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浩每次看到关于雷龙消息报道的时候,都会感叹这小子性子一点都没有改变。
雷龙是他前世刚穿越后不久在抗战时从矮人国鬼子的屠杀下救出来的少年,吴浩把他救下来的时候,他眼睛血红布满血丝,眼里闪烁着疯狂和仇恨的火焰,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低吼,几近疯魔。
以后的日子里雷龙跟着吴浩一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在那群矮鬼子的军队被消灭和求和以后,他不想留在这片伤心的土地上,于是就被吴浩派到了南方雷鸣大陆组建了神之使徒佣兵团。
雷龙也是第一个获得吴浩传授武功的人,才会在那么多激烈的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是杀戮魔性太重,在和吴浩一起的时候他还能做到尽量控制,而他只要在一般普通人的面前那么一站,那些人双腿都会打着寒颤抖个不停,全身就会像在冰窟里冻过一般僵硬不能动。
这些年他应该是修行长生诀略有小成的缘故,杀性得到了一定有效的压制,可惜这魔性越是压着,魔性会越积越强,日积月累下,这一旦得不到宣泄爆发出来会更恐怖啊!
吴浩看了会儿,嘴角带笑,不知道这次几大帝国和无数的小公国会有怎样的精彩表现了,他很期待能雷龙能把事给闹的更乱点,以后对他的统一水蓝星球,夺取所有人的信仰成神会更容易和更有帮助。
前世水蓝星球北冥大陆上的美瑞尔克帝国当星球检察当习惯了,嚣张的不得了,但是因为他意外的出现改变了水蓝星球上的大势。
首先就是神州大陆上的华夏帝国一改前世的落后和不发达,虽然现在不敢说是全星球第一实力,但是在神州大陆这片土地上却是一言九鼎的第一大国,吴浩估计现在华夏帝国所有的军队士兵都应该普及了武术,这点是他在位的时候就定下来的大方针。
其次就是他留给帝国的智脑,是他成神的时候小龙分离出来的子系统,虽然那时候计算机技术落后,但是慢慢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革新,它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帝国科技实力也越来越强,成了和美瑞尔克帝国一样的科技军事大国,而帝国军人单兵素质却比他们的高出太多太多。
如果让华夏帝国士兵和美瑞尔克帝国士兵进行一场徒手搏击大赛,一个华夏士兵可以轻松的击倒三至五个美瑞尔克帝国士兵,要是拼着负伤的情况下可以干翻七八个左右,但是带上武器装备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华夏帝国人民有一个可以说是好,也可以说不好的习惯就是藏拙,什么好东西都藏着掖着,否者以帝国的科技哪里还有穷困山区,至少都会是相对富裕的郊区了。
第二天吴浩一大早六点就醒了过来,洗漱了将近半个小时,其实他也没什么要做的,也不需要像女人一样的化妆打扮,涂脂抹粉,除了漱口,就是清水洗头洗脸,剩下的十多分钟就站在镜子面前发呆。
他在想欧阳可儿会不会喜欢他现在穿的这套衣服,他是不是需要再换一套衣服,他就在这两个问题之间徘徊纠个不停。
吃过厨房为他准备的早餐,李勇送吴浩到了校门口时才八点,他抱着篮球去宿舍等了半小时,才看见欧阳可儿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出现在女生宿舍门口。
吴浩大步上前,激动道:“可儿,你起的挺早啊!你还没吃早点吧?你穿这身衣服真漂亮!”
欧阳可儿手里抱着篮球娇笑道:“没想到你倒是来的挺早啊!我没吃啊!你吃了吗?”
“真的好看吗?”
“哈哈,好看,当然好看!”吴浩笑了笑:“走吧,先陪你去吃早餐,完了我们再去打球吧!”
吴浩陪欧阳可儿去食堂又吃过了一次早餐,两人一路并肩走向学校体育场。
路上欧阳可儿问道:“吴浩,你会打篮球吗?”
“也就会一点,是最近才学的,可能玩的时间还没有你的多呢!”
找了个空着的篮球场地,两人就玩起了篮球。
欧阳可儿带着篮球往篮板冲,吴浩守篮板,因为他故意给欧阳可儿放水,欧阳可儿轻松的突破了他的防线。
两个人玩的不亦乐乎,占了半个球场,吴浩也不管别人等的怎么不耐烦,只要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玩的高兴就好。
就像上古枭雄曹操所说的那样,令可我负天下人,也不许天下人负我,这也是吴浩的性格特点之一,护短,自我,永远为自己活着,不会因为陌生的人的眼神而影响自己的心情,说的难听点就是霸道。
兜快乐的时光总都是短暂的,到吴浩他这个水蓝星球上唯一的神这里也同样适用。
不一会儿欧阳可儿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娇喘吁吁的直呼跑不动,要停下休息。
女孩子的身体先天条件始终没男生的好,更何况是和吴浩这样永动机似的怪物作对比,身体素质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吴浩陪着欧阳可儿到草场上休息,静静的看着他,看着操场上打球的学生。
让他突然想起前世看小说的时候那些猪脚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狗血的事情发生,总是有那么多坏蛋流氓来惹是生非,总是会发生点英雄救美的故事发生,可现在哪里有流氓,只有一些单纯的学生,只有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看来写小说的那些大神都是在胡扯,完全是为了故事情节能吸引读者胡编乱造,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坏蛋,同时也体现了华夏帝国现在的社会法器在帝国高层的领导下还是充满和谐、充满爱的。
吴浩中途到给欧阳可儿买了瓶矿泉水,本来他想带欧阳可儿出去喝点饮料搞点小浪漫,但是她不想去,于是就留在操场上看别人打球,吴浩也在感受着这份甜蜜的时刻。
杨思喝了口水,低声道:“吴浩,你说你以前也这样陪着我吗?”
“是啊!”吴浩陷入回忆中,慢慢道:“以前我不喜欢运动,都是看着你一个人在上面玩,我没命的喝彩,今天能陪着你在球场上玩,我很快乐,也算没白来过。”
欧阳可儿扬起红通通的脸,楚楚动人道:“那你今天去上面和他们玩,我今天做你的观众,好吗?”
吴浩哈哈笑了起来:“好啊,我终于可以做一件你为了喝彩的事儿了!”
说罢吴浩起身上了球场,找了几个正在打散球的童鞋,他一说要找人打全场大家都响应了起来,看来爱好篮球运动的人还真不少。
大家分组完成,裁判的口哨声中开始了第一次抢球,吴浩的弹跳力是毋庸置疑的强,如果他愿意,以他现在的实力应该飞上空中也是完全没有一丝困难,第一个球轻松的就被他作弊般的抢到手里,传给了同一个队的人,让他们迅速的抢攻。
以吴浩现在的身体情况和普通人玩篮球,犹如大人和婴儿比赛跑,大象和蚂蚁搬手腕,纯粹就是欺负人。
吴浩单独以他超出常人的反应神经,以他身体的体质和敏捷,完完全全的压着对手打。
欧阳可儿在下面兴奋的手舞足蹈,时不时的鼓励一声。
“吴浩,加油!”
“吴浩,三分球!”
看到欧阳可儿高兴的那个劲儿,吴浩像打了鸡血一样,篮球被他玩的飞转,偶尔来个三分球,来个盖帽,引起一阵阵的惊叫和欢呼。
此时球场上站满了围观的学生,都被吴浩球场上的表现吸引了过来,不停的鼓掌和喝彩。
“操,那哥们太凶猛了,哪个班的?”
“不知道,不过看他技术去打NBA也完全没问题,人才啊!”
“那个帅哥太帅了,人不但长得好看,篮球也打的这么好,那个投篮的动作好潇洒好迷人,我好喜欢!”
“要是我男朋友有他一半帅该多好啊!”一女抱怨着。
“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我要做他女朋友,好幸福!”一女又一脸迷醉道。
“花痴,发情了啊!”一恐龙咒骂道。
不知道是谁在要结束的时候叫了声。
“扣篮!”
紧接着无数有节奏的的声音跟着响了起来,一浪盖过一浪。
“扣篮!”
“扣篮!”
“扣篮!”
吴浩在还有十秒的时候接过一队友传来的球,看来他们也是听到了观众的请求,让他来个完美的收官之作。
运着手中的球,看着边上观众的热情和期盼之情,吴浩仿佛也被他们的热血感染,助跑到三分线外,双脚蹬地向篮板滑翔而起,就在要到篮圈的时候,在空中举起手中的篮球猛的向篮圈砸去,“嘭”的一声,他抓住篮圈晃了两晃才松手跳了下来,篮板还在“咯吱”“咯吱”的摇晃着。
过了三秒,所有的人才醒悟过来,接着“啪啪啪………”的掌声不断的响起,经久不息!
“操,太帅了,当年飞人乔丹都没这么牛叉啊!”
“帅哥,我爱你,做我男朋友吧!”
“神人啊,我要拜他为师!”
吴浩抱着篮球到计分的那里看了下,他们以95比48完胜另一组,算是他第一次这种“正式”的比赛取得的开门红,当然也是他没使出真正实力,否则那些人零分也很正常,不过他玩篮球也是希望逗欧阳可儿开心而已,并不是把这个当成他吃饭谋生的技能,没必要那么较真。
要是他真吃这碗饭,要多少人哭天喊地的没饭吹啊!
“可儿,怎么样,我打的还可以吧?”吴浩走到欧阳可儿的面前邀功道。
“没想到啊,你打篮球还很吊嘛!”欧阳可儿似乎在夸吴浩,眼中却闪过一丝诡异的光芒。
“那是当然了,哥怎么说一神人啊!”吴浩得意着,却不曾发现欧阳可儿语气的不对劲。
“那你早上是故意让着我的,看不起我,是不是?”欧阳可儿嘟着小嘴气呼呼的,装作生气的质问道。
吴浩这时才明白欧阳可儿挖了个坑等着他跳,结结巴巴:“啊,这个……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