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人们时常把自己深裹在习惯或习以为常的无聊事件里,在里面窒息而不自知,同时人们又难以将其破除。想想看,生活中有多少人每天都不断重复相同的行为,生命因此变得迟钝、无精打采并且一点儿创新的能力都没有。
我班上有一位学员,她是一位年轻妇女。一天,她把自己如何突破习惯束缚的经过向大家讲述了一番:
“我和我先生都非常沉迷于电视,每天晚上一回到家,就立刻打开电视机,然后一边吃快餐,一边看电视,直到该睡觉了,才关掉电视机。在平常生活中,我们很少去拜访亲朋好友,或阅读书报,或到外面去参加各种活动。因为一想到因此要错过某个电视节目,活动便自然取消了。假如有朋友来登门拜访,我们也经常表现得心不在焉,只盼望赶快回到电视机前面。有一次,我和几个老朋友聚在一起吃饭,发现自己很难和他们打成一片,因为他们所谈的话题我一点儿都不懂。我很少到别的地方去,也很少阅读报纸杂志,我几乎很少做其他事。除了喜欢看电视之外,我对其他活动一律不感兴趣。
“我意识到这种行为有些过分了,便和丈夫提到这个情形,并告诉他,我们得想办法改掉这个习惯。他非常赞同我的观点,我们便开始计划要如何去做。我们先报名参加某些成人教育的晚间课程,也试着去打打保龄球;我们到朋友家拜访,或到图书馆借书来看,并大声念出来给大家听。我为自己摆脱了坏习惯感到很高兴,从中也发现,这无论对工作还是婚姻,都产生了很大作用。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丰富,与他人的交往也变得更亲密、更有意义。”
这两人原本深陷在习惯的沼泽里,不能自拔,但经过两人共同努力,他们终于把自己拯救了出来,使自己的生命获得了新生。
3.用热忱与兴奋去追求
1878年,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写给妻子的一封信里,有这种思想的最佳表现:
我经常想,为一个人的品格下注的最好方法,应该是去找出他的精神或态度来,尤其是发生某些特别事件的时候,使他能感觉到自己最深刻、最活跃的生命来。在这种重要时刻,通常会有一种声音在他内心深处呐喊:“这是真正的我啊!”
这也就是说,兴奋时刻会把我们的真正面目呈现出来。因为,感觉到“最深刻、最活跃的生命”,正是最让人感到兴奋的事!
或许这种兴奋与观念、性格或某种客观情况有着一定的关系。但无论如何,兴奋本身能让我们摆脱掉习性、厌烦和压抑,然后让我们整个人得到充分的展现。
我们能否在工作或事业上取得成就,兴奋的品质在其中起着极重要的作用,因为情绪的动力是促成我们前进的力量。伟大的物理学家、诺贝尔奖的得主爱德华·维克多·亚伯顿爵士说:“在科学研究的领域里,我认为热忱要比专业技术还重要。”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亚伯顿爵士并非表示专业技术在研究工作上不重要,而是认为:热忱这种兴奋,能使一个人把专业技术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我在自己44年的演讲教育生涯中发现,人们在演讲的时候,效果的好坏应当根据演讲人对其所讲题目的热心程度而定。不论此人讲的是哪方面的内容,他对听众所发挥的影响力,与自己对题目感情的强度完全成正比。
兴奋的表现方式有许多种,其中爱就是一种。有部叫《玛蒂》的电影,是叙述两个单调寂寞的人,如何因爱而彼此敞开心灵,迈向一个全新的天地。
还有一些人认为,兴奋也可以是一种令人振奋的工作、活动或创作行为。耶鲁大学的威廉·林恩·菲尔普教授写过一本名叫《教学的乐趣》的书,其中就详细描述了教学生涯如何使他的生活变得又兴奋、又愉快。
持续不断的自我发现、自我探寻的过程,也正是心灵的成熟过程。除非我们先了解自己,否则我们很难去了解别人。根据苏格拉底的说法,“了解你自己”是智慧的开端。那么,“你是独一无二”的说法,便是现代人对古老智慧的最新诠释。
正视不完美,你就很完美
史迈利·布兰敦在一本书中写道:“对每一个正常人来说,适当程度的‘自爱’是很健康的表现。为了从事工作或达到某种目标,适度关心自己是绝对必要的。”
我十分赞同布兰敦医师的观点。要想活得健康、成熟,“喜欢自己”是必要条件之一。这是表示“充满私欲”的自我满足吗?显然不是的。这意味着“自我接受”——一种清醒的、实际的接受自己的本来面目,并保持自重和人性的尊严。
《动机与个性》的作者马斯洛在其著作中也曾提到“自我接受”。他写道:“新近心理学上的主要概念是:自发性、解除束缚、自然、自我接受、敏感和满足。”
有人发问:喜欢自己,是否会像喜欢别人一样重要呢?我们可以这么说:憎恨每个人或每件事的人,只能显示出他们的沮丧和自我厌恶的消极态度。
亚瑟·贾西是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的教授,他始终坚信教育应该帮助孩童及成人了解自己,并且培养出健康的自我接受态度。他在著作《面对自我的教师》中指出,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充满了辛劳、满足、希望和心痛,因此,“自我接受”对每位教师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全美医院的病床上,有半数是在情绪或精神上出了问题的人。据相关调查表明,这些病人都不喜欢自己,都不能和平与自己相处。
在这里,我不再分析导致这种情况的各种因素。我要表达的观点是,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我们往往以物质上的成就来衡量人的价值,再加上名望的追求、枯燥乏味的工作,处处都能使我们的灵魂染上疾病。我还坚信,人们的精神之所以出现迷乱,就是由于普遍缺乏一种有力、持续的宗教信念的支撑。
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怀特,在其《进步中的生命:有关个性自然成长的研究》这一发人深省的著作中提到,现今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观念,它就是:“人必须调整自己,以适应周围环境的各种压力。”怀特博士还向人们指出,这个观念是基于一种理想,也就是认为:“人能毫无问题地去适应各种狭隘的管理、单调的例行公事、强制性的规定及达成角色任务的种种压力等。但他是否能成就一番作为,则须看他是否具有拒绝、帮助成长或是改进角色的能力;并且要能创造、表现出积极的力量。换而言之,就是在其成长过程当中,要使自己具有一种创意性的方针和态度。”
生活中对自己表示不喜欢的人,表现的症状之一便是过度自我挑剔。适度的自我批评是健康的、有益的,有利于进步。但如果不把握好这其中的分寸,则会使我们的积极行为受到严重影响。
许多年前,有位女学员与我谈话,她向我抱怨她的演讲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
她说道:“当我站起来演讲的时候,立刻意识到自己笨拙、胆怯。班上其他学员似乎都显得泰然自若,信心十足。我一想到自己的种种缺点,便失去了继续讲下去的勇气。”
她接着又十分详细地对我分析了她的弱点。
我告诉她:“不要只想着自己的缺点。要知道,并不是缺点使你的演讲不成功,而是你没有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
事实的确如此,并不是缺点使我们的演讲、艺术作品或个人性格显得失败。莎士比亚的戏剧里有许多历史和地理上的错误;狄更斯的小说也有不少过度矫情的地方。但是谁会在乎这些缺点呢?这些作品闪耀着不朽的光辉——由于它们的优点那么显著,以至把缺点掩盖了。我们爱身边的朋友,是因为他们的种种优点,而根本不在乎其缺点。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学会,把注意力放在我们自身的好品质上,培养优点,克服弱点,如此才能不断进步并走向成功。当然,我们也会随时出现一些闪失,但不必一直放在心上。
为了能够喜欢自己,我们必须培养自己面对自身缺点时的耐心。这并不意味我们必须降低水准,变得懒惰、糊涂或不再尽心尽力,这是表示我们必须了解一个事实:没有人能永远达到百分百的成功率,包括我们自己。期待别人完美是不公平的,期待自己完美则是愚蠢至极。
我曾经参加了一个组织,其中有位女会员非常崇尚完美主义。她对每件事都力求精确,因此凡事不肯委诸他人,事必躬亲。她连做个小小的报告都要费许多时间研究;至于演讲,就更要准备得精疲力竭为止。她非常不喜欢别人不打招呼就到她家去,每次请客她都要事前计划得尽善尽美。最终的结果呢?她终于把每件事都料理得井井有条,而她所表现出的,是一种冷酷的、机械性的完美,不包含一点欢乐、自在或温情。这样的完美,有谁会喜欢呢?
不可否认地说,要求自己时时保持完美,是一种极其残酷的自我主义。那表示:我们不能仅表现得和别人一样好,而是要超越其他人,要像明星一样闪闪发亮;重点不是自我发挥,不是为了把事情做好;注重的是要胜过别人,使自己达到超越别人的地步。
身为现实生活中的人,完美主义者也如同一般人一样会犯错、会失败。但他们不能忍受这样的状况,从而会痛恨自己,讨厌自己。
在这里我们建议,千万别这么苛待自己。有时候,我们要练习自我放松,取笑自己的某些错误,要学会去喜欢自己。
在上面一节我曾提到,要每天给自己独处的时间,从而更清楚地认识自己。殊不知,独处也是学习喜欢自己的好方法。马里兰州巴尔的摩“赛顿心理学院”的医疗主任李奥·巴德莫医师曾写过:“人们常习惯在晚上休息时冥想当日的种种活动。这种苦思冥想的习惯,对于学习如何与自己相处,无疑是一种上上策。”
在日常生活中,除非我们能与自己好好相处,否则很难期待别人喜欢与我们在一起。哈里·佛斯迪克曾经观察那些不能独处的人,形容他们好像“被风吹袭的池水一样,无法反映出美丽的风景来”。
如果我们要依赖别人才能得到快乐与满足,显然会为他人增添负担,并影响到彼此之间的和谐、平等关系。要喜欢、尊重、欣赏我们自己,这不但能培养出健康成熟的个性,也能提高自己人际交往的能力。
别让你毁在不会说话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人总是在不断地给他人制造乏味,令人生厌。这种行为说不上什么罪过,也不算什么不轨,却会对周围的人产生损害。而且我们生活的世界也无法将这些令人乏味的人或事隔绝开来,使它们不至总是纠缠我们。现在的医学十分发达,可以治疗许多疾病,但至今似乎仍没有听说,有可以治疗“令人乏味”这种疾病的药方。
面对“令人乏味”这种疾病,如果预防是最佳的治疗方式,那么,在治疗这种疾病之前,我们必须先诊断出该疾病的原因。现在先来分析这“令人乏味的人或事”所产生的条件或方式。
以下几种情况最会令人生厌,如果我们事先了解在自己身上是否发生这些情形,并在今后加以避免,那不就会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吗?
1.说话不把握重点
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有篇作品,是模仿一个唠叨乏味的人,如何漫无边际地描述一件事,却从没有讲到要点的经过。故事是这样的: