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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杀戮 (1)

长路漫漫,魉忠尽量在日落前赶到宿头,不致使我们夜宿荒郊野外。福江待我们在客栈上房安置好了,向店家商借厨房,亲自打理膳食。

我坐在窗边,靠在客栈上房打扫干净的琅干上,透过纱帽往楼下看。

渊见告诉我——其实命令的成分多些——凡达官贵人、富贾士人家女眷,出行都要戴这种精致纱帽,掩住真颜。除了挡风遮阳外,还可以防止登徒浪子觑伺觊觎。

虽然我自认长相平平,引不起歹人的兴趣,可是看到渊见固执黯沉的眼,只能妥协,戴上缀着紫色水晶珠的轻纱软帽。也好,雾里看花,别有一番意趣。我淡淡想。

身后传来穿衣趿鞋的悉簌声,接着来到我身后,伸手环住我的腰,将下颌顶在我肩上。

“傩。”渊见小睡方醒后低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恩。”我按住他的手腕。别误会,我没兴趣晴天朗日上演亲热戏,只是替他把脉。这一路行来,日夜兼程,度过黄河,来到陕西地界。渊见在黄河渡船上,一直脸色苍白,神情很是委顿。到得客栈,少睡片刻,掌灯时分,这才起来。我担心他这样的身体状况,即使撑得到贼匪中计,前来打劫,他也未必有精力对付。

“在此地停留一日罢。”松开他的手腕,我关上窗,刚睡醒如他,最怕窗口斜风。

回身,摘下纱帽面对他。他眼下轻浅疲惫的痕迹,让我有些不忍。“渊见,我晕马车,舟车劳顿着实苦不堪言。下次即使令侄再以性命相要挟,我也不会领命相从。”

他泛开淡淡微笑。

“好,我们在此间停留一日。明日用过早膳,我陪夫人去逛集市。亦或,夫人有何好主意?”他垂眸看我,鼻息拂在我脸上。

他共我,离得如此近,近得,看得到彼此瞳孔里的影像;看得到他虹膜独有的颜色和纹路,深褐幽邃,连光线都仿佛被吸了进去,形成一个黑洞。神秘而危险,让人想去探究,又害怕会被吞噬。

“妩眉烟淡月新钩,幽瞳雾堇莲初绽。”他轻抚我的眉心,小心翼翼,似怕触碎这闲适时光,转眼化成飞灰。“傩,真奇怪,我竟不忍令你扫兴。”

望着他因声音渐低渐哑而贴近的唇,我沉寂至今,其实根本仿佛死寂的少女情怀,终于在这一刹那,破土而出。肾上腺素分泌激增,呼吸急促,汗腺收缩。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个人,他的呼吸、言语、眼神、动作,乃至细微表情变化,都可以影响我这样独善其身、死道友不死贫道型格的女人。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得让我寒毛耸立。

自我保护机制顿时开始运做,将他推开一臂之遥,想淡化这种危险气氛。

“我想去看秦始皇兵马俑!”脱口而出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何等严重的常识性错误。虽然兵马俑在陕西西安,可是离我们落脚的榆林关,至少有三百公里。并且,秦始皇兵马俑是中国建国后,于1974年才正式挖掘出土的。这这个时代,关于秦始皇的一切,都还是史书记载和千古之谜。

啊……啊……所有似有还无的暧昧氛围仿佛被飓风吹走,消散无踪。

“秦、始、皇、兵、马、俑?”渊见优雅的声音,淡淡重复这六个拆开来意义简单,凑在一起足可以惊天动地的字。幽魅长眸里稍早浅浅氤氲情绪,已敛去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暗沉。

我静静迎视他眼中骤然凝聚的黑洞,暗暗考虑,怎样才能完美地搪塞过去。

不料,他却倏忽一笑。“夫人若喜欢,将来有机会,我陪夫人前去。奈何此番只在榆林盘桓一日,夫人只能在附近走走看看了。”

我按下心间诧异,他肯放弃这个话题,不予追问,我自然乐得就此带过。

“谢谢老爷。”我微笑,但心间有什么地方,始终悬着一个淡淡疑问,不得而解。

“真是顽固。我老了么?”他竟伸手来拧我的鼻尖。“如今不在府中,更是不必拘礼。”

我抢救回自己本不算挺直的鼻尖,他的眼神深了,深的,我怎样也读不懂。

次日,渊见交代随行的护院,自由行动,就带我到外头颇繁华的市集里,边走边看。魉忠和福江远远跟在我们后头,暗中保护。

榆林关西临长城,出关后,已是内蒙毛乌素沙漠。街上行人,汉人与牧民各半,已看得到、感受得到粗犷豪迈的大漠风情。女子多高大俊俏,脸色红润,笑声朗朗,毫不扭捏造作;男子则多黝黑健壮,着胡服,佩弯刀,足踏羊皮软靴。

我贪看眼前风景,常偷偷撩开纱帽一角,以便将景物看个仔细。渊见走在我身旁,护住我。见我这样不符合身份的举动,摇头失笑,已经放弃来纠正我的念头。

我笑,此时的渊见,抛开一切束缚,只是一个随性的路人。即使形消骨立,但他脸容清俊,眼神幽邃,与北地男子大相径庭的儒淡气息,引得许多女子频频回首。

他本人似毫无所觉,完全无动于衷,绝对目不斜视。

“老爷,你很受欢迎啊。”我小声调侃,尽责地扮演外出游玩的受宠女眷。虽然渊见不是美男子,可是他一身简单雅致烟色对襟褥衣,腰悬绣金线的香囊,散发出俊逸尔雅感,很有别样诱惑。

“我却只想得到你的注视呵,傩。”他浅笑吟吟。

我听见这轻烟般散入风中的笑语,停下脚步,隔着淡雅轻纱,与他对视。

“渊见,我是自私女子,若得不到你全副注视,而必须同人分享,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分享,我也不会注视你,爷。”普天之下,茫茫人海里,总有一人,只要我,只得我,只爱我。

是我固执罢,若得不到全部,弗如不要。

古人三妻四妾的婚姻制度,不是我所能改变的,即使在现代,也不能保证婚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完全忠诚。

先爱的、爱的深的那个,往往也是受伤最甚的一方。

我宁愿一生不识情滋味,这样,才不会受伤,不会似母亲失去所爱时,日渐枯萎,形消骨立。我只想平平淡淡过掉一生,没有大悲大喜。

原以为渊见听到我这番绝对违反社会标准的言论时,以他任性残冷的脾气,如不拂袖而去,大抵眼神也会变得沉黯。孰料,他只是勾唇而笑。

“我知道,傩,我知道。”

我在纱帽后微微一愣。“我知道”?就这样“

他俊雅的笑脸朦胧在我视线里,执起我的手,引我走进一间蓬莱珠宝古玩玉器行。

伙计一见客人上门,立刻前来招呼。

“大爷、夫人,想买什么?玉器、首饰、古玩?二位看,这对缠银凤头金钗可是能工巧匠以赤足金打造。看,这凤嘴叼的可是顶好的红宝石。还有,这对玛瑙冻石玲珑耳坠,一面雕以芙蓉,另一面雕以牡丹,清雅富贵双全,小姐戴最好……”

伙计舌灿莲花,口沫横飞,渊见却只轻扫一眼,并没有任何中意颜色。

这时老板自内堂出来,以眼神遣退伙计,上前作揖。

“这等俗物岂入得了二位的法眼。”精明的老板大抵一眼就看出渊见出身非富则贵,殷勤地将我们往内堂让。“二位里请。”

等我们在内堂坐定,有丫鬟奉过茶,老板笑问:“公子、小姐可有属意的玩意儿?”

我下意识耸肩,对珠宝首饰,我一点概念也没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事到临头还要典当才能用,弗如金元宝、银票来得实惠。且现代人如我实在不惯戴着这些琐物走来走去。连回头这样简单的动作都要慢、慢、慢,否则金属或石头耳坠因离心力飞起来打在脸上,啧啧,真是痛不可当,与被抽一鞭差不多。这样惨痛的遭遇,在试祝英台的戏妆时,我生受过一回,无意再试。来多两次,有毁容之舆。

待我发现老板怪怪的眼神,才蓦然省觉,耸肩这等动作,完全不该出现在古代。连忙微垂下头。“一切全凭老爷做主。”

唉,亡羊补牢,但愿犹未晚也。没办法,不能要求一个现代人彻底忘记潜移默化多年养成的小动作。

“拿些不俗之物来瞧瞧罢。”渊见悠然说。

“公子、小姐喝茶,老夫去去就来。”

没过一会儿,老板捧着一只红漆托盘返回,置在案上,揭开上头覆着的红绸。

透过纱帽,我发现渊见锐眼一深。

托盘里搁着两串璎珞链子,一串是绿松宝石隔嵌石榴石,另一串是红珊瑚珠子与乌银相缠,极具大漠民族风情。连我看了,都觉得别致。

“这两串宝石璎珞可是元朝海迷失皇后戴过的物件。海迷失殁后,被下人私渡出来,在民间几经辗转,最后到得老夫手中。此物贵气太重,寻常女子根本承不起,反倒折煞。老夫乍见公子与小姐,既知二位来历不凡,想必此物定能配得上小姐。”老板眼也真毒,即使隔着一层纱帽,也笃定我是小姐,而不是夫人。

海迷失?听见这个名字,连我都忍不住要往托盘里看多两眼,元帝贵由的皇后海迷失,历史上曾两度垂帘听政,其手腕之了得,决不逊于武则天。若真是她戴过的首饰,那真是不俗。就史学角度而言,是无价之宝。

渊见则伸出修长手指,执起绿松石璎珞,静静审视片刻,抬眸询问:“好东西,老板开个价罢。”

老板伸出一只巴掌,眼中精光一闪。“不二价,五十万两。”

“好。”渊见连考虑都不考虑,就往袖笼里掏钱。

“且慢。”我轻喝一声,十分象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一串璎珞,美则美矣,毕竟是冷冰冰的死物,我管它是武则天还是杨贵妃戴过?又不能吃喝,买它做甚?

我被话剧社的钱精财迷的社长影响,虽然还不到铁公鸡一毛不拔这等境界,但也懂得勤俭节约,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这样挥霍?天打雷劈!!

“爷,妾身久居深馆,不见外客,此等名贵首饰,妾身少有机会佩带。爷与其买给妾身,弗如买多几件饰物,给家里的夫人们罢。”

这样才比较符合经济效益。

老板神情有些呆滞,满眼的不信,大抵没见过似我这样把美丽珠宝往外推的人罢。

渊见则轻笑,似早已料到般,掩住口鼻,檀嗽一声。

“夫人所言极是。”

装腔作势,我腹诽。

老板以为到嘴的五十万两就此飞了,脸色微晒。

“是我疏忽,夫人莫恼。今次将它买回去,夫人一定有机会时时戴它示人。”渊见放下手,取出银票递过去。“这是十万两定银,麻烦老板将这串璎珞送到蓬莱客栈天字号上房,来收尾款。”

老板大是欢喜,双手接过银票,然后写具一张收据,盖上红泥小印,再双手奉上。

服务很规范呢。有凭有据,送货上门,不知可保证售后服务?我暗暗想。

老板果然是生意人,即使隔着一层纱帽,也能感觉到顾客的疑虑,立刻赔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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