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华盛顿广场在排箫吹奏的曲子里,变得怪模怪样的。这曲子太欢快,轻松,需要脚步踏起来,手动起来,身体扭摆起
来,舞蹈,整齐地舞蹈。这曲子当然与这个下午极不吻合。不过,这没关系,它甚至使我变得有耐心,成为一个理由,坐下去。我穿着一件齐膝盖无袖的薄毛衣裙,紧身,黑色,十一年前买的。我的头发半长不短,零乱而自然地披在脑后。
我并不是从二○一一年的这一天开始不在乎青春貌美还是年老色衰,我早已不再关心这些自己身体表皮的东西。只知道自己需要这样闭着眼睛,坐在阳光和时间的网络之中,眼睛里什么也没有,心里也什么都没有。
或许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下午?我不想计算时间。这段时间与那段时间没有什么区别。只有傻瓜才那么想。于是真的就出现一些傻瓜,对着广场附近的房屋指指点点:“瞧,那三楼靠东的第二间房子,我在十多年前曾住过一个夏天。”
“唉,那阵子,天天窝在地窖里,冻得手指像红萝卜!”“牛奶,鸡蛋,炸面包片还是这家店的好。”“城市大学图书馆,我把书趁天黑扔到街上,走出图书馆
去捡,这才写完一篇论文!”他们好像在给我上昔日的大陆新留学生文学课。
坐够了,我决定回家。正在过斑马线,迎面走来鱼鱼。“我正从家里出来。”他手里抱了个纸包,肩上挎着滚筒包。我帮他拿过纸包。“很忙?”他点了点头。“有时间陪我坐几分钟吗?很长时间没见了!”我与他总
是阴差阳错,碰不见面。不等他回答,我说:“去喝一杯,或随
便吃点什么的。今天天气不坏!”
“好吧!看在今天天气好的份上!”
这家餐馆,跟火车车厢的位置有点类似,高的背椅圆弧形遮住别的人,给你一个小空间:只有与你共用一个桌子的人坐在对面。墙上全是玻璃,映出橱窗上美味装饰成艺术品的广告。鱼鱼坐在我对面,除了脸上添了一圈胡须,还有一点变化就是更不愿多说话。
我把豆浆浇在炸鸡上,举起杯子,碰了碰对面一直握着酒杯的人的手:“鱼鱼,来,干杯!”
“干杯!”
我说我运气欠佳,但也不算太糟——没死掉,还活着,就得感谢上天,我的命硬!
“你也迷信起来?这不像你嘛!”
“那什么才像我?”我问。
鱼鱼笑了,说:“难道你不知道,你一直走运,从你踏上这城市起。”
“是因为你?”
他摇了摇头。说,不谈这话题了,言多必失,少说为妙。他喝了一口酒,很神秘的样子。这是他一向的风格,我以前欣赏过,现在,我觉得这故作神秘太做作,可能对男人我的感觉都自动消失了。但我却伸过一只手,去握住他的手。我没有说话,如果在这一刻,他还是我的朋友,哪怕下一刻他是我的敌人,我也应该这么对他。我不信他不需要安慰,他正处于崩溃之际,这一点,白痴才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