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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贤芝,把季素拖走,越远越好——”之放说道,俊逸的脸上写着告别二字。

我被贤芝牢牢锁在了怀里,贤芝拖着我往大厅外走,我清楚地看到之放从自己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明晃晃的打火机。

我努力从贤芝的怀里要挣脱,我不能让之放这么做,他不能——如果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那么我宁愿放弃所有,回到最初的一无所有,不要任何人受到伤害,包括程朗,包括之放。

“不要——贤芝你放开我,我要阻止之放,他不能有事,不能。”我被贤芝和几个记者牢牢的拖出了大厅,我听到外面的警车在呼啸而来,我精神如同濒临暴乱一般疯狂,我不管不顾,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求——只求他们俩都好都平安。

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挣脱了控制着我的三个人,我疯了一样奔向大厅的门,撞在了门上,门被我撞开,我看着之放正举起了打火机,他闭上了双眸,一脸的痛楚,难道是我,伤害了他的心吗?

“不要——”我扑了上去,没有去想将来,我只想夺过那个打火机,之放,你不能有事。

程朗扔掉了手中的打火机,也冲上来阻止,他也许是真的冷静了下来。

我扑在之放的身上,我从他的手上抢夺到了打火机,我推开了之放,推开了程朗,就那么一秒,程朗身上的衣服和我身上的衣服摩擦起了静电火花,瞬间哗的一声,我脚底的汽油疯了一般燃烧,我站在那里,脚底开始着火,烧灼,我看着叫喊着急着掉出了眼泪的之放,还有疯狂脱去西装扑火的程朗,周围乱遭的脚步,我闻到了我衣服烧焦的气味,我头顶上头发嗞嗞燃烧的糊味。

我们都忘记了,这个干燥的天,衣服之间摩擦产生的静电是足以让这些汽油瞬间燃烧的。

好在,之放被我推开了,他身上也有汽油,他不能冲向我,不能。

不要,在看到你们为我受伤。

皮肤被刺痛着,由脚下开始最痛,那种痛,是滚烫而炙热的,撕心裂肺,每一寸皮肤都要在火里被烧灼炸开来。

我想,完蛋了,那些爱来爱去,将以这场火告终。

那些淡定的记者,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忘记拍摄照片,依旧有闪光灯在闪烁,拍摄记录下我死亡的过程是吗?他们真的很敬业,多悲凉,连死,都这么壮观和热烈。

程朗的西装在我的身上用力拍打着,程朗,你不想我死的,对吗?可是,我真的支撑不下去了,我也不想的,这大概是命吧。我站不住了。

我在烈火中,痛哭失声,失去知觉。

请你们,帮我拉住之放,请你们把他带走。

在倒地之前的那一瞬间,我看到有人从大厅右侧餐桌上扯下一块大的塑料薄膜一次性桌布包裹着之放,像是包茧一样包裹住了之放,是怕再次发生静电火花燃烧吧,强制脱之放的衣服也是脱不下来的,之放被七八个人抬了出去,我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呼喊着什么,也许是我的名字,也许是对不起。谢谢你们帮我带走之放,我不希望他受伤。

我记得最后一刻看到的之放的眼神,黑眸明灭间,他是爱我的。

之放,那一秒,我看清楚,我坚信,你是爱我的。

死又何憾?

如果你问我,被火烧是什么感觉,我想,用皮开肉绽四字可以形容,明知地上都是汽油不能倒下去,可是原谅我,程朗,我要倒下去了,季素将不再是那个坚强独立美好的女子,我也不再美好如初了。

看到你们都在为我落泪和救我,我很感激,只是宁愿你们一年后,都淡忘掉我。

一切,是不是可以结束了。

如果就这样世界静止,火光继续烧灼,而你们都好,我一点也不疼了。

之放,程朗,愿你们都好,我自己,其实真的不重要,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不为自己而活。

妈妈,我对不起你,也许你将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还要替我带我的孩子。

贤芝从大厅里往内冲,她咧着嘴巴大哭的样子,多难看,这个傻贤芝,不是说了,我还没有死,别为我哭泣吗?

累了,我连挣扎都没有,我倒在了地上,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火,是被扑灭了,还是依旧在烧灼,我都感受不到了。

死亡,就是这样的麻木吧。

我的脑子里,如同回放一般回忆着那些从小到大的片段,难怪有人说人死之前此生所有的经历都会如电影般回放。

我的记忆里,依旧有温安年,我和温安年最最恩爱的那些年,他待我,其实一直都不错,只是后来变了,慢慢地变了,他厌倦了我给他的生活,他不再温润。

还有之放,他第一次出现在飞往丽江的客机上,他坐在最后一排听着我唱歌微笑,他的白衬衣和棒球帽。

来不及了,来不及等你娶我,来不及听你解释,甚至都来不及好好说一句话。

周围时而寂静死气沉沉,时而尖叫吵闹哭泣。

很烦呢,很吵也很累,我想要休息了,再见了,我的爱人。

如果这场火注定是要烧一个人,那么我选择在这场火里让自己永生。

死即是生,不再有猜忌,不再有怀疑,不再有伤害和哭泣。

会微笑离开你们。

从此以后,生生世世都不会再有一个叫季素的女子,为爱痴狂,但——不得善终。

那些火光,跳跃着,我感觉不到痛,只是温暖,你们哭着扑向我叫喊着我的名字,是我最温暖的时刻。

之放,当火苗从我身上燃起的那一刻,我看见了,你的眼泪,你那么悲痛,我心里得到了答案,真的得到了,你是爱我的,即使你没有解释,我也得到了。只是如果我死了,你会愿意告诉我你的苦衷吗?也许我听不到了。

之放,我爱你,我爱你,我们的故事并不算美丽,却如此的难以忘记。

程朗,谢谢你,多谢你,如果当初我们勇敢地在一起,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结局。

只是遗憾,我还没有亲手把我的孩子抚养长大,他没有爸爸,也要没有妈妈,他会多可怜。

只是难过,难过我还没有写好遗书,安排好一切,拥抱告别。

再见,那个一直想做坚强独立美好女子的季素,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却没有办到。

我向我自己的身躯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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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四月一日,天气晴朗。

摘自季素日记:

我以为我死了,火烧得我全身痛,我以为我再也醒不过来,但三天后,我醒来了,在医院里,我看见病床边坐着的都是我想见的人。

妈妈,孩子,季飒,贤芝,程朗,独独没有看见之放。

我这个样子,他也许再也不会来看我了。

我努力睁大眼睛,病房里,都是白色,白色的窗帘,白色的柜子,白色的床单。

身边的人都是眼睛红肿的,哭了很久,傻啊,不是说了,哪怕是我死了,都不要为我哭,我将得不到安宁。

好想说话,可我多害怕我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将会是:“之放,你在哪里,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我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眼泪滚落,咸咸地,我以为我的脸会烧灼得不成样子,眼泪落上去,一定会很疼,但是没有,好像我的脸,并没有受伤。

老天,还是够眷怜我,没有毁去我的面容。

程朗的双手被包扎着,他的手一定是在扑火的时候受了伤。

贤芝告诉我,今天是愚人节。

季飒告诉我,杨之放,死了。

我又低喃着问贤芝,让她重复一遍,今天是几号。

四月一号,愚人节。

“愚人节,你们哄我呢。”

我明明看见,明明是清楚的看见之放被七八个人抬走了,我的脸都没有烧伤,我都没有被烧死,之放怎么会死呢。

一定是之放怕我被烧成五花肉丑八怪,不敢来见我,所以他们就串通起来欺骗我,说之放死了,叫我死了这条心,是吗?

我绝对,不会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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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芝每天早上,都会给我换药,拿那种细细薄薄的类似冰棍木柄的东西在我腿上轻轻擦拭,将上面的脓水擦掉,疼呢,极疼。擦掉脓水和血水之后,刚上了药膏,很快又渗出来了血水,贤芝就这样来来回回的给我上药,医生嘱咐千万不能感染伤口,否则别说腿有疤,会连腿甚至连命都保不住。

妈妈带着孩子还有季飒住在酒店里,经常来来回回地跑医院和酒店,抱着孩子,季飒也辞去了工作,我心里好难过,知道吗?我宁愿我死了,牵累了他们。

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成为包袱,连累身边亲密的人。

“季素,你要看电视吗?我开电视给你看。”贤芝说着打开了电视,她一定是怕我痛的忍不住,想分散我的注意力。

打开电视,我想的第一件事,是要寻找之放或者麦乐的消息。

可是,没有任何讯息。

关掉了电视,贤芝上着药,怕我疼,轻轻地朝伤面上吹着气,灼烈的伤口,稍稍缓解了疼痛,那些伤口,好像仍是在被火找着一样火辣辣的疼。

贤芝说:“程朗被带进警察局了,昨天是被警察送来换手上伤口的药,他找到你的病房,疯了一样咆哮着要来看你,看过你之后,见你伤势不是很严重,他才放心地跟着警察走了。下午也许会有警察要来做笔录,如果你还可以说话,那就接受做笔录。”

“不了,贤芝,你告诉那些警察,一切因我而起,与程朗无关,我自作自受,请他们不要把责任都放在程朗的身上,他没错,我一点也不怪他,我也不会追究程朗任何责任。”我淡淡地说,看着窗户上洁白的窗帘。

疼,双腿烧伤的最厉害,身上也有点状的灼伤,伤得不是很重,贤芝说,是程朗救了我,是程朗拼了命救我。

“之放呢,你们别骗我说他死了,我知道,他怕我烧得很惨,对吧?他走了,是吗?”我问贤芝。

贤芝点点头,忍住眼泪哽咽着说:“他走了,回葡萄牙了,他没有受伤,只是不知如何面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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