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宗教是普遍存在的,一般民众都有宗教信仰,而其中基督教最为广泛。宗教——有神论,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这在美国那样的社会也是一样。那时中国学生到美国后,各地的基督教领袖和基督教家庭,都表示热情欢迎和接待,其目的是要使中国留学生了解美国基督教家庭生活的实际状况,借此宣扬基督教的教义和美国的生活方式。在绮色佳地区康奈尔大学附近的基督教家庭,其中也包括学校里的教职员,都接待过中国留学生;并组织了很多圣经班来宣扬基督教。如你愿意即可被介绍加入他们的教会。胡适回忆说:“我生平第一次与美国家庭发生亲密的接触。对一个外国学生来说,这是一种极其难得的机会,能领略和享受美国家庭、教育、特别是康大校内知名的教授学者们的温情和招待。”之后,胡适读《圣经》与教徒交朋友,且不断出入当地的“教友会”(Quaker: Society of Friends),这是基督教的一个支派。时间一长,他对这派崇奉耶稣不争和不抵抗的教义发生了兴趣。因为他思想里早已经有了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不争”的信条和理论,所以一拍即合。又由于他崇信这派教义,交往更为密切;其中有个康奈尔大学法文系的康福教授,“他的家庭生活便也是个极其美好的教友会教徒的家庭生活。”这使他印象难忘。后来,抗日战争时期,这位康福教授出任费城教友会主办的海勿浮学院(Haverford college)的校长,胡适就将自己的小儿子胡思杜送去这个学校就读两年。由此可见,这个教友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良好印象。
1911年夏,胡适第一次出门旅行到孛可诺山(Pocono pines),参加“中国基督教学生联合会”在此召开暑期集会。另外还有一个美国东省耶教学生会,美国学生到者约200人。此地位于纽约市西约60英里,为森林区,风景优美自然,乃避暑胜地,供应齐全,是召开小型集会的好地方。中国学生大约有30人出席这次会议,其中有中国公学的老同学陈绍唐及后来清华大学的校长曹云祥等人,到会者不全是基督教徒。在开会过程中,听了许多美国名人演说讲解《圣经》。一天下午,胡适三年不见的老同学陈绍唐,为他讲述耶稣教的大义,时间长达三时之久,胡适听了深受感动!他心里暗自思量说,陈君开初并不怎样,但自入教后,言行改变,真如宋代程朱学者一样,道貌岸然,令人望而敬爱。当晚接着又听一个美国名叫墨瑟(Mercer)的教徒现身说法,讲述他弃恶从善的经过,说得具体生动,事迹非常感人,许多听众听了,为之落泪,当时就有7人起立,表示愿意做一个耶稣教徒,其中胡适就是一个。事后,胡适将思想的变化,写信给自己的好友许怡荪,谈了自己的感受,他说:“弟愁苦之中,处此胜境,日聆妙论,颇足杀吾悲怀。连日身所经历,受感益甚,昨日之夜,弟遂为耶氏之徒矣。”接着讲了上述那位墨瑟教徒的事迹。他说:“其人自言在大学时染有种种恶习,无所不为,其父遂摈弃之,逐之于外。后此人流落四方,贫不能自活,遂自投于河,适为水上巡警所救,得不死,而送之于一善堂。堂中人劝令奉耶教。从此,此人大悔前行,遂力行善以自赎。……其父于千里之外偶阅是报,知为其子,遂自往觅之。既至,知其果能改行,遂为父子如初。”这人的事迹虽然使胡适很感动,并且表示要做一个基督徒,但没有进教堂受洗礼,按教规是不算数的。后来,胡适真的反悔了,不认账,于是渐渐地与基督教脱离。原因是:他自认为早已奉信《老子》的不抵抗哲学,而且13岁就已经是一个无神论者,所以没有成为事实。胡适很重视这段经历,在他写《四十自述》时,准备把它写出来,初拟的提纲中就有这个题目(本文所用即是)。后来因为“自述”没有写完,所以成了缺文。不过晚年他在《口述自传》中,补上了这一节,初期的计划得以实现,人们可从中看到他思想发展的脉络。他说:“今日回想,我对青年时代这段经验,实在甚为珍惜——这种经验导致我与一些基督教领袖们发生直接的接触,并了解基督教家庭的生活方式,乃至一般美国人民和那些我所尊敬的师长们的私生活,特别是康福教授对我的教导,使我能更深入的了解和爱好圣经的真义。”接着又说,他在北大时,收集了不少的《圣经》版本,宣称:“我为着研究语言而收藏的圣经,竟然日积月累,快速增加。当‘中国圣经学会’为庆祝该会成立50周年而举办的‘中文圣经版本展览会’中,我的收藏,竟然高居第二位——仅略少于该会本身的收藏。这个位居第二的圣经收藏,居然是属于我这个未经上帝感化的异端胡适之。”
胡适虽然最终没有入教,但他的思想与基督教的教义有相通之处。比如,耶稣说,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脸,你就把左脸给他;而胡适则宣扬什么“容忍比自由还重要”等等。由此可见,胡适的思想与基督教的精神是多么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