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20个体工商户如何登记注册?
郑某下岗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他准备利用自己家一间邻街小屋开一个小卖部。他应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郑某应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有了正式的经营登记和执照,他的小卖部就可以开门迎客了。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辖权限由各区县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由分局直接登记,也可以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所在地工商所可负责登记初审。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郑某下岗后准备开办一个个体小卖部,他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政策来源:《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特别提示:
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个体工商户一般应由经营者本人办理有关手续;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21小餐馆未办理环保评价许可,工商机关就不发营业执照?
刘某租用靠近马路的一套两居室开办一个小饭馆,他准备了相关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饭馆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为他办理营业执照。该工作人员的说法正确吗?
该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说法不正确,工商局应当为刘某颁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的,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规定中的“建设项目”。由此可知,刘某租用小区里的两居室开办小饭馆,不用环境评价和环境影响登记,工商机关应直接给他办理营业执照。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
特别提示:
公民之间因个体餐馆排放的噪声及空气污染产生争议的,可以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经营管理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排放物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物的排放标准;对他人造成危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企业成立前应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吗?
赵某、李某等4人准备成立一家商贸公司,他们的投资方式分别为:汽车、现金、房屋使用权等。在办理公司注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之他们需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吗?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名称经预先核准程序在设立登记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赵某等4人的商贸公司要有效成立就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企业登记,登记前应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特别提示:
当今每天都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被迫关、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所在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企业开办者为了让自己的企业走得更快更好,一定要在设立之初就对企业有一个全面的筹划。
2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了,需要登记吗?
张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他出差时遇交通事故死亡。经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郑某成为该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主管全面工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就法定代表人变更这一事项进行登记?
郑某经全体股东同意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依此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后要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需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郑某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依据规定,该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30天内,对这一情况进行变更登记。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特别提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一般情况下,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4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吗?
某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成立,公司全体股东制作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经营一年后,经股东会决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合作律师指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虽未改变登记注册内容,但还是应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是吗?
公司应将公司章程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律师的说法是正确的。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由此说明,公司登记机关从政策法律角度对公司章程进行管理。该《条例》还规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由此可知,公司章程修改后应当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该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虽未改变登记注册内容,但还是应当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特别提示:
公司章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须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不同的理解。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25不服劳动监察大队对招用童工的处罚,怎么办?
郑某是某饭店老板,春节前有几个服务员辞职回家了,郑某通过朋友介绍招聘了黄某、赵某。春节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检查时发现黄某未满16岁,于是劳动监察大队对郑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理决定。郑某表示黄某在应聘时声称自己已经18岁、身份证丢失,而且他出示了一份村委会开具的证明。郑某应怎么办?
郑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的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禁止招用童工是我国劳动就业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招用童工都应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严厉处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次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郑某饭店的员工黄某未满16岁,属于童工。但是在招用黄某时,由于黄某故意隐瞒,郑某并不知其真实年龄,所以招用童工的主要责任并不在郑某。郑某对劳动监察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提起行政诉讼。
政策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次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特别提示:
公民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等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6个人独资企业成立需要登记注册吗?
霍某准备开办一家食品加工厂,为了避免各种不必要的麻烦,他决定以个人独资的形式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的开办是否需要工商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霍某个人独资的加工厂需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应当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由此说明,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投资即设立,设立人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霍某设立一个食品加工厂,依据政策、法律的规定,他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
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投资者个人自负盈亏也自担风险。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采取直接登记制,即设立独资企业无须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而由投资人根据设立准则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7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办食品加工点吗?
方某看到市场上彩色豆腐很吸引众人的眼球,于是准备在某超市内投资成立一个豆腐加工点。该豆腐加工点不大,只有两三个加工人员,可以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
方某投资的豆腐加工点属于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只要是生产食品的厂家就应该办理生产许可证,否则不能从事生产经营。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加工食品。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总局发布的实施方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过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要求等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条件且其产品经过项目检验合格的企业,颁发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由此可知,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才能生产经营。方某的豆腐加工点是食品加工企业,依政策规定应当办理卫生许可证。方某准备身份证明、检验设备及检验人员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应资料到当地卫生局办理即可。
政策来源: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