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一谈职业训练。我有意让每一个年轻人都学到一种有用的手艺。克伦巴赤为此专程前往特拉比斯特修道院学习如何做鞋。后来他又教会我,我将其传授给那些想要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克伦巴赤还懂得木工,还有一个人也懂,于是我们开设了木工的课程。此外差不多所有青年都学会了煮饭。
对他们而言,这一切都是新鲜的。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会学这些东西。通常说来,南非的印度孩子能够学到的不过是读、写、算三者而已。
托尔斯泰农场里有这么一条规矩:凡是老师没有要求的事,年轻人不能去做,凡是要求他们做的工作,总有个老师和他们一起做。正是这个缘故,孩子们总是兴高采烈地去学习,无论是学什么。
关于文字训练和性格培养,下面几章再谈。
一百一十 文字训练
我在上一章谈到了怎样进行体力训练,还有一点职业教育。虽然这些并不能完全使我满意,但或多或少可算是成功的。
然而,文字训练却是更困难的一件事。我既没有资源,也没有必备的文字修养,也没有时间投入这份工作。通常体力劳动就让我到晚上时便疲惫不堪了,而在最需要休息的时候,我又要去上课了。为了好好上课,我要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我早上要处理农场的事情,还有家务,所以只能在午后上课,此外再没有合适的时间了。
文字训练最多上三节,我要教他们印度文、泰米尔文、古遮拉特文和乌尔都文,教学都是用孩子们的方言进行,也教他们一点英文。印度教徒孩子们还得学一点梵文,基本的历史、地理和算术是大家都要学的。
我教泰米尔文和乌尔都文。我知道的那点泰米尔文都是在船上和狱中学的。我掌握知识的程度超不过波布那一本优秀的《泰米尔语手册》。而我认识的乌尔都文也是在船上学会的,我知道的只限于常用的波斯语和阿拉伯语,都是穆斯林朋友教的。至于梵文,我懂的也就是在中学时学的那些,而古遮拉特文也没有比人们在学校学到的好多少。
这就是我教学的资本。我的文字修养不够,同事们都要比我好得多。然而我爱祖国的语言,也热爱我的学生们,最重要的是他们很宽容,这让我有了信心。
这些泰米尔孩子们都是在南非长大的,所以对泰米尔话所知甚少,至于文字,则一窍不通。所以我教他们文字和基本文法就好了,这倒很容易。我的学生们知道他们有一天都可以在泰米尔文上超过我,而一次当一个不懂英文的泰米尔人来找我时,学生们便成了我的翻译。我感到愉快,我从不在学生面前遮掩我的无知。总之我尽可能在各方面向他们展示我本来的样子。所以尽管我的泰米尔文知识极为匮乏,但从未因此而失去他们的敬爱。相对而言,教穆斯林孩子们学习乌尔都文比较容易。他们认识字母,只要让他们对读和写感兴趣就好了。
这些青年多数不认得字,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但我发现在工作过程中除了监督他们学习,告诫他们不要偷懒以外,能教给他们的东西实在不多。但我很满足,因为我和不同年龄的孩子们待在一起时,能学到不同的东西。
至于书本知识,我们听到过很多,但我觉得不需要这些。我甚至都不记得当时是怎么利用手头上能找得到的书籍的了,我认为根本没必要让孩子们知道多少书本知识。学生们的真正能学到的书本知识就是他们的老师,我现在记不得多少我的老师教给我的书本知识了,但还清楚地记得老师们教的书本知识以外的东西。
孩子们用他们的耳朵听到的比用他们的眼睛看到的要多得多,而且省力。我从未要求孩子们从头到尾读哪本书,但是我用自己的话把我读过的并且理解了的东西都告诉他们,而且我敢说,直到现在他们也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些东西。记住书本上的东西是很费力的,但是我用嘴教给他们的东西,他们很容易就可以复述。读书是艰巨任务,但是当我设法使我的讲授引人入胜时,他们就会把听我讲解当成一种乐趣。通过听我讲解引发诸多思考,我提高了他们的理解能力。
一百一十一 精神训练
比起体力训练和智力训练,对孩子们的精神训练要困难得多。在这件事情上,我很少依靠宗教典籍。当然,我相信每个学生对自己的宗教都应当很熟悉,对自己所信仰宗教的经典也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于是我尽力向他们提供我知道的知识。在我看来这不过是智力训练的一部分,在教育农场里的这些孩子之前,我便知道精神训练是要靠自己才能完成的。训练精神就是形成性格、认识神灵和自我实现。对青年而言,这是最本质最重要的东西。其他所有训练如果没有精神训练作为基础,就没有意义,甚至是有害的。
我知道一种迷信的说法,即自我实现只有在人生的第四个阶段——遁世期[印度教徒有四大种姓:婆罗门(僧侣阶级)、刹帝利(帝王、武士阶级)、吠舍(农商阶级)和首陀罗(奴隶阶级)。前三大种姓的人统称为再生族,一生有四个修行期:“梵行期”(学生生活)、“住家期”(社会生活)、“林栖期”(修行生活)和“遁世期”(游方生活)。
]才有可能完成。但到了那么衰老的年纪才认识自己,犹如再次经历儿童生活般可悲,这样的人生毫无价值,也只能是人世间的负累。我清楚记得自己在教书时还将这种观点告诉我的学生们,那是1911或1912年,虽然当时我并没有以同样的话表达出来。
我究竟该如何对他们进行精神训练呢?首先我让孩子们熟读圣诗并背诵,也将书中有关道德培养的故事念给他们听。但这还远远不够。当我和他们有了更为密切的接触时,我发现精神训练不能光靠书本知识,正如体力训练是从体力运动中得来,智力训练是从智力运动中得来,精神训练也只能从精神运动中才能得到。而培养精神全靠老师的言传身教和生活的磨炼。不管老师是否生活在孩子们中间,他要时时处处留心自己的言行。
与学生保持距离的老师要用他的生活方式来影响学生的精神,还是有可能的。如果我本身是一个谎话连篇的人,想让孩子们说实话那是不可能的。一个怯懦的教师绝教不出一个英勇的学生来,一个放纵的老师也不能使他的学生懂得何为自制。于是我明白,我必须以身作则,做他们的榜样。这些青年便成了我的老师,他们提醒我必须做正直善良的人。在托尔斯泰农场,我越来越严格地要求自己的行为,这多半是那些委托我管教的孩子们促成的。
他们中有一个顽劣、好撒谎、爱打架的孩子。有一次这孩子的表现非常过分,我被他激怒了,我从未体罚过孩子,可这回实在忍不住了。我试图和他讲道理,但他太顽固,甚至还想要欺骗我。后来我顺手拿起身边的戒尺重重地打在他的手臂上。我打他时,手在发抖,我敢说他也看见了这情形。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形。那个挨打的孩子哭着求我宽恕。并不是因为我打痛了他,若真如此,他完全可以回敬我一拳,因为他是一个体格结实的十七岁的青年。他是因为理解了我不得已而打他时的那种痛心才哭的。此后,他再也没有顶撞过我。可是我一直后悔自己那一次使用了暴力,担心他会觉得我是一个残忍的人。
我一向反对体罚。我记得仅有一次我体罚过自己的一个儿子。时至今日,我还不敢说那次使用戒尺的做法是不是妥当。也许那是错误的,因为它是由激怒引发的处罚人的欲望,如果它只是我表现悲痛的一种方式,倒可以心安理得。不过那次打人的动机是很复杂的。
这件事情教会了我去思考体罚是不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不知道体罚在当时是否奏效,不过那个青年很快就忘了那件事,而且我并不觉得他后来有了明显的进步。这件事让我更了解老师对学生的责任了。
此后,这些男孩子们还是常做犯规的事情,但我再也没有体罚过他们。对这些孩子们进行精神训练的体验使我越发了解了精神的力量。
一百一十二 良莠之差
在托尔斯泰农场时,克伦巴赤引导我注意到一个问题,以前我从未意识到。我说过,农场里有些生性顽劣的孩子,还有几个成天游手好闲。我的三个儿子,还有别的孩子,天天和他们一起玩。这让克伦巴赤感到不安。他认为我的儿子不该和这些不守规矩的孩子混在一起。
有一天他对我说:“我不赞成你允许你的孩子和那些坏孩子一起玩,这样下去只有一个结果:他们将来一定会学坏的。”
不记得当时这个问题是否令我震惊,但是还记得我对他说的话:“我怎能区别对待我的孩子和那些游手好闲的孩子呢?对他们我负有同样的责任。这些孩子是我请来的。如果我给一点儿钱把他们打发走了,他们就会跑回约翰内斯堡,又立刻回到过去那种状态。老实说,让他们到这儿来,他们和他们的监护人就给我了一份责任。在这里,他们要忍受诸多不便之处,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我有责任,所以我必须把他们留下来,所以我的孩子也必须和他们在一起生活。如果我这么做了,那从今天起,我的儿子会觉得他们比其他孩子优秀,我想这也是你不愿意看到的,这种优越感会把他们毁了的。让他们与别的孩子接触对他们是有好处的。他们自己能分辨善恶。如果那群孩子真有什么优点,为什么我们不可以相信他们也会对别的孩子有好影响呢?无论怎样,他们得留在这儿;如果这算是冒险的话,我们只好这样做。”
克伦巴赤听后直摇头。
我想结果不算坏。我的儿子没有因此而变坏。反而我倒是看出他们有所收获。如果他们有过一点点优越感的话,现在也没有了,他们学会了同各类人相处。他们经受住了考验,很有纪律性。
这一次以及其他类似的实验使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让好孩子和坏孩子一起接受教育,好孩子是不会有损失的,只要他们的父母和监护人细心地监察他们,时刻保持警惕。
将孩子用消过毒的棉花包裹起来,未必就能让他们抵抗诱惑或污染。若让孩子和形形色色的人来往,父母和老师就要接受一种极严峻的考验。他们必须经常保持警惕才行。
一百一十三 把绝食当做苦修
我越来越明白把这些孩子们抚育成人并用正确的方法教育他们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如果我是他们真正的老师和监护人,我就必须感染他们的心灵,分享他们的欢乐和悲伤,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他们奔放的热情找到释放的出口。
一些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倡导者们从狱中被释放后,托尔斯泰农场差不多没人了。留下来的几个人多数都是凤凰村的,所以我叫孩子们都搬到凤凰村去。在那里我又经历一次艰苦的考验。
那时我必须奔波于约翰内斯堡和凤凰村之间。一次我在约翰内斯堡突然得到一个消息,有两个孩子做了堕落的事情。我听到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失败或挫折时还能保持镇静,但是这个消息却像晴天霹雳。我马上乘火车赶回凤凰村,克伦巴赤一定要与我同行。他看到我情绪反常,不忍心让我一个人走,因为和我一样他也感到很难堪。
一路上,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过错。被监护人或学生的堕落,做监护人或教师的人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责任,我的妻子早就给过我警告,但是我秉性轻信他人,并没有重视她的话。我认为赎罪的唯一办法就是苦修。于是我决定绝食七天,并立誓在四个半月内每天只吃一餐。克伦巴赤对我进行劝阻,但是没有成功。最后他坚持要和我一起绝食,我对他的友情无以为报。
我感到轻松多了,因为作出这个决定后,我心中的重担没有了。不再抱怨犯罪的人,而是对他们怀有纯粹的怜悯。我的心情也变好了,就这样回到了凤凰村。我进一步地调查了这件事,了解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我的苦修让每一个人都感到难过,但是气氛被净化了。大家都意识到了犯罪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而我同那些孩子们的关系也更为坚固了。
不久后,那件事引发的另一种情况,使我不得不再次绝食十四天,这次绝食获得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叙述这些事情,并不是说当学生犯下大错时,老师就应当绝食以忏悔。我觉得有时候真的需要断然采取这样的措施,但是要清楚地认识到做这件事是不是恰当。如果老师和学生之间并没有真正的爱,如果学生的错误没有触动老师的心灵,如果学生对老师不尊敬,绝食就没有好处,甚至是有害的。尽管在这种情形下,大家对绝食的做法有争议;但是老师应对学生的错误负责却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