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穿街走巷,东躲西藏,直到完全避开返校的同学,然后郁郁寡欢地缓步前行。他接二连三地穿过几条小溪,因为在孩子们中盛行着一种迷信——过河会妨碍追求。
半小时后,他已登上加的夫山顶,消失在道格拉斯别墅的后面。身后的山谷纵深处,学校的教室依稀可见。
他走进一片树林,沿着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径来到密林深处,在一棵粗壮的橡树底下停住脚步,坐在长满青苔的树荫下。时值正午时分,树林里死一般的寂静,空气中感觉不到一丝风动,天气热得连鸟儿都懒得鸣叫。远处偶尔传来啄木鸟笃笃的啄木声,打破了大自然的宁静,一切显得更加静谧和孤寂。
汤姆沉浸在忧郁之中,他的感受和周围的环境巧妙地吻合在一起。他坐在树下,胳膊肘支在膝盖上,两手托着下巴在想着心事。在他看来,生活充其量就是一团乱麻。他甚至羡慕最近刚刚死去的吉米·霍奇斯。他想,躺在地下,长眠于梦中,飒飒风声掠过树林,吹拂着墓地上的花草,再也没有忧伤和烦恼,那一定很安宁。假如他在主日学校有个好名声,他情愿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了百了。
他对这位女孩究竟做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表达了人间最美好的心愿,却被当成一条狗!一条哈巴狗!总有一天她会后悔的,恐怕到时悔之晚矣。啊,要是能够暂时死上一回该有多好!
但是,一颗朝气蓬勃的心不可能被长久禁锢,承受压力。不久,汤姆不知不觉又对生活产生了各种幻想:假如他转身离去,神秘地失踪,会是怎样的结局?假如他远走高飞,漂洋过海,浪迹异国他乡,永远不再返回,她会有何感想?想当马戏小丑的念头,又在他的脑子里闪了一下,自己也觉得恶心。小丑的轻佻、插科打诨和斑纹紧身裤,是对人格的侮辱,朦胧的爱情是浪漫而神圣的,容不得那些东西的侵犯和亵渎。
不!他不当小丑。他要当军人,经过多年的浴血奋战,身经百战,凯旋而归。
不!他不当军人。最好是加入印第安人,和他们一起去捕猎水牛,然后远征,深入绵亘的群山,驰骋于荒无人烟的西部大平原,将来当了大酋长,头戴插满硬挺羽毛的头饰,脸上涂着令人生畏的油彩,威风凛凛地回到镇上,在某个令人昏昏欲睡的夏日上午,突然踏进主日学校,嘴里大声呐喊,震耳欲聋,令人血液凝固,让昔日伙伴们都嫉妒得眼珠子冒出火来。
不!他也不想当大酋长,还有比大酋长更了不起的人物。他要去当海盗!对,就去当海盗!
此刻,他的未来清晰地展现在眼前,灿烂辉煌,难以想象。他将名扬四海,人们听了他的威名,将会浑身发抖!他要驾驶一艘快如闪电、甲板低矮的黑色长舰,名字就叫“暴风精灵”,船头的阴森大旗迎风飘扬,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破浪前进,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名声显赫的巅峰时刻,他会突然出现在这个老镇,昂首阔步走进教堂,一脸褐色,饱经风霜,上穿丝绒紧身衣,下穿中线裤,脚蹬大皮靴,肩披红色佩带,腰挂沾满罪恶的短剑,皮带上别着马枪,帽檐压在额头,插满随风飘荡的羽毛,背后是一面迎风飞舞的黑色大旗,图案是白森森的骷髅和交叉的两条腿骨,耳边听到大家的悄悄议论:“这就是汤姆·索亚海盗,加勒比海黑衣侠盗!”
对!就这么定。
他的事业已经明朗,他要离家出走,开始新的生涯,明天一早就出发。因此,他现在必须着手准备,把自己的资源全部收齐。他走到一根腐烂的树干前,掏出巴洛刀在一头挖。他挖了一阵,用手敲一敲,听到里面已经掏空,便把手伸进去,富有表情地念了一道咒语:
没有的,快来吧!已有的,请留下!
他刮出里面的污泥,露出一小块松木板,掀起木板,是一个外形美观的小型宝库,库底和四壁全都是松木板,里面放着一颗石头弹子。汤姆简直惊呆了!
他挠头搔耳,自言自语道:
“嘿,这颗弹珠战无不胜。”
接着,他又恼火地把弹子扔了出去,站在那里思忖。那是因为他信的迷信这次并不灵,他和小伙伴们本来以为这个迷信很灵验。假如念着咒语埋下一颗石头弹子,两个礼拜后,再念着同样的咒语把它挖出来,就会发现原来丢失的石头弹子都会全部聚在这里,不管它们丢在多远的地方。
可是,毫无疑问,他刚才的咒语根本不起作用。汤姆的信仰彻底崩溃。
这种事情他曾听说过许多次,据说没有一次不成功。他没想到自己试了好几遍,仍没找到藏宝的地方。他苦思不得其解,最后认定,准是女巫从中作梗,破了咒语。这种解释他自己也觉得满意。
他四下寻找藏宝的地方,终于发现了一个小沙滩,中间是个漏斗形的小洼坑。他趴在沙滩上,嘴对着洼坑喊叫:
倒退虫,倒退虫,快把实情告诉我!
倒退虫,倒退虫,快把实情告诉我!
沙子开始流动,一只黑色的小虫露了个面,吓得立即又钻了回去。
“它不说!这么说,一定是巫婆干的。这下我知道了。”
他心里清楚,和巫婆作对毫无意义,打算放弃,感到灰心丧气。他突然想到,应该把刚才扔掉的石头弹子找回来,就原路返回,耐心寻找,却没找到。他又回到藏宝盒的地方,站在刚才扔弹子的那个位置,从兜里掏出另一颗弹子,像刚才那样扔出去,一边扔一边念:
大哥,去找你的小弟吧!
他盯着它的落点,跑过去找,但没找到最初扔掉的那颗弹子。大概落得太远,要么落得太近。他又试了两次,最后一次终于成功,两颗弹子的落点相距只有一英尺。
正在这时,林中的绿荫道上,隐约传来锡皮玩具号发出的嘟嘟声。汤姆迅速脱掉外套和裤子,取下吊带系在腰上充当皮带,扒开朽木后的矮草,露出一张简陋的弓箭、一把木剑和一支锡皮号。转眼间,他已抓起这些兵器,光着两条腿,飞奔而去,衬衣迎风飘扬。他在一棵大榆树下停住脚,吹响回应号,踮着脚尖,机警地东张西望,然后对着想象中的伙伴谨慎说道:
“别动,我的伙伴!继续隐蔽,等我号令。”
乔·哈珀突然冒了出来,他的打扮和汤姆一样,也是一身轻装,精良装备。
“站住!没我的通关文牒,谁敢进舍伍德森林?”
“吉斯堡的人无需他人的文牒。尔乃何人,胆敢……胆敢……”
“胆敢口出狂言。”汤姆提示他。两人凭着记忆,用书上的对白讲话。
“你乃何人,胆敢口出狂言?”
“放肆!我乃罗宾汉,你这等鼠辈贱人不久将知道我的威名。”“如此说来,尔果真是那位臭名昭著的土匪?我将十分荣幸与你解决快活林的通关问题。速来受死!”
两人拔出木剑,扔掉其他器械,摆出击剑的姿势,脚对脚,严肃认真地厮杀了两个回合。汤姆说:
“你要是有招,就全力使出来吧。”
于是他们“全力使招”,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这时汤姆大声喊道:
“倒下!倒下!你干吗不倒下?”
“我绝不倒下!你自己干吗不倒?你已经招架不住了。”
“嗨,那算什么。我不能倒下。书上不是这样的。书上说‘于是他反手一击,刺死了可怜的吉斯伯堡人’!你要转过身去,让我刺你的后背。”
乔说不过这个专家权威。他转过身,背上中了一剑,倒在地上。
“现在,”他说着,站起身来,“你也得让我杀了你,这才公平。”
“不,你不能杀我,书上没这么说。”
“妈的,书上乱说!到这里就结束了。”
“要么这样,”乔说,“你来演塔克修士,或者磨坊主的儿子玛琪,拿铁头木棍打我。要不我演诺丁汉郡长,你演罗宾汉,你把我杀了。”
这个建议比较满意,于是两人继续冒险。汤姆继续扮演罗宾汉,他的伤口流血不止,体力完全耗尽,反叛的修女却视而不见。乔一人扮演全部悲壮的绿林好汉,他悲哀地拖走奄奄一息的首领,把弓递到他虚弱的手中。
汤姆说:“请把可怜的罗宾汉葬在绿林深处,箭落之处,便是我埋骨的地方。”说完,他一箭射了出去,仰面倒在地上。按书上说,这时罗宾汉已经死了,他应该躺在地上不动。可汤姆却偏偏倒在一株有毒刺的荨麻上,于是他一跃而起,那欢腾的样子根本不像一具尸体。
两个孩子穿好衣裳,藏好武器装备,临走时悲叹再也没有绿林好汉。两人不清楚,现代文明能不能补偿他们的损失。他们说,宁愿在舍伍德森林做一年草寇,也不想当一辈子美国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