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绯月西斜
2011-3-2
有人说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一生,同样,也决定了他的爱情。这个绝对是真理。
我是先在心里勾勒出沈时久的形象后,才去想究竟什么样的女主人公才能与之匹配的。在我看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莫名其妙的痴。纠缠的根本必定是有解不开的结,所以会有这样的故事背景——青蛙变成了王子,公主变成了灰姑娘。
这个故事不需要一个万能的女主人公,因为沈时久已经是这样的人。她不能太柔顺,否则无法困住像他这样的野兽。她不能太高傲,否则他们之间永远没有柔情。她不能太任性,否则这样的爱情太矫情。她不能太理智,也不能太感性,甚至不能太弱势……于是就有了宁无殊,一个看似坚强也确实坚强但非常纠结的女人。
沈时久是火,宁无殊是风。她使他疯狂,燃尽所有在所不惜。她因他炽热,明知靠近会失了自己。这样的故事,别说读者看着纠结,作者写得也很纠结。没办法,前面也说了,性格决定命运。让他们像王子公主般恋爱,那可比童话还要童话。
无论结局是完美还是残缺,他们相爱过的痕迹都无法被抹灭。
如同花火,尽情去绽放,记住那最美丽的时刻,于一生就已经足够了。
也许吧……谁知道呢。
1、番外
一
在美国待了几个月,终于要回家了。
Sean第一次坐飞机,好几次开口问我,能不能开窗透透气。
我在他旁边觉得很丢脸。
二
午餐时间,空姐问我们是要中餐还是要西餐。
我和三叔都要了中餐,就Sean说要西餐。
不一会儿,空姐回来,说了声抱歉,西餐已经没有了,要中餐可以吗?
Sean问中餐有什么?
对方答,米饭和面条。
Sean说,那我要面条,再给我加两份牛排。
我看着他漂亮自信的面孔,真的好想好想哭。
三
终于熬到下飞机,不用再忍受别人好笑的目光。
看见爸还有他的跟班挤在出口处朝我们挥手,我开心得忘乎所以。正要飞扑过去,不小心被东张西望着跟上来的Sean踩到了鞋后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摔了个漂亮的狗吃屎。
我对自己说,忍字头上一把刀。
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忍,我完全可以将他扔在大街上,让他自生自灭。
当然,这只是想象。
我一向是有始有终的人。
四
后来我才知道,爸之所以让三叔带我去美国散心,不仅是因为妈过世,还因为黑道上有些人和南菁会闹得很不愉快——知道全世界每年要发生多少起绑架案吗?两万!撕票率更是高达1/5。
五
爸有一双贼亮的眼睛,一眼就看出Sean骨骼奇特,经过一番考验,他终于确定他的女儿捡回了一个人才。
“再人才,也得从我的跟班做起。”我向他宣布时,正在狼吞虎咽的他冲247我笑得很灿烂。
桌上,七八只空盘子在叠罗汉。他真是个饭桶。
六
想要隐瞒我是社团头子宁天诚的女儿,就不能在我身边塞两个大胸肌保镖,所以Sean做跟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着我去上学。
在这之前,他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沈时久。
沈是Sean的谐音,时久是出自“待到天长地久时”,这句话被刻在了一只银质的打火机身上,那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一件东西。
七
我们一起上初中一年级。
他15岁的“大龄”成了很多男生的笑柄,认为他一定是个了不得的笨蛋。很快,就没人敢笑了。他用行动向别人讲解了一道数学和哲理结合的证明题:因为A的拳头比B的硬,所以A的脑子比B的更安全,所以B变成傻子的机会大于A。
物竞天择,匹夫不挡。
低年级的学生畏惧他,高年级的不良学生却奉他为新一届的No.1。
起初,不管我走到哪儿,背后都有他的身影。从此,不管他走到哪儿,背后都有一群女生的身影。
八
当你觉得他无比帅气时,就连他讲的蹩脚中文也成了一种时尚。一时间,到处都有人在模仿他说的“儿”字音,那种场面,就像一群被踩到了尾巴的狗在集体呻吟。
我牙酸,我也想呻吟,却是因为上火。
九
他这个跟班做得很高明,总是存在于以我为中心的方圆五米内,却从没有人将他和我联系在一起。
看看,我那么平凡,他却那么耀眼。
当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下挣扎时,他的普通话正突飞猛进。
当我门门爆红时,高年级的书本对他已是小菜一碟,于是他从跟班一跃成为我的兼职家教。
但我总是学不好,因为心思不在这上面,我是宁天诚的女儿,未来我已经看得见,所以少了很多努力。
沈时久学会很多新词后,就对我说:没有文化的流氓顶多就是盲流,有文化的流氓早晚会成为上流。我气得找不到词,只好骂他下流!
十
初潮发生在初一下半年,根据过来人的经验,我已经猜到怎么一回事。这是十分羞人的事,我坐在位置上像是被定住一样全身僵硬,一直到下课,依旧保持着雕塑式的姿势。
他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很容易看到最前排的我。
那时候,心有灵犀似的,他朝我走过来,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披在我身上。15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八的个子,所以他的制服很长,正好能遮住我整个屁股。
这一举动太突兀,引来了同学们的欷歔声。在那些猜测窃笑的目光中,他突然用两只手捧住了我的头,一个略显干燥的吻顷刻间压在了我的嘴上。
我呆住了。
全场男女生开始暴走,推翻了之前那个正确的猜测:原来是她这个黄毛小丫头?一点也不配嘛!
他用这种方法掩护我撤出了教室。到了门外我才醒悟过来,我的清白和我的初吻在这一天英勇就义了。
十一
比起面子,身体的不适更要我命。走了几步,我死活不肯再走一步,两条腿像麻花一样紧紧地绞在一起。
他问我是不是很痛。
我说不痛——那是假的,天知道这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个男生!
他把我背了起来,去学校附近的大超市。
路上他好奇地问我是什么感觉。
我没好气地说,我捅你一刀你就知道了。
当我们停在女性用品区时,我听到几个女孩子在一旁猜我们是兄妹还是一对。我趴在他的背上,很想转头冲她们大声说:跟班,是跟班!才不是什么兄妹,更不是一对!
十二
在确定不会有人找我的麻烦后,沈时久就开始有一日无一日地旷课。因为爸爸有意要培养他,于是时常带他去南菁会。
我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每隔半天,如果看不到他的人,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去猜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正在做着什么事,我甚至能想象出具体的情景,就像是电影镜头一样在脑子里盘旋。而这些镜头后面,永远纠缠着一幕,教室里那一触即离的初吻。
我开始陷入无尽的烦恼之中。
这太可怕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在纠结这个问题,他早就忘了吧。
十三
高一的时候,我决定养一只狗,给它取名叫19。19是条纯黑色的德国牧羊犬,小的时候还挺可爱,长大后就变得很凶悍了。每次我放学回家,它都会从门口冲出来,在道上一个飞扑扑向我。起初,我还能勉强接住,但随着它的体型越来越大,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我很快被它扑倒在地,害得我以后只能绕道回家。
有一次,我翻墙进门。候在那里的19在我脚刚落地的一瞬间,将始料不及的我扑了个四脚朝天。我哇哇大叫着:“19走开!你这只流氓狗!信不信我把你送走?”
这时候,沈时久突然从里屋跑了出来,一眼看到墙根处的我以及在我身上“捣乱”的19。然后我惊恐地发现,他居然随手抄起了一根木棍。哦,天!我赶紧拍拍19的脑袋喊:“快跑!”
19是条很机灵的狗,它和沈时久相处的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每一次都能被他整得服服帖帖。他叫它站着,它就站着;他叫它坐下,它就坐下,连大气都不喘一个。
连我都闻到了一股子杀气,更别说是19。但它没跑,反正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于是只是嗷嗷低叫着趴在一边,抬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持棍而至的他。
沈时久正要举起手,我猛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叫道:“19是我养的,不准你打它!”
19趁乱溜走。
我仰着脏兮兮的脸,看他纠结的眉侧有一道浅浅的伤口。
我问,你怎么受伤啦?
他终于放下了棍子,说是被一个女人抓破的。
十四
那是一个坐台小姐,很漂亮,也很性感,但是已经上了年纪。十指细长,涂着黑色指甲油,指间夹着一支爱喜,红唇微翘,缓缓吐出一口灰白色的烟雾。她用这样妩媚的姿态去吸引过往的客人,男人只是多看她两眼,却不靠近。对他们来说,她已经失去了年轻的资本。
我不知道沈时久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他的眼神里,有我这个年纪尚无法看透的深沉。
女人侧过头,看到了他。她扭着腰肢走过来,一只手轻轻扣在他的脸上,指尖擦过他眉侧的伤。
她说:“孩子,你的身体里流着两种不同的血,多么矛盾。”
她的指甲几乎掐进他刚刚结疤的伤口,而他沉寂得像只夜鹰,只有一双灰暗的眸子透出纯黑色的气息。
这样诡异的场景,令我心里很不舒服。
十五
我们离开的时候,女人冲着我笑了起来,漂亮的眼睛里有种期待的疯狂。
一股热血霎时冲上了我的头颅,我推开沈时久,冲出夜总会的大门,一路往前奔跑。
两个人的暧昧,像是一把刀子凌迟着我的神经。我想起来,他只是我从旧金山的黑窟里带回来的混混,他的血液里流淌的不是什么高尚的思想,他会像很多男人一样做那些肮脏的事情。
空旷的街巷,只听得见喘气的声音。他在后面追上我,用力抱住我的腰,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用尽全力低声嘶吼,像一只受困的野兽绷紧了全身的肌肉,恨不得将我绞碎在臂膀里。
为什么会这样?他到底是怎么了?只是这心中的疑问,我始终没有问出口。
好强,使我缺少了普通女孩应有的细腻心思,也缺少了关心对方的勇气。
最后,我将这些归咎于少年的冲动,并没有任何意义。
十六
光阴如梭,少年的初吻终于被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不再被挖掘。
成长,意味着将要面对更多的烦恼。眼前的世界越来越大,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其中有光明,也有黑暗,更多的是夹杂在中间的灰色地带。
小时候我的理想其实是当一名警察,可爸告诉我,很多事情警察是没有办法做到的。懵懵懂懂的时候,我似乎领悟了那句话的含义——任何一个国家的机器都只能按照设定好的程序执行它们的职责,然而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权力与金钱决定一切的世界里,很多法则都只能用来约束普通人,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愿意为权钱铤而走险的原因。
但我不愿做一个冷漠的人,因为这个社会已经有太多这样的人。
十七
17岁的我褪去了一些幼稚的想法,同时也坚定了一些更深层次的信念。
爸给我起无殊这个名字,原是希望我和男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以此躲过厄运。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他大男子主义的体现。我从不觉得,女生就该弱于男生。体格,可以通过后天锻炼,只有拥有坚韧思想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20岁的沈时久,同样也脱离了一些东西。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使用暴力,而是学会了掌控人心。只有当对方冥顽不灵时,他才会从黑暗中站起身,伸出收敛许久的利爪。
我们之间的关系随着这些无形的变化不知不觉中站在了分岔路口,他选择了黑暗这条捷径,而我向往英雄式的光明。
十八“魔王张开巨大的黑翼,引诱着急切想要获得成功的公主。他说,我会让你的国家变得强大,但你必须随我待在地狱。公主并不想因此丢失尊严,可事实摆在了她的眼前,只有魔王才能征服那些令她束手无措的邪恶力量。”
过程与结果,哪个更重要?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且犹豫不决。而这段时间,是南菁会发展最迅猛的一个时期。
让中立于黑白两道的社团拥有今天的影响力,可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沈时久做到了。
有不少人想要拉拢他,有黑道的,也有白道的。
谁都想将这把利器收入囊中,却不知道他的主人从来只有自己。
爸在我面前感慨地说,时久做得有点过了。
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别人的话顶多只是异于自己的见解。
十九
多次的不欢而散,令沈时久在我面前不再提及社团事务,而我每次想要套252他的话,他都会找理由离开。他越来越忙,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好在无论多晚,他都会回到宁家,大宅。
我和他的房间面对面隔着一条走廊,因为是老房子,所以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他开门和关门的声音。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安心闭眼。
就像故事里那个等待楼上年轻人扔完靴子才能睡觉的老头一样,这一次,我只听到开门的声音。
我竖起两只耳朵,听见自己房间的门上发出窸窣的声响。
他走进来的步子很轻,如同脚上长着肉垫的黑猫,一步一步,靠近我的床。
我迅速闭上眼睛,有些神经质地阻断了正常的呼吸,憋着一口气看他想要做什么。
他在床沿坐下,什么也不做,就像是在跟我耗时间。
10秒、30秒、50秒过去,我终于因为窒息而从床上蹿起来。
他故作惊讶,问我怎么还没睡。
我说,三更半夜跑别人房间来,非奸即盗!
他打个呵欠说,有点累,你让我躺一会儿,说着还把我往一边挤了挤。就这样,被我睡暖和的位置成了他现成的窝。
我缓过神来暴怒:沈时久!这是我的床!我的床!
他呢呢喃喃地说:是啊,你的床,等会儿就还给你。
这个“等会儿”足足过了半小时,他却是越睡越沉,毫无醒转的迹象。我忍不住自问,为什么要放任他这样莫名其妙的行为。但当我看着他毫无防备的睡脸,听着他匀畅轻松的呼吸,我的心就奇异般地软融了下来。我只能移到床的另一边,再在中间用被子隔出一块位置,然后各睡各的。
好在,他每次都会在半夜里离开,我也不用担心早上起来会被他的脸吓到。
二十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渐渐地,我不耐烦了。
我给自己的房门上了两道锁,终于如愿以偿睡了几次安稳觉,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我发现那两道锁成了虚设。
我恶狠狠地警告他,再来跟我“借床”,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
他一脸不正经地调笑道,什么颜色?Yellow or erotic(情色)?
我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总有办法让你有火发不出,只能憋在253肚子里。
以后,他只要跑来睡我的床,我就跑去睡他的。
终于有一天,爸发现了我们的异常。
二十一
爸以前最欣赏沈时久少年老成、世故沉稳的样子,可老成到自己女儿身上,就大大地不爽了。
他拍着红木桌冲沈时久声色俱厉地问,为什么你会在我女儿的床上?
沈时久悠悠吐出一口气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没有什么高明的解释,只是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
他坐在沙发里,右腿架在左腿膝盖上,嘴里还叼着一支烟,那腔调既非叛逆也不是傲慢,而是一种气定神闲的自信,这种自信令他整个人都透着一种叫人信服的光彩。
爸私下问我,有没有被他欺负。为了自己的名誉,我只能老实回答。
结局就像是一出反转剧。
爸非但没训他,反倒夸起来了,说时久这孩子还是很有分寸的。言外之意,他不是那种玩玩就算的人。
我感觉我爸的态度十分有问题,八成心里还在偷着乐,觉得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美事。
谁叫我又笨又凶又没出息。
二十二
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思,这件事后,他不再来抢我的床。我又恢复了每晚听着他房门开合的声音入睡的习惯。
高考即将来临之际,我这个从不信佛的人也开始急急忙忙地抱起了佛脚。
纵使挑灯夜读苦K书,无奈心有余力不足。睡虫一上脑,书本上的黑字就像招魂似的在眼前飘来飘去。
有时靠在椅背上睡着,梦见自己上了考场,看到试卷时脑子突然一片空白。
沈时久坐在我后面,我听到他写字时的“沙沙”声,便回过头去,让他给我抄一下。
他不肯,还说我是笨蛋。
靠!我说沈时久你这个浑蛋,别跟我转,小心我打你。
他说要抄也可以,给我亲一下。
我居然有点乐,还有点羞涩。可是周围全是人,怎么亲?
他就冲其他人叫了声“你们都出去”。
所有人哗啦一下全部走光了。
我一看,觉得机不可失,赶紧光明正大地去抄他的试卷。抄着抄着,他的嘴就亲了上来。
感觉……就像在吃软糖,甜糯湿软,直叫人流连忘返。
我是缺乏浪漫细胞的人,就连做梦都非常理智,梦中我在想,这是在做梦吧?大脑一个激烈的挣扎,我终于醒了过来,却惊奇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在了床上。
也许是错觉,我似乎又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二十三
高考成绩没有任何悬念,我的分数用沈时久的话来说是惨不忍睹。他早就知道我爸给南汀最有名的私立大学塞了钱,让我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破格入校。
大学生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精彩,学生和学生之间,不过是相互攀比与吹嘘。
富家子弟比普通学生更爱扎堆,他们衣着鲜亮、自命不凡,身影无处不在,仿佛是为了证明整个世界都在围着他们打转。
至于我,有一个受争议的家庭背景并不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因此,隐瞒是必须的。
我常常听到别人说到南菁会,有时是在餐厅,有时是在操场。当然,都不是什么好话。比如,某大二女生经常去夜总会玩,跟南菁会的沈时久搭上了,还在哪个酒店开了房之类。话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叫人不信都难。
二十四
说出去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南菁会的少东家居然很少踏足自家开设的娱乐场所。
小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赌博是害人的东西,结果我却发现自家就是开赌场的。为这个我跟爸怄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气。后来他跟我讲道理说:你觉得爸爸是坏人吗?我说:不是。他又说:好人会拿着刀随便砍人吗?我说:不会。
他说:刀,是一定会存在的东西,就看拿刀的人干些什么。这就是南菁会存在的意义。
虽然我渐渐接受了这个理由,而骨子里的清高仍旧令我对某些地方有着些微抵触心理。
距离上次被沈时久带进夜总会已经三年,再次踏入这个声色犬马的世界里,我无意中见到了他的另一面。
巨大的水晶灯后,是一组宽大的黑色U形沙发,前方的金属玻璃茶几上,摆放着十几瓶我叫不出名字的洋酒。
十来个男女围坐在一起玩乐喧哗,我叫得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个,顾沅其、习天宇、伍向阳、徐露,他们是南菁分会的负责人。
沈时久衣衫半敞,神情慵懒地坐在皮沙发的中央,一手搁在沙发靠上,呷着酒。在旖旎灯光的照映下,他全身似透着一股子邪气,就像当初我在旧金山的巷子里看到的模样,让人隐隐生寒。
可能在别人看来,这样子的他更加有吸引力。某个漂亮的女孩子从人群里移了出来,挪到他的身边,亲昵地跟他说着话。从我坐着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胳膊好像搂在了她的肩膀上,两人很熟的样子,女孩子时不时撒娇似的嘟起嘴巴,他则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我从桌上的游戏盒里取出一颗不大不小的弹球,对准他的侧脸,用了十分力掷了过去。在大学我练的是排球,猛力扣杀是我的强项。
弹球飞行的速度很快,他突然转了一下头,也许是眼角余光瞄到了它,竟在千钧一发之际将球给反扣在了手中。
旁边的人统统静了下来,估计在想这球是从哪里来的。
在他朝我这边望过来之前,我再次掷出一个弹球,这次,没有对准他的脸。他站起身,扫视了半周,终于看到了不远处位置上的我,脸色微变。
我冲他举了举拳头,看着那颗弹球撞上柱子后一下子反弹过去,并成功地击中了他的头。
我跑了,他捂着头追了出来。
我们又像上一次一样,一个跑,一个追。
我走投无路,拐进了一条特别窄的小巷。他追了过去,又突然倒回来。
我喘着粗气,瞪着巷口的他。
他说:你怎么在这儿?
我不说话,往后面挪。我莫名的紧张,害怕他靠近自己。
他突然喊道:别动!
晚了。我的衣袖被一根从墙面上支出来的细长钢筋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他挤了进来,抓起我的手拖出窄巷。
我的手心止不住地泛冷,看着他,胃里直泛酸水。
书上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感情洁癖,不容许丝毫的肮脏,固执得莫名。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这一点,顾自撸起我的衣袖,似乎松了口气说:还好,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我抽出手说:关你什么事。
这时,顾沅其等人也从夜总会出来了,看到这边的我们并不打算过来,而是在路口等着。
这就是你天天要忙的事情?我忍不住讽刺他说,小心日夜操劳累坏了身子。
他皱了皱眉头说:这种话不应该从你嘴里说出来。
我说: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家教的面孔,你只是我从……我突然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的目光在这一刻变得幽深,两簇冷火在其中缓慢地跳跃。
我知道了,这是他的软肋;我也知道,本性难移。曾经年幼,所以无知,以为伸一伸手,就可以救赎一个人,却不知道那是将罪恶引向了自己。
这一次,我们又是不欢而散。
没过多久,我在学校辗转得知,所谓的大二女生和沈时久上酒店的事纯粹是瞎扯,只是一些无聊人闲得牙疼无中生有。
然而,我却迷茫了。
18岁的时候,我终于在心底承认一个事实,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一个人。为了他,我烦恼过、生气过、喜悦过、想念过、挣扎过,可始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萧伯纳说:初恋不过是少许的愚蠢和大量的好奇心而已。
我的愚蠢是在不知道谷底有什么的时候便手忙脚乱地纵身跳下,而我的好奇是想知道他会不会像我一样。
以及,我希望他能因为我而改变。
这应该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只是梦想往往离得很遥远。
二十五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无论过程还是结果,永远都只有一个。因为时光不会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