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地区不平衡的问题,不平衡是制约一个国家经济全面发展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问题。但是,政府能否拿出足够的资金去扶持落后地区的发展。而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其主要是发达地区“纳税人的钱”,如果这些钱都投入到不发达的地区,发达地区的纳税人会得到什么好处,这一问题如果解决不了,政府的决策也难以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一些利益集团会给政府施加压力。加大对不发达地区的开发和投入的另一个问题是,这种大规模的开发思路是否会对不发达地区的自然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因此,政府尽管解决国家发展不平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和时机就显得非常重要。
上面我们对3种决策方案作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3个看似并不相关的问题,其实质上是相关的,选择其中一个就意味着暂时放弃另外两个。政府究竟先从哪个方向努力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进行认真的论证。可以看出:
社会的发展是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在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国家,政府必须对环境保护首先做出选择;发展是个大问题,在解决发展的问题上,如果必须以牺牲必要的环境为代价,那么必须是谨慎而又有限度的;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其历史和自然的原因,当然也有政策上的原因,在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上,不能以牺牲发达地区的利益为前提。只有保证发达地区的持续稳定发展,才能保证为不发达地区注入更多的资金。
从机会成本的角度讲,更好地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会将会获得最大的收益。就一般原则而言,政府决策的次序应该是先考虑环保、再考虑经济收益、其次是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国在伦敦公布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强调:经济发展应计人自然成本,政府制订税收投资政策和项目决策时应给予重视。过去50年间,人类活动已经破坏了地球60%的草地、森林、农耕地、河流和湖泊。报告指出,生态系统的退化实际上是人均资产的减少。传统的统计方式在计算经济增长时不考虑自然资源的消耗或者可再生资源的退化。造成的结果便是,一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是建立在人均资产丧失的情况下。另外,由于生态系统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比如说,所有人都能使用蓄水层的纯净水,都可以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因此,生态系统的退化也没有反映在经济统计上。如果将与自然资产相关的经济损失计算到成本中,那么严重依赖自然资源的国家的收入状况就会发生很大的改变。2001年,在122个能够提供完整经济数据的国家中,如果考虑自然成本,其中39个国家的净收入至少削减5%。更可悲的是,世界人口中因生态系统退化导致人均资产削减最严重的恰恰是最缺乏生活基本保障的人。该报告认为,全球超过20亿人口居住在干旱地区,与其他地区的人相比,他们中发生营养不良、婴儿死亡和传染性疾病的比率都要高得多。贫穷和自然资源减退的双重作用,使贫穷地区的人只能以有限的手段保护自然资源,从而造成资源的进一步退化和贫穷的加重。
三、控制政府决策成本的基本原则
成本控制一词最早源于美国《会计控制法》,此法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哈佛大学企业管理学院制定,主要目的在于控制和不断降低成本,所以又称成本控制法,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日常控制,成本分析与考核等几个环节。因此,成本控制涵盖了全部成本管理系统的职能,包括对产品成本全过程进行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和前馈控制、防护性控制、反馈控制。
尽管政府决策成本与产品成本在其性质特点上有根本性的不同,但其科学、合理与效率的原则是一致的,政府决策同样需要进行必要的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同时注重对决策前后的反馈控制。
面对社会管理中的诸多问题,我们很难拿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去准确控制政府的决策成本,最重要的是政府的决策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许多决策不能单纯用经济效益的方法去评估,也很难用减少政府实际投入的办法来达到控制政府决策成本的目的。因此,对政府决策成本的控制应该首先由现代政府管理的基本精神出发,政府任何决策都应该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遵循这些原则是节约政府决策成本的前提和条件。也就是说,一个违背现代政府管理精神的决策,其成本再低也是高成本,也是需要加以控制的。
那么什么是现代政府管理的基本精神呢,那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民主、公益、合法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决策,违背这些原则的决策尽管其直接成本可能很低,但其效应成本可能很高,其总的决策成本就会超出公众的承受能力,也必将影响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威信,决策最终也将难以落实。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原则出发,来对政府决策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
一是公平性原则。政府的任何决策都要讲究公平,都要为大多数人谋福利,而不应该成为少数人谋利益的手段。在当前的政府决策中,一些政府官员以整治环境、发展经济、促进发展为名,大搞形象工程,其实质也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政绩”,损失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违背了公平的原则。因此,违背公平原则而进行的政府决策行为,实质上是对政府有限决策资源的浪费。
二是连续性原则。一个正确的决策,最终会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相对稳定的法则。长期以来,由于政府缺乏成本意识,特别是对决策的效应成本缺乏认识,并且“不负责任”,因此人洽的色彩非常浓厚,政策朝令夕改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一项好的决策,在实践中证明对的决策,一定要按照程序及早提上立法议程。
对于一项新的政府决策,首先要考虑相关决策是否存在,其发挥社会功能如何,在公众中反映如何,如果用新的决策代替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这是政府决策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讲求政府决策的连续性,并非否定政府决策的创新意识,而是说,政府作为社会秩序的管理者,对决策必须要有一个严肃的态度,要加强咨询和论证,不能随意性太大。
三是前瞻性原则。主要是指政府在决策中一定要重视尽可能的消除效应成本。按照契约原则,既然公民把管理权交给政府,政府就要付责任,就要认真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就要提高政府防患于未然的能力。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已存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应该较一般民众有更强的预见性,避免被动应付的局面。因此,政府一定要提高超前决策的本领,加强对决策的总体规划,开展多方面的调研活动,制定相应的决策预案。
四是仿真模拟原则。当今世界是一个发展不平衡的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在政府决策中都可以从其他国家和地区找到与自己类似、甚至相同决策过程。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应该注重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的实际,尽可能的减少决策中可能存在的失误,把决策成本降低到最小限度。善于借鉴也是一个创造的过程,特别在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决策时,更应该吸取别人的经验和教训,这是当代政府降低决策成本的一个重要法则。
我们知道,任何政府都不是万能的,任何决策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
在决策资源有限、社会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一定要遵循渐近性原则,即把一个巨大的复杂的问题分割若干可以驾驭的部分,分割成若干可以预见的阶段,逐步投入,边总结边实践,避免冒进。
五是合法性原则。这里的合法性是指政治学上的合法性,主要指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一项决策是否经过必要的论证、是否经过听证、是否有一定的公民参与度、是否符合法定程度等等,这一切比强调决策内容的本身更重要。一些高成本的政府决策之所以能够出台,如果仔细研究这一过程,会发现许多“非法”的成分,没有合法性做保证,更谈不上决策的民主与科学,为此付出的代价之大也是可想而知的。
四、政府决策成本的评估
财政府决策成本的评估最根本的目的是评价其决策行为的“正误”,是对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府业绩总体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政府管理社会能力的一种手段。对政府决策成本的评估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决策前成本评估;二是决策后成本评估。前者主要是对政府可能的投入及产出进行客观的分析,从而指导政府进行决策。后者主要是衡量政府的决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或者说事物是否按照政府决策的方向发展。对决策前政府成本的评估是政府决策过程的事,是政府制定决策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决策前成本评估只是一种前瞻性的评估,在实施决策过程可能发生什么事情是很难完全准确预知的。本文重点阐述的是如何对决策后的政府决策成本评估,通过对政府决策后成本的评估来分析政府决策中存在的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政府开展决策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一)政府决策收益的界定
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讲,成本是收益的基础,也就平常所说的,只有投资才能有回报。这里的投资也就是成本,通过对收益的评估可以评价其成本的高低。在经济学中,成本和收益一般是可以量化的,可以通过数字直观对比来对成本做出比较客观的分析和评估。然而,政府决策成本投入带来的回报是多元的,有些收益是不能量化的,也是很难用数字准确表达的,有些收益又是一项非常漫长的过程,这正是我们平常所讲的,“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道理。但是,对政府决策成本的评估也必须建立在对政府收益的评估之上。但是面对政府决策事项的多元化和政府决策收益的不确定性,如何有效开展对政府决策成本的科学评估呢。这里必须强调两个原则:第一,政府决策强调社会综合效益。政府决策既强调经济收益,又注重社会效益、环境成本和制度成本;既注重现实利益,又注重长远利益。既要避免仅从经济指标上看问题,又要避免从眼前利益出发。简单地说,就是系统的考察政府决策所产生的总的社会收益。第二,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结合。研究各国对政府决策评估的实践和历史可以看出,以往对政府决策评估体系不完善、法规不健全的阶段,一般只限于定性的泛泛评价,评估的主观臆测性比较强。随着对政府决策评估研究的不断深入,对政府决策评估更加重视量化分析,对政府决策效益的评估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够量化处理的就量化处理,应该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尽量以寄出调研数据为依据,以社会需不需要、公众满意不满意、对国家更长远发展是否有益等为标准进行定性分析、定量评估。
为了更好的分析政府决策所产生的效益,首先要对政府决策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分类,按照分类确定相应的效益评估指标。根据政策决策的方向,可对政府决策的收益进行如下分类:其一,经济收益型的政府决策,对于政府建设类、投资类、物价类等经济建设方面的相关决策,其主要考虑的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其收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相对具体的经济数字来做出相对准确的评估。
如中国政府近年来的一些重大决策,如三峡工程建设、西气东送工程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作基地改造、南水北调等重大决策其成本和收益基本是可以用数据比较准确来评估的,通过这种评估,可以确定国家这些决策是否是适合中国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可以通过对决策成本与决策收益的比较来对政府的决策成本做出评估。其二,安全稳定型的政府决策,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动荡中谋发展,安全稳定是任何一个政府实施社会管理职能的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政府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决策,其收益是为了获得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其评价标准可以用违法犯罪率等指标来反映。其三,文化教育型的政府决策,政府为了丰富公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公民整体的文化素质而做出的各项决策。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希望工程、发展民办教育、建设文明社区等。其四,持续发展型的政府决策,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对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路子逐步被淘汰。政府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于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各种污染等方面的决策都属于这种类型。
其五,民主人权型的政府决策,民主和人权是政府追求的重要目标。
政府实际做出的推进民主和维护人权的一些重要决策都属于这种类型。诸如集会游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决策成本投入,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权和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其六,军事战略型的政府决策,加强国防力量建设,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每个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关于武装力量和军事装备方面建设的决策都属于这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