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全员大会定在公司所在写字楼的大会议厅内。伊然找了一个比较靠后的位置,刚刚坐下,就听见后面两个女同事悄悄议论着:“听说会凌的老板又年轻又帅嗳!”
“是啊,我也听说了,真想见识一下。”
“马上就能见到了,嘿嘿。”
今天一早,她来办公室,就看见到处窃窃私语,都是在议论这个男人。感觉不像是在迎接投资人,更像是某位明星的见面会,公司的的女性同胞突然间都变成了某位明星的超级粉丝。
嘴角牵出一丝轻笑,打开手机,翻起了短信,就那样静静地看着,这是她打发时间的一贯做法。
“伊然姐,你怎么坐在这?人家助理以上级别的都在前面几排坐着呢。”旁边坐下的小齐奇怪地问她。
她晃了晃手机,笑着说,“坐前面不能做小动作啊。”
这时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一行人鱼贯从会议室前门走进。
前面一身深色西装,黑色立领衬衣,领口间系着一条银色吊坠,庄重中带着随意,脸上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如众星捧月般,被引领到中间的位置坐下,锐利的目光扫视全场。
伊然低着头,继续看着手机。
身旁的小齐用胳膊攘了她一下,“伊然姐,这种时候你还看手机?”
她笑了笑,没有抬头,“我老了,对帅哥不感兴趣。”
“这可是极品啊,不看会后悔。”小齐到底是刚毕业的小女孩,仰着脖子就那样直直看着,俨然是一副见到偶像明星的超级粉丝状。
主持人开始发言,宣布了会议流程。接着常总发言,之后是会凌集团代表发言。他倒是一直没说话,就那样靠着椅子坐着,右手状似无意地摩挲着左侧衣袖上本应缀着袖扣,现在却空无一物的地方,而右侧衣袖的金色袖扣在他这细微动作的带动下,一闪一闪,如暗夜中最醒目的启明星般散发着夺目的光芒。
“他可真帅,真人比报纸上还要帅,让他看上我一眼,我的心也会化了。”小齐抱拳,喃喃自语,一副极度崇拜状。
她笑着抬手摸了摸小齐的下巴,“小心,口水流出来了。”
“是吗?”小齐的眼睛还是盯着前方,只是夸张地抿了抿嘴巴。
会议结束时,听见主持人大声宣布今晚凌总邀请所有员工在“香格里拉酒店”吃饭,之后去“魅力金座”尽情K歌。
“真是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伊然边翻着手机短信,边嘴里嘟囔着说。
这时小齐用胳膊捅了她一下,“他好象在看我们这边呢,伊然姐。”
她不由得抬起头,正正对上了那个人锐利的眼眸,犀利地眼眸如利剑一样,在她的脑中划过一道凛冽的白光,电光火石间,多年前那遥远的记忆清晰地闪过了脑海。
那时正值大二开学后不久,去位于县城的监狱看了父亲后,又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赶回了市里。北方夏日的午后总是很闷热,下了公交车后,顶着炎炎烈日,她急匆匆向学校走去。那段时间为迎接校庆,系里排练节目,时间很紧。
经过校外停车场时,远远看见地上爬着一个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铁碗,匍匐着缓缓地向她靠近,她下意识地掏了自己的衣兜,无奈,这时的她可以说是山穷水尽,坐公交车的那一块钱好象是她最后的一点钱财,却都已奉献给交通事业了,现在是连半毛也没有。
小女孩终于倚仗着身下的简易木制划板移到了她身前,这才看到这个小女孩的双腿,那怎么还能称得上是腿呢,裸露在外面的只是两条粉红色的****。她的心里一阵酸楚,却只能略带抱歉地摇摇头。小女孩也未纠缠,继续向前前进着。走出几步,她还是不甘心地摸了摸牛仔裤的后兜,终于不负所望,掏出五毛钱来,这大概又是哪次找的钱,她习惯把零钱随手装兜里,哪天山穷水尽时,偶尔翻出来一些,总会有中大奖的感觉。于是,她又转过身,疾走几步,到了小女孩面前,把钱放在了小女孩的碗里,小女孩说了声:“谢谢!”她也轻声回了句:“不客气。”转身的瞬间,一辆黑色的车子猛地斜插了过来,险些撞上她,她下意识地往一侧躲闪,索性没有撞到,她也就不在意了,正要往前走去,车门打开。
“伊然,请等一下。”她回身,轻风吹动起她的长发,遮挡住了她半个面庞,在拂过发梢的同时,看到了一个挺拔的男子身影迎面走来,她高兴地叫了声“叶师兄!”
叶涵宇,她所在学校的在读研究生,学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虽然他自己并不喜欢被人关注,但每每从他所在的楼前经过,总会看到他被簇拥在人群中,会有不同的女生追着他。而那时候,她最在意的却是他是另一个人最好的朋友。
叶涵宇微笑着走了过来,看着她飘动的发丝,说了句:“你现在真的很像我心目中的伊丽莎白。”她们系在校庆时举行外语话剧表演,而她所在的班级演出的是简-奥斯汀的名作《傲慢与偏见》,她扮演的便是在所有外国名著里她个人最喜欢的人物-伊丽莎白-贝内特。
她也笑了,“谢谢您的夸奖,要出去?”
他点了点头,转而看了眼远处匍匐着的那个小女孩的身影,想说什么却又没说出来,只是对她温柔地笑了下,说了声:“很期待你的演出,一定会很精彩。”
她微笑着说了声:“谢谢!”
他说了再见,然后转身向车子走去。
伊然微笑着目送他上车,却在转身时,眼波流转间,直直对上了驾驶座上那双黑黑的眼眸,那双锐利的眼睛直视着她,目光中隐藏的含义深不可测。而她亦回给他一个冷然之气决不逊于他的眼神。
犀利的眼眸穿过时光的重重隧道,现在依然是那样锐利地注视着她,虽然隔了那么远,虽然隔了那么久,却依然能看进黑色眸子里那种冷冽。她微笑着,迎着那双锐利地可以穿透人心的眼眸,右手紧紧握住拿着手机的左手,温和地笑着。在那一场既不尴尬,亦不甜蜜的邂逅中,他们没有一句语言交流,却用眼神传达出只有彼此明白的深意,时隔多年,依然是眼神交流,她却已学会把所有心事压在心底,微笑着去面对。
这时她的脑海里的却闪出这样一段话来: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却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而什么是不该放弃的,什么是不该坚持的,我们又如何能分得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