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走进自己的院子,关上房门,叶采薇才松了口气。
“姑娘,你说兰姨娘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想不明白呢?”
“那你想想,咱们沛国,与大将军府门当户对的有名公子有谁?”
春柔眼睛一亮,语气中带了点儿试探,又有掩不住的兴奋,“难道是睿王殿下?若真是睿王,姑娘你可有福了。”
叶采薇摇头,目光中尽是无奈,“你再想想。”
“那……那是……”春柔苦苦思索着,突然眼前一亮,“啊!那就是富可敌国的程家公子!哎呀,这个也好啊,就是不知道是大公子还是二公子了。”
“再猜。”
“那是从小便有神童之称的方家公子?”
“再猜。”
春柔脸涨的通红,一甩帕子,撂挑子不干了,“我不猜了!姑娘你就是戏弄春柔,明明我把有名的、没有正妻的公子都猜遍了,却没有一个是对的,你定是藏着掖着不愿意告诉我。”
“我只认为我戏弄你,也不想想,这有名二字,可不单单是指好名声。”叶采薇淡淡说道,脸上神色晦暗不明。
春柔反应过来采薇话中深意,满脸的不可置信,“那,那难不成是痴痴傻傻的七王爷?”
“难不成?呵!”叶采薇冷笑,反问道:“怎么,难道他不有名吗?”
春柔声音弱了下去,不甘的回答,“有名。”
“堂堂七王爷,配不上咱们大将军府吗?”
“这……倒也不是。”
“那为什么不能是他?”
春柔不满,“沛国所有人都知道,七王爷从小痴傻,母亲又是个宫女,一夜恩宠怀上的龙胎,素来不蒙圣上欢喜,姑娘嫁过去,能有什么好日子。”
叶采薇叹气,看着春柔不满的小脸,“世人都说,女子嫁人,便是二次投胎,你以为兰姨娘会让我好过?”
“姑娘……”
“别说了,你出去忙吧。”
“我……我再去打听打听。”
春柔说完,一溜烟儿跑了。
叶采薇看着她急匆匆的背影不语,春柔是真心为她好的,穿越剧她看了不少,无非就是女主人公一去就是大放异彩,斗庶母,夺嫡位,开商铺,做买卖,搞发明,独自坚强到不行,最后再吸引一打的优质美男。但故事总归来说是故事,简直就是毫无根据的扯。
她也是从现代来的,但什么香皂香水配方,糕点配方一样不知道,轮椅啊之类的现代化器具设计更是一窍不通,顶多会做菜洗衣服,但是这里洗衣服也没有洗衣粉,全靠用一种树的果实浸泡后锤打,做菜调味也不够,现代她喜欢辣、喜欢麻,但是这里人全部喜欢吃甜,几乎每样菜里面都有甜味。
更何况,尊卑严重。
叶采薇上一世只是个孤儿,从不知人情冷暖,这一世,好不容易有了个家,有了遮风避雨的地方不说,还有了疼爱自己的便宜爹,天真可爱的妹妹,以及贴心的丫环春柔和三五个好友,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之前,“叶采薇”总是逆来顺受,除了她本身性子温婉,还有一个原因便是不想让她爹爹烦心,不愿让家里鸡犬不宁,所以她凡事忍、凡事让,不想和兰姨娘闹到全城人尽皆知,丢了将军府的脸面,让爹爹为难。
自己不过是一缕占了别人身体的幽魂,有什么资格破坏原主的苦心,伤害她最爱的家庭呢?
她只想好好按照“叶采薇”的心愿,替她活下去。
和想象中一样,没多久,春柔便垂头丧气的回来了。
也没和她说话,一个人魂不守舍的坐在小机上,拿出针线绷子锈帕子,但针脚时而稀疏,时而紧密,原本已经绣了大半的牡丹成了一坨。见此情景,采薇叹了口气,走过去,伸手接过她手里的绷子,才发现春柔指尖上尽是血,应该是被针扎的。
十指连心,疼痛可想而知,春柔却依旧毫无所觉,采薇心中一紧,眼眶突然就湿润了起来,无声的替她把手指擦干净,一把抱着她,“春柔,别这样,没事的,我没事的。”
春柔身体僵了一下,好半天才慢慢将手放上采薇的背部,头埋在她的肩胛,声音低沉无力,“姑娘,对不起……”
对不起,是我没用,如果……如果能早知道夫人会出这种招数,豁出这一条命,她也要把这些年姑娘在府里的日子告诉老爷,别的不说,姑娘夫婿总差不了太多。
感受着肩上的那一片温热,采薇更加用力的抱紧了春柔,“春柔,别这样。如今爹爹不在,我只有你了。”
闻言,春柔推开采薇,郑重其事地说,“要不,要不我去找老爷吧?他一定不会忍心你将来受苦的。”
“住口。”叶采薇沉了脸,“别说胡话,现在离我及笄都还早,你慌什么。”
“我只是替你不值,堂堂……”春柔争辩。
“有什么好不值的,这事我自有主张,你不可再多说。”说完采薇便径直走向了内室。
春柔眼神闪烁着,嘴唇张张合合,到嘴边的话终究还是咽了下去,沉默着转身开始收拾屋子。
取出宣纸,铺上镇纸,拿出墨石,开始研墨,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等到墨磨好了,拿过毛笔,叶采薇才记起自己压根儿不会写字。
这可怎么办?
春柔现在正负气呢,叫她写庚帖肯定不行,这院里又没旁的人伺候,想想,采薇只好摸着鼻子从旁边拿出一张废纸,挽袖子开练。
功夫不负苦心人,约摸两个时辰后,她已经基本能写出字了,虽说总是深浅不一,粗细不一,笔画多点儿字就成墨疙瘩,但好歹成了不是,不过刚开心了一小下,她又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她练字的时候,写的一直是二十一世纪的简体字,这里的字她认倒是会认,写可就不行了,第一个字死活想不起来怎么下笔,无奈,她只好写了封简体的让人送到平阳侯府。
但愿凌墨能明白自己的意思,然后尽快来请她去府里。
要想不嫁人,只有选一个身份还不错的人求亲!毕竟她和那个痴傻王爷现在只是口头婚约,到时候来个情投意合,随意弄个由头成亲,只要有人帮忙,不怕兰姨娘不答应。
不过身份还不错的男子,叶采薇目前只知道两个,一个是十几年前的好友凌墨,一个是和刘晓宁一模一样的睿王,选谁帮忙,叶采薇心中有计较,但是这两人府邸都是没有庚帖,根本去不了。
至于给凌墨写帖子不给睿王写,实在是因为没脸,这时代女子写字一般簪花小楷,看着漂亮又舒心,再看看自己写的,涂鸦一样,冲这一点看来,睿王在叶采薇心里地位还是比凌墨高的多。
叶采薇无奈的想,当个古代姑娘还真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