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答应大将之后,大将便告辞君主,率师出征,自此以后,军队中的一切事务,不再听从君主的命令,而是完全服从大将的指挥。临阵与敌决死战斗,不再会有重重顾忌。如此一来,就能够灵活机动,所向披靡,上天无奈我何,大地无奈我何,前无敌人抵抗,后无君主遥控。于是聪明的人为大将出谋划策,勇敢的人为大将奋力战斗;军队气冲霄汉,行动快如奔马;兵不血刃,敌已降服。这样,战场上大获全胜,朝廷上功勋卓著,官员得以晋级,士卒得到奖赏,百姓欢欣鼓舞,将军无灾无祸。于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家得以长治久安。”
武王说:“妙啊!”
以上例子认为兵权统一,就能达到“用兵如神”。它是从军队指挥权的高度统一对战争胜负关系的重要性角度考虑问题的,反对别人从中掣肘。
兵权贵一,是我国古代兵家与兵学家一贯的思想。将在外,君命有所不从。“出军行师,将在自专。进退内御,则功难成。”(《三略·中略》)《孙子兵法》在“谋攻篇”里曾专门论述过这个问题,说“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的“三患”:不了解军队是否可以进退而命令军队进退;不知道军队的事务而干涉军队的行政;不知道用兵的权谋而干涉军队的指挥。有这“三患”就会扰乱自己的军队而导致敌人的胜利。这从反面论证了“兵权贵一”的道理。
把兵权的集中统一指挥的重要性提到“用兵如神”的条件之一的高度,当推《六韬》。它说:“凡兵之道,莫过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黄帝曰:‘一者阶于道,几于神。”’(《文韬·兵韬》)这意思就是说:从用兵的一般原则来说,再没有比指挥权的集中统一更重要了。指挥权集中统一,军队就能行动自由,所向无敌。黄帝说,军队意志统一,并能集中统一指挥,就基本符合战争的规律,接近于用兵如神的境地了。
现代的商场为了抢占市场,出现了一种创新的组织,即连锁店,它在同一中央机构的管理之下,隶属于同一类零售贸易的商店集团。连锁店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零售商店的资本归中央机构所有,大零售商开设诸多分店。另一种是许多独立的零售商店联合起来,接受“中央机构”的统一管理和控制。其经营特点是:统一进货,以大批量获得价格优惠;统一存货,以调剂余缺,减少库存:统一培养人员,统一店堂陈设,统一账目及广告宣传,以节省开支并增加营业效果;统一价格浮动,以增强竞争力。现代连锁店首创于美国,是各种中小零售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的结果。
60年代初,梅尔维尔只是美国的一家毫不起眼的小连锁店。当时,“生育高潮”时出生的第一批人即将成年,这家商店意识到这个事实,把目标瞄准了这个市场。它专门开设了为十几岁的青少年服务的新的和不同的连锁店,重新设计了它的商品。针对十六七岁的青少年该店大做广告和加速推销,并把经营范围从鞋类扩大到服装,男女各式应有尽有。结果,梅尔维尔成了美国发展最快和盈利最高的连锁店之一。在10年后其他百货商店明白过来,开始迎合青少年时,因“生育高潮”已过,人口重心却开始由青少年转向20至25岁的青年。这时梅尔维尔已经把注意力转向了这个新重点。
梅尔维尔鞋店的两位年轻老板把一毫不起眼的旧式鞋店改造成为美国发展最快的流行商品的连锁零销店,也是成年累月地在一些购物中心观察顾客,倾听顾客的谈话,并研究其价值观的结果。他们研究年轻人的购买方式,年轻人喜欢的环境,比如男女青少年是在同一鞋店买鞋还是在不同鞋店买鞋?年轻人对所购商品的“价值”有何看法等等。
市场上的国际型连锁店接连涌现在我们的生活周围,其经营特点都是在统一管理,实现中央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市场份额。
严格而切实地执行法令
曾国藩指出,西汉太史公司马迁所说的循吏,是能够立法行法、懂得大原则的人。后来的朝代专门提倡讲仁慈施恩惠,有时干脆用那种把和气软弱当成仁慈的人去充当官吏,这就完全失去了循吏的本来意义。军队中做将领的原则,也应当把立法行法、整齐严肃放在第一位,不要提倡那种老太婆一样的和和气气。制定法令不算难,真正执行起来就难了。每制定一项法令,总要切切实实地去执行,经常不断地去执行。
曾国藩在这里讲到了两个方面的要点:
第一,要制定严格的法令。
第二,要切实执行起严格的法令。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制定法令是重要的,而法令制定出来却不执行的话,就变成了一堆废纸,这样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不利。
在作战中,将帅无疑处于核心领导地位,而他的作用,又是通过发号施令的方式表现出来:“旗动俱起,闻鼓则进,闻金则止,随其指挥,五阵乃理。”所以,对军令不折不扣地执行,历来就是军人的自我意识,即所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因为“军令如山倒”,不可抗拒。
一个国家,一个单位,要想有所作为,首长的命令就必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就必须得到贯彻落实。《领导工作研究》1998年第l期魏运亨撰文《政令:不许讨价还价执行》,言辞凿凿,掷地有声:
政令畅通是治理一个国家的基本条件,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党和国家从创建伊始就强调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至于“令行禁止”的话语、文字更是重复了千遍万遍,目的也是保证政令畅通。
但是,令人忧虑的是,当前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所谓“一级蒙一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日益凸显,性质越来越恶劣,危害越来越严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令(本文中泛指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等)不畅已成为国之大患。
不用刻意寻找,“政令梗阻”的例证,随手即可拈出例子: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务院颁布的政策非常明确地指出,经济型轿车是汽车工业发展的重点,尤其是小排量微型轿车,要适合当前购买力低的市场需要。然而,这一正确的国家产业政策却在一些地方遇到“红灯”。某些大城市竟然自定“土政策”,将矛头直接指向非本地生产的轿车。一些地方政府还越俎代庖,以行政手段干预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选择,今天不许用“夏利”,明天只准用“桑塔纳”,搅得汽车生产和销售厂家心气浮躁。国务院领导对这种搞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尖锐地指出:“各地自订政策,这叫无知、无法、无天(中央)。”
其实,这类无法五天的事情何止一桩。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国家收购秩序和粮食价格是有严格政策的。然而,偏偏就有人敢于无视政令。最新披露的一则消息称,截止1996年5月末,吉林省9个地区206个粮食收购企业挤占挪用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48.6亿元,占其全部收购资金贷款余额的45.2%。国家的这些专项贷款都用来干什么了?有的用于购买豪华轿车,有的用于其他经营,也有的流进了个人腰包。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血脉。为了维护其秩序,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颁布了决定,并且三令五申,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却成了“耳边风”。辽宁省经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高于国家规定的同期国债和银行存款利率,同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城市建设信用社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总额高达9.2亿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基,国家对土地保护予以高度重视,制定了《土地法》。但是,这几年《土地法》的贯彻却不断受到挑战。尽管国务院曾严令不得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但一些地方我行我素,化整为零,非法转让,未批先占,乱占滥用的情况比比皆是。
此外,这些年来在压缩基本建设、调整产业布局、实行财税改革、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查禁走私等各领域各部门各项工作上,凡是涉及到切身利益,无不一次次爆发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公开或暗里的讨价还价。
政令不畅,有它深刻、复杂、多样的政治、经济因素。总体而论,它是社会在转轨变型期各种利益重组、各种矛盾碰撞的体现。概而言之,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现行制度导致中央和地方出现了某种“对策博奕关系”。有专家指出,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和一些部门的独立性和自主权急剧扩大,已经成为具有独立经济社会利益和独立发展目标的利益主体。与之俱来的是,中央与地方、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的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过去以行政组织为主要基础的行政服从关系,转向以相对经济实体为基础的对策博奕关系。一些地方或部门,为了自身和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要与中央或上级主管部门讨价还价。在执行政令上就要打折扣,从中梗阻,甚至阳奉阴违。在政令实施过程中。地方主义、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始终是最大的绊脚石。“巴掌小挡住了双眼”,为了一己私利,一些人什么事情都能干或都敢干出来。另外,一些地方或部门的领导素质低下,歪嘴和尚难念真经,也使政令难以顺畅。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例,法律政令汗牛充栋,中央领导耳提面命,但欺榨农民的事情仍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