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兔子阿白。今天我遇到一件让我气愤的事。
我必须把这事公开说说,让大伙给评评理。
我在山猫阿迟开的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家族身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每年十五公斤干蘑。合同上说,如果我家某一只兔子不幸意外死亡,我们家族可以获得一次性赔付五吨干草。
大前天我的一个孩子不幸被狐狸吃掉了。
我悲痛万分,手持孩子的遗骨和投保合同,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对不起,本公司不能赔付您。”阿迟拿眼角瞄了一眼合同,斩钉截铁地回绝了我。
我高举着合同据理力争。
“问题正在于这份合同条款对贵家族很不利。”阿迟笑了笑以后说,“合同确实规定了意外伤害方面的条款。但是受害者是被狐狸吃掉的,问题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性质变了?难道狐狸吃的就不是意外伤害了?”我愤怒地问,“那我投保干什么?”
“是的。狐狸吃掉你的儿子,完全是大自然法则之内的事情,根本不是什么意外。鄙公司怎么能赔付你呢?”阿迟狡猾地说。
朋友们,这天底下还有没有公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