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差点就打下铁桶江山,成就万世基页的超级反贼。忽然,陈枫心中一黯,悠悠地说出一句:“成王败寇,多少春秋豪杰,功败之后成为历史的尘埃,如此人物,居然不被记住,甚到被痛恨指责,成为千古罪人,如何可悲!”
“历史,向来都只是成功者笔下的谎言,武力,才是王道,成了,就可以巅复一切,黑白不分,可悲,可叹!”
陈枫看似自言自语,但实际,他却很有动容。而眼睛呢……他居然露出一丝黯然之色,仿佛,陈枫的话说到了他的心坎里去。
“呼……”
错觉,陈枫相信,自己一定是幻听,那眼睛,他居然在叹气?抬头一看,发觉真的是幻听,那眼睛,始终一动不动,望着陈枫。
一人一骨不知道对望了多久,眼睛忽然往左一瞟,示意陈枫那边有何物所在!陈枫理解,慢慢地往左边走去。
果然,在层层的金兵银马之中,他发现了一口木箱子,木箱子埋于地下,如若不是五个重甲金兵的雕像长剑共指一处,陈枫根本就发现不了。
当陈枫发现之后,托了一下,并不重,而且虽然埋于地下,但木头始终是木头,此际已经有点腐蚀难闻的味道发出。
陈枫重新走出,问道:“这个……给我?”
眼睛眨了一下,然后缓缓地闭上。
陈枫看了很久,发现,他都没有再睁开,难道,他真的死亡了吗?
陈枫吐了一口气:“朋友,你生前一定是一个强人,可惜今时今日,我受你恩惠之后居然连你的名号也不知道,真的讽刺啊!”
陈枫说着坐到了龙椅上,与那尸骨同坐,不知道怎么的,那尸骨虽然这么多年了,而他身上的龙袍估计与他的历史一样的长远,都已经发黄了,但是……却嗅不到一丝霉味,反而有一股别样的味道传来。
“朋友,你到底送我什么呢?”陈枫慢慢地打开了木盒子,只见里面有两本东西。
翻开其中一本看了一下,发现,里面居然是一本日记,陈枫哑笑一声:“想不到啊,你那个年代已经在写日记了。”
一页一页地翻看下去,陈枫始终没有知道尸骨的名字,只因日记是以第一人称书写的,每一个称呼都是“吾”、“本尊”、之类的,根本就没有提及过他的名字。
而日记里面,更没有提及他属于何朝何代,对于那时的皇帝,他只用了“昏君”两字来替代,而那些什么承相,将军之类名字,更是在历史上找不出来的,看来,这是一个被封闭了的时代。
陈枫了解到,他是中原某朝南方的一个重臣,拥兵自重,说得形象一点,他就是一个藩王,或者说是军阀吧。
而他的领地蒸蒸日上,发展得极快速,引来了北方朝庭的忌惮,层层压逼,最后,他不得不造反起义。
而他身上的龙袍,是由一个方士设计的,乃真正的九五之袍,那方士名为柳岩!陈枫眉头一皱:“柳岩,这名字怎么如此熟悉的?”
“青月居士,青月宗的开山祖师爷?”陈枫猛然一惊,虽然,他与青月宗有仇,但是,这开山祖师爷他还是十分尊重的。
据说,这开山祖师爷已经达到轮回三重的境界,天下小逢敌手,在那个年代里,能与他争雄的只有天星居士与昊日居士,也就是天星宗与昊日宗的开山祖师。
一页一页地看下去,陈枫忽然找到了那眼睛不死的秘密。陈枫发现,他曾经中过毒,双眼失明,而青月居士却给了他一份奇药,让他涂了眼睛,那眼睛居然在失明之时重见天明。
陈枫猜测,这奇药必定能使人身体内的某个器官达到类此于永生的状态,而所谓的永生,其实也就是多存活数百上千年而己。
陈枫看罢日记,然后翻开第二本本子,那本本子很短,只有头一页写了点东西,后面都是空白的。
但是,这一本本子却让陈枫看得目瞪口呆,只因上面写着一条方子,乏术丹。
乏术,回天乏术也。
世间没有所谓的永生,天地遁环,万物有道,乏术丹只可多保千年,千年过后,依然飞灰。
陈枫看完一条方子,发觉,方子上所书的药材虽然偏冷,但都不是什么奇药,在国内应该可以采购得到。
而且,陈枫有一个想法,如若……如若有办法把制出来的乏术丹磨石膏状之类的,涂于心赃与大脑之上,不就说人,可以千年不死吗?
陈枫想了一下,这太逆天了,而且,千年不死,有什么意义,说着,他把方子与日记收藏好,然后,开始去寻找出路。
走着走着,陈枫又再有了想法:“如若,我追求的并非永生,而是一副刀枪不入的身体,那么,这乏术丹会否有效?”
陈枫猜测,“他”的眼睛能活千年,那么他的眼睛必定是十分强大的,甚至可以水火不损,百毒不侵。
在那个年代,因为交通不便,所以这些偏冷的药材很难找全,所以青月居士才只会给他一份刚够涂眼睛的药材而己,但是现在交通发达,要找存这些偏冷药材并不难啊。
如若,练制数桶的药水药膏什么的,人往里一泡,那不就……等于把身体完全强化了?陈枫越想越是觉悟得可行。
呼呼的山风吹个不停,凌风在路上奔跑着,手里枪支的子弹已经打光了。
后面,黑压压的身影闪现,十多条疾风一般讯捷的青狼正在追赶着凌风,他们于凌风已经结下了不死不休的仇恨。
就在十分钟前,凌风忽然降落于这一片森林,而不幸的是,他正赶上了这一个“部落”的喜庆事件,传位。
这个狼群的老狼王死了,而新的狼王,将会在年轻一辈中选拔出来,说是选拔,其实用的是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单挑。
当时,狼群中最健壮的八条巨狼正在撕咬着,它们都想成为这一个族群的新王,或许他们并不明白前呼后拥的威风,或许他们并不明白权重天下的豪气,但是,他们都明白,只要成为狼王,就可以有肉吃,就可以与雌狼交配,就可以繁植后代。
只是,凌风的突然降落,打断了这一场比拼。
狼群并非人类,他们的思想很直观,你不是狼,但你却出现在这处,那么不用说了,你就是敌人。
故此,凌风并没有受到这一个狼国的优待,反而一降落下来,他便被围攻。
当时,凌风手中有一把短枪,还不明白情况的他想不了那么多,直接就拔枪,把其中一头扑向自己的青狼打死。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这青狼虽然并不是这个狼群中的精锐,但是……它在这个狼群中是最不可缺失的。
只因,它是这一个狼群中唯一一条的雌狼,不论谁成为了新的狼王也好,也必然会与这头雌狼交配,然后繁植后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头雌狼,已经成为了这一个狼群的狼后。当然,狼后这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可以让这一个族群延续下去。
凌风不明白,为何自己打死一头青狼之后,这些狼群会如此的疯狂,一头又一头的巨狼,前扑后继地仆向了他。
凌风没有时间去多想,握枪再射。边射边退,最后,他的子弹成功地杀死了十数头巨狼,但是,他也已经弹尽了。
曾经,有一头强壮一点的青狼扑向了他,一爪捉向了凌风,把他的后背活生生地撕下一块皮肉。
“啊!”凌风大叫一声,回腿一踢,就这样把那头青狼的头踢爆。
血,并没有让狼群冷静下来,反而让他们更加的疯狂,他们已经无视了同伴的死亡,只因,他们都知道,如若短期之内寻找不到新的雌狼,那么他们的种族就会来绝。
而让他们灭族的罪人,正是眼前这一个凌风。
故此,他们更加疯狂地扑向凌风。
凌风没法,他虽然强悍,但是要他同时对付这将近二十头巨狼,明显就是强大所难,如若他有一刀在手也好,他也有一拼之力,但是,此际他却是赤手空拳,身上唯一的武器只有背包上的一个手电筒。
凌风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英雄,故此,他在这个时候作出了最明智的选择,走……逃走。
狼群在后面死死地追赶,凌风却一步也不敢停下来,他知道,如若自己停下来,那么只有被吞食的下场,狼是世上最记恨的生物之一,如若凌风被捉到的话,他决定了将会第一时间咬舌自尽。
但是,此刻的凌风离死亡还有一定的距离。
“吼!”
后面狼叫不断,凌风死命地跑,幸好他是直立行走的灵长类生物,在这错综复杂的树林之内,他依然能利用转捷去拖慢各狼的速度。
只是,他的转捷太多,太频繁了,他的体力也在快速地下降。
猛然地,前方出现一条人影,凌风定睛一看:“和洛!”
听到凌风的叫喊,正在四处寻找的程洛马上回头,看到了凌风正向自己这边赶来:“风哥,何事?”
程洛看到,凌风的情况不太乐观,此际的他一身上下的血污,而后面,更是狼叫之声不断。
“快开枪,后面有一群狼在追赶我!”凌风急道。
“枪?”程洛猛然一摸腰间:“遭了,我的枪……”
“怎么了?”凌风一边跑向程洛一边问道,程洛苦涩地一笑,摇了摇头:“丢了!”
“什么?那有刀吗?”凌风相信,如若程洛有刀在手,那么这一群狼群在他们两人的合力之下,还是有可能被全来的。
程洛还是摇头,他身上只有那个链头,也就是那把一次只取掉一条性命的“飞刀”。凌风看到他继续摇头,心中一黯。刚巧冲到了他的身边,一把把他拉住:“快跑。”
程洛反应过来,此时不是发呆的时候,被凌风拉住的他拔腿就跑,两人边跑边叫喊着:“叶冬,文健,医生,你们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