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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会唱歌的叶子(8)

听到诗人梅新去世的消息,有点像听到一个玩笑,而那个玩笑是在梦里开的,醒来发现那不是梦,倍觉哭笑不得。诗人树上又飘飘落去一片叶子,是秋叶,却还没有黄透。飘然何所似,似诗而非诗,徒然叫我又一次见证了早已深信不疑的人世的无常。

多年来,给他写稿写过不少,稿子即到即用,总没机会对那种沉默的知遇致谢。想起跟他见过的两面,真算稀奇。两次都不是在中国的台湾;一次是在美国,一次竟在中国内地。在美时,一大堆诗人是来旧金山拜访纪弦纪老的,吃着应酬饭,打了个招呼而已。在中国内地,更巧得不像话了,是在萧乾萧老的家中。

进门时,只见梅新举着录影机,正在给萧老拍什么纪录片的样子。看到对方,我们同时都吃了一惊。

“怎么会在这儿又碰了面?不久前在旧金山不是才见过的?”

又是人多的场合,人多的地方我惯于沉默不去抢别人的风头,因此又是打了个招呼而已。其后他匆匆走了,临走只说:“给我写稿啊。”我笑一笑,不知他要我写萧老呢还是当编辑的职业话而已,但众人里独独对我叮咛,使我心中不免感到一丝虚荣的暖意。

那是去年的事了,如今那两回再也忘它不掉的照面,竟真的成了为他而写的专稿,这不像玩笑吗?而最大的玩笑,倒不是他自己的死,是他误以为萧老一定会走在他前,所以,他才那样急切地跑去北京,像要跑在历史的前面给我们拍下一些文人生活的典范。谁想得到呢?对老作家的敬爱,反而成了他自己的一种风范:生命在转弯的地方,又幽了我们一默。

今年中秋,我趁访问东北及内蒙古之便又去看了一次萧老,他已在北京医院里无奈地住下了,他那弥勒佛似的“招牌笑容”如今也充满了倦意。

制造夜景的霓虹灯

街对面的那盏

夜还没有来

就亮起来了

亮得有点儿讨厌

(梅新遗作)讨厌的死亡随时等在街的对面,啊,想起梅新临走抛下的话,原来也暗示着“时不我与”的意思。

《魔歌》读后

秦:

日历上写着:“秋天开始”的那一天,收到你寄来的《魔歌》,使我加倍地感到友情的温暖。或许应该说已经想尽了方法也没能挽住随岁月流逝的什么,而使我益发感到世界的无情吧。谢谢你让我知道,只有友情是愈老愈温暖的。

记得我们从前还是诗迷的时候,我曾说过:恐怕没有一个有灵性的女孩子会受得了洛夫——那么不知天高地厚、窃窃地还带点自大地品评着那些作家们。读完这《魔歌》,我后悔了。

“他就是这男子

胸中藏着一只蛹的男子

他把手指伸进喉咙里去掏

多么希望有一只彩蝶

从呕吐中

扑翅而出”(裸奔)

他虽然还在石室中,但是很明显地那“石室之死亡”里的生死玄想已经开始升华了。他好像已经明白了那颗在历史中流浪了许久的泪应该安放在怎么样的脸上了。虽然那脸,他还没有找到,并且,恐怕这辈子也不会或不能找到。

“这是火的语言,酒,鲜花,精致的骨灰瓮,俱是死亡的修辞学。”我读着读着,嚼出了苦涩里的甜味。我读着读着,想起纪弦的一句诗:“我是可以飞的你们偏不相信。”《魔歌》仿佛也在说:“我是可以不晦涩的你们总该相信。”

我一直不以为晦涩的诗是不好的诗。诗,既然有可解、不可解或不必解的,晦涩倒是一种独特的风格吧。说实话。我喜欢那些男诗人写性与战争——好像是他们的专利似的——写得愈晦涩愈好。(一笑。)或许你会说我指的是含蓄,与晦涩不同。我想,那其间的差度,就要看读者的水准来定了。

一开始,我总以为余光中的诗是写给中学生看的,所以他的名气最大。在看书的人里头,中学生要算是最不沉默的大多数了吧。他很聪明,教育完了我们,他并没停下来,现在只见他昂着头在向前走去,不过,他的善心还是使他忍不住来时时照顾我们的了解力。只有叶维廉,他老是在给研究生制造功课似的,他给我的感觉甚少“花的杂感”,大多是“神话之企图”。

我不知道洛夫愿意把他的读者停在哪种水准上。然而,由《魔歌》却使我生了“多余的”的隐忧(这整个的班门弄斧,岂不都有点多余?)——他本来是捉虹的人,现在倒像是捕蝶的人了,有些后悔从前的曲高和寡而欣喜于现在的丰收的味道。

“故乡已是昨日的一声轻咳

乡愁比长安还远?”(月向)

这么“大众化”的句子,使我吃惊。像“金龙禅寺”:

“晚钟

是游客下山的小路

羊齿植物

沿着白色的石阶

一路嚼了下去

如果此处降雪

而只见

一只惊起的灰蝉

把山中的灯火

一盏盏地

点燃”

你不觉得前一半很灵慧,而后一半却“俗气”得一塌糊涂了吗?我曾经读过另外一位诗人(戴成义)写的《禅寺》(京都十首),那是我出国前最后读到的几首好诗。你看:

“那时已经

没有了门

阴影在琉璃瓦下

骷髅般的眼眶

在飞檐 右边

只有那石砌

石砌的庭阶

仍然镶在

没有门的门前”(天授庵)

“想见了烟波

瀚渺

未晚:脚步

鸡鸣:眼睛

和一去无回的

飘飘的浪子衣襟

以及芦苇蔽道中幽幽的神秘”(孤篷庵)

原谅我的节省,踏蹋了那诗中分行的头味。

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们希望那只“一瘦再瘦的纸鸢”向无尽里飞去,不能忍受它断在空中——即使成为彩蝶。

我一点也不懂得超现实主义这一类的名词,或者《清苦十三峰》里史帝文生的影子之类。我只知道,一变再变之后的《魔歌》,语言上婉约多了。看看《石室之死亡》,再看看《魔歌》,好像看见一个久战沙场硬头硬脑的战士,忽然还乡归去起了温柔对待生活之心,给人一种说不出的魅力。然而,不免也有一种惆怅在心底升起:恐怕那个本来独树一帜的诗人,结果最后要被人归列到别人的旗帜之下去了。

对诗,我只能算是生疏的外人了——出国后一本诗刊也没摸着过,偶有朋友寄来诗集,便欣喜若狂,若非有了报答你航空寄书的奢豪之心,便也没有这琐碎的一谈了。

“魔季”里读《魔歌》,使我“记忆里一尊倒塌了的石佛”仿佛又有了重建的意思。原为“魔歌”的作者祝福。虽然“没有诗,也可以活得好好的”——像那位开印刷厂的黄荷生,像那位太早就在诗里打下最后一行虚线的纪弦。我还是更敬佩那些一生都在清醒着做梦的人。

想想看,少了一位纪弦或少了一个余光中,少了洛夫或杨牧,是一种怎么样的损失,然而少我们这些“活得好好的”千百个又有什么关系。思之可喜,思之可悲。

管它的。占这地球的一角,实在非关脸皮之厚薄,乃是不得不然。你说是吗?

难忘一鞠躬

偶然在电视换台时,看到一出正演了一半的电影。

一个是红颜,一个是白发,两人话别。一下子吸住了我。外遇事件,发生在战前的日本,我倒要看看那个女子如何脱身。就为了这个理由,我一直地看了下去。半途也看得下去的黑白老影片,一定不会坏,果然。

虽然说的是一对母女的故事,其实议题是女性主义。

母亲是个自私的女人,因为守不住寡,跟别的男人走了:夫家因此将她从家谱中除名,但她一辈子最大的愿望还是想在死后跟前夫葬在一起。女儿从来没有同情过母亲。但是,她自己的命也没有好过母亲,她爱上的是个有妇之夫,而且是个官位很高的将军。将军出征前来看望这位年轻的情人,自知生死未卜,在那最后一夜,对女子说:“我希望你为我生个孩子。如果我死了,你至少有个孩子。”于是,一夜缱绻,第二日两人还到庙里向送子观音求拜。可惜,没有如愿。

年轻女子在战时那样艰困的生活里,始终没有嫁人。她心中在等待什么呢?将军是个有家室的人,就是不战死沙场,回来还会来找她吗?她不必苦等的,她知道。可是正因为没有为她所爱的人生个孩子,她老觉得心中有个没有做完的梦。母亲是结过婚的,却没有为早逝的父亲守寡;而她自己没有结婚反倒一直守着孤独的生活。

最后战争结束时,女儿在报上忽然看到将军的消息。不知道是什么复杂的原因,成了战犯的将军,竟然被判了死刑。痛苦挣扎后的她不顾一切,到了监狱外面,求见将军最后一面。狱卒问道:“你是他的什么人呢?”只有家属才能见将军,她实在无言以对。人家看她可怜,就说:“下回如果他的家人中有人不来时,让你补缺好了。”于是,她千等万等,终于有一回将军的老父不想来探监了,她就进了监守所。

凄楚地呆立在门边,她远远地看着铁栏杆里面在跟儿子和妻子说话的将军。一个外人,将军先是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在意,随即想起来了,想起这个完全过时了的爱人。他冷峻地再次望了望这个不该出现的女人,并对妻子说:“请好好照顾我的父亲。”说完掉转身就走了。女人此时才明白过来:在将军的心中,她从来没有过什么地位。

她伤心欲绝,僵立在那儿。这时候将军的妻儿从她身边走过,谁也没有看她一眼。但是,将军的妻子却在离去前,对着她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我心下大恸,那深深一鞠躬,把我的眼泪都激出来了。

结尾是女儿抱着母亲的骨灰,站在海边,骨灰还可以归向大海,她自己呢?

日本电影的凄美,跟香港电影的热闹,虽有今昔之别;但同样有其代表性。然而凄美的东西留给人的滋味比较长久。

我觉得那一鞠躬,是编导对女性主义最高明的处理。女人和女人之间那份谅解与同情,那种宽容的气量与含蓄之美,其实就是现代女性所要追求的。相较之下,在《人间四月天》中,编导安排了一场林徽音向张幼仪说请你原谅我的戏,这一鞠躬真是神来之笔。

最近大陆有个女性书写网站,问我要几篇有关女性主义的文章。我翻遍我自己以前写过的文章,实在凑不出一万字来。想不出是自己落伍还是真没吃过什么大男人的苦,反正有点过意不去,刚好看到这一鞠躬,我不禁想说:再美好的女性主义,如果没有把女人的气度提升到男人之上的话,女人就依然没有什么天堂可言。

珞珈收到我新出的诗集:《沿着时间的边缘走》时就很生气,打了个电话来说我写诗写得没有一点女人味。我大笑起来:“女人味?女性主义的人不是说要把文章写成男女不分的程度才算成功吗?小女人我不会做,真的,大女人正在努力中。”

三个女人的样板——《人间四月天》杂感

那是一个多么轰轰烈烈的时代啊。在北大的校园里,梁启超和胡适在学术上争吵不休,五四运动在学生们中间如火如荼,而徐志摩却在那儿被自由恋爱折磨得既无自由又无情爱:纯粹活在他自己的理想主义当中。

实在只是一个可爱的大孩子而已,人家都说男主角太年轻了,其实志摩结婚时不过十八岁。就是那个样儿,一辈子没有机会长大。

诗人生下来的时候,戊戌变法刚刚失败,戊戌六君子被砍了头,康有为、梁启超逃出国门,新旧时代青黄不接,诗人生下来就像是为革命而来。做父亲的,不让考上了北大的儿子离家,非给他找个女人来拴住。一座围城如何阻挡一个新时代的来临?诗人心灵的翅膀有谁拴得住呢?莫说一个他没有爱过的女人,就是三个,他不也照样飞走了吗?

显然编剧的人把诗人整个儿抽离了那个时代的背景,殊为可惜。

每个人都被诗人的爱情眩昏了头,唯独那个为他立传的人必须清醒,这就是作家的代价。但写志摩,难上加难,他的文学就是他的命,他的心,他整个儿扑进火里的那种慷慨与狂热,读着读着要不中魔,又算什么文人?作家只有从火中找寻柴薪的义务,没有享受火的光与暖的权利,这就是文人命定的苦处。

人不痴狂枉少年,人在少年枉痴狂:志摩是中国的拜伦,也是中国的JamesDean。他们都以行动来革命,革自己的命。要他纸上谈兵,像胡适一样,怎么可能?他年轻,他火热,没有罪罚哪有逃亡的乐趣?是被宠坏的还是纯真到还没有变坏之前才该有的?

做诗人的朋友实在比做诗人的妻子好多了。三个女人,生时与他同苦,死后却也留名,想来也是“三生有幸”的缘分。再活一遍,不知谁会让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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