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的云翳看上去颇显成熟,智商也是远超同龄人,不过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竟然已经无聊到了要靠辩听汽车来分析汽车目前所处的状态来自娱自乐;要靠闭着眼睛走路,聆听风声、流水来打法无聊时间;不断挑战高难度乐曲来给自己树立目标,充实自己的精神。
天才与疯子往往只是一线之隔,这句话或许用在云翳身上正合适,现在马路上的他在陌生人看来可不就是疯子吗,嘴里念着不知什么的‘经文’,闭着眼睛闯红灯,不是在找死吗。而在熟悉他的人看来,他便是天才,十三岁便已能完美的弹奏《唐璜回忆》,完成很多音乐大师都不敢挑战的乐曲,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带有浓重摇滚风格的重金属之声从位于南京路上的一间酒吧发出,自五岁便依靠记忆各种东西,推算各种可能性来打发时间的云翳不到两秒便已从那旋律中听出了这段摇滚的出处。
《the final countdown》这是一首曾经风靡全球的经典名曲,曾在全球十多个国家获得过排行榜冠军,那劲道十足的摇滚旋律,在炽烈、激昂的合成乐器声中,令乐迷们彷佛也能感受到升空前的那种空气凝聚,随时会爆发的张力。
被摇滚吸引的云翳推开了厚重的酒吧大门,首先映入眼的自然是那大片的灯红柳绿,即使是作为拥有成年人灵魂的云翳都对里面迷乱的气息感到了厌恶,不过另一方面,酒吧也是一个好地方,这里三教九流,绝对是打听消息的好去处,更是借酒浇愁的好地方。
“伙计,来杯威士忌。”走到吧台,云翳静静的坐下,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了舞台之上,在那里,《the final countdown》仍然在继续,只不过前奏早已结束。舞台上有一名颇显叛逆的年轻人正用他特有的嗓音在重新诠释这这首不朽的经典,或许此刻,舞台上的年轻人没有Joey Tempest那样嘹亮高昂的嗓音,但是不得不说,在韵味上,他的《the final countdown》完全唱出了他的味道,云翳的精神竟然在刹那之间起了波动,他和舞台上的年轻人竟然产生了‘共鸣’。
那是怎样的一个年轻人,他的头发很长,且是火红色的,身上穿着合身的黑色翻领束腰风衣,裤子则呈现出一种被鲜血浸泡过暗红。尽管黑与红这两种颜色在这男子身上得到了效果强烈的对比,但他给人的感觉首先是冷漠,然后是浸透了骨髓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