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永续发展、国民生活质量永续提高的能力。衡量一国的国家竞争力强弱有3个主要标准:一是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二是利用国内外资源的能力;三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一国的国家竞争力不仅仅是由经济变量和经济环境决定的,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也起重大作用;一国的国家竞争力不仅仅是由国内环境决定的,对手国家的力量也起重大作用;一国的国家竞争力不仅仅是由存量决定的,创新变量也起重大作用。一国的国家竞争力不仅仅是由竞争优势变量决定的,改善和消除竞争劣势也起重大作用。
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的综合竞争力体现为广义的政府竞争力。具体可以外化为软竞争力与硬竞争力的综合,即国家竞争力=f(软竞争力,硬竞争力)。其中软竞争力一秩序力十制度力十管理力十开放力;硬竞争力一劳动力十资本力十科技力十区位力十环境力十基础设施力十结构力。国家竞争力解决了为什么特定的国家会成为特定产业中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的母国基地的问题。国家层面上的竞争,如果存在的话,只可能是为企业和产业创造有利的外部竞争环境的竞争,是政府绩效、制度安排和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能否促进企业和产业国际竞争力提高的竞争。
政治经济体制是由彼此间具有特殊联系的一套复杂的制度构成的系统。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型中,制度因素是被排除在外的,即将制度视为已知的、既定的,或将制度因素作为外生变量,主要是通过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变化去说明生产率的变化和经济增长与否。现在,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在技术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形下,通过制度创新或变迁亦能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及明确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激励,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
市场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所创造的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但是,这种制度存在着结构性、功能性失灵问题,为了纠正市场失灵,政府应参与和干预,推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收入的合理分配,促进经济的持续和健康增长,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因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职能,就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但也可能会出现政府失灵,出现双失灵现象,从而导致市场的扭曲及资源的低效配置,给整个国民经济造成更大危害。就国家竞争力而言,政府政策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提高企业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以此作为评判政策成败的首要标准。国际竞争力政策应理所当然地成为政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影响国家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国际经济政治游戏规则不断创新,国家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国境开始模糊,政府面临新的竞争条件,新的国际间政府竞争模式逐渐凸现: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条件下,一国提供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影响该国的市场主体,如果制度安排适当,国外的生产要素也会向该国流人,从而增加政府提供制度产品的收入。相反,若一国不能提供一个适合的制度环境,该国的要素也会向国外流出。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能够减少交易成本的制度创新催生的新的商业运行模式,都会为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做出贡献。
国家的竞争力主要通过制度因素表现出来,制度因素又直接外化于核心体制与机制的作用,在这些核心体制与机制中。一方面,要以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资源为重点;另一方面要不断健全产权制度,这也是党的十七大的重要精神。
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强国富民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把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
提高中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大学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大力加强国家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单位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加快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科技创新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而科技体制的改革实质上是提高政府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当前的紧迫课题。
发展科技教育和壮大人力资本库,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涵养人力资本的关键是管理模式、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高端人力资本的争夺;也是人才之间的战争,更是人力资本管理机制和模式的竞争。制度安排与设计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力量为内在驱动力,培育、开发及配置人才资本。人力资本的培育、开发与配置应基于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手段实现。人才竞争淘汰机制、激励机制、评价与约束机制3大机制配套运作,同时要在机制、制度、流程、技术4个层面进行系统创新。
产权制度就是制度化的产权关系,是划分、确定、界定保护和行使产权的一系列规则。所谓“产权的界定和保护”是指政府对各种产权的初始界定和重新界定,亦即政府通过各种制度安排使不同产权和不同主体的产权边界尽量明确,否则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易会因为边界不清而纠缠,甚至交易费用高得使交易无法进行。通过划分产权,明确不同产权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使权利与责任对称,从而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减少交易成本。适时地排除产权纠纷,使各种经济主体的外部性内在化从而降低成本。总的说来,政府将在产权制度微观结构的层面上展开竞争:一是政府对特定财产的不同项产权加以划分,确认一系列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则构成,其中包括以政府为主制定的产权单位的所有权制度、占有权制度、支配权制度和使用权制度。二是政府划分或界定每一项产权制度的具体形式的种类及其数量结构。三是就单个产权主体来说,政府可以就不同的产权可能以不同的规则加以界定、确认、保护和行使,或者对同样的产权的不同部分,以不同的规则加以确认、界定、保护和管理。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政府也需要经营,政府的核心竞争力是其拥有的客户资源,包括:企业、消费者、投资者、要素拥有者等,作为政府的客户,他们需要的不是政府为他们承担种种风险,或者为他们提供具体产品,而是一个安全的产权,一个稳定的投资环境和一个选择的自由。只有这样,政府才具有竞争力,留住优良的生产要素,使一国的生产可能边界得到不断地扩大。
三、政府成本与国家竞争力的关系剖析
国家竞争力直接体现为政府的能力。政府能力高低决定了政府成本的高低,政府能力强,其资源配置效率高,政府的成本就相对较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逐步深入,“政府能力”已成为政府和学术界的“关键词”之一。所谓政府能力(Government Capacity),是指政府以最小的社会代价采取集体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政府官员的行政或技术能力,以及更深层次的以灵活性、规则和制约机制来促使政治家和公务员按照公众利益行事的机构性机制。政府能力往往要涉及政府与社会、政治与经济、权利与交换、结构与功能等方方面面,政府能力是政府在行使其功能、实现其意志过程中体现出的政府绩效,具体可表述为政治绩效、经济绩效、文化绩效、社会绩效4个基本向度。政府能力的重点领域突出表现为决策能力、宏观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应对能力、协调能力、回应能力、法治能力等7种能力。
政府职能与政府的组织成本、能力息息相关。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职能的履行必须和政府组织成本相适应,在市场能力(可以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较强且政府能力较弱时,政府的组织规模应该适当缩小。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能力的增加速度就不及政府能力的增加速度。这是因为市场的规模报酬递减,也就决定了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边际能力在递减,而由于政府能力的初始值较低,政府的边际能力随时间是先递增又递减的,没有市场那样快。而当市场能力和政府能力达到相对均衡时,政府就执行着其适度职能了。当然,这种均衡是政府所追求的。这时的政府组织规模也就是均衡规模,是相对稳定的。由于外来冲击的存在或处于经济周期低谷等原因,政府必须担当其积极的职能,使经济社会重新走向均衡、稳定的状态。政府的组织规模也就相应地扩大,此时称之为“扩大的组织规模”。一旦经济重新走向稳定时,则规模也会走向均衡。
政府成本直接体现在政府的效益上,政府的成本意识有助于政府效益意识的提高,增进政府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政府只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政府的职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政府的收入来源于纳税人,其支出理应为纳税人服务,且其支出方式还应受纳税人的监督。这时纳税人和政府的关系实际上相当于“委托一代理”的关系。在各经济主体都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今天,政府当然也不例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也应以效用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不过这里的效用重点是纳税人的效用,当然也包括政府自己的效用)。
我们假定政府成本P是政府在领导和管理社会的过程中为获得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收益Q所付出的全部资源代价,而二者之间的差额(Q-P)即为政府绩效,政府竞争力与政府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在这里,我们将其简化为正比例a。同理,可以将国家综合竞争力假定为S与政府的竞争力的关系简化为正比例关系p,那么我们可以抽象出国家综合竞争力与政府竞争力、政府成本的基本公式为:
S=p××(Q—P)]
从上式容易看出,国家的综合竞争力直接取决于政府的竞争力,而政府的竞争力又取决于政府的绩效,政府的绩效又体现在政府的成本上。政府要扩大其绩效,有两条可能的途径:一是尽可能地扩大社会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总收益;二是最大限度地控制政府成本。而在社会总成果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成本越大,政府政绩就越小;反之,政府成本越小,政府政绩就越大。这就是政府成本对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影响机理。
四、控制政府成本是提升竞争力的基石
在日趋激烈的全球经济竞争中,为了进一步提升国家综合和持续发展能力,搞好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政府管理必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管理转到新型公共管理。也就是说,政府应充分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首要指标就是一个廉价的服务型政府。政府公共管理的实质,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优化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培育环境,提升国家综合和持续发展能力的最重要条件。政府成本控制对政府竞争力的激励表现为其对整个政府职能作用发挥的水平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低政府成本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人类的需求是无限的,而任何社会可利用的经济资源是有限的,这就需要对稀缺资源在不同用途上进行配置,讲究资源使用的成本和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在市场与政府之间的配置有效与否,或者说是政府成本规模合理与否,决定了社会产出能否实现最大化。也就是说,如果政府成本恰当,生产出恰当规模的公共服务,满足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就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反之,由于政府成本的不合理扩张,政府不恰当的税费征收以及随之而来的过多的规制和干预,会导致经济效率和私人部门生产积极性的损失。
世界银行的报告认为,有关政府开支水平与经济增长关系的一般性实证研究未能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但在转轨国家中,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大政府无益于经济业绩;尤其是高水平的政府开支,效率总是相当低的,因此与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对增长的贡献也就较小;此外,为政府支出提供资金的成本更大,诱发通货膨胀的危险性也更大。换个角度考虑,如果政府将这些资源用于其他用途,或许会产生更大的效益,即实现了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改善。
(二)低政府成本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
政府运行的成本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资源配置角度都影响着市场经济的效率。人力资源是配置各种资源的资源。如果政府使用公务员不当,用不合格公务员占据管理岗位,则不合格公务员管理的领域就会出现高成本,被增大了的成本最终必然转嫁给社会,增加社会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还分享着利益回报。在利益分配中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也会转化为各种成本。政府在行使公众赋予的权力配置资源时,一方面客观上难免出现分配不公并由此造成社会成本的增大;另一方面,主观上存在为获得更高福利而扩大行政成本的倾向,而且政府成本越高,越能使政府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源,政府行为就越宽泛。由此可见,政府成本与公务员个人收入之间是一种正比例关系,这就使有的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大可能全身心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从而削弱了市场经济高效发展的激励因素。政府成本与市场经济效率之间呈现负相关,即政府成本越低,市场经济效率就越高;政府成本越高,转嫁到市场主体的负担越重,市场经济效率就越低。无论从自身的运行角度还是从对公众利益的影响出发,政府都应该降低各种成本,促进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发展。
(三)低政府成本运作可以保持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