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2)
她并不在意他的语气,反倒因为轮番巧合一脸兴致勃勃。
季晓桐睨她一眼,掏出张二十块,哑着嗓子,“不用找了。”
常笑也迅速摸出张二十块的递给老板,往玻璃柜台上一拍,颇具豪情的吼了句,“我也不用找了!”接着无视老板囧囧的脸色回头看他,说,“走吧,请你吃早餐,我是说真的。”
季晓桐:“……”
“走啊!”
“不用了,谢谢!”他假假一笑,转身就走。
常笑发现“谢谢”两个字说得很给力啊,笑眯眯的点点头,往他肩头上重重一拍,“哈哈哈,不客气!”
然后乐呵呵地跟在后面。
“我,不,去!”只见季晓桐说完停下脚步,指了指相反的方向,“我记得女生宿舍在那边。”明摆着一脸的不高兴。
她瘪瘪嘴接话,“也没事,不去就不去。我要去荣记喝白粥。”
季晓桐:“……”
“你宿舍不是在那边?”她又指了另一个方向,随后想起什么,哑哑地接着道,“所以说,你也是要去荣记喝白粥?”
“……”
“好巧啊!”
季晓桐整张脸都黑了。
常笑见他一脸憋气的模样,她也没放在心上,一脸了然的拍了拍他,“没关系,白粥就一块钱一碗,我请得起!和我斗气饿肚子就不好了,我记得昨天你陪我走了一段路,而且你还请我们唱卡拉OK……”
“你嗓子不痛吗!”他突然打断她,语气有些冲,言语中分明夹带着讽刺。看来是不想因为她而刻意改变行程,不过却是情绪不佳,不愿让人去惹他。
“痛啊。”她眨眨眼,耸肩,“难道你嗓子不痛?”
“痛!”他吼,“跟你说话我更痛!所以你不能闭嘴吗?”
“啊?”季晓桐的意思显然未能传达清楚,常笑一脸疑惑,“可是这点小痛我还忍得住啊。”
“……”季晓桐那模样像是被气得七窍生烟,努了半天嘴没憋出来一个字来。走了两步他蓦地停住脚步,又似是不服的道,“那个是男性皮夹吧。”
“是啊,不过我觉得好看。”她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又问,“你买多少钱?”
他沉默了会,脱口而出,“四百二。”
果然!她得意的笑笑,“我买四十二!”然后又把皮夹掏出来,横竖摆弄了下,“仿A货,对吧,没区别吧。”
“……你现在声音真难听。”
她呵呵一笑,又拍了拍他,“彼此彼此啦!”说完抬头看看他气闷不已的模样,这个叫什么来着?报复?
“老板,来两碗白粥!”除了上洗手间,她还是提倡男女无差别对待,请客当然不是男生的特权,因而理所当然的在他选的位置旁坐下,扬手一吆喝。又想到什么,回头教育他,“我们现在的嗓子不好,要多吃点清淡的东西,好好保养喉咙。白粥就最符合我们现在的需求。”
季晓桐沉默。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面对她全身都处于一种乏力的状态。
常笑看着他,“怎么,还有哪不舒服?”怎么把拳头握得铁紧?而且从坐下开始,面部就不停抽搐。
只见他突然道,“你智商这么高,怎么会屈就在我们学校?”
唔,常笑想了想,C大怎么说也是本省综合排名最高的大学之一,不屈就。而且仙姑和老德不想她离家太远,毕竟是唯一的闺女,于是望了望他,轻而易举转移话题,“耶?我突然发现你眼睫毛很长!”
“过奖。”他咬牙。
“没过奖。对了,你有没有试过在上面放铅笔?”
哦哦,他脸色又变了。
这男人怎么这么善变?相比之下,余非EQ明显高些,泰然自若,泰山崩顶而面不改色。
白粥很快就端了上来。
因为肚子饿了,她马上闭上嘴,舀了一调羹,吹了吹送进口里,余光瞥了他一眼,抬头看着他略显惊讶,“咦?你吃葱?”
他大概是觉得她大惊小怪,没搭理她。
她就笑了笑说,“余非不吃葱。”
“余非?”他突然挑眉,应该是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又见他嗤了声,像是想了起来,“昨天那个。那你不去陪他吃?”
她坦率的笑了笑,“我现在嗓子哑,余非会担心。”况且她也不能一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兄弟不是这么当的,便又舀了羹白粥送进口。
他终于将注意力从白粥移到她的脸上,突然不以为意的哼了一声,“你倒是挺为他着想。”停顿了一下,想起她昨天说的余非喜欢这个啊喜欢那个啊,“挺了解他啊。”
常笑顿时得意,“那当然。”
季晓桐就忍不住想泼她冷水,“你确定那些是他喜欢,而不是‘你认为他喜欢’?”说罢哼了一声,“就像这些葱,我吃它们,你就以为我喜欢吃它们。”
那个男人,看起来,哪是那么好琢磨的男人?
常笑听完埋头想了想,突然抬起头望着他那张精致的脸庞,暗暗咬牙,“最毒妇人心。”决定否认他的这番话微微打击到她,哼了一声,接着又思了思,坚定地点点头,“我就确定是他喜欢。他又没否认过。”
“听你这么说,他也没承认。”
常笑直觉想反驳什么,可是……这白粥粘稠软绵,入口香滑,若不是周末大清早的没到用餐高峰期,一般还不一定有位置。但每次叫余非一起来,他确实从未表示过喜欢,大概只是不反对?她突然吐了口气,看着他,转移话题,“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冲。”
“本来如此。”
唔,那是她在论坛上形容过他的话。才意识到这个人或许真的不喜欢她,不过也没关系,是有些人刚开始时不喜欢她,譬如倩倩和容兰。
于是她给自己打气,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切是注定。
埋头吃了几口,她又没忍住问,“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
“恭喜你,终于觉悟了。”他搅拌了两下,故意没看她,又吃了口粥。
常笑耸耸肩,三下扒完碗里的,然后从皮夹里掏出两个硬币摆在桌子上,慢条斯理的站起来,道,“那行吧,不打搅你了。”
“告辞!”她抱拳行礼,见他还是不搭理,就从碗的边沿弄了点煮烂的米饭,出其不意的抹在他鼻子上,然后就跑了。
边跑边哑着嗓子扔下一句话,“有缘再会啦!”
季晓桐愣了愣,才伸手去抹鼻子上的白粥末。
有种晕眩的错觉,卧槽,这女人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
昨天下午那人接走她之后,他又回去和陈华一行人又续了一摊,结果一定是吃饱了撑着,才不自量力的点了首《青藏高原》,却因太过用力导致拉伤了点嗓子。不过他也没放心上,坚持着一路唱到晚上。
结果今天早上一早起来,就发现喉咙火辣辣的痛……
回想起来这一切都是拜她所赐!若还要与她亲近,切,那他宁可让那狗屁赌注见鬼去!
其实从早上开始就只想让嗓子休养下,打定主意今天是非必要不开口说话的,结果竟胡乱和她扯蛋,现在喉咙都还是刺刺的。
真是想起来就憋气,不过这个女人也够自以为是,一直嚷嚷着余非喜欢这个喜欢那个,啧,他就不喜欢别人插手他自己的事,喜欢吃什么穿什么讨厌什么厌倦什么,他自己心里清楚,该添置的该进食的,他也能自行打理。
却每每有人揣测他心中所想,为他准备这个准备那个,磨磨叽叽的,将种种妄自强压在他身上。
他厌恶这样。
余光瞥见她搁在桌子上的两块钱和落下的枇杷膏,还有手指上的白粥末,想起她与外表极端矛盾的行为举措,愣了愣,突然嗤了声,“疯子。”
笑了。
啧,眼睫毛上真能放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