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551400000015

第15章 梦回前世(2)

当他来到外城时,只听得头顶上啸声不断。原来是敌人的战雕搭载了骑兵在空中袭扰。隔得很远,凌隐已经看到,战雕背上的人正把蘸了毒的标枪投下来。中了这种毒的人,皮肤溃烂,几天之后在挣扎中死去,十分恐怖。红胡子带人弩箭连发,将敌人的攻势暂时压制下去。

凌隐在此时带人来增援,敌人暂时难再发动攻势。

“我该晚点来的,”凌隐开玩笑地说,“让你多点战绩。”

“多谢你的好意,只不过你再晚来一会,就只有收尸的份了。”红胡子哼哼着。

身后忽然一阵扑啦声,凌隐与红胡子转身,只见三头战雕飞掠而来。原来敌人久攻不下,又发觉这两人是领队的,便从空中绕了个圈子过来偷袭。

说时迟那时快,战雕已经张开了爪子,爪子上套了钢制的指套,锋利的尖端闪闪发亮。战背上的骑兵也拔出长刀,锯齿状的刀锋上闪着蓝汪汪的光。

老牙大吼一声把一头飞龙扑开,另外两个继续前冲,凌隐弃弓拔剑架住一个,剩下的一个直扑红胡子。

此时红胡子箭已射空,一把小弩根本架不住敌人的长刀雕爪。只见敌人杀气腾腾而来,那骑兵头上戴着有面甲的头盔,头盔上描绘成虎头模样,手持一把两人长的大刀,刀上带着风声,借助雕俯冲的力量,呼啸而致,显然是一面倒的局势。红胡子此时连眼睛都红了。但是他依然抓紧手中的武器,准备来个拼死一击。

然而脚下的断壁残垣处却有一道人影冲天而起,白光一闪,一刀挥下,将那骑兵连战雕劈成两半。鲜血在空中绽成红色的菊花,怒放而开。那人影迅即落下,随即又消失于瓦砾之中,那人正是蓝条。远程狙击他并不擅长,但这种跳跃扑杀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红胡子长舒了口气:“混账蓝条,这会才动手。”

这一刀之威,以及神出鬼没的行动力,已经彻底震骇了所有的敌人。谁都不知道那把白晃晃的刀子什么时候会架在自己脖子上。雕上的人一起呼哨一声,不到片刻,撤了个干干净净。

还有人在向撤走的战雕放箭,凌隐喊道:“别射了,节省箭,敌人还会来的。”

有几名士兵受了重伤,小虾米忙来忙去为他们包扎。

一名受伤的士兵怒气未平,拿着手里的木棍狠砸地上的一具敌人尸体。凌隐伸手拦住了他:“敌人死了,就别再侮辱他的尸体了。”

士兵忿忿地说:“可是他刚才弄伤了我。还杀了我的弟兄!”

凌隐弯下腰,将尸体上的面甲除了下来,只见那敌兵也不过是个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稚气未脱,面容带着几分清秀,眼睛尚未闭上。

凌隐说:“这些人也并非是嗜杀如命,他们只是服从君命而已,如同你我一样。他们也有家人朋友,秦人婚配较早,这人说不定都有了孩子。也许,他的妻儿老小此时正在家门口等着他归去……只不过他再也回不去了。”他用手一抚那尸体的双眼,那双眼终于阖上了。

那受伤的兵士傻愣愣地看了看凌隐,沉吟不语,过了片刻,他解下自己的斗篷,盖在那具尸体上。

凌隐拍了拍红胡子的肩,这几个兄弟又在一起了。他们互相挤了个笑脸,恶战之后,没有什么比同伴的笑容更让人感到安慰。

红胡子为老牙扎了扎绷带,苦笑着说:“你再不来,我就撑不住了。”凌隐只是点着头,面色却依然紧张。他仰头看了看天,然后又闭上眼睛,说:“周围的气流在涌动,不是好兆头。”

顺风飘来一阵古怪的焦味。

凌隐脸上变色,大喊:“所有人进掩体,是炬石车!”

声音未落,巨大的石块带着火光从天而降。

随着轰隆的巨响,石块与城墙一起粉碎,残渣四处飞溅。他们只觉得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连走路都失去了平衡。石块上的燃烧的火油四溅开来。火势迅速蔓延,浓烟挡住了视线。几个人哀号着从火堆中爬起,却被纷飞的碎石击倒,掉下城墙。哀号声从城墙外传来,人们心头一阵抽搐,凌隐手忙脚乱的拉住身边的人,将他们推进掩体。

石块的轰炸过了好一会才停止,每个人都变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凌隐正要下令清点人数,老牙却大吼了起来,红胡子马上反应:“敌人的地面攻击来了。”

蓝条深深吸了口气:“为什么听不到马蹄声,也听不到擂鼓的声音?来的是什么人?怎么闻到一股腥臭味?”

一阵风来,吹散火引起的浓烟。凌隐一探身向城下望去,他这一看,心就凉了一半。

城下,围了里三层外三层,不是人,而是狼。

狼群的杀伤力有多大呢?凌隐记得队长对自己说的话。

秦军虎豹骑饲养的狼,成年以后,有小牛犊一样的个头,一口可以咬烂铁制的护臂;也可以追上健壮的军马,搭上马背,一爪子撕出马的内脏;即使背上驮着骑兵,它们依然奔行如飞,当然,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骑在战狼背上的,一方面,影响狼的机动性,另一方面,操纵失误,有可能会伤及自身,那些畜生什么都咬的。

现在,面对的是一群这样的狼。

凌隐的手微微发抖,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控制住。他在内心警告着自己:“要冷静,要冷静,自己是指挥者,自己是指挥者。”他的目光扫过自己的弟兄们——只剩下不多的几个人,而且疲惫不堪,盔歪甲斜。

狼群中传来一阵号角声,接着,是震天的吼叫。城墙在狼吼声中震动,有个年轻人没见过这阵势,手一松,刀掉在了地上。

然而凌隐心中一动:“有号角,是有人在指挥这狼群!对了,狼是不懂人的话的,它们只晓得要咬,要杀,但是要咬谁,要杀谁,只能是有人指挥它们。”他向下望去:“只要找出那个家伙,让他不能吹号角,狼群失去控制,自然就乱了。”

找到了!

阵的正前方,一名身着皮裘的武士,手拿号角,背着柄斧。他骑着一头狼,那狼全身金色的皮毛,带着黑色的斑点,比其他的狼还要大上一圈。然而在那武士控制下,却是异常的温顺,连叫都不叫。

武士身后还跟着几人,却是端坐不动,宛若泥塑木雕,只有一股淡淡的杀气从他们身上涌动出来。

如何对付着数不清的狼们?

城墙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说不出话来。

凌隐沉吟片刻,对红胡子说:“你的绳子还在吗?”

红胡子问:“在。你想做什么?”

凌隐眯上了眼睛:“我想起了一个传说,三箭击退火龙部队的传说。”他低低的吟道:“欲擒贼者,先擒其王。”

狼背上的武士又举起了手中的号角,作势欲吹。

忽然一道闪电向他劈来。武士一惊——不,不是闪电,是箭!武士猛的侧头,劲风贴着脸皮划过,角盔险些被这一箭给射走。

他惊出了一身冷汗——好快的箭。自己的小命也险些给射走啊。

有人偷袭!伴随着一阵疾风,一件利器刺来,武士顺手一挥手里的号角,逆风迎上。

号角粉碎。利器也被挡开了。“什么人?”他咆哮着,抽出自己的斧子,斗志在他的血液里沸腾了起来。

凌隐站在一个圈子里。

这个圈子,是受惊的狼群形成的。狼们嘶吼连连,却因无人指挥而乱作一团。

凌隐非常满意自己的计划,顺绳子下来,在红胡子最后一支箭的掩护下,毁掉了敌人的号角,够了,狼群已经很难指挥了,它们已经乱了。至于自己回不回得去。他用眼角斜了斜身边的狼。心想,自己已经够本了。弟兄们应该遵照自己的命令,趁机撤走,和将军会合吧。

秋风吹过,凌隐感到了些许的寒意。

武士从狼背上下来,拍了拍它的头。它领会了他的意思,退了几步。低低呜咽了一下,向后方奔去,武士身后的几人也跳下了狼背。

乌云四合,草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狼群在这阵风下骚动,它们无人指挥,只能在原地打转。

执斧子的武士忽然一声大喝,斧子高高举起,然后便是一劈。凌隐闪身躲开。斧子劈在地面的石板上,火星四溅。凌隐用盾牌去压住斧子,右手的剑向对手刺去。武士的动作也很快,抽走斧子,躲开剑刃,挥手一抡,用宽大的斧面向他砸去。

乌云忽然产生了怪异的变化,好像在翻滚,在翻滚中凝聚,一个个浓密的云团在形成。狼群在这诡异的天像下开始战栗。几头狼忽然低低嚎了几声,然后向来的方向狂奔。其他的狼迟疑片刻,也跟着走了。

武士忽然笑了笑。他和凌隐同时后退了一步:“燕赵的战士,竟然有这么强壮的身体,我……很喜欢。”凌隐还未理解他这句话的含义。

那武士背后的人忽然冷笑了一声,笑声里充满了残酷。

武士忽然抛掉了斧子,接着,他解开了自己的护甲:“该让你见识一下我真正的面目了。”

一个诡异的身影出现在凌隐面前。

那武士原本的样子并不很高,而现在面前的家伙却有正常人两倍的身高,他留着长长的胡子,浑身枯瘦,胳膊处都要露出骨头来,满身的皮肤上都刺满了古怪的花纹,有的是怪兽,有的是火焰,有的是骷髅。不过,他最骇人的地方是一双火红色的眼睛。当他的目光扫来时,凌隐感到了一阵莫名其妙的惊恐。

他身后的家伙也围拢了过来,其中一个,浑身裹在黑色的斗篷里,看不清面目,他的身材与那武士相仿。

第三个人一身黑色的铠甲。低垂着头,仿佛在沉思着什么,长长的白发,几乎垂到了腰。他腰间有一把剑,虽然在厚厚的剑鞘里,还是能感受到那无比的锋利。虽然这个家伙打扮的最人模人样,但是凌隐感到,这个家伙最可怕。而且从气势上来看,另外两个家伙最多只是他的手下。

鲜血之王的家伙向前跨了一步。

完全是下意识的,凌隐退了一步。

鲜血之王笑了,笑声十分沙哑,让人想起得了破伤风的乌鸦。

“我的名字叫噩梦之王,另外一位,”他指指黑斗篷里的人,“大家叫他鲜血之王。”他最后向白发人指了指,神态里透出恭敬,“至于这位大人,你可能认识,也可能不认识。在他授意以前,我不会透露他的名字。因为他是我们的主子。”

鲜血之王又踏前一步,一双战靴在地面上留下了巨大的脚印:“燕赵战士,你的战友也已经走了。现在让我们来谈一笔生意,一笔很划算的生意。”

“什么生意?”凌隐大声问,他的声音里已经有了少许难以掩饰的恐惧。

“我喜欢你,你的肉体很强壮,意志也很坚强。把你的灵魂交给我,我会给你前所未有的强大,还有……”他笑了笑,“还有永远的生命。”

武士深深吸了一口气。面前的家伙真像疯子。

“如果我们拒绝这笔生意呢?”

鲜血之王一笑:“没关系,我擅长强买强卖。”

剑刃已经有了残缺,刚才的碰撞实在太激烈了,凌隐已经有些疲乏。

“很抱歉,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凌隐说。“你碰上的是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啊,倔强的家伙。时间宝贵,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先让我的仆人陪你玩会好了。”鲜血之王眨眨眼,扮了个鬼脸,此时此地这个鬼脸是如此的地道。

他向空中一招手,一个火星从乌云中亮起。火星迅速扩大,剧烈的燃烧。在靠近人们视线的地方变成了巨大的火球。伴着闪电,火球重重砸在了地上。凌隐几乎被震得耳鸣,他摇晃了几下。

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深坑,里面向外冒着浓烟。

“你砸歪了。”凌隐嘲笑鲜血之王。

哗啦哗啦的碎石落地声打断了他的话,一个浑身冒着火苗的巨人在坑里站了起来。浓烟刺鼻。

凌隐惊呆了,他完全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景。

巨人抬起手臂,凌隐举起盾牌格挡,啪啦一声响,盾牌被击飞几十步远。

凌隐痛苦的抚摩着手腕——脱臼了。

巨人低低的咆哮了一声。

“哎呀哎呀,好玩极了。”鲜血之王眉开眼笑。

巨人又抬起了手臂,凌隐挺直了腰杆,举起了手里的剑。宁可战死,不可苟活。

他心里默默的祈祷,队长,等着我,兄弟马上就要来陪你了。半空中划过一道血红的闪电,伴随着霹雳声,巨人的手臂砸了下来。

在这一瞬间,凌隐想到了很多事情。想起了童年时代嬉戏过的草地、想起了双亲做的饭菜、想起了和伙伴们一起纵马放歌、想起了紫斗篷白甲衣下瘦弱的手。

他仍然在为一件事而疑惑。

自己究竟是谁?陈免还是凌隐?

巨人的手臂竟然在半空中停住了。

战场上出现了一阵令人尴尬的寂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凌隐抬头,只见鲜血之王愕然地望着巨人。

只见巨人还在燃烧的身躯上,出现了一个破洞,那个破洞正位于巨人的胸口正中,那是个小小的破洞,小得只容一个箭头穿过,然而就是这个破洞,从巨人的前胸一直穿到了后背。

巨人轰然倒下,化做了一堆冒烟的石块。

鲜血之王冲着远方吼道:“血雨将军,是你来了吧?我很负责的告诉你,老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一个身影出现在天地之间。

紫色的披风,白色的甲衣。紫色的披风上,绣着一只振翼飞燕。虽然宽大,但里面包裹的人却是十分瘦小,连战衣下露出的十指都如此纤细,如此苍白,貌似弱不禁风。

那细小的手里握着一张弓,一张银色的弓。

弓身修长,略带双弧,通体晶莹。

凌隐抚着胸脯坐在了地上,长剑摔在了一边。他差点就到极限了,现在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瘦小的人影眨眼间已经到了身边。

好快啊,凌隐呢喃的说,怪不得只有一个人来,别人根本就跟不上她啊!

“不好不好,”鲜血之王着,“你弄坏了我的仆人,那是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创造出来的仆人啊。却让你一下子就毁了。你要赔……赔我!”尖利的声音在一刹那提的很高,红色的眼睛在片刻放出燃烧一样的光芒,他抬起右手对着血雨将军,古老的咒语从他的口中传出。

然而,所有人在那一刻都听到了“扑哧”一声。

就在那一声中,鲜血之王被向后腾腾腾带了三步远,右手不自然的垂了下去,他的肩部出现了一个不大的洞,一个刚好容一个箭头通过的洞。

人们只听到了“扑哧”一声。

那个瘦小的身影是如何在这“扑哧”一声中开弓,放箭,又是如何把弓收好的?

鲜血之王的眼睛睁得空前的大,不只因为疼。

那个瘦小的身影说:“你伤了我副将的手,我伤你的手。”

她微微一笑:“我不喜欢强买强卖,我喜欢公平交易。”

鲜血之王伤口里喷出黑色的血液,他张大了嘴,转身向自己的同伴跑去,谁都能看出他眼神里透出的恐惧。

“扑哧”,又是一声轻响。而这次,鲜血之王没有受伤,一个穿黑斗篷的人挡在了鲜血之王的身后,替他架下了那一箭。

鲜血之王在这掩护下踉跄的跑向白头发的人。

架下那一箭的人将自己的黑斗篷掀开,一个身影出现在大家面前。很意外,他和鲜血之王——噩梦之王长的一模一样。

“在下,鲜血之王。”那人的声音格外的阴沉。

“好厉害的箭。下面,陪我玩两下子,好么?”他嘴角带了个诡异的笑容,从腰里解下一条鞭子,鞭梢在地上一擦,劈啪一响,冒出耀眼的火花。

“玩两下子?”女人的眼睛微微眯起。

“对,相信名满天下的将军不会拒绝我这种无名之辈。”

鲜血之王忽然一声大喝,胳膊上的肌肉像古树的树根一样虬结暴起,他手中的鞭子像条黑色的巨蛇,伴随着尖利的破空之声,翻滚着向女人袭了过去。

众人耳边又响起“扑哧”一声。

鞭子颓然垂下。鲜血之王脸上的表情忽然僵硬。他的胸前赫然有一个洞,箭洞。

“你玩不起。”女人淡淡地说。

忽然一阵阴风卷过,白发的身影突然出现在女人和鲜血之王之间。那身影到来之时,人们仿佛看到了一把剑,一把被存于鞘中,却仍然锋利无比的剑。

然后才是人影出现在面前。

一时间,人们搞不懂,究竟是剑变成了人,还是人本是剑。

但是,大家都感到了一股刺骨的寒意,以及无比的煞气。

“好久不见了,血雨将军……”剑的主人开了口,声音冰冷,好像里面加了雪花,“我更想叫你的本名——飞血。”

同类推荐
  • 藏獒2

    藏獒2

    百年不遇的大雪灾降临了,百年不遇的狼灾来临了。四面八方的狼群聚集到了多吉古草原,向人类进行疯狂的报复。势单力薄的藏獒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忠勇和生命保卫牛羊、保卫人类……还是《藏獒》那般惊心动魄,甚至更惨烈、更英勇无畏,而天地见善良依旧。 藏獒是产于青藏高原的一种大型猎犬,被誉为“中华神犬”。《藏獒》讲述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一只獒王如何消除两个草原部落之间的矛盾的故事,宣扬了和平、忠义又不失勇猛的精神。
  • 陌路人(译文经典)

    陌路人(译文经典)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缪代表作(又译《局外人》、《异乡人》);资深翻译家沈志明全新译本,附录加缪在英语版本出版时所作前言。“我拒绝说谎,接受为真理而死亡。”默尔索收到来自老人收容所的电报,告知其母亲死讯。默尔索在浑浑噩噩中参加完了葬礼,没过两天,就和女友做爱了,母亲的死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平淡无奇的日子在继续,直到默尔索卷入了一桩纠纷,开枪打死了朋友的仇敌。在等待审判期间,默尔索表现得满不在乎。当被问及杀人动机时,他以“都是太阳惹的祸”作答,并期待着在众人的咒骂声中面对行刑。
  • 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

    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情人的角度上,虽然彼此爱着,可是只要触到现实的东西,就会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干净利落,没有痕迹。漂亮好像穷人阳台上的大白菜,气质就是小资的哈根达斯。要想证明一份真爱,你只要做两件事情:一佯是假设你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一件是假设你现在特需要钱。一个爱你的男人会怎么样呢?看来不仅仅是男人绝情,女人狠起来比男人狠多了。刚才还温情万种,现在就犹如路人了。想想也不是人家的错,谁让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呢!
  • 美丽都

    美丽都

    张墩墩,河北人,生于1982年,在文学期刊发表小说作品若干,同时从事诗歌、影评等创作,现居石家庄。
  • 小妇人

    小妇人

    这部小说以家庭生活为描写对象,以家庭成员的感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马奇家的四姐妹中,无论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还是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以及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和以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她们的理想和命运都不尽相同,但是她们都具有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描写了她们对家庭的眷恋;对爱的忠诚以及对亲情的渴望。《小妇人》故事情节简单真实,却感人至深,问世一百多年以来,被译成各种文字,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经典名作。
热门推荐
  • 欠债难逃·县委书记

    欠债难逃·县委书记

    千乔县新任县书记夏雨浓刚上任就干出了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先是去监狱会见了因贪污而被捕入狱的前任县委书记,而后亲自去机场劝说一个漂亮的女研究生留下来为县里工作。一下子闹得满城风雨。前任县委书记贪污案的余波还没有过去。县里又连续发生了几起经济案件,一件比一件严重。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干部的腐几现象,夏雨浓决定采用向社会招聘县局级干部的方法。这又触动了话多人的切身利益,反对声四起,连党委班子里也有许多不同意见。几年前,县里强制农民种果树,结果农民赔了钱。可这却成了某些人升官的政绩。农民对政府的抵触情绪很大,甚到多次到县时闹事。夏雨浓彻底否定了前几任县领导的做法,结果又得罪了一大批人。
  • 兵器科技解密

    兵器科技解密

    兵器是用于攻击的工具,具有威慑和防御的作用,自古具有巨大的神秘性,是读者的最爱。本书根据兵器的特点分类进行介绍,并配有精美的图片,图文并茂,形象生动。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笔落即惊风雨

    笔落即惊风雨

    莫问秋是一名网络小说作家,她没心没肺,话多到惹人烦,蠢到被小学生嘲笑。好在身边还有一个能容忍她一切的好闺蜜——叶初寒。父母为她的终身大事耗费了不少心思,每天有满满的相亲,由于对别人以及对自己父母的尊重,她必须赴约,每天面对着各种各样的男性,她的内心却始终毫无波澜,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逃离相亲的戏码。而在这个过程中,爱情的萌芽悄悄生长了……“妈,我不结婚,就不能让我休息一天吗?”某一天早晨,莫问秋睡眼朦胧,根本没有看清屏幕上的字。“哦,如果那个人是我呢?”肖亦泽低沉的嗓音从电话里传出,莫问秋一个机灵,转头一脸惊讶,此时肖亦泽推开房门,站在门边轻笑。
  • 神武星际

    神武星际

    这坑人的穿越,穿越到文明更发达的世界,以前的知识全没用,一切从开头开始,好吧,还有魔法文明?这玩意也能和科学抗衡?
  • 诺哥的江湖

    诺哥的江湖

    季诺一定想不到,从沈佳薇把他带出魔窟的那刻起,他就步入了两个江湖,一个江湖,人称诺哥,风光无限;另一个江湖,呃,疼疼疼。。。
  • 两半浮生

    两半浮生

    对于我来说,身体在光明中生存;心却在黑暗中潮湿。思想在幻想中飘驰;肉体像呆滞的行尸。两半浮生,一半是落魄的现实,一半是浪漫的精神。
  • 重生之我在乱葬岗

    重生之我在乱葬岗

    女主-凌潇洒意外穿越,能听到乌龟说话,两人合体后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 诛仙灭

    诛仙灭

    混沌之年,妖魔之兽在人间的势力来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嗜血成性的它们打破了持续了千年的平静世代。唯独能与妖兽抗衡的是更远古时期便传承下来的仙志,得修仙志的仙人们是向善还是向恶,这又促成了明显的两极分化,或许仙人也不过是一个全权至上的代名词。
  • 我与闺蜜和大佬们的日常生活

    我与闺蜜和大佬们的日常生活

    白慈其实是一个孤僻又不善言辞的姑娘。但她很幸运,因为她还有米兰,一个温暖的女孩治愈了我大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