿可出现哮鸣音,随着湿疣的增大,可引起呼吸困难,从而危及婴儿生命。因此孕妇患尖锐湿疣应及时处理。
(1)产前治疗:去条件好的医院请专科医生做正规治疗,而不要讳疾忌医,乱看乱治。一般来说,对病灶较小的,可以用洁尔阴洗液每天洗外阴部,用三氯醋酸外涂。由于孕期易复发,应做持续性治疗,一直到病灶全部消失。对病灶较大者,可以用激光、微波等治疗。
(2)分娩处理:分娩时一定要向医生讲明情况,提请医生注意保护胎儿,必要时可行剖宫产分娩。
(3)观察新生儿:产后应密切观察新生儿呼吸情况,如婴儿出现哮鸣音或呼吸困难,应及时请耳鼻喉科医生治疗。如在婴儿咽喉部见到菜花样赘生物,即可确诊,必要时可取活检送病理诊断。
(4)加强隔离措施:不让产妇的内裤接触婴儿,浴盆、浴巾与婴儿分开,喂奶前要洗手、擦洗乳头等。未治愈前禁止性生活,必要时可用避孕套,产后42天应复查或做局部治疗。
128.怀孕期间患上真菌性阴道炎怎么办
真菌也称白色念珠菌,该菌在酸性环境中易于生长。因为孕妇体内雌激素水平高,阴道上皮细胞中糖原多,在阴道杆菌作用下,糖原分解成乳酸,阴道酸度提高,因此孕妇特别容易患真菌性阴道炎。本病的传染方式与滴虫相同。此外,念珠菌亦存在于口腔、肠道及四肢等处而相互传染。患此病后也表现为白带增多、色白黏稠、豆腐渣样,也可出现外阴瘙痒、疼痛等。
妊娠期此病也应以局部治疗为主,可用小苏打(碳酸氢钠)清洗外阴或坐浴,阴道内放制真菌素片、达克宁栓等抗真菌药物。应力争在妊娠8个月之前治愈,以防分娩时感染新生儿。
129.甲亢患者怀孕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妊娠对甲亢危害不大。相反,妊娠对甲亢的病情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缓解。无合并症的轻度甲亢孕妇,一般都能顺利度过妊娠期,但有严重合并症者,往往会发生早产、死胎、死产等。因此甲亢妇女怀孕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定期产前检查:从怀孕3个月起即开始定期产前检查,并定期检测甲状腺功能如测血甲状腺素(T3、T4),据此可随时应用或调整抗甲状腺药物剂量。
(2)药物应用:甲亢症状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可给予镇静剂和充分休息;如果妊娠后甲亢症状和体征不断加剧或病情较重的甲亢患者,在孕期仍应继续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为了使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其药物剂量可在内科医师的指导下减量。
(3)手术治疗:甲亢病人在妊娠期,应避免甲状腺切除术,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及最后3个月。
(4)同位素治疗:放射性同位素可诱发胎儿畸形及呆小病,也应禁用。
(5)分娩:轻度甲亢可耐受妊娠、分娩,一般可经阴道分娩。但甲亢产妇要预防产后出血和感染。
(6)产后哺乳:应根据产妇的病情程度及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决定。可由医生决定能否母乳喂养。
130.患有心脏病的妇女怀孕后应注意些什么
患心脏病的妇女怀孕后,从早孕期即应注意身体的反应。随着妊娠的进展,负担越来越重,应在医生的监护下,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充分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适当活动,避免劳累过度。
(2)适当限制盐的摄入:吃过多的盐,会引起水分过多,增加血容量,使心脏负担过重,还会引起水肿。但也不能禁盐,否则会引起四肢无力,每日吃盐应控制在9克以内为宜。
(3)适当应用利尿剂: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口服利尿剂如氨苯喋啶,以消除过多的水分,减轻心脏负担。
(4)尽量避免感冒:心脏病人一旦发生上呼吸道感染,引起肺循环压力升高,极易发生心力衰竭。
(5)定期产前检查:可及早发现孕妇和胎儿的异常,从而能做到早期处理。
131.孕妇患有淋病应如何治疗
淋病特别是淋菌性宫颈炎是一种常见的性病,由淋病双球菌感染引起,主要表现为白带增多、脓性或黏液脓性、量大,有时可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血尿等泌尿道症状。孕妇患淋病后,不但在性交时可传染给丈夫,而且可感染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早产等;在分娩过程中,新生儿同样会受到传染而得病。淋球菌可感染胎儿的眼睛、口腔、脐部、肛门等部位。轻者,出现新生儿眼结合膜炎;重者,可发生新生儿淋菌性口腔炎、关节炎、心内膜炎、脑膜炎、直肠炎,甚至出现淋菌性败血症等。新生儿眼结合膜炎最常见,如不及时治疗,可导致失明。孕期患淋病的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正规治疗:可采用大剂量青霉素、大观霉素、氧氟沙星等药物治疗。治疗结束症状消失者,可取宫颈分泌物做淋球菌培养,如为阴性即治愈。如治疗不彻底,临床症状虽然消失,但淋球菌可潜伏在宫颈管腺体内成为带菌者,在分娩期仍可感染胎儿。
(2)夫妇同治:丈夫应与孕妇同时做正规治疗。因为80%的孕妇感染是由丈夫通过性交传染的。即使无症状,也应做治疗,因为有5%~20%的病人可无症状。
(3)心理治疗:孕妇应多为胎儿及新生儿着想,埋怨、指责是无济于事的。
(4)新生儿处理: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应立即滴眼药水,如0.5%红霉素眼药膏、氯霉素眼药水、1%硝酸银滴眼液等。注意观察新生儿的眼部分泌物,如出现脓性,应尽快请眼科医生协助诊治,以防失明。
(5)哺乳:一般能进行母乳喂养,乳汁中有抗体可保护婴儿。
(6)产后复查:产后42天应做尿及宫颈分泌物检查,防止复发。
还要注意的是,早孕期患淋病想做人工流产者,应掌握流产时机。必须在正规彻底治疗后再手术,否则,手术可使感染上行扩散,导致淋菌性输卵管炎、盆腔炎等,引起继发性不孕症。
132.患糖尿病的妇女怀孕后可能出现哪些异常
糖尿病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内分泌和代谢紊乱所致的胰岛素相对或绝对不足造成的高血糖状态。妇女怀孕后,身体处于生理和代谢都有急剧变化的非常时期,糖尿病对妊娠可能出现下列一些异常情况。
(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较正常孕妇高数倍,而妊高征是对母亲、胎儿危害最大的妊娠并发症之一。
(2)羊水过多的发生率较正常孕妇高,羊水过多会使孕妇行动不便、心慌、憋气、水肿等。
(3)糖尿病孕妇容易出现免疫功能低下,白细胞吞噬能力低,因此易发生阴道炎、菌尿病、肾盂肾炎及产褥期感染。
(4)在分娩过程中,糖尿病孕妇能量利用不足,易发生子宫收缩乏力、产程延长等而导致产后出血、产后子宫复旧不良。
(5)糖尿病孕妇还易发生流产、早产。
(6)由于血糖较高,糖尿病孕妇其胎儿体重往往较大(超过4000克称为巨大儿)、也易发生胎儿畸形(多为内脏畸形)。
(7)虽然胎儿体重较大,但往往发育不一定成熟,尤其肺不成熟,可造成新生儿死亡。胎儿在宫内时血糖供应较多,出生后失去母亲血糖供应,可发生反应性低血糖,还可发生低血钙、低血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