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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程小风、林小云——举头三尺有神明(1)

爱因斯坦说过,时间没有绝对的定义,光信号的速度与时间有一种不可分割的联系,由于有物质的存在,空间和时间会发生弯曲。

一转眼,又是亚太区神仙代表大会召开的日子,还是五百年一次,还是一成不变的老地方:位于中国西部边陲昆仑山上的瑶池。每五百年,亚太区的神仙界就会轰轰烈烈地举行一次大会,团结、胜利、和谐的大会,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还有一些百分之九十的地球人叫不出名字的小国的神仙代表们齐聚一堂,热热闹闹,群情激昂。除了被那只死猴子捣乱过一次以外,每一次都很成功。那山,那水,那神,几千年来从未改变。

不过这次的大会,和以往的还是有了本质的不同。自从发明了互联网之后,开始是电邮,后来是博客,然后什么微博、微信,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玩意儿在神仙中迅速普及,之前的天机不可泄露,一夜之间变成了迅雷不胫而走,从嫦娥姐姐的一夜情,到哪吒三太子令人扑朔迷离的性取向,再到二郎神杨戬爱吃狗肉的嗜好,各种八卦谣言小道消息满天飞,成为大小神仙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要是大会的焦点还集中在什么大帝呀,天尊呀,佛祖呀,那不出当晚,政府就会被扣上个“一言堂”、不体恤民情的大帽子。神仙的领导毕竟不是吃干饭的,马上转变思想,把会议的主要议题从高级干部身上转移开去,开始关注一下平民百姓的喜怒哀乐——这里“百姓”的意思是指像程小风这样的底层打工小神仙。

这一类神仙的官方正式名称叫做“头上神仙”。长得很小,平均身高只有一到两厘米,平均寿命为五千年。别以为神仙个个都是长生不老,那样天庭早就被挤爆了,只有极个别的高级干部才能享受与天地同寿的待遇。为了保证有新鲜血液不断补充进来,为了保证生产和消耗达到一个合理的比例,限制神仙的寿命成为了神仙界的基本国策之一,被称为“计划生命”。

像这样的“头上神仙”有无数亿个,平时散落在洋洋大千世界里,每个人每个动物或者花草树木,世界上任何一个生灵头上都住着一个,除了少数表现特别出色的赶上五百年的大会期间可以上一次天,绝大多数神仙要等到站完这一班岗(时间视它守护的生灵寿命而定)才能休息。他们不可以干涉被守护人的命运,其实那一丁点法力也干涉不了,只是做些监督和记录的工作,枯燥而无味。

几千年来小神仙们一直默默地忍受着,谁让他们连本身吹阵风给自己消暑的法力都没有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责任越大权力越大,权力越大利益越大,这条人间的真理在神仙界同样得以通行。默默工作,不许叫苦,开会的时候表决一定要举手,二十四小时上班,没有任何升迁通道,没有一丁点节假日,工作周期长达几十上百年。有什么办法呢?身无一技之长的小神仙们只得自嘲地给自己起了一个绰号:蚁力神。

早在神仙代表大会召开的前一年,天庭的管理层就开始吹风,这将是一场人民的大会,这将是一场幸福的大会,这将是一场造福平民百姓的大会。绝大多数小神仙们当然不会因为这些漂亮的口号就被冲昏头,但心底蕴含的希望还是如同初生的小荷,冒出了那么一丁点儿萌芽。就像买彩票一样,万一真中了奖呢?就算中不了五百万大奖,中瓶洗发水回家也能用好几个月呢。显然,这个绝大多数里面并不包括程小风。

会场的中间站满了从各地赶过来的小神仙,每个人打扮得都很精神,男的一水的小分头,西装革履;女的则是各式晚礼服,亮闪闪的晃人眼。台上的各位领导就更不用说了,穿着看似低调,实际上是高级订制的名牌西服,端坐在台上,个个态度温和,笑容可掬。

本次大会司仪是八仙之一的吕洞宾,作为天庭帅哥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形象当然也很出众,笔挺的黑色礼服,纯白的修身衬衫,还有一个玫瑰色的精致领结,光光溜溜的头发比玉兔的皮毛还要光滑。

领导讲完话之后,第一项内容是点名签到,用来体现众生平等的原则,被叫到的小神仙的声音一个比一个响亮,因为这很可能是一生中他们的名字唯一一次被领导听到的机会。

司仪吕洞宾站在台上,连叫三声:“程小风,程小风!程小风到了没有?”下面吵吵嚷嚷,却无一人应答。

吕洞宾皱了皱眉,心里咒骂了一句,刚准备念下一位,却见一个风尘仆仆的小神仙像一阵风似的,呼地一下从外面闯了进来。

“来了,来了!我就是程小风!”

台上台下所有人的眼光像透过放大镜一样,一下被聚焦起来,这主要是因为这个小神仙的打扮实在是太另类,或者说太不合时宜了。

他穿着印花白T恤,有破洞的蓝色牛仔裤,黑色运动板鞋,乱糟糟的头发横七竖八地支棱着,可能是因为一路跑过来的缘故,脸上红扑扑的,宽阔的额头明显可见晶莹的汗水。和场上衣冠楚楚的众男女比起来,他就像一只莽撞的公鸡,闯进了一群洁白优雅的天鹅队伍中。

吕洞宾的眉头皱得更加厉害了,两道精心画过的眉毛一会儿拧成个八字,一会儿拧成个一字,开口也不客气:“你怎么搞的?穿成这样也敢来开会?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当然……”

程小风被吕洞宾的态度激怒了,握紧拳头,刚想争辩,一只白皙秀气的手从旁边伸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程小风下意识地回头一看,见是一个漂亮的女神仙,皮肤光洁白皙,穿深V领的黑色晚礼服,戴一根晶莹剔透的钻石项链,头发高高盘起,梳成一个髻。再仔细打量她的脸,程小风惊呼一声,马上安静下来,任凭吕洞宾在台上喋喋不休,没有再在意一秒钟。

女神仙名叫林小云,程小风曾经的同事兼朋友。

早先人类的“头上神仙”是不分男女的,尤其是在西周之前,不穿衣服都行。后来天界来了一个姓朱的真人,据说在下界掌握了什么新儒家理学,很讲礼节和男女大防,谴责住在女生头上的男神仙有偷窥的嫌疑,什么都被他们看见了。从此以后,女人头上全是女神仙。

工作干久了,有时候很无聊。这样的“头上神仙”在工作的有几十亿个,而且每个只有一两厘米那么大,飘在人头顶上飞来飞去,有时候彼此离的近的也可以串个门变个戏法什么的,甚至稍微走开一会,天庭也管不了这么具体。因为小神仙数量太多了,倘若同时想审查这么多小神仙的工作,需要开慧眼,像太上老君、原始天尊、如来佛祖那样的大神通才支撑得住,所以根本没人管。小神仙的工作,一小半靠制度,一大半靠自觉。

好在小神仙基本都还算自觉。

程小风自我感觉和林小云很有缘分,因为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两人的第一次相逢是在四川一个大财主的家里。财主家那天来了几个客人,其中有一个年轻人,风姿卓越,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财主家的小姐新寡在家,听丫鬟说家中来客,忍不住好奇,偷偷溜过来,躲在帘子后,悄悄掀开一角。

年轻客人不光外表出色,谈吐更是卓尔不凡,讲得兴起,又当众弹琴,放声高歌: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程小风在客人头上好奇地打量着对面的林小云,林小云很漂亮,瀑布一样的黑色长发里别着一个紫檀木的发卡,鹅黄色的长裙衬托出本来就白皙的肌肤更加雪白。程小风看得心里痒痒的,忍不住先开口打招呼:“你好,我叫程小风,程度的程,大小的小,一阵风的风,你呢?”

林小云低着头,声音比蚊子还小:“我,我叫林小云。”

程小风搔了搔脑袋,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想了半天,憋出一句话:“很高兴认识你。”

林小云小脸绯红,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大厅里,客人一边唱歌,一边用余光不住瞟着躲在帘子后面的小姐,小姐的眼神,一会儿热烈迎上,一会儿羞涩躲开,两人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他们头上的程小风和林小云却陷入了一片沉默。程小风其实很想说话,可每每话到了嘴边,不是觉得这话太傻,就是觉得言语太涩,挣扎了半天,一句也没有说出来。

当天晚上,客人趁着夜色,偷偷溜进小姐的闺房,进门二话不说,“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爬了几步,一把抱住小姐的腿,哀求道:“娘子,许我一个未来吧!”

小姐嗔怒道:“好你个司马相如,胆子也太大了,被我爹知道,打断你的腿!”说完,又作势挣脱。

客人见小姐只是挣脱,却不喊人,胆量便又大了一分,爬起来,一把抱住小姐:“见娘子的第一眼,在下已经魂飞魄散,现在又何惧一死!”

林小云皱着眉头说:“你守护的家伙是什么素质呀!”

程小风为难地说:“他以前不这样的,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

很久不见林小云,程小风显得很激动,一口气说了好多:“小云,好久不见了,这些年你在哪?你还过得好吗?你一点都没变,噢,好像瘦了一点,也更白了一点。你现在守护的人怎么样?她是好人还是坏人?最近在做什么?今天竟然能在这里遇到你,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真是太巧了!”

林小云似乎并不激动,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礼节性地回了一句:“我还好,最近挺忙的。”

程小风低头看见自己牛仔裤上的破洞,忽然有些自惭形秽,不自觉地退后一步,搓着手:“是,是,现在大家都忙。”

林小云还是保持微笑,继续问:“你呢,最近在做什么?”

程小风挠挠脑袋:“还不是老样子,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你呢?在忙什么?”

林小云看上去有些懊恼:“我最近在学英语,刚考完西方的天使英语四级,可惜没过。”

程小风张大嘴巴,有些诧异:“你想出国?最近审查很严的,而且据说上帝那里也不怎么着,吃的不习惯,治安也不好,最近光天化日之下校园里就有几个小神仙被枪杀了!”

林小云辩解道:“可是那边起码可以不用永远只能住在人头顶上啊!小神仙有很多机会可以升级成大天使,变的和正常的神仙一样大,物价便宜,来去有自由啊!”

经过刚开始的寒暄试探,又有了感兴趣的话题,两人的声音不由得放大了,这也引来旁边几个小神仙的不满,有人把鄙视的眼光投了过来,还有人故意在咳嗽,意思是提醒你们,注意场合,注意身份,注意素质。

程小风冲林小云吐了吐舌头,走到跟前,低着头悄悄地对着林小云的耳朵说:“我们还是去边上的角落吧,不要妨碍别人。”

林小云点了点头。

程小风勇敢地拉起林小云的手,林小云很顺从地被他牵着,两人挤过拥挤的人群,走到了大厅右侧的一个小角落,几乎所有参加会议的神仙都拥挤在中间,这里反倒显得特别空旷。

“小风,你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吗?”

“当然记得,是在一个花园里,那个花园叫什么来着,好像叫沈园?唉,可惜了陆游和唐琬,多好的一对神仙眷侣啊,硬是活生生被拆散了,那个狠心的老太婆!”

“是啊,不知道那个当妈的怎么想的,小夫妻恩恩爱爱多好,为什么死活要拆散他们呢?”

“我听说是因为唐琬一直没有生孩子,那个时候比较封建,不是讲究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吗?”

“是有这么一说,可是他们还是很恩爱啊!而且还可以找个妾啊,很多人不都想这么干嘛?比如那个负心的司马相如!”

“那,我也搞不懂了。”

“我猜,是她在嫉妒。”

“嫉妒?不会吧,她是陆游的妈啊,她为什么要嫉妒自己的媳妇?”

“就是因为她是陆游的妈,所以她才会嫉妒,她觉得儿子是她一个人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当妈的,不是应该认为儿子幸福就是自己的幸福吗?”

“不一定的……算了,女人的心思,你不会懂的。”

“噢,是吧?”

“你知道吗,唐琬死得有多凄凉!自从那次在沈园分开以后,她就一病不起,三个月,就三个月,一个好好的人就没了,临死的时候,她还一直念着陆游的名字!”

“唉……不过陆游后来过得一直也不开心,那次分别之后,他还写了一首词。”

“他不开心,也没见他去殉情啊!还不是继续娶老婆生孩子,儿孙满堂,活到八十多!”

“这个……”

“算了,陈年旧事也不用再提了,对了,陆游写的那首词叫什么来着?”

“好像《钗头凤》吧?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对,就是《钗头凤》,唐琬后来也写了一首,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两人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小世界里,是啊,几百年没见了,有多少话要说,有多少感情要倾诉,又有多少故事要回忆。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引发了什么骚动,两人全然不顾,人间传言的天上一昼夜,人间已一年,从绝对概念上来看,是错误的。但如果从相对概念上来说,却又正确无比。

突然,一阵爽朗的笑声将两人的回忆打断:“哈,我老远就看着你面熟,过来一看,嗨,还真是你啊,我说你不去听报告,跑这角落里悲什么秋啊!”

程小风和林小云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顺着声音望去,一张古铜色的英俊脸庞映入眼帘,这是一个身长玉立的小神仙,修得很整齐的小平头,穿着黑色修身西服和白色衬衫,没有打领带,衬衫故意解开了最上面的两颗扣子,隐约露出健壮的胸肌。

“Well,Well,Well,你眼睛还真尖啊,果然是程小风!Okay,这次算你赢!”和黑西服一起过来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漂亮女神仙,大波浪的栗色卷发,一身墨绿色的无袖低胸晚礼服,整个白皙的肩膀加上半个高耸的胸脯都露在外面。

黑西服有些不服气:“什么叫算?本来就是我赢!”

“严小墨!谭小蕾!哈哈,原来是你们俩啊,好久不见啊!”

程小风扑上去,和这个叫做严小墨的小神仙紧紧拥抱在一起。接下来轮到谭小蕾的时候,程小风倒有些扭捏了,只伸出了右手。

“干嘛?跟他拥抱,就只跟我握手啊!NoWay!Givemeahug!”谭小蕾主动给了程小风一个热烈的拥抱,倒把程小风惹了个大红脸。

抱了半天,谭小蕾才松开程小风,扭头打量一边的林小云:“嗨,哥们,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这么好看的美女也不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

程小风满脸疑惑:“你们不认识她了?她是林小云呀!”

谭小蕾面露诧异,张大嘴巴:“MyGod,真的是小云!你,你没去韩国吧?”

林小云有些莫名其妙:“为什么要去韩国?”

谭小蕾知道说漏了嘴,连忙纠正:“没什么,我就是觉得你长得像那个金喜善,想你是不是守护她去了!”

严小墨也凑过来,上下打量林小云:“没变,就是更漂亮了,怪不得咱们小蕾认不出来!”

谭小蕾朝他的胸口重重就是一拳:“去死!”

严小墨捂着胸口,“哎哟”“哎哟”地叫疼。谭小蕾也不理他,转头问林小云:“Dear,咱们有两千多年没见了吧?”

林小云:“是呀,那时你可厉害了,管得小墨大气不敢吭一声,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

谭小蕾叹了口气:“我厉害有什么用,可惜了陈阿娇,多好的姑娘。”

林小云忽然想到了什么:“阿娇后来怎么了?刘彻后来有没有回心转意?”

谭小蕾:“回个屁!刘彻真不是个东西,Fuck!看上人家时,就说什么金屋藏娇,等到人老珠黄了,就抛在一边,不理不睬,你不知道,阿娇死得有多凄凉!”

说这话时,眼睛像钩子一样,狠狠盯着严小墨。

严小墨被她看得头皮发麻,连忙说:“我也不想这样,可实在是没办法呀!”

林小云叹了口气:“我怎么会不知道,唐琬死的时候,还不是一样的凄凉。”

想了想,又说:“这样说来,司马相如还算好的,总算是没有辜负卓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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