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7真相无处安置:帝国司法的隐秘逻辑
■年度事件:杨乃武小白菜案进京翻案成功
本年,浙江官场发生巨大人事地震,自巡抚杨昌浚而下,大批地方官员落马。
事件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873年杭州余杭县一个豆腐坊伙计葛品连的突然病故。四年之后,这一正常死亡演变成了“晚清四大冤案”之首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并将晚清司法体系运作的内在逻辑暴露无遗:
1、使地方官员无意主动制造冤案,但体制自身本就有制造冤案的能力;2、处这种司法体系下的地方官,遂普遍不关心案件真相;3、种司法体系下,为冤狱翻案的朝廷也不关心真相,而只关心符合朝廷需要的“真相”。
冤案的逻辑:地方官考量的是乌纱,不是真相
葛毕氏(市井间称“小白菜”)与葛品连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结婚后,租住在杨乃武家的出租房内。这段时期,葛品连每日去豆腐作坊做工,时常夜宿店中。葛毕氏闲来无事,时常向举人出身的杨乃武求教读书识字,有时还在杨乃武家一同吃饭。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次年夏天葛氏夫妇搬走。
葛毕氏容貌姣好,杨乃武举人出身,两人这种关系在当时委实有些过于亲密。一开始杨乃武之妻大杨詹氏健在,街坊间尚无流言;殆至同治十一年九月,大杨詹氏难产去世,而杨乃武与葛毕氏“同食教经”如故,流言于是渐渐泛滥四起。
杨乃武与葛毕氏之间的“奸情”,日后成为刺激晚清至民国市井文化娱乐消费的“长效春药”。但二者关系之清白应该是可以肯定的。首先,葛品连闻知流言后,曾多次夜潜回家在房檐下监视,并未窥见两人有进一步的逾越之举;其次,当年刑部否定了浙江巡抚衙门对两人存在奸情的指控,这说明,穷浙江巡抚衙门之力,也未能找到确凿的证据来证实两人的“奸情”。
但市井间的流言,却成了杨乃武葛毕氏冤案的导火索。葛品连病故,其母沈喻氏被人“提醒”,怀疑其死于谋杀,盘问葛毕氏无果后,即向余杭县衙申请验尸。在一连串的不符合标准的验尸程序之后,得出葛品连疑似砒霜中毒而亡的结果。余杭知县刘锡彤又在街坊间闻知杨乃武与葛毕氏的流言,遂断定葛品连确系被人毒杀,冤案就此成形。
【地方惰于核实案情细节,乐于凭主观判断确定“凶手”】
清朝“圣谕”高度强调“州县所司,不外刑名、钱谷。而刑名之重者,莫若人命”。清律规定:州县官必须在受害者或被害现场或尸体发现处亲自并及时验尸。若因其延误而使尸体发生变化,妨害验尸结论,该州县官将被处以杖刑六十。若本地州县官因公外出,则邻近地区州县官有责任代其验尸,无正当理由拒绝代为验尸者,将降官三级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