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英格兰,最初是没有宗教自由可言的。某一教派信徒独大的问题曾直接导致殖民地的分裂。那些分裂出去的“少数派”信徒——罗德岛以及以后在更南边建立的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居民,在吸取了这次分裂的教训之后,开始在自己的殖民地境内施行全面的宗教自由法律。但是,这仍然局限于新教各教派信徒间的信仰自由。作为新教的大敌,传统的天主教徒以及自古以来就被欧洲唾弃的犹太人,依旧被普遍性的歧视。但他们的处境比在其他几块殖民地要好得多,至少还有一纸法律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以及一批虽然对他们充满不屑,但还懂得守法的邻居。不过,信仰自由似乎止步于基督的信徒之内。1664年,一纸法案得到了新英格兰的一致通过——凡是拒不信仰真神的人都将被处死,天主教徒因为一样信上帝倒是得以幸免,犹太人似乎也信上帝所以可以苟活。至于穆斯林、道士、佛教徒能不能幸免,笔者就不得而知了。
宗教改革运动和与之相关的战争、迫害,制造了大量的“受迫害者”以及流民,作为欧洲各国“宗教异议分子”或者人渣的集中堆积场(任何殖民地发展的早期都有一种作为流放地的传统),北美洲最初是那么的混杂不堪。各色人等乘船来到那里定居,他们可能是来自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居民,有着截然不同的习惯、风俗、礼节、教育水准、生活技能。如果一定要给这批人找一个共通点,那就是他们都是教徒,或者说是“基督徒”,甚至于几乎涵盖了基督教的每个分支。这里是宗教学家研究基督教的圣地,如果有人想要罗织一本有关新教派系的百科全书,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你在早期北美殖民地可以找到几乎所有新教派别的信徒以及宗教组织。据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在独立战争之前,美国的十三个殖民地里,一共有3105个宗教组织,涵盖了几乎所有的新教教派。其中,658个属于组合教派、543个属于长老会、480个属于主教教会、295个教友派教会、261个德意志—荷兰改良教会、151个路德宗教派教会,还有50个天主教教会。这里是一个基督徒的大杂烩,末了,甚至还能找到几个穆斯林大胡子,以及到处都可以看到但哪里都不多的犹太人。
移民美洲的一个理由是,不管你信仰什么宗教或者隶属什么教派,都可以去那里寻求你的宗教自由。然而移民们很快便发现,北美并非就是宗教自由的天堂,其体现出来的宗教专制主义比欧洲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北美各殖民地内,只有罗德岛、特拉华和新泽西没有政府或者殖民地当局指定的“正统教会”,其他的各块殖民地均设有被政府承认并且支持的“正统教会”。何谓“正统”?其实就是被这里居住的占据多数地位的信徒们认可的宗教组织,也就是说大多数人的教会。
北部殖民地的正统教会是清教教会(如果这些清教徒们组织得比较像教会的话);南部则将长老派教会视为正统教会;而在中部的宾夕法尼亚和纽约分别为贵格派和长老会把持。在这个“没有绝对的法,只有《圣经》才是至高无上的准则”的地方,殖民地当局往往打着《圣经》的旗号把持统治这里的正统教会的教义,作为治理殖民地和规范殖民地社会道德准则的理论依据。
其实,《圣经》只是一个连篇说教的故事集,就故事情节与人物塑造方面来说,甚至不如《西游记》来得出色。如果你要从中理解出法律来,自然是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基督教各教派的差异其本质不也源于此么?与当地正统教会的教义相抵触的非正统教会教义则被视为异端邪说,乃至斥为巫术,信奉非正统教会教义的人自然就是异端分子。遭到“多数人的独裁”惨遭迫害一类的下场,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清教徒在南部遭驱逐,长老会教徒在北部惨遭放逐,贵格派教徒在宾夕法尼亚、罗德岛之外无立锥之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除了成文立法和各殖民地之间不同宗教信仰的差异,北美洲最初的道德与习俗在各殖民地倒是比较一致。这里最初的居民是英格兰人,他们以来自英格兰的社会习性规范社会生活的细节。英格兰通行的家长制成为了绝对的社会制度,丈夫对妻子、父亲对子女享有绝对的“统治”权。“鞭之适足以示爱”,男性家长可以任意鞭打子女甚至是妻子,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所有殖民地里,原始的刑法残忍而且野蛮,鞭笞、毁伤肢体,甚至是刺青,继承自中世纪欧洲的原始肉刑在这里非常普遍。至于民间也是私刑泛滥,而且在多数时候,个体利益是被忽视的。正由于殖民地建设最初的艰苦,所以各殖民地尤其是新英格兰地区,普遍地将整体利益视为至高无上,而单一的个体,如果整体需要的话,是可以被忽略的。这种情形对于现今强调独立自主性近乎极端的美国来说,也许是不可思议的。
作为维护整体利益的实际手段,多数殖民地采取限制最高工资、控制物价甚至是利润率的各种措施。以马萨诸塞来说,1630年、1633年和1636年都通过法律,限制最高工资(最初则没有最低工资的概念),其他各殖民地也普遍采取这一类的法律或者法案。当然,这些法律并不能制止最精明的商人或者握有重权的官僚去获取自己的利益。于是,殖民地的贫富差距被拉开了。而几乎所有的殖民地内,虽然民主是普遍的,但也是有门槛的。那些没有产业的人,比如契约奴和雇工,就不会拥有任何政治上的权利。
宗教信仰上的压迫、原始的社会道德、严苛的法律、有限的所得、越来越集中化的财富,以及那些被奴役的人……哪里有压迫,哪里便会有反抗。于是,这片被寄希望为“主应允之地”的新天地在完成最初的开拓以后,也开始不那么太平起来了。
契约奴和黑奴逃跑的事件从未停止过,这种反抗很快就演变成了“狗咬人”式的新闻。但是有几次玩得比较大,所以在历史中留下了些许记录。1663年,弗吉尼亚境内的格劳斯特郡,一些黑奴和契约奴秘密联络,试图发起全郡奴隶全面暴动。和所有规模浩大但是组织不严密的起义一样,他们只是被雇主迫害得郁闷,还未有过具体的目的,也没有进行周密的计划。于是,一次简单的告密就瓦解了这次反抗。9年以后,弗吉尼亚的黑奴再次发起暴动,这次他们真动起了手,参与者多达百人。但是这次起义的结果并没有比前一次好多少,这种纯粹因为不满而发起的暴动缺乏目的性,也没有计划和详细的准备,更没有一个有能力的组织者。于是起义最后被顺理成章地镇压下去,几个首要参与者,在拘捕中被殖民地民兵当场枪杀。
除了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以外(老实说,这种情景出现在宣扬上帝博爱的基督徒身上,确实很有讽刺意味),其他的种种暴动、罢工、动荡,无非是延续欧洲的那一套。或者是某一带的农民因为某地的商人垄断夺取利润而开始打砸抢,或者是某地的居民因为某个不对他们脾胃的法案大动肝火上街闹事。发生最多的动乱,往往和殖民地的官员有关,因为某个总督下令实施的一连串不合民众胃口的法案,最后导致其被怒不可遏的居民赶下台。
先例还是出在弗吉尼亚,1635年,一名前契约奴(已期满,获得土地成为自由民)马修斯,他组织起了民兵武装,上百名因为一个不合人心的税案而怒不可遏的人,冲入了总督府将总督赶下台并踢回英国。这一类的暴动还曾发生在马里兰、北卡罗来纳。但是暴动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次发生在弗吉尼亚,在美国历史上被记载为“培根起义”。
由于边境居民在土地开垦中和印第安人的冲突,以及在政府和当地印第安人的皮货贸易中持有不同立场,最后演变成波及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马里兰三个殖民地的大规模暴动。暴动者攻占城市,解散政府机构,组织军队,最后在英国政府插手并出兵镇压之后才告平息。这场冲突可以被认为是美国内战之前最大规模的内部动乱,也可以被看作是美洲暴民的起源。而民众暴力问题和暴民政治的阴影,从此将会给美国的未来蒙上阴影。
培根起义
发生于弗吉尼亚的那次大规模暴动的起因多种多样:1660年起的经济萧条、1672年至1673年的口蹄疫流行、1670年的新选举法令(在以往的财产限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门槛,规定只有拥有不动产的业主才具备选举权)、境内土地越来越集中的现象、荒唐的人头税法案(无地的贫民和拥有两万英亩土地的业主缴纳同样的税收)……这种种事件在这个殖民地内积聚起了相当大的不满,最后还是在和土地有关的问题上彻底爆发了出来。
从1670年起,弗吉尼亚成为新一轮移民浪潮的登陆地,境内已有土地已无法满足新移民的需求。于是,这些新移民和一些希望扩展自己耕地的居民,开始将殖民地边境持续向北拓展,或者说从住在那里的萨斯圭翰娜印第安人手中掠夺土地。
这势必造成严重的边境冲突,而殖民地官方却一直和北部的萨斯圭翰娜印第安人关系良好并且大做皮货贸易。新移民对边境冲突的加剧,使官方和土著的外交限于被动,而之前印第安人因为和政府良好的关系一直在占地问题上比较克制。但是,这种种的问题,导致了政府不断安抚印第安人在冲突中保持克制,边民又进一步利用印第安人的克制发起攻击,而最后印第安人则进一步迁怒殖民地政府,并对其信任尽失。闹到最后,有关皮货的贸易也被迫终止,政府和大业主们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源。而正在这个时候,边疆农民为了抵御印第安人,上书要求在北部边境修建防御工事。
正因为这群滋事“刁民”的所作所为大伤脑筋的政府,严词予以拒绝,之后为了安抚印第安人并且迫使这些“刁民”们无法继续扩大事态,政府中一些激进的官员甚至向印第安人转让了一批火器,试图用来抵御边民的进一步侵略。知悉此事的边民分外恼怒,在1676年8月,北部民兵武装击败印第安人巩固了北部虏获土地之后,他们在一个叫做纳撒尼尔·培根的领袖的带领下,挥师进入詹姆士镇,推翻了殖民地当局,宣布成立“平民的弗吉尼亚”。
培根的祖上曾是英国的辉格党人,他于1673年与友人吉利士·布兰德一起来到美洲。由于具有领导才能,而且其信仰符合底层民众的心愿,很快成为北部地区渴望得到土地的贫民们的领袖。他在挥师占领詹姆士镇后解散了殖民地参事会,并且没收了总督及其众多随员的财产。随后,他以“人民的将军”的名义,召开了新的弗吉尼亚殖民地代表会议并举行了新的选举,最后通过了一些更符合群众利益的法案,比如普选法等。
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培根率众继续征讨印第安人。一度由于势力壮大,培根产生了建立一个包括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的政权的想法。但是他的这些想法没有能付诸实施。10月,在英国政府出兵干预下,詹姆士镇被原殖民地政府一方夺回,而培根本人在11月染疾暴毙,他的朋友布兰德则在和英国当局谈判时被捕。
失去了领导人之后,这支由“刁民”和各怀不同目的的不满者组成的军队迅速瓦解。
而教育方面,就像之前叙述的那样,哈佛大学的招牌虽然在1639年就被挂了起来,清教徒也比较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但是公立学校——对年轻人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这一方面,较后建立的纽约在各殖民地中走在了前列,1664年时全境的公立学校已经建成一个体系。但这得益于这个殖民地的建立者——荷兰人,最初这里叫新尼德兰。中部的宾夕法尼亚与新泽西,要拖到18世纪初才会成规模地建设起公众教育系统。除了纽约,所有殖民地都将宗教作为基本教育之一,神学是哈佛大学的必修课,除此以外还有帮助你完成这一科目的其他可选内容,比如拉丁语、希腊语、伦理学、修辞学。只有在这些基础课外,才教导算术、医学等较为实际的内容。
上述便是天路客登陆至18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大致风貌。吵吵闹闹、乱七八糟,但却每时每刻都在发展壮大。有一个简略的统计,在1700年的时候,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总人口已经增长至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