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语跟着黄兴进了别墅,一路向着二楼而去,直到进了一个书房。
没有想象中的富丽堂皇,木地板,木书桌,木椅子,还有木质的书架,满满的都是各式各样的书籍,占据了四壁的所有空间,简单而朴素。
书桌后面便是陆语在照片上看到的人——韩七爷。
见到黄兴带着陆语进来,韩七爷起身倒了两杯茶水,随后吩咐道:“兴儿,去告诉吴妈今晚家里有客人,多加一副碗筷。”
声音沉稳却又带着几分绵长,令人不由的多了几分轻松之感。
黄兴笑着点头,随后就离开了书房。
韩七爷看着****着身子的少年,笑笑道:“陆语?”
此时的陆语,收敛了自己的懒散,一双晶亮的眸子,上下打量着这中年男子,一副金丝眼镜,一件白色的衬衫,一条卡其色的休闲裤,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装束,又哪里能看的出几分大佬的样子。
“七爷。”陆语点着头,微微颔首,沉声叫道。
不卑不亢。
韩七爷笑着摆摆手:“怎么到哪儿都是这么个称呼,我也不过四十来岁好吧?叫我七叔就好,坐吧。”
说着自顾自地坐下。
陆语也是毫不客气,就这么坐在了这位小城大佬的对面,静静地看着对面的中年人。
两人都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坐着。
过了半晌,直到一杯茶都要见底的时候,韩七爷率先开口了:“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我找你做什么?”
陆语摇了摇头:“七……呃,七叔您想说的话,自然会告诉我的。”
韩七爷笑着点头:“很好。那我就开门见山了。我需要你去帮我做一件事。事成,你便是这小城的地下皇帝。当然,是在我之下。”
陆语闻言,脸色不变,仍旧静静地看着韩七爷。
后者看到这里,轻轻点头:“小城里,只有我和黄三上得了台面。我找到你,自然是为了他。”
陆语的神色终于是有了变化,不过也只是轻轻地皱了皱眉。
小城有两位大佬,城南韩七爷,城北黄三爷。这两位都是站在道上顶峰的人物,两者也是明争暗斗多年,却始终没有胜负。
陆语的神色变化落在韩七爷的眼里,接着道:“他那里有我想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
“关乎生死的东西!”
两人就这么一问一答,陆语起初是拒绝的,可是当韩七爷说出“父母”二字的时候,陆语便再也难以抗拒了。
之后的事情便简单了,将事情一一交代给了陆语,韩七爷邀请他在家中共进了晚餐,随后就送陆语离开了。
然后在此之后不到一周的时间,人们突然的发现整个小城似乎都是陷入了躁动之中。大街上的巡警明显要比平日里增加了一倍不止,而紧接着,就有传闻说黄三爷跑路了。
又过了一周不到的时间,小城就出现了重大新闻——黑社会大佬黄三,终落法网!
于是,又是一个英勇卧底,勇斗社会黑势力的英雄事迹。
只记得当日,城北的大街小巷处处都是鞭炮声,人们喜气洋洋的模样让人以为是家家中了五百万似的。
而我们的陆语,则正与黄兴在一家酒吧里,烂醉如泥。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关于权利和背叛的故事,紧接着就发生了。
而胜者为王的黄兴,决定斩草除根。
夕阳西下,城郊。
独门独户一个小院,地势高起周围半米,中间一座二层西式小楼映着余辉,散出温柔的淡黄色光华。小楼四周都开成了小花圃,杂植着些并不艳丽的小花草,还架了个小小的白木秋千。这样的景致,若再配上个大大的圆月,最易上演多情种翻墙向小姐求爱的戏码,但今天却要唱一出大煞风景的全武行。
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的小混混,从各个方向朝小楼聚拢过来。到天黑透,已经有至少一百多个混混,都提着片刀,围在小院外面。这些杂碎一改平日的嚣张聒噪,都静静地盯着小楼,反而比大喊大叫更有震慑力。
并排驶来接着四辆大车驶到小院四角停下,打开车顶的巨型探照灯,将小楼照得恍如白昼,场面煞是壮观。
咣当——
混混们还没来得及喊出他们震天的口号,一个酒瓶就划着弧线,直接把一盏探照灯给报废了。
一个最多二十岁的年轻人,大喇喇地躺在台阶上,手里还抛掷着一个酒瓶
“你小子要是不想给韩家陪葬,就赶紧滚!”“敢砸咱们的灯,你活腻了?”“砍死丫的!”混混们七嘴八舌地叫骂着。几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则攀到了栅栏,准备翻进院子。
咣当——
这次灯没事儿,那个带头翻栅栏的小子却头破血流地躺在了地上,另外几个家伙一看不对,识相地跳回了到地上。
身边滚着不少酒瓶,身上满是呕吐物,散发着恶臭,一副宿醉未醒的样子。也许是被混混的叫骂声吵到了,他烦躁地抓了抓头,也不睁眼,抄起一个酒瓶就扔了出去,正中一个混混的脑袋。那个混混当时骂得正欢,一转眼就被开了瓢,又羞又怒,便要向前去砍陆语。刚平静下来的人群一下子又混乱起来,眼看就要控制不住了。
咳——咳——
一个看似病秧的西装青年人从一辆小车上下来,正是黄兴,用白帕掩着嘴咳嗽了几声,声音不算大,但是混混们都马上安静了下来,并迅速让出一条直达院内的小道。
黄兴像买菜一样晃悠悠地走进去,嫌憎地看了一眼满身污秽的陆语,用白帕捂住鼻子说:“陆语,你还是走吧。我知道你能打,可是你打得过一百个拿着刀的亡命徒吗?”
“你很能打”是黄兴亲自见证过得,当日在城北,他与陆语两人被黄三的二十多人围堵在了小区里。
原本以为必死无疑的黄兴却着实被陆语接下来的彻底的震惊了。
一人,一刀。
如鬼神附身,浑身的血浆分不清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只是黄兴分明看到了陆语后背上的七八刀已经是透着森森白骨,可是陆语竟然仍旧能够矫健如一匹脱缰的野狗(呃,野马),硬生生将二十多人拍翻在地,带着自己逃出升天。
所以,对于陆语,黄兴是真的想将他当做兄弟的。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在短短不过两天的时间之后,陆语就已然能够活蹦乱跳了。
在黄兴的眼里,最大的威胁不再是韩七,而是陆语。
他怕了,怕的是陆语一旦发展起自己的势力,那么自己恐怕就再也没有出头的机会了。所以,他才会如此的迫不及待的发动了他蓄谋已久的篡夺计划。
听到半死不活的声音,陆语才吃力地坐正,懒洋洋地抬起头看了一眼身前乌泱泱的持刀混混们,便又地下了头,掏出一根烟,点上,猛抽了一口才缓缓地说:“唔,西装有点儿大。”
黄兴没接陆语的话茬,继续说:“要不是我让手下人不许冲你下手,现在你早就被剁碎了。告诉你,韩七这回是彻底倒台了,就连市里的大人物都已经转而支持我了。今天全城的警察都放了大假,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别说砍死个把人,就是今天我们把房子拆了,警方也会说韩七是生意失败,愤而自杀。”
见陆语不说话,黄兴觉得自己的话还是有些效果的,便接着说:“陆语,韩七是对你我有些恩德,可是我黄兴这些年替他打天下也算还清了。只要你肯过来跟我,我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陆语又猛抽了几口手里的烟,将烟屁股按灭在台阶儿上,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说:“黄兴,你知道我不是黑社会,我只是想知道我的父母在哪里,而也只有他才知道。所以,他不能死。你和他,谁当帮派的老大都和我没关系,不过,今天你们再向前一步的话,我不介意制造一个百名混混持刀乱斗,全部死亡的大惨剧。”
黄兴摇摇头,一脸的遗憾。
其实要杀一个人,完全没必要搞这么大而无用的阵仗,但是篡权上位的黄兴极需要一个大事件震慑那些对他说三道四的江湖同道们,于是一手炮制了这个百人围杀的戏码。
本来他还对说服这个前几天和他一起砍过人,嫖过娼的“兄弟”抱有一丝希望,现在来看是绝无可能了。他转过身,一边向院外走,一边把手里的白帕向身后一抛,轻轻地说:“上!”
一声令下,早就憋了一肚子邪火儿的混混一下子涌向了陆语。
本来混混们认为陆语会一声暴喝,冲入人群,但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陆语居然掉头沿着楼梯向上跑去。短暂的错愕后,混混们集体鬼叫了一声,杀向陆语。陆语三步并两步冲到小楼门口,居然一下将小楼的防盗铁门生生扯了下来,然后转身高高跃起,用铁门护着自己砸向冲在最前的几个混混。这一下就直接解决了五个敌人,当他爬起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两把刀。
他用刀的方式很特别,既不刺也不砍,而是用拍的,拍后脑,拍太阳穴,拍一切可以直接将人击晕击倒的位置。短短三分钟的接战,冲进院内的二三十人全都被放倒了,陆语却毫发无伤,他耍了一个从电影里学来的双刀架势,然后单刀做了一个挑衅动作,长发下的双目依旧睡眼惺忪,却十分慑人。
砰——
再勇猛的人也抵不过枪火。谁也没想到黄兴居然一枪打在陆语的脑门上。陆语中枪后,直接被震出数米,不动了。
一个带头的混混见陆语趴了,大叫一声:“进屋搜,不论大小,全部砍死,每砍一刀,老板赏钱五百!”正当混混们群情激奋,准备进屋挣钱的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不禁让他们毛骨悚然。
“不必了,里边儿没人。”
全身是血的陆语居然又晃悠悠地站了起来,他把已经被砍成布条的衬衣脱下来,撕了一条布将头发扎了起来,只见他脸上中刀的地方只有一条酱紫色的伤痕,连滴血都没流,后背上的伤也在快速地愈合。一张瘦削脸,呈现病态的白色,加上那种诡异而妖冶的笑容,让人不禁联想到两个字——恶魔。
小楼上,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两个人,一坐一立。
两个人都是黑西装,两个人长得毫无相似之处,却给人一种难以分辨的感觉。其中长发的一个盘腿坐在楼顶栏杆上,手里捧着一个青花茶碗,眼也不睁,细细品酌。短发的两耳塞着乳白色耳机,插着口袋,冷冷望向鬼魅一般的陆语。
“这就是第九脉的威力吗?从未修行的凡人就能爆发出这种力量。”长发。
“杀。”短发。
“虽然咱们是神道监察部,可没有许可证,不能随便狙杀凡人啊。”长发。
“杀!!”
“你们和我根本不是一个等级上的存在。”
陆语从裤子兜里掏出一根染成血红的香烟,点了两下没着,索性就那么干叼着,歪着头说。
很早以前陆语就发现自己有许多异于常人的地方,比如近乎变态的恢复力。小时候他和野狗抢东西吃,腿上的肉被整片撕掉了都能再长回来;偷东西失手就算被人打的断了手脚,也不过是三五天的功夫就恢复如初。
后来李老栓死了,自己成了城南小偷的头儿,就再也没有遇到过什么危机。
而也就是在那一段时间里,陆语喝了许多酒,虽说是兄弟们邀请,可是他自己也是想要去的,同时也想了许多。
他忽然想搞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身世,等等等等。
后来就到了韩七爷这里,为了得知自己的身世,为了这老混蛋出生入死,这种能力更是好几次救了他的性命。
唯一的缺点就是他每次借助体内的古怪力量恢复身体的时候,都会头痛欲裂,甚至产生幻觉。
他不知道自己是基因突变或是吃了什么不正常的东西,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自己绝对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黄兴的声音发颤地喊道:“别,别怕他,不过是身体素质好点儿而已,上上啊,砍死他的待遇就坐地升三级!!”
此话一出,居然真有不要命的冲了上去。
陆语撕心裂肺地长啸了一声,也冲向了众混混。那种速度,猎豹也不自愧不如。
当和冲在最前面的混混近身接触的一瞬间,陆语只是随意的一个手刀,竟然直接把他的一只胳膊连着膀子都削掉了。
接着的几次进攻,陆语的身体也是不似血肉之躯,看似轻松地攻击打在混混们身上,就好像打在纸人上一样,直接撕裂肢体。
在这种一边倒的战斗中,陆语自身也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明明混混们的攻击对他造不成任何伤害,但是大脑的胀痛感却让他难以忍受,他太阳穴上好像有两个急速旋转的钻头在往大脑里钻。
但是比这疼痛更可怕的是耳边那些稀奇古怪的声音——刀锋刮在骨头上那种让人牙齿发酸的吱吱声,烈火烧在血肉上的噼啪声,鲜血飞在空中的簌簌声,人濒死时粗重的喘息声,等等等等。
明明这些令人作呕和崩溃的声音他从来没有听到过,但是当声音传到耳朵里,他就会本能的想到这些东西。
最后他干脆产生了幻觉,觉得自己正置身在无数的尸体中,遍地是肉末和碎骨,那些刀剑就是镶在了自己的骨头上,那些火正在把自己的皮肉烧焦,那些血溅在自己身上脸上,凝成恶心的酱紫色。。
这些感觉既真实又虚幻,与现实情况融在一起,让他难以分辨真假。
同时,这种恣意妄为的屠戮又让他有种欲罢不能的快感,就像第一次打手枪的那种感觉一样。
在两种极致的感官冲击下,陆语双目越发血红,脸色也更加惨白,额头上渐渐浮现出一块红斑,越来越呈现出一个清晰的图案。而图案越清晰,陆语的力量似乎就越强大。
短短十分钟,一百个混混除了少数逃跑,全部被放倒了,伤得最重的胸骨都被一拳擂成粉碎,肺叶被穿成蜂窝,绝无生还的可能了。
而黄兴,也不知是被陆语打成了马蜂窝,还是早已逃之夭夭,反正是踪影全无了。
陆语双手染成血红,背对着小楼,点了一棵烟,缓缓地说:“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