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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物篇(7)

李纨带着众人去找王熙凤拉赞助,洞悉李纨来访由头的王熙凤很快就跳将起来,为李纨算了很长的一笔账。从中我们能够梳理出李纨的主要收入:

①月钱,每月二十两(常例十两,贾母认为她“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拉着个小子”,再加十两),每年二百四十两;

②园子地取租,具体金额不详;

③年例,按“上上分儿”,具体金额不详。

保守估计,李纨每年的净收入应该不会少于四百两,而且“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李纨又不能化妆,贾兰在学堂里也有补贴,平日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支出。四百两是个什么概念,感觉有点模糊,不过赵姨娘可以为了五百两的债务去杀人,可以从一个侧面体会到四百两是个多么庞大的数量,更何况这还只是一年的收入。

坐拥如此丰厚的经济收入,按王熙凤的说法,“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着他们顽顽,能几年的限?”就算是李纨与贾府没有亲缘关系,觉得不该出这笔钱,那王熙凤拨付的经费你总得专款专用吧?作为“富婆”的李纨竟然连区区五十两都要费尽心机往自己腰包里揣,不是抠门、贪财,又是什么?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死死踩住李纨抠门、贪财的死穴不放呢?因为在李纨的结局里,“枉与他人作笑谈”的暗示,如果不结合她的抠门、贪财,就很难说得通。

跟前面对妙玉的分析一样,李纨从法理上说也不会受到贾府衰亡的牵连。首先,她是封建礼教的典范,与贾府的种种“劣迹”无关。其次,她与贾府只有过继的亲缘关系。与妙玉为了宝玉,主动卷入权力漩涡的结局不同,李纨确实始终都没有受到贾府衰亡的牵连,这一点可以从三个细节推断出来。

①第五回判词中有“如冰水好空相妒”,曲目中有“带珠冠,披凤袄”,都与贾府衰亡的总方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②第六十三回,李纨的花令中有“竹篱茅舍自甘心”,她“自饮一杯”后说道:“我只自吃一杯,不问你们的废与兴。”这仿佛就是李纨在贾府衰亡之际说出的肺腑之言。

③第七十六回妙玉的诗中有“钟鸣拢翠寺,鸡唱稻香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李纨这么抠门外加贪财的人,出几两银子办诗社都舍不得,更不用说在贾府面临经济危机之时出手相助了。在第七十二回,为了缓解贾府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贾琏、王熙凤甚至都想出了利用鸳鸯的便利,将贾母的东西“偷”出来典当换钱这样迫不得已的办法。可是,年收入四百两以上的李纨却始终无动于衷。可以想象,在贾府败亡之际,李纨必然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鉴于李纨这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曹雪芹在第五回的曲目里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也就是说,你攒点积蓄防老无可厚非,可也不能太离谱啊,你得想着为自己的儿孙积点德才对啊!孔子曰:“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到了李纨这里,则是“见小利,则乐极生悲”。“枉与他人作笑谈”,别人不笑你笑谁?

李纨对贾府的衰亡极度冷漠,贾兰又会是什么表现呢?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第九回学堂大混战中,贾菌准备出手,同桌贾兰却“是个省事的”,连忙劝阻道:“好兄弟,不与咱们相干。”对比一下李纨说的“我只自吃一杯,不问你们的废与兴”,是不是顿生“有其母必有其子”的感觉?无怪乎众人在第二十二回说贾兰是“天生的牛心古怪”,其实李纨、贾兰都是这副德行。

李纨到底是什么样的结局,让她既“如冰水好空相妒”,又遭遇了“无常性命”,最后受到世人的耻笑呢?

从画页中“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以及曲目中“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来判断,李纨的结局与贾兰有直接关系。“头戴簪缨”、“腰悬金印”、“爵禄高登”的不会是寡妇李纨,只可能是贾兰。

在第一回“好了歌解”中有一句“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莽长”,脂砚斋评道:“贾兰、贾菌一干人。一段功名升黜无时,强夺苦争,喜惧不了。”这说明,贾兰中举了!在第二十六回有一个很小的细节,宝玉看见贾兰在射鹿,还把他数落了一通。贾兰回答:“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从这个细节可以推测,贾兰可能是中了武举,因而“爵禄高登”。

得益于贾兰中举,李纨瞬间也成了“凤冠霞帔”、“带珠冠,披凤袄”的诰命夫人。母子二人“鲤鱼跳龙门”般的巨变,与贾府“树倒猢狲散”的悲剧形成了鲜明对比,赢得众人倾羡的目光。

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如日中天的母子二人对贾府的衰亡无动于衷,甚至可能无情地拒绝了刘姥姥让他们出资搭救巧姐的请求。贾兰会说:“不与咱们相干。”李纨会说:“不问你们的废与兴。”刘姥姥老泪横流却无可奈何,只得转身离去,另想办法。

不过,李纨、贾兰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多久。贾兰很快就被废黜,短暂的荣耀戛然而止。李纨或许在贾兰中举之时乐极生悲,抑或许在贾兰被废黜后急火攻心,终逃不过魂归离恨天的悲剧命运。母子二人的“现世报”,终成世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可以说,李纨的悲惨遭遇,给天下见利忘义乃至损人利己之人上了生动的一课,借用巧姐的曲目来说,“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8.红颜自古多命薄(秦可卿)

在《红楼梦》所有的人物中,秦可卿无疑是谜团最多的。作为“正册十二钗”之一,秦可卿不仅身世卑微,更重要的是戏份明显太少。在前八十回,秦可卿的戏份勉强压过年幼的巧姐,但前面我们分析过,巧姐在八十回后将有一番惊心动魄的经历,而秦可卿在第十三回就亡故了。这么少的戏份,怎么能够进入“正册十二钗”?

秦可卿最大的谜团还在于,她的判词和曲目,与她的故事情节完全对不上号。在第五回,秦可卿的画页上是“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判词中有“情既相逢必主淫”之句,曲目中又有“宿孽总因情”之句。我们找遍了前十三回秦可卿出场的场景,都找不出与此对应的情节,这是怎么回事?

关于秦可卿的谜团,第十三回的三句批语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

也就是说,秦可卿一个重要的故事情节是“淫丧天香楼”,判词和曲目应该都对应着这个情节。但是,曹雪芹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过程中删去了这一情节。这也就造成作为“正册十二钗”的秦可卿不仅戏份极少,而且情节与判词、曲目无法对应。

那么,“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个什么样的情节呢?由于曹雪芹并不是自愿地删除这些内容,因此对一些细节没有进行调整,让我们得以窥探其本来面目。不妨通过第十三回留下的诸多“残迹”,来还原秦可卿的死亡真相。

①得知秦可卿死去的消息,宁国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批语写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如果秦可卿的死是因病医治无效,众人能有什么“纳罕”和“疑心”呢?这说明,秦可卿是非正常死亡,而且与“天香楼事”有直接关系。

②可卿死后,贾珍在众亲属面前“哭的泪人一般”,众人相劝,商议如何料理,贾珍“拍手”说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悲痛得“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就奇怪了,媳妇死了,老公不悲伤,倒是老公公哭得死去活来,这不由得让我们联系到焦大骂的“爬灰的爬灰”,确实由不得众人不“纳罕”、不“疑心”。难道是贾珍看重亲情、多愁善感?那我们再看一下第六十三回,亲爹贾敬服丹药中毒身亡后,贾珍是什么表现。当时,贾珍、贾蓉“放声大哭,从大门外便跪爬进来,至棺前稽颡泣血,直哭到天亮,喉咙都哭哑了方住”。孰真孰假,一目了然。看来,贾珍与秦可卿确实关系非常。尤氏的适时“胃疼”,应该也是处于对贾珍、秦可卿奸情的极度不满。“天香楼”则极有可能是贾珍、秦可卿二人幽会的场所。

③文中写到安排道场,请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谶,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批语写道:“删,却是未删之笔。”秦可卿能有什么“罪孽”、“冤孽”需要免、需要解、需要洗呢?为什么又要设坛在“天香楼”呢?如果贾珍、秦可卿的关系假设成立,那么这里就不存在什么疑问了。

④秦可卿死了之后,贾珍为了丧礼风光,便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贿赂宦官戴权,贾蓉得封“龙禁尉”。贾珍这人太具黑色幽默了,儿子贾蓉在他跟前晃了这么多年,他都没有想起来给儿子捐个官。儿媳妇死了,为了丧礼的风光,才花银子给儿子谋个封赏。正应了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贾珍、秦可卿的非正常关系,已经渐渐浮出了水面。

⑤秦氏丫鬟瑞珠“触柱而亡”,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情节。主子死了为什么丫头也跟着殉葬?难道是出自于她对主子的忠心吗?脂砚斋的批语立即露出了端倪:“补天香楼未删之文。”也就是说,瑞珠与贾珍、秦可卿在天香楼幽会的情节有关系,她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促使她在秦可卿亡故后选择了一死了之呢?只有一种可能——她是知情人,而且是在无意中偷窥到的。秦可卿一死,瑞珠担心贾珍找自己的麻烦,与其到那时生不如死,索性现在就一死了之。瑞珠的死对贾珍而言,可以说是了却了心腹大患,贾珍“遂以孙女之殡殓”。

⑥小丫鬟宝珠“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在第十六回,在秦可卿灵柩送到铁槛寺后,她“执意不肯回家”,也就是终身出家为尼,贾珍“喜之不禁”。这就更奇怪了,秦可卿的丫鬟到底中了什么魔咒?怎么一个接一个地“精神失常”?难道宝珠也是偷窥到了贾珍、秦可卿在天香楼的奸情?应该不会,否则她也不应该一死了之。但是,宝珠确实是知情人,是平日里关系密切的瑞珠告诉她的。秦可卿耻情而亡,瑞珠以死避祸,对宝珠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促使她决意远离是非场,从而保全自己的性命。

根据以上“残迹”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断定:贾珍、秦可卿确实关系非常,而且对应了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天香楼”便是二人平日里幽会的场所。贾珍、秦可卿某一次幽会时,被丫鬟瑞珠无意中发现,秦可卿担心奸情败露,遂在天香楼自缢身亡。

第十三回的“残迹”告诉我们,贾珍、秦可卿的奸情绝不是空穴来风,而宁国府也确实有这样的“优良传统”。第六十四回写到贾珍、贾蓉“素有聚麀之诮”。什么是“聚麀”呢?《礼记·曲礼》上记载:“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也就是说,是父子与同一个女人发生关系的兽性行为,骆宾王在《代徐敬业讨武氏檄》中历数武则天的罪状,其中就有:“践元后于翬翟,陷吾君于聚麀。”这里说贾珍、贾蓉“聚麀”,除了父子二人与尤氏姐妹的奸情以外,应当还包括秦可卿在内。第六十七回,王熙凤就对平儿说过:“那边府里的丑事坏名儿,已经叫人听不上了。”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则毫不保留地告诉宝玉:“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根据前面的分析,焦大所骂“爬灰的爬灰”算是有着落了,那么“养小叔子”的是谁呢?前面我们已经排除了王熙凤的嫌疑,“养小叔子”的这个人极有可能还是秦可卿。那么,她养谁呢?——贾蔷!

曹雪芹为贾珍、秦可卿的特殊关系留下了诸多“不写之写”,但秦可卿与贾蔷的关系却隐藏得极深。不过,第九回介绍贾蔷的一段话还是让我们找到了突破口:

这人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他弟兄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什么小人诟谇淫议之词。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贾蔷、秦可卿是极有可能发生奸情的。其一,他“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并且与贾蓉“最相亲厚,常相共处”,跟嫂子秦可卿低头不见抬头见,谋面的机会很多。其二,他“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能够讨得秦可卿的欢心。严格来说,这两点都只能是可能性,能坐实贾蔷、秦可卿关系的,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先是下人们生出“诟谇淫议之词”,接着贾珍觉得“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

按照我们对贾珍的了解,下人们的这些“诟谇淫议之词”应该针对他贾珍才对啊,或者是贾蓉也可以理解。但如果针对贾珍或者贾蓉,他撵贾蔷干什么?这说明,下人们的“诟谇淫议之词”是针对贾蔷的,但只有他一个人也成不了花边新闻,下人们是在传他跟谁的“桃色新闻”呢?

尤氏?第七十六回她对贾母说:“我们虽然年轻,已经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岁的人了。”而贾蔷多大呢?上面说得很清楚,十六岁。贾蔷跟尤氏年龄差异这么大,难道他有恋母情节?

如果不是尤氏,能在下人之间引起极大轰动,同时让贾珍敏感地认为“自己也要避些嫌疑”的人,也就只有秦可卿了。焦大所骂的“养小叔子”,应该就是骂的秦可卿和贾蔷。下人之中传言四起,让与秦可卿同样存在奸情的贾珍如坐针毡,生怕自己与秦可卿的奸情败露,这才将贾蔷打发出去自立门户。巧合的是,秦可卿所用的棺木,偏偏又是贾珍所买、“樯木”所制。

由此看来,焦大骂的“爬灰”、“养小叔子”都指向了秦可卿。无怪乎判词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目也说“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核心内容就是一个:随着秦可卿的到来,宁国府的辈份彻底乱套了!

通过一系列蛛丝马迹,我们已经还原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真相。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删去这个重要情节呢?既然删去了,为什么又要留下这么多“不写之写”呢?

所幸的是,对于删去“天香楼”的情节,有人站了出来声称对此事件负责。在第十三回有两条畸笏叟的评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

畸笏叟的评语全面披露了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秦可卿的这个情节并不是曹雪芹自己删的,而是畸笏叟要求曹雪芹删的。畸笏叟是何方神圣,曹雪芹为什么要唯他马首是瞻呢?有专家考证,畸笏叟是曹雪芹的叔辈,与脂砚斋一同参与了《红楼梦》的编辑定稿工作,从他“因命芹溪删去”的语气来看,曹雪芹还真的非听他的不可。

但是,曹雪芹似乎并不赞同畸笏叟的意见,只是长辈之命不可违拗,只能违心地执行畸笏叟的“指示”。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从很多地方能够看出,曹雪芹的内心对“淫丧天香楼”的情节充满着难以割舍的情怀。

①第五回的判词和曲目都没有修改,而且都指向了“淫丧天香楼”的情节。

②在删改的同时留下了大量的“不写之写”,前面已经分析过了。

③第十三回的回目原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但情节删改后需要另取名字,曹雪芹所取的“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则有敷衍之嫌。为什么呢?这个新回目本身就是矛盾的,死的确实是秦可卿,但“封龙禁尉”的应该是贾蓉才对,怎么又套在秦可卿的头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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