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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三十六计(6)

孙权批准了周瑜的美人计,派吕范为特使前去荆州与刘备为媒。孔明识破了周瑜的阴谋,并将计就计,要刘备应允婚事。公元209年(建安十四年),刘备在大将赵云的陪伴下前去东吴结亲。临行前,孔明将三个内藏妙计的锦囊交与赵云,并一一作了交代。到了东吴,赵云按孔明第一个锦囊妙计行事,分派随行五百军士俱披红挂绿,进入东吴都城南徐买办物件,散布刘备入赘东吴的消息,又叫刘备先去拜见乔国老。乔国老乃东吴美女二乔之父,大乔是孙策夫人,小乔是周瑜夫人。刘备备礼前往拜见乔国老,细说吕范为媒,来娶孙权之妹为夫人之事。乔国老见了刘备之后,便去见孙权之母吴国太,向她贺喜。

“有何喜事?”国太问。国老答:“令嫒已许刘玄德为夫人,今玄德已到,何故相瞒?”

“老身不知此事!”国太惊道。她马上派人去请孙权问话,又派人前去城中探听是否有此事。派去的人很快回来报告,说乔国老所言皆为实情,“女婿已在馆驿安歇,五百随行军士都在城中买猪羊果品,准备成亲”。国太大吃一惊。过了一会儿,孙权进内堂来见母亲,只见母亲捶胸大哭。孙权忙问:“母亲何故烦恼?”国太答道:“你真如此将我看成无物!我姐姐临危之时,吩咐你什么话来?”孙权惊惶地问道:“母亲有话明说,何苦如此?”国太道:“‘男大须婚,女大当嫁’,古今常理。我为你母亲,事当禀命于我,你招刘玄德为婿,为何瞒我?女儿须是我的!”孙权忙问:“哪里得这话来?”国太说:“若要不知,除非莫为。满城百姓,哪一个不知?你倒瞒我!”乔国老也插言道:“老夫已知多日了,今特来贺喜。”孙权道:“非也。此是周瑜之计,因要取荆州,故将此为名,引刘备来拘囚在此,要他拿荆州来换。若其不从,先斩刘备。此是计策,非实意也。”

国太一听,更是怒不可遏,大骂周瑜:“汝做六郡八十一州大都督,凭这条计策去取荆州,却将我女儿为名,使美人计!杀了刘备,我女儿便是望门寡,明日再怎的说亲?须误了我女儿一世!你们好做作!”乔国老道:“若用此计,便得荆州,也被天下人耻笑。此事如何行得!”

孙权被说得默默无言。吴国太还是不住口地骂周瑜,乔国老劝道:“事已如此,刘皇叔乃汉室宗亲,不如真个招他为婿,免得出丑。”

就这样,刘备真的与孙权之妹成了亲,后来又把她带回了荆州。周瑜带兵追赶,却又中了孔明设下的埋伏,吴军大败。这个故事便是成语“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由来。

“打草”即向吴国太揭露周瑜所策划的美人计,“惊蛇”就是吴国太的恼怒使得孙权这条“蛇”胆战心惊,他的阴谋至此也就宣告破产。

【计名典故】

计名“打草惊蛇”,原是借用了一句民间俗语来喻指某种军事谋略。原意是蛇在草丛中,草被搅动,蛇便受惊而走。也有人认为,“打草惊蛇”一语,源出宋代郑文宝《南唐近事》:“王鲁为当涂令,渎物为务,会部民连状诉主簿贪,鲁乃判曰:汝虽打草,吾已惊蛇”。意思是说:南唐时,有个叫王鲁的人,在任当涂(属今安徽省)县令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为自己捞取钱物上。一天,老百姓联名控告他手下的主簿有贪污,王鲁因自己屁股不干净,胆怯心虚,故而在看状纸时,便下意识地信手在状纸上写了“汝虽打草,吾已惊蛇”八个字。这里的“吾已惊蛇”是吾已成惊蛇之意。此后,“打草惊蛇”一语便逐渐流传开了。

第十四计借尸还魂

【本篇主旨】

借尸还魂的涵义是自己在失败之后,要凭借或利用某种力量,以图东山再起。用在军事上、政治上,即扶弱国,继绝世的豪举,这在东周列国时代比比皆是。这种现象发生在商场上最多,最普遍的是生意已面临危机,重新召新股或贷款扩张。

【原文】

有用者,不可借(1);不能用者,求借(2)。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3)。

【注释】

(1)有用者,不可借:意为凡自身可以有所作为的人就不会甘愿受别人利用。

(2)不能用者,可借:意为那些自身难以有所作为的人,却往往有可能被人借以达到某种目的。

(3)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语出《易·蒙》卦辞。蒙卦为周易六十四卦的第四卦,也是阴阳相交后的第二卦(因第一卦乾为纯阳,第二卦坤为纯阴,皆无阴阳相交之象)。在这里,蒙字本义,指事物在初生之时,蒙昧而不明白。蒙卦的卦象是下坎上艮,艮象山,坎象水:山下有水,是险的象征;人处险地而不知避,便是蒙昧了。童蒙,幼稚而蒙昧。此句意为不需要我去求助蒙昧的人,而是蒙昧的人有求于我。

【译文】

凡是自身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难以驾驭和控制,因而不能为我所用;凡是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往往需要依赖别人求得生存和发展,因而就有可能为我所用。将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加以控制和利用,这其中的道理,正与幼稚蒙昧之人需要求助于足智多谋的人,而不是足智多谋的人需要求助于幼稚蒙昧的人一样。

【故事论述】

这一计的使用在历史上更有巫祝的色彩,过去的人是比较怕鬼的,而他们也更相信天意,事实上许多天意都是人为的。

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被征发到渔阳(今北京市密云县西南)去戍边。当这些戍卒走到大泽乡(今安徽省宿县东南刘村集)时,因连降大雨,道路被淹没,眼看无法按期到达渔阳了。秦法规定,凡是不能按期到达指定地点的戍卒,一律处斩。陈胜、吴广深知,即使到达渔阳,也会因误期而被问斩的。与其等死,不如一搏,寻求一条活路。他们也深知同去的戍卒也都有这种想法,这正是举行起义的大好时机。

但是,陈胜又想到,自己地位低下,恐怕没有什么号召力。当时有两个名人深受百姓的爱戴,一个是秦始皇的长子扶苏,他敦厚贤明,早已被阴险狠毒的秦二世伙同李斯和赵高给谋害了,但老百姓却不知情;另一个是楚将项燕,他功勋卓著,爱护将士,威望极高,而在秦灭六国之后不知去向。于是陈胜,便借这两人之“尸”,公开打出他们的旗号,以期得到大家的拥护。他们还利用当时人们的迷信心理,巧妙地作了其他的安排。

有一天,士兵做饭时,在鱼肚子里发现一块丝帛,上写“陈胜王”(即陈胜称王)三个字,士兵看后大惊,此事便暗中传开了。吴广又在夜深人静之时,在旷野荒庙中学狐狸叫,这时,士兵们听到隐隐地从夜空里传来“大楚兴,陈胜王”的叫喊声。他们便以为陈胜非同凡人,肯定是上承“天意”来拯救大家的。陈胜、吴广见时机已到,便率领戍卒杀死了朝廷派来的将尉。陈胜登高振臂一呼,众人便揭竿而起。他说:“我们反正活不成了,不如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就是死,也要死出个样儿来!”

于是,陈胜自号为将军,吴广为都尉,一举攻占了大泽乡。天下云集响应,所向披靡,连连获胜。后来,部下拥立陈胜为王,国号定为“张楚”。为什么陈胜就能想到用这种办法来与命运抗争呢?这的确和一个人的理想有关系,因为陈胜从少年时就有大鹏之志,正是这种理想让他不甘心受人鱼肉,让他能在危急时刻有自救之法。

这种方法多次被用于推翻前朝的统治,因为人们相信一个国王一定是天子。春秋时期,中国大地上有一百七十多个小国。到了战国时期,还有大约二十多个国家。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热闹,也可以想见一个国家会是多么的小。其中,包括秦、楚在内的七个国家最为强大。它们为称霸中国混战不休。而最终,秦国打败了其他国家,并在前223年,征服了楚国。楚国当时是地域最辽阔的国家。

前210年,秦始皇病死。21岁的次子胡亥继承皇位。他沉溺于花天酒地的生活之中,加重了贫困百姓的负担。在他登基的第一年,陈胜、吴广就在原先的楚地揭竿而起。从这件事中人们可能就觉得秦始皇就不是龙种,要不为什么才到二世就江山不保了呢?这也使人们相信他就是那个商人吕不韦的儿子,而一个商人的后人当然就不可能占有一个国家了。

尽管陈胜在前208年被杀,但他的起义引发了全国百姓的奋起。当时大部分义军是从过去楚国地域起事的,这决非偶然。因为在楚国被秦国灭亡之前,楚推行的政策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容、自由的。另外,楚国百姓对秦国怀有根深蒂固的仇恨,因为楚怀王在前299年被诱骗至秦国,后遭杀害。这一耻辱一直铭记在楚人心中。

起义者中,有楚人项梁和其侄项羽。项梁是楚国一位名将之子。当时,一支义军若能找到一个楚国贵族后裔做领袖,就很有号召力。谋士范增(前277-前204)建议项梁:找一位真正的楚国王室后代,立他为王。一旦这件事办成,项梁就可以把原先楚国的百姓吸引到自己麾下,而且还可以获得原楚国地区其他义军的支持。

项梁听从了这个建议。他派人四处寻访,终于找到了楚怀王的一个孙子,名叫熊心,是个牧童。不知项梁是怎样证明他的身份的,可能仅仅凭着这个孩子的异相吧?因为一个人若长着双瞳孔毕竟是奇怪的。他被项梁推立为楚王,号楚怀王。新楚怀王的出现,激起了楚国百姓对秦朝的反抗情绪。从此,项梁和项羽的人马愈益壮大,在反秦斗争中,取得了辉煌战绩。

在这一例中,楚怀王之孙、牧童熊心,相当于被借的“尸”。由于楚国早已被秦国灭亡,他的政治生命原已结束了。但是他毕竟是过去楚国王室的合法后裔。于是项梁和项羽就把楚王朝的亡灵寄托在他的身上。这样一来,88年前死于秦国的楚怀王就重新有了生命。楚地人民对秦王朝的仇恨也被重新激发了起来。项梁和项羽将反秦的起义,变成了一场似乎是恢复一个过去曾受到百姓爱戴的王朝的合法斗争。在历史上,每当改朝换代的时候,都纷立亡国之君的后代,打着前朝的旗号去号令天下,是企图利用人们的正统观念来借尸还魂。最近的一次借尸还魂的闹剧是末代皇帝溥仪(1906-1967)来演的。1932年,他被日本关东军推上伪满洲国皇帝的宝座,其实他不过是日本人的傀儡罢了。最终日本人没有成功。

这一计同样令人想起了王莽复古的诡计。他于公元8年到23年在位。为维护自己及其追随者的权益,他把古文经典用做为自己篡权服务的工具。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焚毁了大量儒家著作。秦灭亡后,人们想重新编制过去的儒家经典。汉武帝时(前140-前87),人们意外地从孔子旧宅的夹墙内,发现了一批用一种古老的蝌蚪形文字写成的儒家典籍。

整理这些儒家典籍的人,被称为“古文经派”。这些典籍的真实性很值得怀疑,很多学者都不太相信它是真迹。王莽和他的拥护者却特别支持“古文经派”。古文经典被重新翻印,同时,又偷偷往里面充塞了一些文字。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配合王莽的政治计划。另外,还有一些古代的文章也被重新翻印,当然也被篡改过了。

王莽使出这些手段,是想给人这样的印象,即他是古代圣贤的继承者,他的王朝与古书记载中的太平盛世完全一样;他的新法,只不过是古时盛世法律的再生;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以古代书籍为依据的。其实他所说的这些“古”法以前从未实施过,王莽只不过是从古书中断章取义,或者篡改其中相应的解释。毫无疑问,王莽及其追随者一开始就有意对古文经典进行伪造和欺骗。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莽自己也开始相信这些欺骗是真实的。当事情发展到这种情境时,当王莽失败时他的悲哀就可想而知了。他是借到了“尸”但最终却没还好魂。

【计名典故】

计名”借尸还魂“可能源于一个有关“八仙”之一的铁拐李得道成仙的传说。相传铁拐李原名李玄,曾遇太上老君得道。一次,其魂魄离开躯体,飘飘然游玩于三山五岳之间。临行前,曾嘱咐徒弟看护好遗体,但李玄魂魄四处游山玩水,流连忘返。徒弟们等待久了,见师父的遗体老是僵在那里,总也醒不过来,便误以为他已经死去,便将其火化了。待李玄神游归来时,已不见了自己的躯体,魂魄无所归依。恰好当时附近路旁有一饿死的乞丐,刚刚断气不久,尸体还算新鲜,李玄于慌忙之中,便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与原来的李玄已面目全非。蓬头垢面,袒腹露胸,并跛一足。为支撑身体行走,李玄对着原乞丐用的一根竹杖喷了一口仙气,竹杖立即变为铁杖,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也因此被称为铁拐李,而原来的名字却反被人们忘却了。铁拐李借尸还魂的故事还见于元代岳伯川所写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后《东游记》也有记载,只是情节不尽相同罢了。借尸还魂这一带有迷信色彩民间传说,后来被人们喻指某些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的现象;有时也可以用来喻指某些新的事物或新的力量借助某种旧的事物或旧的形式求得发展的现象。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所谓“尸”、“魂”、“借”、“还”的喻意便都不尽相同了。

第十五计调虎离山

【本篇主旨】

调虎离山是打虎计策之一,目的在于削弱对方的抵抗力,减少自己的危险。在军事上指如果敌方占据了有利的地势,并且兵力众多,这时我方应把敌人引出坚固的据点,或者把敌人诱入对我军有利的地区,这样才可以取胜。在政治斗争中,这一计用得最多,且一代又一代,亦渐神化。从其应用中可见,此计是一个阴险的谋略。

【原文】

待天以困之(1),用人以诱之。往蹇来返(2)。

【注释】

(1)待天以困之:天,指天时、地理等客观条件。困,作动词用,困扰、困乏。全句意为等待不利的客观条件去困扰它。

(2)往蹇来返:语出《易·蹇》九三爻辞。原文为“往蹇,来返。蹇卦的卦象为艮下坎上。艮象山,坎象水。王弼注曰:“山上有水,蹇难之象。”故在此处,“蹇”有难的意思。返,李镜池《周易通义》注:返,犹反,广大美好貌。往蹇来返意为去时艰难,来时美好。

【译文】

利用不利的天时地利条件困扰敌人,用人为的方法诱惑敌人。主动进攻有危险,诱敌来攻则有利。

【故事论述】

郑武公(前770-前744年在位,郑在今河南一带)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寤生是个难产儿。他出生时双脚先出来,使其母武姜饱受了痛苦。所以,母亲十分讨厌他。相反,小儿子共叔段却很受母亲的宠爱,母亲想立他为郑武公的继承人。但郑武公不允,因为大儿子没犯过什么错误。因此,寤生被立为世子,而共叔段只得到了小小的俸职。武公死后,寤生做了国君,他就是郑庄公(前743-前701年在位)。

武姜对心爱的小儿子小小的俸职十分不满,就向庄公提出:把制地封给其弟。庄公没答应,因制地地势险要,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于是,武姜又为小儿子讨封京地。

谋士祭仲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说:“依照先王制度:大都的城不得超过国城的三分之一。分封京地不合此制度。”祭仲认为天不可二日,国不可二君。京地地处要冲,城区大,人口多,在政治、军事上几乎与国都同处重要地位。另外,共叔段又是武姜最喜爱的儿子。若给了他此地,终有一日他会成为第二个君主,这可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而这样也就会使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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