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去年夏天加盟某贸易公司,在半年时间里他工作表现非常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杨某得知该公司员工都有年休假,春节前他向公司领导提出他工作半年了,很累,家里70多岁的父母也很想他,准备利用年假期间回一趟老家。公司领导提出杨某是新员工,刚来半年,不能休年假,该领导的说法正确吗?
杨某刚到公司半年,不能休年休假,他可以利用春节7天假期回老家探亲。
年休假是指员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期间,在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工资照付,休假的时间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由此可知,职工在单位工作1年以上才有年休假的机会,年休假时间随工作年限增长。杨某刚到公司工作半年,不符合规定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要求,他不能带薪休年假。
政策来源:《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特别提示:
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其休假时间应由职工个人的工作年限决定,不能在企业内部搞“一刀切”。而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如果在春节期间休年假,总共能有20多天的假期。
27离婚职工的探亲假如何确定?
东北人贾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南方某国有企业工作,他通常每隔两年就与妻子回东北一次,探望家人。去年贾某与妻子离婚,年底时贾某提出他现在独身一人,应当与未婚小伙子一样每年休探亲假回老家探望家人。该企业应如何为贾某确定探亲假时间?
该国有企业应按照未婚青年的标准确定贾某的探亲假时间。
职工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在公休日团聚,职工依法探望配偶或父母,而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的带薪假期即为探亲假。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由此可以看出,未婚职工可以年年有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已婚职工4年才一次。贾某离婚后没有配偶,是单身,该国有企业应按未婚员工标准为他安排探亲假假期。
政策来源:《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特别提示:
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和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28怀孕流产的女职工能否要求一定时间的产假?
刘某在某公司工作,她怀孕4个月时在家做家务而流产。刘某平时体质就不太好,流产后身体更虚弱了,医生建议在家休息。刘某的爱人替她请假,公司经理称工作任务繁忙,无人顶替刘某的岗位,不同意刘某休假,并称流产又不是正常生产,应当坚持正常上班。该公司经理的说法正确吗?
该公司经理的说法是错误的,应该给刘某42天的产假,帮助她调养身体。
怀孕妇女一旦流产对妇女来说不仅是身体的伤害,还有心理的失落与痛苦。流产后的妇女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身体恢复,以保障身体健康。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得更为详细,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由此可知,流产妇女产假时间长短与流产前怀孕的时间有关,怀孕4个月以后流产的,有42天的产假。刘某怀孕4个月的时候流产,她应当休假42天,公司经理让其立即回公司上班的决定是错误的。
政策来源:《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特别提示:
只要女职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都应该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也应当是照发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29清明节公司不放假违法吗?
张某的父亲去年10月去世,张某为照顾老母辞职在家。今年春节后他应聘到某公司工作,清明节时张某想回家给父亲扫墓,但是公司经理告诉他清明节不放假,要张某自己趁周末回家。该公司经理的说法正确吗?
该公司经理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该公司在清明节时应当放假。
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由此可知,清明节是法定节日,各单位应当放假,如果安排员工工作,应当按加班支付工资。张某要求清明节回家为父亲扫墓,但该公司经理却指出该公司清明节期间不放假,公司的规定是错误的,张某可以要求清明节回家。
政策来源:《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特别提示: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现在加入国家法定节日,让老百姓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去享受传统节日的乐趣。如果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定节日要求其加班工作,则应支付其300%的加班工资。
30用人单位有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吗?
许某左腿有残疾,必须借助拐杖行走。他喜欢电子技术,经过苦心钻研,技术能力比正常人都要好。许某看到某公司正在招聘技术人员,于是报名参加,应聘时该公司人事经理认为许某的技术在这批应聘者中是佼佼者,但他腿有残疾,不能招聘他。许某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失当,要求进入该公司工作。
许某可以就自己就业一事与该公司领导层进行沟通,指明自己能够从事该项工作。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其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许某左腿有残疾,但是他电子技术好,说明他智力、动手能力上还是正常的,可以胜任他身体可以接受的工作。该公司应看到许某的技能长处,尽量安排许某就业,发挥许某的才能。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
特别提示: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如果残疾人的肢体残疾不影响他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各单位就应当尽量安排其就业。
31用人单位拒收治愈后的精神病人,属于劳动争议吗?
耿某因妻子去世曾一度精神失常,经住院治疗及家人的精心照顾,才恢复正常。耿某病愈后申请回公司上班时,公司以他患过精神病为由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耿某再三解释,领导还是不同意继续聘用他。用人单位解除曾患有精神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吗?
耿某曾患有精神病,并住院治疗,他所在的公司因他曾患有精神病而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这属于劳动争议,耿某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求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不应因任何因素而受到用人单位歧视。原劳动部《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耿某因失去妻子备受打击而精神失常,但终因治疗及时而痊愈。痊愈后耿某就是一个正常人,依法享有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他之前患有精神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解除与耿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耿某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求助。
政策来源:原劳动部《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别提示: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认识与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2劳动纠纷,一定要先进行调解吗?
梁某因工资问题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张调解,梁某不愿调解,想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委员会告知梁某,如不经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他的申请。劳动纠纷调解是必要程序吗?
劳动纠纷调解不是必要的前置程序,梁某可以不经调解而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是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民主协商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说明,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仲裁、诉讼受理的必要条件,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梁某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胁迫梁某参加调解活动,违反了有关调解与仲裁关系的规定。梁某可以不参加调解活动而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特别提示:
劳动争议调解涉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争议,争议调解机构可以进行和解性咨询,以温和的方式解决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在面临劳动争议时,可以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专业的调解人员可以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
33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申请书可以吗?
李某与某林场发生劳动争议,最后被解雇。李某对此不服,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李某识字不多,可以不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吗?
李某应当提供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否则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者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就劳动争议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只有对劳动仲裁不服时才能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证人和姓名及住址等事项。由此说明,劳动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的仲裁申请,并写明具体情况。李某本人不能写申请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或者委托代理人代其进行劳动仲裁。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特别提示:
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不仅要提供合格的仲裁申请书,还要提供劳动合同、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不能亲自参加仲裁活动需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必须写明代理权限,仅写“全权委托”的,代理人无权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出仲裁反请求及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34公司拒绝接受劳动仲裁通知,怎么办?
褚某是某公司职员,因为是否办理社会保险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褚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送了好几次,公司都拒绝接收,公司负责人表示拒绝出庭,怎么办?
公司拒绝接收仲裁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可以公告送达;如果公司负责人拒绝出庭,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对于仲裁通知书难以送达的情况,原劳动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知,褚某所在公司拒绝接受仲裁通知书,仲裁机构可以公告送达。如果开始仲裁后,该公司拒绝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接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政策来源:原劳动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特别提示: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35劳动者如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