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银行按照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合同,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预算外资金专户、零余额账户及小额现金账户支付清算业务;定期向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报告财政性资金支付、预算外资金专户、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及特设专户的支出情况,并提供电子化的查询系统;根据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和额度支付资金,不得违规支付资金;与人民银行签订银行资金清算协议,并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报表。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涉及众多方面,需要财政部门在改革的每一具体环节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收缴、支付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在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来自各经济利益主体的压力和阻力。为有效缓解这些压力和阻力,在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必须相应推进其他相关配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新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相应的改革配套措施,难以达到预算管理创新的预期目标。这些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包括国库管理体制、财政信息管理系统、预算编制方法、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等。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政府管理模式现代化的平台
由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相应地,政府管理模式也产生一系列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法制化政府管理的基础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各预算单位细化预算编制,在支出时严格按照核准的预算执行。同时,财政集中、直接支付的依据也是核准的预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有权拒绝支付预算以外的任何支出,从而强化了预算约束,也使得《预算法》落到了实处,可有力抵制财政资金分配中的非规范行政干预、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非规范行政干预,有助于改变以“人治”为主的传统计划管理模式。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使政府管理更加法制化,该制度的实施还要求修订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如修订《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税收征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应制定《国库收入管理办法》和《收入退库管理办法》、《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由此可见,以上方面的落实将使得政府管理法规细化,这不仅提高了政府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而且有力促进政府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科学化政府管理的保证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将所有资金集中起来,并通过集中拨付实现对预算单位资金的控制。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说,财政资金从分散到集中,实现了使用科学化,提高了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了资金的挤占、挪用和“跑冒滴漏”;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减轻了政府债务负担,政府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政府尤其是财政和金融部门对预算单位控制方式实现了从行政干预为主到制度化管理为主,预算制度、国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成为政府管理具体单位的主要方式,政府管理模式适时顺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据统计,山西省运城市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市直移动、固定电话费开支每月节约10万元以上,招待费及各种不合理的补助每月减少30多万元,各种违规违纪和挤占、挪用专款的现象基本得到杜绝。又如陕西省,2001年4月1日~6月30日内120个试点单位计划用款64153万元,实际用款42488万元,国库部门拨款19次,共55894万元,库存259万元,国库平均缓拨资金比率为40%。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政府管理专业化制衡的手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合理界定与划分财政、人行、税务、预算单位等各部门职责,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国库管理是财政管理的核心和基础,是实行财政管理信息化的主要内容,应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建立财政直接管理的相对独立的国库部门。国库管理的部分操作性职能,如库款的收纳、报解、支付、核算等应委托给央行或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与代理行之间应以相关法律和制度为委托依据,明确界定相应职权和利益关系。财政存款表现为银行的一项负债,但在操作管理上则受财政部门的严格控制,实行存款付息、支拨付费制度。
在加强监督制约机制方面,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使政府管理可以实时监控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资金集中、收缴集中、拨付集中,必然要求手工处理业务转向计算机处理业务,相应地促使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岗位要实现信息化。政府管理信息化要求迅速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其内容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收入管理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及时反映国库每天的收支和平衡情况;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债务管理系统,全面反映国债发行、偿还和余额情况,通过以上管理系统使各类收支实现高效和安全运行。此外,需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可有效缩短资金拨付到账时间,提高账户清算业务的效率。因此,要求财政、国库、税务、人行等部门计算机联网,以实现信息及时传递和资源共享。
财政资金是政府体系中的“血液”,财政、金融部门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更有利于政府及时获取资金流量和存量信息,实现政府管理信息整合,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降低政府成本
国库集中收付可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可以使财政资金运转速度加快,有效解决了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由单位分散存放转变为单一账户集中存放,由层层下拨支出变为国库直接支付。国库集中收付实现了资金统一调度,降低了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尚未拨付的财政资金仍留在国库,可以大大减少财政资金沉淀量。财政部门能够充分利用库款支拨时产生的时间差,扩大财政资金库款余额。中央财政可根据库款情况决定国债发行时间、规模、品种和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短期国债的发行量和利息支出,从而减少政府对短期国债的融资需求,减少财政对短期资金的需求依存,以提高财政资金的可支配能力,从而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降低政府财政运行成本和风险。
国库集中收付导致预算单位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成本指一个组织为筹集资金而付出的全部成本以及失去资金而产生的机会成本。
对于预算单位而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会有部分沉淀资金,制度变迁后,这部分资金不复存在。因为预算单位原制度下可获得利息收入,制度变迁后丧失这种机会;另一方面,资金成本主要是为获得资金而发生的成本。制度变迁后,可能由于审核环节增加、网络技术落后等原因,获得资金的时间明显滞后,在这个滞后的时间里,必须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从而要付出筹资费用、利息等,这就是资金成本。
从另一方面来看,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以前,预算资金首先拨付到各预算单位的户头,在尚未使用之前的这段时间所形成的利息,就自然归预算单位所有。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预算单位没有使用资金之前,资金放在国库单一账户内,这一部分利息就自然归国库所有,从而增加了国库收入。
国库集中收付可以降低政府监督成本。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相结合,在财政监督下,对采购机构的采购行为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进行规范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腐败的难度加大,从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取消各部门账户,财政拨款不再经过部门,各部门只能做预算,安排预算,而看不到钱。每天各部门所有支出都在这一单一账户结算,这样增加了单位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强化了财务监督职能。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可以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大额购买支出、转移支出、工资支付等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将支出直接支付到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把对支出预算的控制变为对每一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强化预算的严格性,增强了财政透明度。资金不到单位账户,单位想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防止滋生腐败,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降低了政府监督的成本。
(第二节国库集中收付与财政透明度)
从委托一代理的角度看,政府受公众的委托筹集财力,并按照公众的意愿来安排使用,其过程是一个集体决策和集体行动的公共选择过程。国库集中收付可以使政府理财行为纳入民主、法治、科学的政治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效用最大化,达到最大的社会效用和配置效率,提高政府公信力水平。财政透明化作为政府治理变革的核心,对于政府治理效率的提高与政府管理创新有积极影响。
一、财政透明度是国家竞争力的表现
透明度意味着政策意图、程序和实施的公开性,它是构成良好的政府治理的关键因素,透明度原则是评价一国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特征的重要标尺,财政透明度强调的是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的结构和职能、财政政策的意向、公共部门账户和财政预测。
公开、透明作为公共财政的一条原则,应当贯串于政府收支的整个过程。丧失政府财政透明度的成本极其昂贵,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暴发与政府财政不透明高度相关,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社会对政府财政透明度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世界银行发布了《关于财政和政府透明度的报告》,2001年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新修订公布了《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守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政府财政透明度的最佳做法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政府财政透明度已不是某个单一国家的问题,而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共同关注的话题。透明的公共财政是构成良好公共治理的关键因素,对于一国的经济增长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不但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水平,而且对内带来法治,对外提高国际声誉,从而提升国家的竞争力。因此,财政透明度正在成为国家竞争力的表现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政困境的根源是国家财政控制能力以及国家竞争力的下降,而不是所谓的国家汲取收入能力的下降,其根本上是财政资金分配秩序混乱的问题。财政“缺位”与“越位”,预算资金的浪费与紧缺的现象并存。其混乱主要体现在政府财政运行的不透明,致使中国当前财政呈现出公共服务与服务成本居高不下的特点,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异不断扩大。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分配秩序,着重提高财政透明度,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财政运行机制,使国家理财步人规范化轨道。
二、财政透明化有助于降低政府公信力成本
财政透明,意味着政府向公众公开政府的结构和职能、财政政策的目标、公共部门账户和财政预测等信息。缺乏透明度将产生腐败、管理混乱和其他问题,进而影响到公众对政府的信心。长期以来,中国财政实行集权机制下的隐性分配机制,财政透明度有待提高。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国家政府就必须参照国际统一性的规则,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从而改善政府治理效率,实现政府管理创新,增强政府影响力。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设,“公共性财政”成为政府的本质特征,社会治理结构表现为公众与政府之间形成了委托一代理关系,政府主要承担公共受托责任,对于现代服务型政府要通过有效的财政支出,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必需的、而且是数量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的公共服务与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衡量政府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政府的活动过程、信用和效率,如何保证政府与企业、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提高财政透明度等问题成为改革的关键。
政府对公众和公众对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的公开性、及时性和充分性可以提高财政透明度,促使政府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数量和质量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而提高政府的回应力,增强政府的合法性。此外,还应通过对信息资源的集中,解决财政支出与收入信息不对称问题,尽可能减少财政资源流出中的效率损失。有效的信息披露,特别是建立财政信息最低标准披露制度是政府对社会公众保持透明的重要渠道,可以满足提高财政透明度客观要求。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通过政府转变行政方式,扩展服务的范围和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重要体现
政府财政透明度的核心实际上是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使预算过程的参与者共同遵守游戏规则,最大限度地降低博弈行为,以实现财政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增强政府的受托责任,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