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小凌,这件好看吗?”
凌小凌抬头,徐钰一袭白色素纱拖尾长裙,面色有些局促的从试衣间走出来。“没有刚才那件鱼尾的好看。”凌小凌起身绕着徐钰转了一圈,实话实说:“这拖尾太大了些,到时候你那酒店场地不够大。”
“嗯。”徐钰点点头,“那我去换回来。”
定下了婚纱,徐钰在一旁和导购说着话,凌小凌从小包里掏出iPhone,看看时间,四点半,“徐钰,去喝下午茶吧。”
去的地方依旧是“清水咖啡”,凌小凌点的依旧是细白瓷盛的卡布奇诺,还有她最爱的蓝莓慕斯。两年过去,徐钰觉得时间真的优待了凌小凌,面前的这个女子,和当年相比,依旧美丽。
“发呆?摩卡味道不对?”凌小凌发觉徐钰的沉默,问道。
“没。”徐钰摇摇头,微微抿了下嘴角,啜一口散发独特香味的摩卡,就一块纯奶酪,浓郁的奶香在唇齿间曼妙开来。“只是有些感慨,两年前,我们也是这样……久别重逢。”
凌小凌点点头,没有说话。
人依旧在,不过,物是人非。
时间跳回两年前。
今天是个好天气。
早上起床,凌小凌脑海里冒出这么一句“今天你要嫁给我啦”,只可惜今天的确有人结婚,新郎是对门的陆成,新娘不是小凌。
换了一身素白底大丽菊镶银丝暗绣的旗袍,用镀金施华洛世奇水晶发簪简单盘好了头发,简单的只抹点倩碧黄油和唇彩。因为近视又不能带隐形眼镜,省去了化眼妆的麻烦,况且今天自己只是陪客,小凌自嘲的一笑,反正在这种场合艳遇的几率低于0。01%,今个就别抢了新娘的风头。
出了门再进门,不过两米的距离,一进屋就是满满的人,新娘子已经接回来了,“小凌来啦,帮阿姨再去买些糖吧”陆阿姨说着往小凌手里塞了张大红钞票,小凌汗起,这可是十楼啊,老式房子没有电梯,爬上爬下每次都累得她够呛。当然,这话没敢说出口,本来也是,一屋子满满当当都是沾亲带故的,喊谁都不合适,只有自己认命吧。
接过钱,下楼,感叹一下幸好留在家里的都不是高跟鞋。小凌因为工作关系,平日在广州住着,父母也接去一起,就很少回这个房子了,这次也就是新郎小陆逼着自己回来,说什么哪有大哥结婚了妹妹不到场的道理,天知道凌小凌有多么想要去出差,这样就有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躲过去。
下楼过了马路就是农贸市场,里面自发形成的喜糖一条街,一排大红的铺子显得很喜庆,365天都那么喜庆着,喜庆多了,也有了些麻木的味道,也许是自己麻木吧,小凌自嘲的笑笑,自己真没出息,暗恋了十几年不敢开口,于是没有开始就必须结束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自己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喜欢他吧。
“老板,三斤软糖,香橙、草莓、葡萄各一斤。”老板利索的称好,“小凌,今个你家谁结婚?”老板娘是个自来熟,自从三年前小凌大四回家没事帮他儿子补习了几天古诗文,就见面必拉着唠嗑几句。“不是,小陆结婚,我对门那个,今天帮他打下手的。”“那好那好,来,给,呐,找零拿好咯。”老板在旁边递过来糖和找零,“哪天你结婚,喜糖咱家包了。”“那好啊,老板、老板娘我走了哈。”
拎着东西上了楼,陆阿姨接过“谢谢了啊”,又忙着招呼亲家了。独自在热闹的人群中孤独。小凌靠着门边,打量在大房间说话的那群人,今天就应该说再见了吧。新娘很漂亮,自己之前见过,文静的小家碧玉,符合小陆梦想中的样子,安静的过小日子的女孩,“你太好强了,男人不敢追的”,某次和小陆晚上去爬山的时候,他告诉自己的。大概从那时候起,就开始把他一点点移出自己的心思,要不然,今天自己也不会这么坦然的站在这里了。
正午时分,所有人一起去了酒店,中午一场小宴,参加的都是家人和帮忙的人,就是一起热热闹闹吃顿饭,没有拼酒。饭菜不错,鸡鸭鱼肉蟹虾一应俱全。小凌今天吃的还是很香的,哪怕心里不是和外面金秋十月晴空万里一样的状态,秉着不吃白不吃的宗旨,好好的把菜全尝了个遍,然后瞄准笋燕和豆腐发菜丸开火。
吃过饭,按风俗是休息一下,上午接亲的基本都没睡好,急需中午补眠,以应付晚上的大阵架,但是小凌不行,今天星期天,得赶下午的火车回广州,明天还要上班呢。于是瞄了个空,从小皮包里拿出红纸包,里面是两百块钱,按现在最少的包,毕竟心里有些怪怪的,虽然给的起,但是偏偏不想包多了,多少有点孩子似的赌气吧,现在拿在手里却又不好意思了,寻思着要不加些?偏偏这时候小陆过来了,“你下午一点半的车吧?现在快一点了,该过去了,别影响明天上班。”,就当是天意吧,小凌暗暗的想,“呐,大哥,给你的喜钱,记得哈,我们说好的,我给一包,等我嫁人时候,你得给两包!”一边说着一边把红包递过去,小陆笑了,“你这丫头,谁和你说好了,到时候再说,今天就不和你斗嘴了。快去坐车吧,别迟了。”“嗯,大哥再见。”小凌摆摆手,盯着小陆上下打量了一下,“你今天很帅。”说完头也不回的转身走了,没有看到小陆站在原地那一个笑容,阳光洒下来,金秋的和煦的阳光,映衬的小陆一米八七常年健身的体格和清秀的面庞更加的帅气。
是自己不敢回头吧,从此萧郎是路人。
上了火车,车厢不是很拥挤,买的刚好是靠窗的位置,偏头对着窗外假寐,暖暖的。脑海里都是和他相关的画面,第一次见到小陆,不过是初二,自己和同学放学走在三中那个长长的楼梯上,听见一个特别好听的男声说话,莫名的就让很怕下楼梯的小凌忍不住回头,是小陆和他的同学走在后面,说话的就是小陆,突然有种天地将只剩自己和他的感觉,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个就是一见钟情了,当然,只有自己而已。第二次已经高一了,一天放学,团委开了会迟了回家的时间,已经7点了,冬天,到处已经灰暗了,走下一中的坡,对面的车站,就看见了那一个人,灰色的毛绒外套,温暖的橘黄灯光打在他颀长的身上,四周一片安静,那一天的车站,就小凌和小陆,没有交谈,原来他也在一中啊,小凌的目光就突然移不开了。后来,隔壁搬来了一户人家,说是孩子要高三考试,住这近一些,结果,一抬头,原来是他。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周末一起去爬山。小凌那时所有的少女情怀就这么溢满了空气,青梅竹马啊青梅竹马,大大咧咧的性子一个急转弯,开始走淑女路线,只因为小陆某一天上学路上开玩笑的说了一句:“你也收收性子,不然谁敢娶你。”你娶我啊,小凌自己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
后来小陆上了大学,小凌的心就被纠结了,因为小陆考的是一所二本院校,而小凌的成绩在年段没下过前五十,只要发挥正常,重点一本是跑不掉的,这就意味着,两人的大学不可能是同一所,本打算的表白,就在小凌的理智分析中化了雾气。终究有缘无份吧。于是,小陆便成了窗外那抹月光,小凌上大学后开始交男朋友,但无论如何,一想到小陆,整个心就静谧起来,如同回到初识那一场天地俱静的安宁,于安宁中默默升腾的长久归一。只是,今天开始,不能再去想了,那个人,已经不是记忆中那个可以代表自己花季雨季最初的粉红情愫的象征,他,是别人的丈夫了。
故事,没有开始就已经注定结局,梦,终究是要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