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这一章还得继续说一些闲话。在进行土疗法的实验时,我同时也在做着饮食的实验,在这里用大量篇幅来讲述这个事未必合适,虽然以后有机会再谈,但不吐不快。
从现在到以后,我都不打算细谈关于饮食的问题,因为几年前我已经在《印度舆论》一书上用古遮拉特文写过一系列的文章来谈论这个问题,后来还以名为《健康指南》的英文书出版了单行本。在我写的寥寥无几的几本书中,这一本在东方和西方同样受欢迎,对此我直到今天都不甚理解。这些文章本是为了《印度舆论》的读者写的,但《健康指南》的影响力更大一些,而很多读者没有看过《印度舆论》,他们总是就饮食营养的问题与我通信讨论。因此现在看来似乎有必要谈一谈这本小册子,虽然觉得并不需要修改书中的观点,但我还是根据亲身体验改动了一些内容,都是读者们不知道的,而我想他们应该知道这些。
像我的其他一切作品一样,这本小册子的写成也伴随着一种精神上终极目标,而这种精神上的最终目标经常激励着我的每一个行动;因此,一想到时至今日书中提出的某些理论我自己也没有加以实践时,心里就非常不安。
我确信,除了当婴儿时需要吸吮妈妈的乳汁外,人根本没有必要再喝任何奶。除了晒干的水果和坚果之外,他的食物不应当再有其他东西。从葡萄这一类水果和杏仁这一类坚果中就可以获得身体器官和神经组织所需要的足够的营养。一个人若能依靠这类食物为生,就可以很容易地节制性欲和其他情感了。印度有一句谚语:“吃什么,像什么”,我及我的同事都对此有深刻的体会。在那本书里已详细地论述了这个观点。
然而不幸的是,在印度时我却发现在实践中自己不得不否定某些理论。在凯达忙着招募新兵时,我因为吃错东西病倒了,差一点丧命。我竭力试图通过不喝牛奶来重建自己健康的体格,可是徒劳无功。我向自己认识的所有医生、印度教的大夫和科学家们求助,拜托他们能找到一种可以替代牛奶的食物。有人建议喝绿豆汤,有人建议喝“茅赫罗”水,还有人建议喝杏仁露。我拼着命的一一体验了这些食物,但是其中没有一样能让我离开病床。印度教医生引述了查罗克(Charaka)[印度吠陀时代的一位医学家,他在阿育吠陀中自成一派,是印度教医学之宗。
]的许多诗文给我听,告诉宗教中关于饮食的禁忌在治疗学上毫无意义,要维持生命,只有喝牛奶。那些毫不犹豫地建议我喝牛肉茶和白兰地的人又如何帮助我依靠不含牛奶的食物活下来呢?我发过誓,不能喝黄牛的奶或水牛的奶。自然,我发的誓即意味着不喝所有的奶,但是为了活下去,我只好欺骗自己而只强调我的誓言的字面意思,既然在发誓时心目中指的是黄牛的奶和水牛的奶,那我可以喝羊奶。开始喝羊奶时,我心里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誓言遭到破坏了。
然而要发动一次反对劳莱特法案的运动的想法勉励着我,增强了我活下去的信心。结果呢,我生平最重大的一次体验就此完结了——喝过羊奶后,我恢复了健康。
我知道人们争论过灵魂和一个人的饮食是否有关的问题,因为灵魂既不吃,也不喝,所以问题的重点不在你从外面放了什么东西进去,而在你从内心流露了什么东西出来。毫无疑问,这种说法有点道理。然而与其检查此中原委正确与否,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对于那些愿意生活在对神灵有所敬畏的境界中、愿意与神灵面对面的探索者们,节制饮食的数量还有质量,和节制思想与言论是同样重要的。
我不仅要找出自己那些失败的理论,还要郑重警告读者们不要再运用它。我要劝告那些遵照我的理论而不喝奶的人,请不必坚持这么做,除非这么做在各方面都是绝对有好处的,或是在有经验的医生的劝告下才这么做。迄今为止,依照我的经验:对那些消化不良或困于病榻的人来说,再没有任何既清淡又富含营养的东西可以同奶类相媲美了。
如果有人在读到这一章以后,碰巧有这方面的体验,愿意凭他的体验而非书本上的知识告诉我一种可以代替奶类的,具有与奶类同样的营养而又容易消化的蔬菜,那我将感激不尽。
八十六 与当权者斗争
现在转回来谈亚洲人事务部吧。
主管亚洲人的官员多数聚居在约翰内斯堡。我观察后得出结论,这些官员根本没有好好地保护印度人、中国人以及其他亚洲人,而且是在狠狠地压榨他们。每天都有人来向我控诉:“有权利进城的人拿不到进城的许可证,而那些没有权利进城的人只要花100英镑就可以进城。如果你不站出来主持公道,还有谁可以呢?”我也有同感。如果我不能让这种罪恶消除,那就是白住在德兰士瓦了。
于是我开始收集证据,等到掌握了相当多的材料后,便把它们交给警察局长。局长看起来像是一个公正的人。他没有冷淡对我,而是很有耐心地听我说完,并要看全部材料。他亲自去找证人谈话,而且非常满意我的工作,不过我们都意识到:在南非要想找到白人陪审团来审判一个对有色人种犯下罪过的白人是很困难的。“不过”,他说,“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尽力试一试。如果是担心陪审员会替那些犯罪的白人开脱就让他们逍遥法外,是不对的。我得把他们绳之于法。我向你保证我会尽力而为。”
我不需要这些保证。我怀疑多数官员,但我没有掌握无可辩驳的证据来起诉他们,但要逮捕那两个罪犯,我是有十足的把握的。
我的行动不再是秘密。好多人都知道我几乎天天往警察局跑。那两个即将被拘捕的官员手下有几个办事不错的暗探,他们常在我的事务所外盯梢,把我的一举一动报告给他们的长官。然而我得承认,这两个官员太坏了导致他们雇不到更多的暗探。若没有印度人和中国人帮助我,还抓不住他们。
还是有一个人潜逃了。警署发了一张引渡的传票,又将他抓回德兰士瓦。他们受到审判,尽管有充足的证据起诉他们,而且陪审团也掌握了其中一人潜逃的事实,但最终他们还是被判无罪释放了。
我的确非常失望,警察局长也感到很难过,这使我非常厌恶律师这个职业。在我眼中,智力变成了一种可恶的东西,因为人们可以利用它来掩盖罪恶。然而那两个官员的确罪恶深重,即使他们获释,政府也无法庇护他们。他们都被革职,而亚洲人事务部也比以前清廉了,印度侨团的利益或多或少有了点保障。
这件事提高了我的声誉,增加了我的业务。此前,印度侨团每个月要花在同官员打交道的几百英镑的冤枉钱也省下了一大半。这笔钱不能完全省掉,仍然有贪污的人还在伺机进行那套勾当。不过至少现在正直的人有可能保持他的正直了。
说实话,尽管这些官员很坏,但我和他们并无私怨。他们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当他们有困难前来向我求助时,我也会帮助他们。后来他们有了受雇于约翰内斯堡市政厅的工作机会,只要我不反对,他们就能任职。他们的一个朋友特意为这件事来找我,我答应不会阻碍他们,于是后来他们成功受雇了。
我的态度让与我打交道的那些官员都很心安,虽然我常会同他们的部门作斗争,有时还会应用一些强烈的措辞,但他们还愿意与我保持颇为友好的关系。那时我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种品行出于我的秉性的一部分。后来我才渐渐懂得这也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最根本的一部分,而且是佛教和婆罗门教中非暴力主义的一种特性。
一个人和他的行为是两码事。做好事是应该得到赞许的,而做坏事就应该受到谴责,而一个人总会因为其行为的好坏而被尊敬或怜悯。“恶其罪而非恶其人”这句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这就是仇恨的种子遍布世界的原因。
非暴力主义便是追求真理的基础。我渐渐意识到:如果不以“非暴力”为基础,追求真理是徒劳无功的。反抗和攻击一种制度是正当的,但是要反抗和攻击这种制度的创造者,那就等于反抗和攻击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是造物主的儿女,被同一把刷子粉饰出来,惟其如此,每个人心中的蕴涵的神圣力量都是无穷无尽的。藐视任何一个普通人也就是藐视神灵的力量,伤害的就不只是那个人,还有整个世界。
八十七 一个神圣的回忆和忏悔
生活中遇到的诸多事情让我与各阶层的人都有密切的接触,和他们往来的经验证实了我对他们是一视同仁的,无论是亲戚还是陌生人,是同胞还是外国人,是白人还是有色人种,是印度教徒还是信仰其他宗教的印度人(如穆斯林,波希人,基督教徒或犹太教徒)。我可以说我的心不允许我有区别地对待他们。我不敢说这是有意为之的美德,因为这不是我做过努力的结果,而是发自本性而为。至于“阿希莫杀”[意即非暴力。
]、“婆罗摩恰立亚”[意即禁欲。
]、“阿巴里格拉哈”等等美德,倒的确是靠我全心全意地不断争取而来的。
我在杜尔班当律师时,事务所的职员都和我一块儿住,其中既有印度教徒也有基督教徒,如果按省份来看,就是既有古遮拉特人也有泰米尔人。我待他们像待自己的家人一样,我的妻子常因此与我发生争执。当时有一个职员是基督教徒,属于潘查摩(Panchama)种姓[印度教社会中的不可接触阶级,主要从事铁工劳动,被视为极不洁的人。
]。
我们住的房子是仿照西式的洋房建造的,房里没有排放污水的设备,所以每个房间都有一把夜壶。我们没有雇用用人或扫地的人,通常是由我的妻子或我自己照管。那些已经同我们住熟了的职员自然会自己清理好这些东西,可是这位基督教徒是新来的,整理他的寝室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让我的妻子去清洗潘查摩人用的夜壶超越了她可以容忍的限度,于是我们发生了争吵。她不但不许我做,自己也不愿意做。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她呵斥我的情景,她的眼睛气得通红,拿着夜壶走下楼梯,眼泪顺着双颊流了下来。然而我是一个既残忍又仁慈的丈夫,自以为是妻子的教师,出于盲目的爱而让她受折磨。
我希望她不要带着情绪倒夜壶,打扫卫生,我要她心情愉快去劳动。于是我大声说道:“在我家里我受不了你这种无聊的样子!”
这话像箭一样刺痛了她。
她回击道:“你自己待在家吧,让我走。”
我怒了,失去了理智,怜悯之情也烟消云散。我抓住她的手,把这个无助的女人拖到楼梯对面的门口,想开门推她出去。她的眼泪像潮水一样奔涌:“你不觉得羞愧吗?你没有理智了吗?你让我去哪儿?在这儿我没有父母或亲戚可以投靠。作为你的妻子,你觉得我就应该忍受你的拳打脚踢吗?看在老天爷的分上,请冷静点,把门关上吧,免得别人看见了笑话我们!”
我还是装出一副不买账的样子,但是确实感到惭愧了,就关上了大门。我的妻子离不开我,其实我也不能离开她。我们吵过很多次架了,但是最后都重归于好。妻子凭借她无比的耐性,往往是胜利者。
今天我可以超然地来叙述这件事情,因为它属于我曾幸福地经历过的那段日子。我不再是一个盲目的昏头昏脑的丈夫了,也不再自以为是妻子的教师了。如果嘉斯杜白愿意的话,今天她还可以对我毫不客气,我从前也常那样对待她。我们是久经考验的朋友,谁也不再视对方为发泄情欲的对象。在我害病期间,她一直忠心耿耿地看护我,侍候我,不求任何回报。
我刚说的这件事发生在1898年,当时我还没有“禁欲”的观念。那时我还把妻子当做丈夫发泄情欲的对象,生来就该听命于丈夫,还不明白其实她是能分担丈夫的喜悦与忧愁的助手、朋友和伴侣。
直到1900年,我的想法才产生了剧烈的变化,而到1906年时新观念才变得具体可行,不过关于这一点,我打算到适当的地方再谈,在此只说一点:随着我对性欲的需求逐渐消失,我的家庭生活变得越来越平静、甜蜜和幸福了。
读者们可不要把我们视为一对理想的夫妻,或是推断我们两人的思想是完全保持一致的。也许嘉斯杜白自己也不知道她与我的思想有何不同。时至今日,她大概还是不能赞同我的许多做法。我们从未讨论过这些事情,我认为这种讨论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她既未从父母那儿得到教育,也没有在我应该帮助她的时候得到我的教导。然而她秉性中有一种非常高贵的品质,大部分的印度教徒的妻子或多或少都具备这样的品质。即无论自愿还是非自愿,无论自觉还是非自觉,她认为应该遵循丈夫的步伐,她从未阻挠我去过一种有节制的生活。所以尽管我们在文化程度上有天壤之别,我还是一直认为我们的生活是美满的、幸福的、不断进步的。
八十八 同欧洲朋友的亲密往来(上)
写到这一章时,我有必要告诉读者我是怎样把这个故事一周接一周地逐步写出来的。
当我刚开始写时,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计划,我没有日记或文件可作为写作的基础。我在写作时是有神灵在指示的。我不敢说自己人生中一切有意识的思想和行动都是在神灵的指示下进行的,然而审视一下我这一生中走出的最重要的几步,以及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要说都是有神灵在指示的,绝不为过。
我没有看见过神,也不认识神。我信仰神灵只是出于本意,由于我的信仰是抹不掉的,我便将其视为一种体验。然而,有人觉得把信仰当做体验等于玩弄真理。也许更加准确的说法是: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话来形容我所信仰的神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